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深春远塞若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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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西郊围场,山林暗绿,积雪斑驳。
虞戈一行人来到了这里已经是下午,阿君阿杳在收拾大帐,乐鸢站在帐前,披着雪白的银狐大氅,头戴绛红的缀琉璃宝珠风帽,小小的脸裹的严实,手里端着一个银丝暖炉,有意无意地来回拨弄。
昨晚,两人回到席间,平淡地用完了膳,她和虞戈就回了别馆,关于孟云浓说的交易,她只字未提,哥哥也没问,可她心里却不怎么痛快,因为羊纸卷,也因为哥哥和扶燕王上的过节。
乐鸢想知道,那件事,究竟是什么。
忽然,她眼前一亮,看到孟云浓缓缓走来。
今日她似乎是特别装扮过的,一身深蓝的鹿茸长裙,上面一个碧青色短袄,外面罩着水蓝的狐毛披风,黑发编成细辫,高高地盘起,烟色的风帽下留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浓黑的眉,宽大的眼,丹红的唇,神色中三分豁然,六分明艳。
乐鸢走近,笑道:“公主姐姐今日很美。”
听到她的话,孟云浓眼中一愣,面颊不由自主红起来,乐鸢轻轻一笑,将小暖炉塞进孟云浓手中,道:“对了,天气寒冷,这个我用不着,给你吧。”
孟云浓显得有些意外,心中虽不喜乐鸢,但也不想她冻着,毕竟这个节骨眼,若她病了,先不说能不能帮自己退婚,必定是一场麻烦,想到这,她手一推笑道:“扶燕气候寒冷,何况围场靠近山林,帝姬还是带着暖炉,免得着凉。”
偏偏乐鸢摁住她的手,眨了眨眼道:“公主姐姐,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道理!”
乐鸢自幼长在冰天雪地中,对于扶燕的冬季,她毫无感觉,偏偏哥哥紧张的很,要她里三层外三层穿的严实,还时刻让她抱着个暖炉,腾不出手。
此刻,一阵急促而清晰的马蹄声传来,她的目光投向不远处,挑眉问道:“那是谁来了?”
十几辆车辕浩荡而来,为首那辆条纹乌木的马车,周围用暗黄色的毡毛包裹,黑色的罗帏上写着一个“周”字,乐鸢心中明白过来,原来是陵周的人。
视线往后看去,中间有一辆极大的红香木马车,万分惹眼,其构造奇特,车顶呈圆形,上面铺着红色的金丝绒布,边沿的木壁嵌着翠绿宝石和血红玛瑙,车的四角悬挂着夜明珠,长长的青色流苏垂下,车身上刻着朵朵缠绕的梅烙雕花,深红色的中心点着鎏金,更奇的是,辕下竟有六个车轮,在参差不平的路面上稳稳滚动着,奢华间一股旖旎的香气飘来,愈近愈浓,前面四匹毛色光亮的乌锥马放缓了步伐,一声长嘶之后,停了下来。
孟云浓的呼吸突然变的急促,视线紧紧盯住那辆马车,分明有些紧张。
最前面那辆车先打开门,两个护卫候着,走下一个中年男子,圆领锦袍,头戴毡帽,一身周正贵气,乐鸢听哥哥说,这次前来扶燕祝寿的是陵周王上的胞弟,南安王。
她心想,这无疑是南安王了。
一行人纷纷走下车来,那辆奢华的红木马车依旧静静停在那里,似乎所有人都在候着它,乐鸢好奇,这车上是谁?好大的排场!
