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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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天真的以为,穿越这种东西,就是那群小女生的天真胡诌,可没想到居然真的就一巴掌扇到我身上了;睁开眼看着这个跟历史完全不对接的世界,我也曾天真的以为,经历穿越大浪洗礼后,我终于能改头换面完成吊丝逆袭的定律了,可没想到主角却不是我。
没错,在这个世界中,我不是主角,很可能连配角也不是,只是一个街头混吃的小炮灰。没有金手指没有给外挂没有杰克苏,没有后宫萌妹子更没有疆土权谋大英雄……有的只是我这个卑贱如尘的小身份,夹在处处懵懂无知战战兢兢的日子缝隙里,艰难的挣扎生存。
第八次啃窝头的时候,不禁怨念,枉费刚来的时候,给自己新起了个气势宏浩的名字,欧阳过!西毒欧阳锋的欧阳,西狂杨过的过。原本以为这么狂拽炫酷的名晖,扬名四海后也算对得起金庸老爷子,谁知道这悲催的不仅没有沾上“毒”字,也没沾上“狂”字,这辈子我就只和这个“西”脱不清关系了。
古代生产力不行,开发业有限,所有繁荣的好吃的好喝的好前途的都在东边,可怜的西边一说起来,就两处名胜,一个是塞北胡虏,一个是西南蛮夷。我呢,偏巧不巧,一睁眼就被发配到西北边塞了,还是紧挨着边线的!城墙外头有啥啊?胡人啊……啥是胡人?突厥啊,匈奴啊,大概都是一伙的吧……这里没人跟你讲法制,人家偶尔过来串门搞个烧杀抢,皇帝老子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我听着破庙里搭伙的兄弟胡吹了三天后,怕的腿都在哆嗦,但又过了三天后,我就不怕了。因为实在是太冷了,身上那条破棉袄根本扛不住风,一宿一宿的睡不着后,我甚至在想,主动碰碰机会被胡人剁一刀之后,能不能回到我那个二十平米的地下室,起码是个单间,起码还有一个电褥子!
后来也不知流浪了多少天,我在一个县城小客栈里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充当了说书先生。这也算是架空穿越的一个福利吧,我有很多料可以慢慢说,从前开出租趴活的时候就爱看些小说,从名著到武侠小说,国内的国外的随便扯,扯着扯着没想到有一天,碰到了我在这里的第一个贵人,老权头。他在这小客栈里喝了六壶茶,终于熬到打烊,尾随在一条小巷子里堵住了我。深情并茂加夸大其词的夸了我一通后,建议我跳槽去他那里,一个游走的戏班子,做话本先生。
我同意了。为什么不同意,银子拿得多,又能出入高端府邸,还不用站堂子说的嗓子疼都不敢停,只要动动笔杆子就成,说不定还能串串做导演指导一下戏子的演技……而且,话本先生多好听,还带着“先生”两个字,不像在客栈里,一辈子就是个说书的。
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在一次大户人家里再普通不过的唱堂会时,碰到了后来的我孩儿她娘。我是个没本事的,孩儿她娘更是个倒霉催的,好好的公司小文员睡一觉愣是穿成个落难小姐,还是抄了家男的砍头女眷充塞的那种,被主母买去做代孕姨娘,各种苦逼。我们唏嘘互嘲,天涯之大,只有对方能理解心里的苦。有些话原以为一辈子都说不出口了,没想到还能遇到一个老乡,不用再隐藏自己的人。
我们下定决心,做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颠覆这里世界观的行为,私奔了。她不愿做代孕,一辈子被主母拿捏着争男人争儿子争家产;而我,不愿从此跟她再无交集。反正,我是贱籍,她是奴籍,谁也别嫌弃谁。天下之大,风云晦涩,找个一样的人有多难,能活就活,活不成就狗带回老家去,说不定还能再次相遇手拉手去趟民政局。
