chapte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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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庄不动声色的把话引开,领着沈清和樱庭彦往休息室走。当然不忘瞪了我一眼,我知道我的奖金没了,甚至有可能会扣工资。我得跟黎欢商量商量把煤球的抚养费推到下月,还得再跟着程萧蹭饭。

    我脑子里乱呼呼的想着奖金,意外的没有在意沈清离开时的眼神。黎欢捏着一片猪肉脯在我鼻子前晃,他说“可以啊老唐,庄恒刚跟新总裁吹都提早半小时工作,您老就带着一嘴渣冲进来,啧啧啧,这头发是新造型?”

    作为知错就改的典范,我很有自知之明的乖乖工作,照例每天催稿,像打卡一样必不可少。织香至少扮了两周的死人,我不知道她还能死多久,但如果我这周不把稿子送到印刷厂,老庄放下要把我推进印刷机里贴到织香家的门上。我不想做池鱼,这不仅意味着我会有生命危险,还代表我失去的不仅是奖金,还有工资。

    黎欢塞过来几盒猪肉脯和一袋不明牌子的酸奶,在老庄看不见的时候往嘴里塞零食。我有点愧疚,他曾经是咖啡豆浆都要现磨的,水果要买带保鲜膜的,外卖都得带汤和甜品的人。现在被我带的捏着油乎乎的猪肉脯吃的一脸满足。不过这不是主要原因,我没有告诉他老庄装了监控,除了特批我整点可以做点小动作,其他人是要扣工资的。

    黎欢吃的开心,我反而没什么胃口。照着小本本开始给新发掘的一批作者回邮件。经程萧和黎欢的筛选,最终敲定下两个人,作为下半年力捧的对象。这俩人原先是庄恒亲自带的,底子不错,就是有点,嗯,怎么说呢,“恃宠而骄”。

    程萧主要带着织香,黎欢又忙着方卓生前签的合约,所以这块硬骨头理所应当的被老庄夹到我碗里。我说我牙口不好可以拒绝么?老庄晃晃我这个月出差的□□,问我住的什么酒店一晚上一两千,我当然不敢告诉他我只是一不小心奢侈了一下,不得不接了两位爷的驾。

    庄恒虽然嘴毒,但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主编,看人也毒。洛川是他偶然看女儿平板时发现的。在冷门网站更文,读者虽不多,但文笔和构思相当成熟,而且高学历作者往往很吃香。所以老庄一年前就在杂志上给他批了不小的篇幅,预备着以后好好捯饬捯饬。而笙歌的风格神秘瑰丽,作品华丽庞大,很符合二十至三十年龄段的读者的口味。我曾经看过他在微博上的随笔,很难想象写出那样鲜艳绚丽文字的人,只是个孤独的自闭症患者。他住在某座别墅里,养了只叫做金鱼的金鱼。他和他的金鱼在拉着厚厚窗帘里别墅里孤独的对话。

    庄恒说我不要主动和他联系,也不用催他的稿。他不会拖稿,也不能被别人打扰。总之不用管就行,月初把安排发过去,月末就会收到排版好的文章。是个很省心省事的乖小孩。

    话虽如此,但我汉子一般狂野的心经常吓到小朋友,笙歌偶尔会和我聊天。话题很少,大多是讨论人物情感变化。他说,一部作品就是在构建一个世界,塑造一段人生,编织一场爱情。世界可以是假的,人生可以是假的,唯有感情必须真实,否则那就没有意义了。

    我做了很多年的编辑,读过很多人的作品,其中有些出了名,有些则淹没于千千万万的文字中。他们笔下的世界丰富多彩,人物形象也很鲜明。但我从未真正的喜欢过任何一个角色,因为我太能分清那些只是书中虚构出的人物。而笙歌书里的每一个角色都像是活生生的人,他们的对话,他们的感情,是真实的。

    我问过他怎样把角色写得那样生动,他发给我很多照片,照片上的人都很普通。他说那些人物的原型就是他身边的人。

    我们身边也有很多人,然而写不出一个活生生的角色是因为我们看不懂他们。哪怕是最亲近的人我们也看不懂。笙歌说,那是因为我们都带着眼镜在看这个世界。想当然的认为这个人是温柔的,想当然的认为这个人是冷漠的,想当然的认为这个人是爱你的。

    我们很难接受身边人的改变,因为我们接受不了他们和想象中的不一样。所以我们总是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说他们变了。可实质上他们本就如此啊。如果有失望感的话,那也只是因为我们美化过的臆想。他们本身没有一点错的。

    我觉得笙歌能把人的情感写得如此细腻,是因为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冷眼旁观别人的爱恨纠缠。因为是别人的,所以不掺杂自己的感情,所以写出来才会如此的纯粹真实。

    我跟商羽提起过笙歌,商羽说“自闭症的人表面上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遭漠不关心,实则不然。他们的情感世界往往很细腻丰富,只是不愿意把这些铺展给旁人。嗯,我猜这可能是来自高智商的嘲讽。你不懂的。”