片刻后,三四个殷切的奴仆抬出一卷的极长的红色锦缎,平整地铺在那辆大马车下,车门打开,缕缕纱幔撩起,一前一后走下两个青裳女子,眉间点一朵红梅,秋水之容,盈盈身段,都是一等一的姿色。
然后,一只闷青色云水靴踏出,当那人走出,刹那间,仿佛山林都消了颜色,他披着貂毛青色夹金线大氅,如碧水,如青潭,所有的鲜艳都缓缓凝到了一点,再于他身乍然散开。
他扶着两个女子的手慢慢走下,周身宛若绿水流淌开来,面似乳白的玉,头发极乌,额上系着一条深蓝的勾金丝长带,镶着圆形碧玉,眉毛却淡而上扬,鼻高唇薄,轮廓分明,尤其是眼眸的颜色很特别,像极了琥珀,却璀璨如夜空的繁星。
这个人,是这般的...如花似玉!而且...明艳耀人!没错,她没用错词!就是这种感觉!乐鸢很惊讶,鲜亮的碧与青,再衬着雪白肌肤,仿佛将云雾拨开,透出了七彩之光,她从不知道,衣服在一个男子的身上,会这么讲究和..奢华。
他随手将两个女子揽在怀里,左拥右抱,迈开大步,身后跟着四个娇滴滴的美人,周围人纷纷恭顺地退开,他走到南安王面前,二人不知说着什么。
“这人是谁?”乐鸢觉得他眉眼间的不羁之态,和浑身的奢侈之感,是她见所未见的。
身后的人没有说话,乐鸢回过头,发现孟云浓有些异样,伸手在她面前摆了摆:“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孟云浓忙收回视线,迟钝地笑了一下。
乐鸢眼眸一闪:“你认识他么?”
孟云浓极不自然地抿了抿唇:“他是陵周的明宣世子,我自然..认识。”
乐鸢吸了口气,明宣世子的大名,连她也有过耳闻。
九州第一风流之人,香车红撵,宝玉美人,关于他,盛传最广的一件事,便是掷玉得娇。
明宣世子的母亲,是陵周王上的妹妹,也是太后唯一的小女儿,端则公主。
因为公主体弱,早早就去世,年幼的世子,被接入王宫,由皇太后亲自抚养。
九岁这年,太后在宫中为他大摆宴席,庆祝生辰,王上与几位王爷皆在席上,二十个美人献舞,轻纱摇曳,鱼贯而入,跳到一半,小世子忽然叫停,手指最中间一女子,扬起小脸,冲太后道:“外祖母,能将这个姐姐赐给我吗?”
所有人一顿,王上和南安王都很诧异,纷纷转头望向他。
太后虽十分宠他,却不喜他的放荡之举,细眉一促,道:“不是不可,但是,亦儿得拿你的一件物什来换?”
太后心知,孩子的一切吃穿用度皆是她主张,此刻他身无长物,必然只能作罢。
谁知小世子想了想,一把扯下脖子上的玉,往那舞姬面前一丢,笑道:“就拿这个换她!”
众人哗然,殿中慌作一团,舞姬们吓得纷纷跪下,伏着身子以额触地。
“荒唐!”太后大惊,站起身,忙令侍女拾起。
南安王愣住,握着酒樽的手停在空中,而王上饶有兴致地扬起眉毛,一言不发。
相传,南有深绿,曰玉中之王,与歌朝王玺同宗,唤青珏。
昔年,陵周老王上好不容易得了这块稀世宝玉,将它赐给了最喜爱的外孙,也就是刚满月的小世子。
想也不用想,小世子刚刚扔出去的,正是这块大有来头的青珏。
忽然,王上眸色一凝,淡淡笑开:“亦儿这是宝玉一掷,只为红颜。”
温和的南安王听了,也是一笑,将酒樽搁下,望着王上道:“当年王兄年少之时,也曾怒发冲冠为美人。”
王上眼眸轻轻暗下,似忆起往事,叹道:“是啊,谁叫我们陵周王室的男子,都是痴情之人。”
南安王望向那个雪白如玉的孩童,笑道:“亦儿的个性,直接了当,颇有我们陵周王室的样!”
太后叹了口气,擦了擦手中的玉,为小世子重新戴上,然后看着几人道:“成日里只说哀家将亦儿惯的不成样子,看看你们兄弟二人,才是要把他教坏了!”
“哈哈哈哈...”众人大笑,如此一来,小世子既得了美人,又收回了宝玉。
至于,“掷玉得娇”一词,也久久传开了来。
十五岁,他搬出王宫,这位得天独厚的世子,此生喜爱的有三,一是美人,二是酒,三是红梅。
因此,他的府邸,花了天价,耗时十年才建在王都之北的温泉山上,那里冬昼如夏,满院红梅盛放,香气馥郁,绵延的亭台楼阁,玉桥下温泉流淌,水雾缭绕,屋后碧玉建成的酒池里,美人婀娜,如梦如画。
除了明宣是他的封号,世人更愿意叫他青珏世子,或者,花饮公子。
同时,陵周的百文堂的那些儒士们,还写了这么一首诗来描绘他: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
当然,明宣世子之所以成为一个名人,不是因为他风流奢靡的生活,而是因为,他天生就是个成功的商人。
因为喜好美人,他十一岁的时候投资建了一家歌舞坊,没错,是歌舞坊!