事实证明,我不是主角命,我老婆她也没有主角的运气,但我们的儿子,他却让我们看到了久违的开挂般光芒。
说起这个儿子,小的时候也没看出什么不同来,软软糯糯的还算乖。可后来仗打起来了,我被征兵的押走,匆忙间根本顾不上安排好他们母子的事,就被摁进了冷硬的盔甲兵刃中,咽着血水熬日子。多少个撑不下去的夜晚,都想先一头碰死算了,可又不知这么走了,剩下孩儿她娘一个人带着半大的孩子,她又不能出来打工,在这个吃人的地方还不知怎么熬,就咬着牙继续撑。
起码熬到儿子长大了,娶媳妇了,我和老婆才能安心回老家啊……
后来,好不容易熬到西胡的战事要平息了,我又跟着大军赶赴东胡的波动,战乱守城这一蹲就又是好几年,终于等东胡也消停下去了,我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听到上面传来一份调令,我所在的三万大军要调往南疆!无疑一个惊天霹雳炸在耳边,现在的云南可不是那个家家有花处处有水的大理,而真的是一片蛮夷……
那些上面高坐庙堂的人,还真是不拿兵士当人命!只是想着他们口中的“大局”,和自己心里的利益,哪管斗升小民的死活人权。我抖着手捧着那份军书,知道我不能去,这一去了山高水远,南北天隔,没有电话没有gps,这辈子只怕是再也找不回来了。痛定思痛了几日,放弃好容易攒下的军功,丢弃陪了我八年的盔甲兵刀,利用现下这个百夫长身份带来的小小权利,一番安排后,我趁乱做了逃兵。
趁着月色避开人迹往家跑的时候,心里砰砰跳的厉害,不知道老婆知道了后会不会臭骂死我,她在这里最痛恨的就是没有个良籍身份,连带孩子都是黑户,现在我好不容易混出来了,却一夕之间又成了逃兵……
直到进了满仓沟,灯火中看着这熟悉的万家灯火,心里不禁涌起了一丝近乡情怯。怀着一颗惴惴不已的心情,根本不敢多想他们孤儿寡母的现况,满心祈祷的往那个小屋子赶。
没有点灯!林木掩印下,那个幽寂冷清的小木屋散发着孤零的气息,我的恐惧一丝丝漫延到全身的毛孔。没有人,院子里杂草遍地,桌子上一层的灰,八年未归,我……我的老婆,儿子,在哪?
后来的事情,即便现在想来还是有些不可思议,半夜三更的,我这样一个野人似的褴褛脏臭男人,在一座空屋里哭的昏天暗地,那情形怎么看都像是鬼片,然后,我的身后,慢慢出来了两个黑影,行动悄无声息,比我更像鬼……
他们告诉我,奉命守着这座空屋很久了,他们主子收养了我儿子,还专门派人盯着这里,等着离家多年的爹娘……这话很扯,若在平时,我肯定会认为是骗子,拔脚跑得远远了,但那时的我,哭的眼肿又痴呆,就那么乖乖的跟着他走了。这一走,直接进了北域都护的宅邸,在那富丽堂皇的房子里,见到了我那婆娘,同样的憔悴,同样泛红盈满泪的一双眼睛。十日后,见到了我那赶过来的亲儿子,那通身的气派风神少年书生意气,活活的一副纨绔打扮,不看脸真不像是我的种。更重要的是,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久违的心念神往的传说中的外挂之气!
杞国北域都护的座上宾,胡人单于的干儿子,唯一在两国自由来往的洒脱富贵人,还跟着杞人大儒读过几年书,近一阵刚领了司农丞的职务,总管西域各塞商贸,有钱有权有身份,还他麻麻的有自由!真是让我这种要啥没啥的小民没法活……
儿子脸上也是一脸的激动,我以为他会激动地跟我一样说不出话来,没想到,他张口就是一句:“妈,你放心,儿子长大了,出塞公主是我干娘,北域都护是我师傅,你想要什么样的正经身份,杞人或是胡人的,我都能给你搞来!你就别掐我爹了!”