    我确实不懂,我只是个庸人。糙的比磨砂纸都糙的庸人。笙歌的话我只当鸡汤来读,鸡汤偶尔喝,鸡腿经常吃。

    比起笙歌的省事,洛川真的很难搞。我回他发的成堆的邮件,边回边大口大口的吃猪肉脯,嘴角的油渍都懒得擦。黎欢上趟洗手间回来问我是不是又背着他偷偷吃人。我懒得搭理他,又拆了盒酸奶。我一着急一烦躁一难过就想吃东西。我得给自己吃东西找个理由。我把洛川的邮件给黎欢瞄了一眼。他也不由自主的往嘴里塞东西。

    洛川每天通常会发三十封邮件,三个账号,三个时间段。早上,洛川川会因为袜子的颜色问我不下五遍,然后在穿上事先放在一边的那双。中午,洛小川会因为拉面的根数是单数而抓狂,因为单数的拉面会增加单身的天数。凌晨,洛川川小宝贝会因为没有决定用哪个牌子的沐浴露洗澡而站在浴室里给我打电话。

    我本以为这种傻逼一定是处女座或者水瓶座,当然我不是说处女座和水瓶座怎样,我是指洛川的丧心病狂只能用处女座和水瓶座形容。然而他是金牛座,我觉得牛群里出了个异类,也许是败类。总之和那种传统的金牛座截然相反。

    我做他们的编辑不过两个月,已经涉及了心理学的方方面面。其实笙歌还好,毕竟省事。但洛川不行啊,他有病,有病还不治。我想把他介绍给商羽,商羽听了我的描述只叫我巴结巴结上司,说我一定是哪里惹到他了。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老庄待我还算不错,不至于这么恶毒吧。直到北佳跟我说有次她不小心把我p的美少女战士庄发到朋友圈,老庄照例只点赞不看内容,过了几天才会过来味。

    我打了个饱嗝,神游着给洛川回邮件。你不回他就会给你打电话问是不是不重视他,他要跳槽签约别家。讲真,如果不是老庄钦点的人,我就是和洛川同归于尽也不会让他出来祸害人。这种妖精不死,我唐馨就白当这么多年唐僧了。

    北佳是猴子,程萧是沙僧,黎欢是八戒,商羽是小白龙。笙歌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而洛川就是一路上妖精的化身。我唐馨过关斩将,消灭了无数洛川,偏偏行到女儿国拜倒在沈清的西装裤下。

    悄悄问沈清,唐馨美不美,唐馨美不美。

    女儿国国王爱慕唐长老,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唐馨爱慕沈国主,可惜流水有意落花无情。

    虽然结果相同,但这性质不一样。我给黎欢抓了把瓜子,慢慢给他分析。“暂且不说唐长老对女儿国国王到底有没有一点点心意,即便是有也是注定不能表达的。可沈清对我至少曾经真心过。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我唐馨不是和尚,他沈清只是个贵公子,我们之间有什么不能逾越的鸿沟。我就不明白怎么就不能在一起呢?剧本谁写的?”

    黎欢舔舔嘴角的酸奶,狐狸眼一勾,捏起指头点点我脸上没有晕开的粉底液。“你脸真大。”黎欢说,“你爸妈没给你生张漂亮脸,倒给你多整了几张皮,你说你这脸皮怎么这么厚?沈清那种级别的男人得跌份儿跌到什么程度才和你天生一对?”

    我想反驳他,觉得口渴,悻悻往茶水间泡奶茶。我不是认怂,我只是觉得黎欢悟性太低,我说再多他也不懂男女间的红尘纷争。我觉得他可能是gay。

    据说一般gay的审美水平还不错,黎欢一周七天小模样打扮的跟平面模特似的,老庄还经常差他去搞定那个难请的王牌插画家ken。ken早些年就公开出柜,怎么着也是个老江湖。就黎欢那小模小样,白嫩嫩大长腿,说话能掐出水,说不准早就给吃了。

    我不是腐,真不是。我相信爱情的。但黎欢对感情的事一向害羞,每次我有意无意的问起上下问题,他就会克扣煤球的伙食。煤球是沈清留给我最重的礼物,我不能因为一时好奇,而让我们俩之间连着的那根线变轻。

    变轻的线被风一刮就断了,我希望我们俩之间有铁链束缚着彼此的感情。我非他不爱,他非我不娶。然而铁链上缀着太多同心锁早就断了。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幸福的,悲伤的,慢慢的压垮了那条横在两个山头的铁索。我能握在手心的只有一根若有若无的线。

    水壶冒出白烟,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很像煤球打呼噜的声音。我有两个月没见它了,也不知道黎欢有没有给它找个小女朋友。没有小女朋友,小男朋友也可以啊。要腿长腰细的,要走起路带风,睁开眼带电的那种。否则就和煤球不般配了。

    我大脑一路开着小车飞驰在穿越沙漠的铁轨上,沿途有仙人掌和绿洲。绿洲之中,有一汪浅浅的清泉。沈清摇动着轻罗扇,额前的金饰明晃晃的跟埃及艳后似的。

    艳后回眸浅笑,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他拖着金色的轻纱裙款款而来,留下的每一个脚印都生出繁花。他俯身在我肩头呢喃,呵气如兰。

    小侍卫黎欢煞风景的凑过来,翘起兰花指尖声尖气。“长老,佛祖请您开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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