毕竟是王室红人,不仅手握人脉枢纽,而且品味也挑剔到了天上,他选一百名出挑的美人,学习器乐歌舞,从技艺,妆容,衣衫都请名师打造,强力训练,耗时一年,再适时将她们推出去,于王上的寿宴献舞一曲。
一夜名声大噪,王都之中,各大贵胄高官皆争先相邀入府,但他却一口回绝,声明以梅坊的女子一月仅跳一支舞。
果然,物以稀为贵,那些人更是重金抢破头也要请舞娘入府一跳,很快,以梅坊成了一种身份的炫耀。
随后一年,他又开了酒肆和茶馆,分别唤青肆,阑馆。
店中的侍者全是美人,技艺超群,每日待客五位,价格高昂,即便如此,他还是以与众不同的形式,将二者变成了富贵的象征,八年间,明宣世子的店铺,就像落地的种子,散在了陵周的土地上,飞快地扎根生芽,长出花叶。
如今的他,不仅垄断了陵周所有的酒和茶,还和各国皇商签订协议,二八分成,在同盟的东越,扶燕,靖楚,齐淮,甚至是西胤的土地上,都有他的店铺。
而且,远在西域的楼迦,还有他的一个大分支,据说是将茶叶和酒,出口到西边红毛人的国家去。
当然,以上这是他针对有钱人的产业,同样,他在各个郡县,还设立了酒楼,对各种各样的人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厨子都跟随过名师学习三年以上,不仅菜色一流,且价格公道。
清一色的红木,雅致的红梅屏风,院子里栽种大片梅花,每间酒楼的掌柜,都是容颜娇俏的女子,眼到之处,无不彰显他明宣世子的品味。
三年以来,在九州各国都得到了热烈的追捧,哪怕是现在,人们都为能去花饮楼吃一顿饭而自豪。
所以,贵族的钱他赚,平民的钱他也赚。
那赚来的钱,都去哪了呢?不用担心,因为明宣世子还开了梅氏银号。
赚来的钱放出去,以小小的利息,不仅帮助了穷人,提升国民经济,同时还赚了更多回来,他的钱,仿佛一个巨大的雪球,越滚越多。
明宣世子用头脑撑起了整个陵周的经济脉络,牵一发而动全身,连带将九州的贸易都紧紧握在手里。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哪怕这权,指的是商权,如今,他可是九州之内的第一金主,富可敌国,跺一跺脚,各国都要抖三抖。
乐鸢抱住手臂,看着众星捧月的那人,这时,不知孟炀从哪笑吟吟地迎出来,先是冲南安王行了一礼,而那位世子俊眉高扬,因为离得远,听不见他说了什么,只看三人谈笑风生,在一大群人簇拥下,缓缓往东边营帐走去。
乐鸢撇了一眼,终道:“排场不小。”
孟云浓皱起了眉,正要张口,就盈盈地听到一道娇媚的声音,“原来,云姐姐在这呢。”
二人回过头去,少女柳眉弯弯,杏眸如水,香腮胜雪,一点红唇楚楚,身上鹅黄掐花对襟外裳,里面是累珠叠纱粉霞茜裙,最外面披着一件深黄色披风,手包在皮制狐裘的筒子里。
她的旁边,还有一个身量较高的男子,银色狐毛长裘,深紫的交领宝相花纹服,头发半挽,斜斜插着一跟黑玉。
眉目窄而乌黑,鼻子长而直挺,嘴唇颜色很淡,下颌很尖,上面有些细微的胡渣,不得不说,他的面额线条冷硬,又不失柔和,很有味道。
孟云浓冷冷一笑,客气道:“一年未见,德惠公主长高了...”
说着,她望向男子,眼里浮上一丝笑意:“许久未见,王爷可好?”
男子深凉的眼眸一动,笑道:“本王很好,倒是云公主,越发美艳了。”
“哼..”少女不冷不热地扫了孟云浓一眼,忽然望向身边的乐鸢,身子一震,惊于她逼人的美貌,眼里妒意愈深,没好气道:“好像没见过你,你是谁?”