我的眼泪蓬勃喷出,儿子,你真是我亲生的!
原来,我虽不是主角,但我儿子,也是主角的儿子!
这辈子,值了!
没错,在这个世界中,我不是主角,很可能连配角也不是,只是一个街头混吃的小炮灰。没有金手指没有给外挂没有杰克苏,没有后宫萌妹子更没有疆土权谋大英雄……有的只是我这个卑贱如尘的小身份,夹在处处懵懂无知战战兢兢的日子缝隙里,艰难的挣扎生存。
第八次啃窝头的时候,不禁怨念,枉费刚来的时候,给自己新起了个气势宏浩的名字,欧阳过!西毒欧阳锋的欧阳,西狂杨过的过。原本以为这么狂拽炫酷的名晖,扬名四海后也算对得起金庸老爷子,谁知道这悲催的不仅没有沾上“毒”字,也没沾上“狂”字,这辈子我就只和这个“西”脱不清关系了。
古代生产力不行,开发业有限,所有繁荣的好吃的好喝的好前途的都在东边,可怜的西边一说起来,就两处名胜,一个是塞北胡虏,一个是西南蛮夷。我呢,偏巧不巧,一睁眼就被发配到西北边塞了,还是紧挨着边线的!城墙外头有啥啊?胡人啊……啥是胡人?突厥啊,匈奴啊,大概都是一伙的吧……这里没人跟你讲法制,人家偶尔过来串门搞个烧杀抢,皇帝老子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我听着破庙里搭伙的兄弟胡吹了三天后,怕的腿都在哆嗦,但又过了三天后,我就不怕了。因为实在是太冷了,身上那条破棉袄根本扛不住风,一宿一宿的睡不着后,我甚至在想,主动碰碰机会被胡人剁一刀之后,能不能回到我那个二十平米的地下室,起码是个单间,起码还有一个电褥子!
后来也不知流浪了多少天,我在一个县城小客栈里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充当了说书先生。这也算是架空穿越的一个福利吧,我有很多料可以慢慢说,从前开出租趴活的时候就爱看些小说,从名著到武侠小说,国内的国外的随便扯,扯着扯着没想到有一天,碰到了我在这里的第一个贵人,老权头。他在这小客栈里喝了六壶茶,终于熬到打烊,尾随在一条小巷子里堵住了我。深情并茂加夸大其词的夸了我一通后,建议我跳槽去他那里,一个游走的戏班子,做话本先生。
我同意了。为什么不同意,银子拿得多,又能出入高端府邸,还不用站堂子说的嗓子疼都不敢停,只要动动笔杆子就成,说不定还能串串做导演指导一下戏子的演技……而且,话本先生多好听,还带着“先生”两个字,不像在客栈里,一辈子就是个说书的。
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在一次大户人家里再普通不过的唱堂会时,碰到了后来的我孩儿她娘。我是个没本事的,孩儿她娘更是个倒霉催的,好好的公司小文员睡一觉愣是穿成个落难小姐,还是抄了家男的砍头女眷充塞的那种,被主母买去做代孕姨娘,各种苦逼。我们唏嘘互嘲,天涯之大,只有对方能理解心里的苦。有些话原以为一辈子都说不出口了,没想到还能遇到一个老乡,不用再隐藏自己的人。
我们下定决心,做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颠覆这里世界观的行为,私奔了。她不愿做代孕,一辈子被主母拿捏着争男人争儿子争家产;而我,不愿从此跟她再无交集。反正,我是贱籍,她是奴籍,谁也别嫌弃谁。天下之大,风云晦涩,找个一样的人有多难,能活就活,活不成就狗带回老家去,说不定还能再次相遇手拉手去趟民政局。
事实证明,我不是主角命,我老婆她也没有主角的运气,但我们的儿子,他却让我们看到了久违的开挂般光芒。
