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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情趣,所以拍情趣才受欢迎。受欢迎了自然就成名,自然就高兴,自然就感激你,自然就……”
罗恒秋说去你的情趣,自然地系好安全带吧钟导。
他惦记着邓廷歌说的话,路上立刻把今晚的邀约全都推了。
然而一直等到傍晚六点多他才收到邓廷歌的电话。邓廷歌约他今晚在人民剧场门外见。罗恒秋莫名地兴奋起来。
出门之后他才想起,因为猜邓廷歌会和自己吃饭,他晚餐一点没吃,此刻腹中空空,甚至有点疼。
胃袋干瘪的罗恒秋在人民剧场外面等了一会,饿得受不了,掏钱买了两个茶叶蛋。刚吃完一个就看到邓廷歌从剧场里跑出来,奔向自己。
“师兄,我带你进去看话剧。”邓廷歌说。
罗恒秋看着邓廷歌的装扮。邓廷歌和白天穿的完全不一样,尤其是脖子上挂着一个老式的女包,里面鼓鼓囊囊装着不少零钱。
邓廷歌低头看看自己,笑着说:“我在这里卖票。”
两人边走边聊天。罗恒秋听他提起还没吃晚饭,顺手就把手里剥了一半的茶叶蛋给撸干净了,递到邓廷歌面前。邓廷歌抓着他的手啊呜一下囫囵吃了,继续呱唧呱唧说话。罗恒秋跟在他后面往里走,暗搓搓地摸手指。
人民剧场在很多年前是这个城市里最高雅的消费场所。邓廷歌和罗恒秋高中的时候,学校还组织过学生来这里看电影或者演出。有一次看电影途中,高一那边突然发出混乱的声音。坐在不远处的罗恒秋抬头望去,看到一个男孩直起身,怀里抱着个软绵绵昏过去的女同学。
那个人是邓廷歌。他身边的女孩一直脸色苍白,之后更是捂着肚子就晕倒了。少年邓廷歌见义勇为,二话不说抱着人就往一街之隔的人民医院跑,身后呼啦啦跟着一串因为电影太无聊而趁机逃窜的男孩子。电影播的是什么,罗恒秋是一点也记不住了。但他坐到了最后,只是什么都没看进去,一直想着少年人跑过他身边时那张气喘吁吁的脸。
后来人民剧场渐渐衰败。地方太小没办法扩建,也根本没钱去修建,它一直不尴不尬地立在那里,今晚上演二人转,明天表演脱衣舞,也算自负盈亏,苦中还带了点荤素不忌的色彩。
罗恒秋跟着邓廷歌拐进剧场的一个房间时愣了一下。
“小剧场?”罗恒秋笑着说。
他知道邓廷歌在卖什么票了。这是一个小型的话剧剧场。
房间里坐着二十来个年轻人,看到邓廷歌进来都抬头冲他打招呼,似乎很熟悉。
“你看过?”邓廷歌带他坐下。
“看过。”罗恒秋说,“但不算了解。”
邓廷歌坐在他身边开始数钱,“不了解没关系,你觉得好看就行了。”
这个小小的话剧剧场就是他连打几份工的重要原因。一次五百块,房间可以用一个晚上,表演结束之后还可以对演出进行检讨和排练下一场。
邓廷歌和几个学校里的同道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话剧社,在这个城市的高校话剧圈里略有名气。他和朋友作为牵头的人,自然要负担起这些费用:场地租金、道具租金、桌椅租金,还有演员们的服装费等等。
“我们一般都是自己人演出,有时候如果约到别的剧社的人,劳务费肯定免不了。兄弟院校的人都比较客气,但不请一顿饭、喝点东西肯定说不过去。”邓廷歌数好了钱,笑道,“观众都自愿掏钱,一张票二十。今晚有四百多块,差不多了。”
罗恒秋忙掏出一张二十:“我也买票。”
邓廷歌推了回去:“你别这样,今天我请你。”
罗恒秋收起了钱,想了想之后说:“那一会儿结束了,我请你吃夜宵吧。”
“好好好,这才对头。”邓廷歌也要上场演出,于是把颈上的挎包放在了罗恒秋的手里,“先帮我保管,演完了我再来找你。”
罗恒秋抱着那挎包想,你不怕我卷款潜逃?