孟云浓嘲弄地扫了少女一样,似乎在笑她的无知,然后,回过头,朝乐鸢笑了笑道:“帝姬,这是齐淮的章烨王和德惠公主。”
“帝姬?”齐淳张了张口,方才趾高气昂的气势瞬间去了大半。
齐素瞧着孟云浓的态度,心中了然,漆黑的眸子望向乐鸢,笑道:“原来是东越帝姬,方才小妹失礼之处,别见怪。”
关于齐淮,她并不了解,不过既然能来赴宴,都该是各国举足轻重之人,况且,这些金枝玉叶多是眼高于顶,乐鸢并非小气之人,淡淡一笑,从容道:“无事。”
齐淳吃瘪,她虽不敢造次,但又憋不住这口气,不禁望向孟云浓,好似想起了什么,面色一柔,笑道:“云姐姐,听说陵周的人也到了,那你方才,可见过他了?”
话中所指,明显至极,乐鸢抬眼看向孟云浓,见她吸了口气,眸色一寒道:“你想说什么?”
“我只是为姐姐可惜...”齐淳抽出手,掩住口故意一笑:“靖楚此次要向扶燕求亲,想想不久之后,姐姐就要嫁到靖楚去了,从此天涯一别,从此晋郎是路人...”
“够了!”孟云浓颤抖着嘴唇,掩不住内心的愠怒:“我嫁给谁,不需要你来操心!”
她转过身,僵硬地弯了弯嘴角,对乐鸢道:“晚膳时间应该到了,我就不打扰帝姬了。”
说完,她虚行一礼,沉着脸,脚步匆忙地离开。
“淳儿,你...有些过分了。”齐素双眉微微拢起,语气有些冷。
“我..”齐淳没想到皇兄会叱责她,还是当着别人的面,她瞥了乐鸢一眼,面上一羞,气恼地张口:“皇兄,我哪里说错了,我说的实话!她就是喜欢晋....”
齐素眼神一冷,压低了声音制止道:“淳儿!”
“王爷,公主慢聊,我先回去了。”乐鸢凉凉地说完,不管二人反应,率先回头走向大帐,她抚了抚太阳穴,欸,跟这些人打交道,听着就累。
虞戈一行人来到了这里已经是下午,阿君阿杳在收拾大帐,乐鸢站在帐前,披着雪白的银狐大氅,头戴绛红的缀琉璃宝珠风帽,小小的脸裹的严实,手里端着一个银丝暖炉,有意无意地来回拨弄。
昨晚,两人回到席间,平淡地用完了膳,她和虞戈就回了别馆,关于孟云浓说的交易,她只字未提,哥哥也没问,可她心里却不怎么痛快,因为羊纸卷,也因为哥哥和扶燕王上的过节。
乐鸢想知道,那件事,究竟是什么。
忽然,她眼前一亮,看到孟云浓缓缓走来。
今日她似乎是特别装扮过的,一身深蓝的鹿茸长裙,上面一个碧青色短袄,外面罩着水蓝的狐毛披风,黑发编成细辫,高高地盘起,烟色的风帽下留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浓黑的眉,宽大的眼,丹红的唇,神色中三分豁然,六分明艳。
乐鸢走近,笑道:“公主姐姐今日很美。”
听到她的话,孟云浓眼中一愣,面颊不由自主红起来,乐鸢轻轻一笑,将小暖炉塞进孟云浓手中,道:“对了,天气寒冷,这个我用不着,给你吧。”
孟云浓显得有些意外,心中虽不喜乐鸢,但也不想她冻着,毕竟这个节骨眼,若她病了,先不说能不能帮自己退婚,必定是一场麻烦,想到这,她手一推笑道:“扶燕气候寒冷,何况围场靠近山林,帝姬还是带着暖炉,免得着凉。”
偏偏乐鸢摁住她的手,眨了眨眼道:“公主姐姐,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道理!”
乐鸢自幼长在冰天雪地中,对于扶燕的冬季,她毫无感觉,偏偏哥哥紧张的很,要她里三层外三层穿的严实,还时刻让她抱着个暖炉,腾不出手。
此刻,一阵急促而清晰的马蹄声传来,她的目光投向不远处,挑眉问道:“那是谁来了?”
