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9章 玛瑙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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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宇心道:太子已经对小雨不利了,若不是太子,她也不会受伤。当然那件事情最主要的还是要怪曹安,若不是他把她一人丢下,她也不会被太子带走,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一系列事情。
方宇向南宫浩道了谢,谢谢他将这一情况告知他。
南宫浩道:“你不用感激我,反倒是我要感激你。”
李思雨是他们一家的恩人,但他们不能时刻保护她。所以他只能将消息告知方宇,让方宇多加留意。他相信,以方宇的实力定能保护好她。
所以他刚才问方宇对恒王被刺杀一事有何看法,并不是要与他商讨朝堂之事,而是要与他讨论太子暗地里调查李思雨的原因。若只是了解一番倒也无妨,若要对她不利,就是个大麻烦。
若刺杀恒王的人是太子派去的,李思雨救下了恒王破坏了太子的计划,太子必定对她怀恨在心,去调查她怕是要出手对付她。
方宇道:“将军请放心吧,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他的。”
南宫浩道:“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从南宫将军府回候府的路上方宇带着李思雨去了一家首饰店。这家首饰店是杰骨门的产业。方宇说,她喜欢里面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拿走。
这让李思雨觉得和土豪做朋友真好。
曹秀灵婚期在即,李思雨正打算为她添一些嫁妆,所以她就不客气地挑选了起来。她为曹秀灵挑了一对镯子。
当她见到一支红玛瑙打造的簪子时,她的目光便移不开了。簪子全身红色,没有一点杂质,簪尾还掉着几颗玛瑙珠子。十分漂亮。
掌柜的很有眼色,立马把簪子拿给了李思雨。
李思雨道:“这玛瑙簪子真是漂亮。”
掌柜道:“姑娘真是见多识广,这的确是玛瑙。”玛瑙是很少见的,全洛阳恐怕就只有他们这里有。可这姑娘居然认识。大老板带来的人果然都不是一般人。
方宇诧异,“你连玛瑙都认得!”
李思雨有些奇怪,“不就是玛瑙吗?很好认呀!除了红玛瑙还有黑玛瑙。不过黑玛瑙是很少见的。”
掌柜的更是惊讶了,他都不知道原来还有黑玛瑙。
玛瑙在现代并不是什么贵重之物,所以李思雨很不客气地对方宇道:“他们都送我金钗,你就别送金钗了。送我这支玛瑙簪子吧!”
掌柜听得很清楚。这位姑娘用的是送字。要知道物以稀为贵,他店里最贵重的就是这支玛瑙簪子。这位姑娘眼光真好,一开口就要这么贵重的东西。
他看向了方宇,心道大老板这姑娘虽然长得挺好看的,但是你也不能这么败家呀!千万别送给她。
方宇道:“既然你喜欢。我就送你。”他拿起玛瑙簪子直接带在了李思雨头上。李思雨一戴上这支簪子,整个人就美了几分。可以说这支簪子特别适合她。方宇和掌柜的一时间都看愣了。
“怎么样,这簪子好看吗?”
掌柜的道:“这簪子戴在姑娘头上十分好看。我想不会有任何人比姑娘更加适合这支簪子了。”
方宇慢了半拍,掌柜的都说完好一会儿了,他才道:“好看。”
这个时候一个女声响起,“放下那只簪子,她是本小姐的。”
几人循声看去只见贾凤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丫鬟。刚才说话的就是贾凤。
话说贾凤很早就看上这支簪子了,奈何这支簪子太贵,她一直舍不得买。也买不起。今日好不容易从自己的母亲那里要来了钱,打算买下,却发现有人把簪子戴在了头上。
贾凤见到李思雨时明显有些吃惊,“怎么是你?”
李思雨有些意外,貌似自己的姐姐也看上这支簪子了,她在想是不是应该让给她?她笑道:“贾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她的笑容亲切美丽,贾凤不得不承认她很好看。尤其是她头上的玛瑙簪子将她衬托得越发的美丽动人。
贾凤道:“是呀,又见面了。”
不过她并不想见到她。
“你头上拿支簪子是本小姐先看上的,把她给我。”
原本李思雨是有心想让的。毕竟贾凤是原主的姐姐,她还是要给她些面子的。只是贾凤说话实在是太不客气,她的不客气让李思雨决定不把簪子让给她。
李思雨道:“买东西是要分先来后到的,不过。你只是先看上可不行,得先付了钱才行。若是你已经付了钱了,我可以把它让给你。若是还没付钱,这簪子就是我的了。”
贾凤道:“你的?你买得起吗?”她的语气中带着嘲讽之意。
李思雨道:“很多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的。或许我买不起它,但是它现在已经是我的了。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掌柜的。”
贾凤皱了皱眉,看向了掌柜。掌柜道:“这支簪子的确已经是这位姑娘的了。”虽然他觉得自己的大老板很败家。但是,这姑娘戴着这簪子真的很好看。好的首饰就应该为它找个合适的主人。这样才不会让明珠蒙尘。况且,若是这位女子能够成为老板娘的话,那大老板的这个行为就不算败家。
贾凤道:“她付钱了?她买得起?”一连两个问题都是用咄咄逼人的语气问出来的。
李思雨道:“贾小姐,刚才就跟你说了,有些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比如这支簪子,它可是别人送给我的哦!”
贾凤道:“送?谁会送你这么贵重的簪子!”她从进店开始就只注意到李思雨,忽略了他身边的方宇。此时才猛然发现方宇在这里。
她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这簪子定是方宇送给她的。她心中很是嫉妒。为什么总有人送她东西?先是太子,现在又是方宇。
她只是一个出生卑微的平民,凭什么有这么多人对她好?