他又想,逃了也挺好的,这样邓廷歌就会来追自己,追啊追啊,不小心就海角天涯了。
今晚在小剧场里演出的是某先锋剧作家的作品,他将《动物庄园》进行了改编,通过几只宠物和它们主人的故事来讲述城市人思想和生活上的困窘。
灯光照亮小房间当中的一片空间,博美、金毛、萨摩耶、中华田园犬先后上场,跟在它们主人的身后唯唯诺诺。
房间里十分安静,演员们也相当投入。他们在观众和观众之间的空隙里走动,充分地融入这个环境,在倾听者的耳边缓慢地吟诵诗歌,激动万分地用台词表达心绪。观众仿佛置身于剧情之中,和演员、和故事一起呼吸。
邓廷歌饰演的是宠物主人的男友。他换了一件上衣,头发抓得凌乱,急匆匆闯入明亮的空间。
从他出现的时候起,罗恒秋的眼神就一直没办法从他身上拔离。
他们之间仅仅隔着两排椅子,大约三米的距离,但站在灯光之下、表情生动的邓廷歌像是另外的一个人。
他说话的声音、腔调、语速全都变了,站在那里的不是邓廷歌,而是一个软弱的、不敢反抗自己女友的男人。中华田园犬扑到他身上,伤心地哭诉自己被主人遗弃的事实。邓廷歌坐在地上摸那个演员粗糙的金色假发,眼神和手势都万分温柔,仿佛趴在他膝盖上的真的是一只悲伤的狗。
他站起来走动,拉着那女孩的手苦苦哀求,站在灯光的边缘里语气忧伤地背诵诗歌,在遭到女友嘲笑的时候沮丧地垂下脑袋。罗恒秋知道,这就是小剧场话剧的有趣之处:观众和演员几乎是无隙的,他仿佛伸手就能碰到那个人。
然而他又十分失望:邓廷歌出场的时间不多,而且一次都没有走到自己身边来。
罗恒秋从没有这样投入地看过一次话剧。邓廷歌的一举一动他都立刻能了解其中的意义,他在灯光的边缘移动,面对着观众叹气,偶尔在眼神移动的时候扫到罗恒秋,这一切都让罗恒秋又兴奋又激动,隐隐还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仿佛场中那个人和他有一个不可对外人分享的、微小的秘密。
“怎么样?”结束表演之后的邓廷歌走到他身边热切地问。
“很有趣的剧本。”罗恒秋老老实实地说,“就是你出场的时间太短了,还没看够。”
邓廷歌有些不好意思,抓抓脑袋笑了。
虽然和罗恒秋高中时代就相识,并且关系还比一般朋友要亲近一些,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和这个师兄的差距很大。罗恒秋父亲是有名的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再往上一辈,不是军人便是学者,他从真正的书香世家里走出来,身边的朋友偶尔打趣喊他“罗少”也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邓廷歌起初只觉得他是个不苟言笑但性格很
罗恒秋说去你的情趣,自然地系好安全带吧钟导。
他惦记着邓廷歌说的话,路上立刻把今晚的邀约全都推了。
然而一直等到傍晚六点多他才收到邓廷歌的电话。邓廷歌约他今晚在人民剧场门外见。罗恒秋莫名地兴奋起来。
出门之后他才想起,因为猜邓廷歌会和自己吃饭,他晚餐一点没吃,此刻腹中空空,甚至有点疼。
胃袋干瘪的罗恒秋在人民剧场外面等了一会,饿得受不了,掏钱买了两个茶叶蛋。刚吃完一个就看到邓廷歌从剧场里跑出来,奔向自己。
“师兄,我带你进去看话剧。”邓廷歌说。
罗恒秋看着邓廷歌的装扮。邓廷歌和白天穿的完全不一样,尤其是脖子上挂着一个老式的女包,里面鼓鼓囊囊装着不少零钱。
邓廷歌低头看看自己,笑着说:“我在这里卖票。”
两人边走边聊天。罗恒秋听他提起还没吃晚饭,顺手就把手里剥了一半的茶叶蛋给撸干净了,递到邓廷歌面前。邓廷歌抓着他的手啊呜一下囫囵吃了,继续呱唧呱唧说话。罗恒秋跟在他后面往里走,暗搓搓地摸手指。
人民剧场在很多年前是这个城市里最高雅的消费场所。邓廷歌和罗恒秋高中的时候,学校还组织过学生来这里看电影或者演出。有一次看电影途中,高一那边突然发出混乱的声音。坐在不远处的罗恒秋抬头望去,看到一个男孩直起身,怀里抱着个软绵绵昏过去的女同学。
那个人是邓廷歌。他身边的女孩一直脸色苍白,之后更是捂着肚子就晕倒了。少年邓廷歌见义勇为,二话不说抱着人就往一街之隔的人民医院跑,身后呼啦啦跟着一串因为电影太无聊而趁机逃窜的男孩子。电影播的是什么,罗恒秋是一点也记不住了。但他坐到了最后,只是什么都没看进去,一直想着少年人跑过他身边时那张气喘吁吁的脸。
后来人民剧场渐渐衰败。地方太小没办法扩建,也根本没钱去修建,它一直不尴不尬地立在那里,今晚上演二人转,明天表演脱衣舞,也算自负盈亏,苦中还带了点荤素不忌的色彩。