十几辆车辕浩荡而来,为首那辆条纹乌木的马车,周围用暗黄色的毡毛包裹,黑色的罗帏上写着一个“周”字,乐鸢心中明白过来,原来是陵周的人。
视线往后看去,中间有一辆极大的红香木马车,万分惹眼,其构造奇特,车顶呈圆形,上面铺着红色的金丝绒布,边沿的木壁嵌着翠绿宝石和血红玛瑙,车的四角悬挂着夜明珠,长长的青色流苏垂下,车身上刻着朵朵缠绕的梅烙雕花,深红色的中心点着鎏金,更奇的是,辕下竟有六个车轮,在参差不平的路面上稳稳滚动着,奢华间一股旖旎的香气飘来,愈近愈浓,前面四匹毛色光亮的乌锥马放缓了步伐,一声长嘶之后,停了下来。
孟云浓的呼吸突然变的急促,视线紧紧盯住那辆马车,分明有些紧张。
最前面那辆车先打开门,两个护卫候着,走下一个中年男子,圆领锦袍,头戴毡帽,一身周正贵气,乐鸢听哥哥说,这次前来扶燕祝寿的是陵周王上的胞弟,南安王。
她心想,这无疑是南安王了。
一行人纷纷走下车来,那辆奢华的红木马车依旧静静停在那里,似乎所有人都在候着它,乐鸢好奇,这车上是谁?好大的排场!
片刻后,三四个殷切的奴仆抬出一卷的极长的红色锦缎,平整地铺在那辆大马车下,车门打开,缕缕纱幔撩起,一前一后走下两个青裳女子,眉间点一朵红梅,秋水之容,盈盈身段,都是一等一的姿色。
然后,一只闷青色云水靴踏出,当那人走出,刹那间,仿佛山林都消了颜色,他披着貂毛青色夹金线大氅,如碧水,如青潭,所有的鲜艳都缓缓凝到了一点,再于他身乍然散开。
他扶着两个女子的手慢慢走下,周身宛若绿水流淌开来,面似乳白的玉,头发极乌,额上系着一条深蓝的勾金丝长带,镶着圆形碧玉,眉毛却淡而上扬,鼻高唇薄,轮廓分明,尤其是眼眸的颜色很特别,像极了琥珀,却璀璨如夜空的繁星。
这个人,是这般的...如花似玉!而且...明艳耀人!没错,她没用错词!就是这种感觉!乐鸢很惊讶,鲜亮的碧与青,再衬着雪白肌肤,仿佛将云雾拨开,透出了七彩之光,她从不知道,衣服在一个男子的身上,会这么讲究和..奢华。
他随手将两个女子揽在怀里,左拥右抱,迈开大步,身后跟着四个娇滴滴的美人,周围人纷纷恭顺地退开,他走到南安王面前,二人不知说着什么。
“这人是谁?”乐鸢觉得他眉眼间的不羁之态,和浑身的奢侈之感,是她见所未见的。
身后的人没有说话,乐鸢回过头,发现孟云浓有些异样,伸手在她面前摆了摆:“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孟云浓忙收回视线,迟钝地笑了一下。
乐鸢眼眸一闪:“你认识他么?”
孟云浓极不自然地抿了抿唇:“他是陵周的明宣世子,我自然..认识。”
乐鸢吸了口气,明宣世子的大名,连她也有过耳闻。
九州第一风流之人,香车红撵,宝玉美人,关于他,盛传最广的一件事,便是掷玉得娇。
明宣世子的母亲,是陵周王上的妹妹,也是太后唯一的小女儿,端则公主。
因为公主体弱,早早就去世,年幼的世子,被接入王宫,由皇太后亲自抚养。
九岁这年,太后在宫中为他大摆宴席,庆祝生辰,王上与几位王爷皆在席上,二十个美人献舞,轻纱摇曳,鱼贯而入,跳到一半,小世子忽然叫停,手指最中间一女子,扬起小脸,冲太后道:“外祖母,能将这个姐姐赐给我吗?”
所有人一顿,王上和南安王都很诧异,纷纷转头望向他。
太后虽十分宠他,却不喜他的放荡之举,细眉一促,道:“不是不可,但是,亦儿得拿你的一件物什来换?”
太后心知,孩子的一切吃穿用度皆是她主张,此刻他身无长物,必然只能作罢。
谁知小世子想了想,一把扯下脖子上的玉,往那舞姬面前一丢,笑道:“就拿这个换她!”