说起这个儿子,小的时候也没看出什么不同来,软软糯糯的还算乖。可后来仗打起来了,我被征兵的押走,匆忙间根本顾不上安排好他们母子的事,就被摁进了冷硬的盔甲兵刃中,咽着血水熬日子。多少个撑不下去的夜晚,都想先一头碰死算了,可又不知这么走了,剩下孩儿她娘一个人带着半大的孩子,她又不能出来打工,在这个吃人的地方还不知怎么熬,就咬着牙继续撑。
起码熬到儿子长大了,娶媳妇了,我和老婆才能安心回老家啊……
后来,好不容易熬到西胡的战事要平息了,我又跟着大军赶赴东胡的波动,战乱守城这一蹲就又是好几年,终于等东胡也消停下去了,我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听到上面传来一份调令,我所在的三万大军要调往南疆!无疑一个惊天霹雳炸在耳边,现在的云南可不是那个家家有花处处有水的大理,而真的是一片蛮夷……
那些上面高坐庙堂的人,还真是不拿兵士当人命!只是想着他们口中的“大局”,和自己心里的利益,哪管斗升小民的死活人权。我抖着手捧着那份军书,知道我不能去,这一去了山高水远,南北天隔,没有电话没有gps,这辈子只怕是再也找不回来了。痛定思痛了几日,放弃好容易攒下的军功,丢弃陪了我八年的盔甲兵刀,利用现下这个百夫长身份带来的小小权利,一番安排后,我趁乱做了逃兵。
趁着月色避开人迹往家跑的时候,心里砰砰跳的厉害,不知道老婆知道了后会不会臭骂死我,她在这里最痛恨的就是没有个良籍身份,连带孩子都是黑户,现在我好不容易混出来了,却一夕之间又成了逃兵……
直到进了满仓沟,灯火中看着这熟悉的万家灯火,心里不禁涌起了一丝近乡情怯。怀着一颗惴惴不已的心情,根本不敢多想他们孤儿寡母的现况,满心祈祷的往那个小屋子赶。
没有点灯!林木掩印下,那个幽寂冷清的小木屋散发着孤零的气息,我的恐惧一丝丝漫延到全身的毛孔。没有人,院子里杂草遍地,桌子上一层的灰,八年未归,我……我的老婆,儿子,在哪?
后来的事情,即便现在想来还是有些不可思议,半夜三更的,我这样一个野人似的褴褛脏臭男人,在一座空屋里哭的昏天暗地,那情形怎么看都像是鬼片,然后,我的身后,慢慢出来了两个黑影,行动悄无声息,比我更像鬼……
他们告诉我,奉命守着这座空屋很久了,他们主子收养了我儿子,还专门派人盯着这里,等着离家多年的爹娘……这话很扯,若在平时,我肯定会认为是骗子,拔脚跑得远远了,但那时的我,哭的眼肿又痴呆,就那么乖乖的跟着他走了。这一走,直接进了北域都护的宅邸,在那富丽堂皇的房子里,见到了我那婆娘,同样的憔悴,同样泛红盈满泪的一双眼睛。十日后,见到了我那赶过来的亲儿子,那通身的气派风神少年书生意气,活活的一副纨绔打扮,不看脸真不像是我的种。更重要的是,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久违的心念神往的传说中的外挂之气!
杞国北域都护的座上宾,胡人单于的干儿子,唯一在两国自由来往的洒脱富贵人,还跟着杞人大儒读过几年书,近一阵刚领了司农丞的职务,总管西域各塞商贸,有钱有权有身份,还他麻麻的有自由!真是让我这种要啥没啥的小民没法活……
儿子脸上也是一脸的激动,我以为他会激动地跟我一样说不出话来,没想到,他张口就是一句:“妈,你放心,儿子长大了,出塞公主是我干娘,北域都护是我师傅,你想要什么样的正经身份,杞人或是胡人的,我都能给你搞来!你就别掐我爹了!”
我的眼泪蓬勃喷出,儿子,你真是我亲生的!
原来,我虽不是主角,但我儿子,也是主角的儿子!
这辈子,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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