罗恒秋跟着邓廷歌拐进剧场的一个房间时愣了一下。
“小剧场?”罗恒秋笑着说。
他知道邓廷歌在卖什么票了。这是一个小型的话剧剧场。
房间里坐着二十来个年轻人,看到邓廷歌进来都抬头冲他打招呼,似乎很熟悉。
“你看过?”邓廷歌带他坐下。
“看过。”罗恒秋说,“但不算了解。”
邓廷歌坐在他身边开始数钱,“不了解没关系,你觉得好看就行了。”
这个小小的话剧剧场就是他连打几份工的重要原因。一次五百块,房间可以用一个晚上,表演结束之后还可以对演出进行检讨和排练下一场。
邓廷歌和几个学校里的同道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话剧社,在这个城市的高校话剧圈里略有名气。他和朋友作为牵头的人,自然要负担起这些费用:场地租金、道具租金、桌椅租金,还有演员们的服装费等等。
“我们一般都是自己人演出,有时候如果约到别的剧社的人,劳务费肯定免不了。兄弟院校的人都比较客气,但不请一顿饭、喝点东西肯定说不过去。”邓廷歌数好了钱,笑道,“观众都自愿掏钱,一张票二十。今晚有四百多块,差不多了。”
罗恒秋忙掏出一张二十:“我也买票。”
邓廷歌推了回去:“你别这样,今天我请你。”
罗恒秋收起了钱,想了想之后说:“那一会儿结束了,我请你吃夜宵吧。”
“好好好,这才对头。”邓廷歌也要上场演出,于是把颈上的挎包放在了罗恒秋的手里,“先帮我保管,演完了我再来找你。”
罗恒秋抱着那挎包想,你不怕我卷款潜逃?
他又想,逃了也挺好的,这样邓廷歌就会来追自己,追啊追啊,不小心就海角天涯了。
今晚在小剧场里演出的是某先锋剧作家的作品,他将《动物庄园》进行了改编,通过几只宠物和它们主人的故事来讲述城市人思想和生活上的困窘。
灯光照亮小房间当中的一片空间,博美、金毛、萨摩耶、中华田园犬先后上场,跟在它们主人的身后唯唯诺诺。
房间里十分安静,演员们也相当投入。他们在观众和观众之间的空隙里走动,充分地融入这个环境,在倾听者的耳边缓慢地吟诵诗歌,激动万分地用台词表达心绪。观众仿佛置身于剧情之中,和演员、和故事一起呼吸。
邓廷歌饰演的是宠物主人的男友。他换了一件上衣,头发抓得凌乱,急匆匆闯入明亮的空间。
从他出现的时候起,罗恒秋的眼神就一直没办法从他身上拔离。
他们之间仅仅隔着两排椅子,大约三米的距离,但站在灯光之下、表情生动的邓廷歌像是另外的一个人。
他说话的声音、腔调、语速全都变了,站在那里的不是邓廷歌,而是一个软弱的、不敢反抗自己女友的男人。中华田园犬扑到他身上,伤心地哭诉自己被主人遗弃的事实。邓廷歌坐在地上摸那个演员粗糙的金色假发,眼神和手势都万分温柔,仿佛趴在他膝盖上的真的是一只悲伤的狗。
他站起来走动,拉着那女孩的手苦苦哀求,站在灯光的边缘里语气忧伤地背诵诗歌,在遭到女友嘲笑的时候沮丧地垂下脑袋。罗恒秋知道,这就是小剧场话剧的有趣之处:观众和演员几乎是无隙的,他仿佛伸手就能碰到那个人。
然而他又十分失望:邓廷歌出场的时间不多,而且一次都没有走到自己身边来。
罗恒秋从没有这样投入地看过一次话剧。邓廷歌的一举一动他都立刻能了解其中的意义,他在灯光的边缘移动,面对着观众叹气,偶尔在眼神移动的时候扫到罗恒秋,这一切都让罗恒秋又兴奋又激动,隐隐还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仿佛场中那个人和他有一个不可对外人分享的、微小的秘密。
“怎么样?”结束表演之后的邓廷歌走到他身边热切地问。
“很有趣的剧本。”罗恒秋老老实实地说,“就是你出场的时间太短了,还没看够。”
邓廷歌有些不好意思,抓抓脑袋笑了。
虽然和罗恒秋高中时代就相识,并且关系还比一般朋友要亲近一些,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和这个师兄的差距很大。罗恒秋父亲是有名的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再往上一辈,不是军人便是学者,他从真正的书香世家里走出来,身边的朋友偶尔打趣喊他“罗少”也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邓廷歌起初只觉得他是个不苟言笑但性格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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