众人哗然,殿中慌作一团,舞姬们吓得纷纷跪下,伏着身子以额触地。
“荒唐!”太后大惊,站起身,忙令侍女拾起。
南安王愣住,握着酒樽的手停在空中,而王上饶有兴致地扬起眉毛,一言不发。
相传,南有深绿,曰玉中之王,与歌朝王玺同宗,唤青珏。
昔年,陵周老王上好不容易得了这块稀世宝玉,将它赐给了最喜爱的外孙,也就是刚满月的小世子。
想也不用想,小世子刚刚扔出去的,正是这块大有来头的青珏。
忽然,王上眸色一凝,淡淡笑开:“亦儿这是宝玉一掷,只为红颜。”
温和的南安王听了,也是一笑,将酒樽搁下,望着王上道:“当年王兄年少之时,也曾怒发冲冠为美人。”
王上眼眸轻轻暗下,似忆起往事,叹道:“是啊,谁叫我们陵周王室的男子,都是痴情之人。”
南安王望向那个雪白如玉的孩童,笑道:“亦儿的个性,直接了当,颇有我们陵周王室的样!”
太后叹了口气,擦了擦手中的玉,为小世子重新戴上,然后看着几人道:“成日里只说哀家将亦儿惯的不成样子,看看你们兄弟二人,才是要把他教坏了!”
“哈哈哈哈...”众人大笑,如此一来,小世子既得了美人,又收回了宝玉。
至于,“掷玉得娇”一词,也久久传开了来。
十五岁,他搬出王宫,这位得天独厚的世子,此生喜爱的有三,一是美人,二是酒,三是红梅。
因此,他的府邸,花了天价,耗时十年才建在王都之北的温泉山上,那里冬昼如夏,满院红梅盛放,香气馥郁,绵延的亭台楼阁,玉桥下温泉流淌,水雾缭绕,屋后碧玉建成的酒池里,美人婀娜,如梦如画。
除了明宣是他的封号,世人更愿意叫他青珏世子,或者,花饮公子。
同时,陵周的百文堂的那些儒士们,还写了这么一首诗来描绘他: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
当然,明宣世子之所以成为一个名人,不是因为他风流奢靡的生活,而是因为,他天生就是个成功的商人。
因为喜好美人,他十一岁的时候投资建了一家歌舞坊,没错,是歌舞坊!
毕竟是王室红人,不仅手握人脉枢纽,而且品味也挑剔到了天上,他选一百名出挑的美人,学习器乐歌舞,从技艺,妆容,衣衫都请名师打造,强力训练,耗时一年,再适时将她们推出去,于王上的寿宴献舞一曲。
一夜名声大噪,王都之中,各大贵胄高官皆争先相邀入府,但他却一口回绝,声明以梅坊的女子一月仅跳一支舞。
果然,物以稀为贵,那些人更是重金抢破头也要请舞娘入府一跳,很快,以梅坊成了一种身份的炫耀。
随后一年,他又开了酒肆和茶馆,分别唤青肆,阑馆。
店中的侍者全是美人,技艺超群,每日待客五位,价格高昂,即便如此,他还是以与众不同的形式,将二者变成了富贵的象征,八年间,明宣世子的店铺,就像落地的种子,散在了陵周的土地上,飞快地扎根生芽,长出花叶。
如今的他,不仅垄断了陵周所有的酒和茶,还和各国皇商签订协议,二八分成,在同盟的东越,扶燕,靖楚,齐淮,甚至是西胤的土地上,都有他的店铺。
而且,远在西域的楼迦,还有他的一个大分支,据说是将茶叶和酒,出口到西边红毛人的国家去。
当然,以上这是他针对有钱人的产业,同样,他在各个郡县,还设立了酒楼,对各种各样的人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厨子都跟随过名师学习三年以上,不仅菜色一流,且价格公道。
清一色的红木,雅致的红梅屏风,院子里栽种大片梅花,每间酒楼的掌柜,都是容颜娇俏的女子,眼到之处,无不彰显他明宣世子的品味。
三年以来,在九州各国都得到了热烈的追捧,哪怕是现在,人们都为能去花饮楼吃一顿饭而自豪。
所以,贵族的钱他赚,平民的钱他也赚。
那赚来的钱,都去哪了呢?不用担心,因为明宣世子还开了梅氏银号。
赚来的钱放出去,以小小的利息,不仅帮助了穷人,提升国民经济,同时还赚了更多回来,他的钱,仿佛一个巨大的雪球,越滚越多。
明宣世子用头脑撑起了整个陵周的经济脉络,牵一发而动全身,连带将九州的贸易都紧紧握在手里。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哪怕这权,指的是商权,如今,他可是九州之内的第一金主,富可敌国,跺一跺脚,各国都要抖三抖。
乐鸢抱住手臂,看着众星捧月的那人,这时,不知孟炀从哪笑吟吟地迎出来,先是冲南安王行了一礼,而那位世子俊眉高扬,因为离得远,听不见他说了什么,只看三人谈笑风生,在一大群人簇拥下,缓缓往东边营帐走去。
乐鸢撇了一眼,终道:“排场不小。”
孟云浓皱起了眉,正要张口,就盈盈地听到一道娇媚的声音,“原来,云姐姐在这呢。”
二人回过头去,少女柳眉弯弯,杏眸如水,香腮胜雪,一点红唇楚楚,身上鹅黄掐花对襟外裳,里面是累珠叠纱粉霞茜裙,最外面披着一件深黄色披风,手包在皮制狐裘的筒子里。
她的旁边,还有一个身量较高的男子,银色狐毛长裘,深紫的交领宝相花纹服,头发半挽,斜斜插着一跟黑玉。
眉目窄而乌黑,鼻子长而直挺,嘴唇颜色很淡,下颌很尖,上面有些细微的胡渣,不得不说,他的面额线条冷硬,又不失柔和,很有味道。
孟云浓冷冷一笑,客气道:“一年未见,德惠公主长高了...”
说着,她望向男子,眼里浮上一丝笑意:“许久未见,王爷可好?”
男子深凉的眼眸一动,笑道:“本王很好,倒是云公主,越发美艳了。”
“哼..”少女不冷不热地扫了孟云浓一眼,忽然望向身边的乐鸢,身子一震,惊于她逼人的美貌,眼里妒意愈深,没好气道:“好像没见过你,你是谁?”
孟云浓嘲弄地扫了少女一样,似乎在笑她的无知,然后,回过头,朝乐鸢笑了笑道:“帝姬,这是齐淮的章烨王和德惠公主。”
“帝姬?”齐淳张了张口,方才趾高气昂的气势瞬间去了大半。
齐素瞧着孟云浓的态度,心中了然,漆黑的眸子望向乐鸢,笑道:“原来是东越帝姬,方才小妹失礼之处,别见怪。”
关于齐淮,她并不了解,不过既然能来赴宴,都该是各国举足轻重之人,况且,这些金枝玉叶多是眼高于顶,乐鸢并非小气之人,淡淡一笑,从容道:“无事。”
齐淳吃瘪,她虽不敢造次,但又憋不住这口气,不禁望向孟云浓,好似想起了什么,面色一柔,笑道:“云姐姐,听说陵周的人也到了,那你方才,可见过他了?”
话中所指,明显至极,乐鸢抬眼看向孟云浓,见她吸了口气,眸色一寒道:“你想说什么?”
“我只是为姐姐可惜...”齐淳抽出手,掩住口故意一笑:“靖楚此次要向扶燕求亲,想想不久之后,姐姐就要嫁到靖楚去了,从此天涯一别,从此晋郎是路人...”
“够了!”孟云浓颤抖着嘴唇,掩不住内心的愠怒:“我嫁给谁,不需要你来操心!”
她转过身,僵硬地弯了弯嘴角,对乐鸢道:“晚膳时间应该到了,我就不打扰帝姬了。”
说完,她虚行一礼,沉着脸,脚步匆忙地离开。
“淳儿,你...有些过分了。”齐素双眉微微拢起,语气有些冷。
“我..”齐淳没想到皇兄会叱责她,还是当着别人的面,她瞥了乐鸢一眼,面上一羞,气恼地张口:“皇兄,我哪里说错了,我说的实话!她就是喜欢晋....”
齐素眼神一冷,压低了声音制止道:“淳儿!”
“王爷,公主慢聊,我先回去了。”乐鸢凉凉地说完,不管二人反应,率先回头走向大帐,她抚了抚太阳穴,欸,跟这些人打交道,听着就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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