太子送李思雨金钗之事本就让她对李思雨怀恨在心,如今李思雨又抢了她的玛瑙簪子,她对她的恨意就更浓烈了。
是的,那是她的玛瑙簪子。是她一早就看上的。(未完待续。)
ps:今天是五点多爬起来写的。不容易呀,我居然起得来。
方宇向南宫浩道了谢,谢谢他将这一情况告知他。
南宫浩道:“你不用感激我,反倒是我要感激你。”
李思雨是他们一家的恩人,但他们不能时刻保护她。所以他只能将消息告知方宇,让方宇多加留意。他相信,以方宇的实力定能保护好她。
所以他刚才问方宇对恒王被刺杀一事有何看法,并不是要与他商讨朝堂之事,而是要与他讨论太子暗地里调查李思雨的原因。若只是了解一番倒也无妨,若要对她不利,就是个大麻烦。
若刺杀恒王的人是太子派去的,李思雨救下了恒王破坏了太子的计划,太子必定对她怀恨在心,去调查她怕是要出手对付她。
方宇道:“将军请放心吧,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他的。”
南宫浩道:“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从南宫将军府回候府的路上方宇带着李思雨去了一家首饰店。这家首饰店是杰骨门的产业。方宇说,她喜欢里面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拿走。
这让李思雨觉得和土豪做朋友真好。
曹秀灵婚期在即,李思雨正打算为她添一些嫁妆,所以她就不客气地挑选了起来。她为曹秀灵挑了一对镯子。
当她见到一支红玛瑙打造的簪子时,她的目光便移不开了。簪子全身红色,没有一点杂质,簪尾还掉着几颗玛瑙珠子。十分漂亮。
掌柜的很有眼色,立马把簪子拿给了李思雨。
李思雨道:“这玛瑙簪子真是漂亮。”
掌柜道:“姑娘真是见多识广,这的确是玛瑙。”玛瑙是很少见的,全洛阳恐怕就只有他们这里有。可这姑娘居然认识。大老板带来的人果然都不是一般人。
方宇诧异,“你连玛瑙都认得!”
李思雨有些奇怪,“不就是玛瑙吗?很好认呀!除了红玛瑙还有黑玛瑙。不过黑玛瑙是很少见的。”
掌柜的更是惊讶了,他都不知道原来还有黑玛瑙。
玛瑙在现代并不是什么贵重之物,所以李思雨很不客气地对方宇道:“他们都送我金钗,你就别送金钗了。送我这支玛瑙簪子吧!”
掌柜听得很清楚。这位姑娘用的是送字。要知道物以稀为贵,他店里最贵重的就是这支玛瑙簪子。这位姑娘眼光真好,一开口就要这么贵重的东西。
他看向了方宇,心道大老板这姑娘虽然长得挺好看的,但是你也不能这么败家呀!千万别送给她。
方宇道:“既然你喜欢。我就送你。”他拿起玛瑙簪子直接带在了李思雨头上。李思雨一戴上这支簪子,整个人就美了几分。可以说这支簪子特别适合她。方宇和掌柜的一时间都看愣了。
“怎么样,这簪子好看吗?”
掌柜的道:“这簪子戴在姑娘头上十分好看。我想不会有任何人比姑娘更加适合这支簪子了。”
方宇慢了半拍,掌柜的都说完好一会儿了,他才道:“好看。”
这个时候一个女声响起,“放下那只簪子,她是本小姐的。”
几人循声看去只见贾凤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丫鬟。刚才说话的就是贾凤。
话说贾凤很早就看上这支簪子了,奈何这支簪子太贵,她一直舍不得买。也买不起。今日好不容易从自己的母亲那里要来了钱,打算买下,却发现有人把簪子戴在了头上。
贾凤见到李思雨时明显有些吃惊,“怎么是你?”
李思雨有些意外,貌似自己的姐姐也看上这支簪子了,她在想是不是应该让给她?她笑道:“贾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她的笑容亲切美丽,贾凤不得不承认她很好看。尤其是她头上的玛瑙簪子将她衬托得越发的美丽动人。
贾凤道:“是呀,又见面了。”
不过她并不想见到她。
“你头上拿支簪子是本小姐先看上的,把她给我。”
原本李思雨是有心想让的。毕竟贾凤是原主的姐姐,她还是要给她些面子的。只是贾凤说话实在是太不客气,她的不客气让李思雨决定不把簪子让给她。
李思雨道:“买东西是要分先来后到的,不过。你只是先看上可不行,得先付了钱才行。若是你已经付了钱了,我可以把它让给你。若是还没付钱,这簪子就是我的了。”
贾凤道:“你的?你买得起吗?”她的语气中带着嘲讽之意。
李思雨道:“很多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的。或许我买不起它,但是它现在已经是我的了。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掌柜的。”
贾凤皱了皱眉,看向了掌柜。掌柜道:“这支簪子的确已经是这位姑娘的了。”虽然他觉得自己的大老板很败家。但是,这姑娘戴着这簪子真的很好看。好的首饰就应该为它找个合适的主人。这样才不会让明珠蒙尘。况且,若是这位女子能够成为老板娘的话,那大老板的这个行为就不算败家。
贾凤道:“她付钱了?她买得起?”一连两个问题都是用咄咄逼人的语气问出来的。
李思雨道:“贾小姐,刚才就跟你说了,有些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比如这支簪子,它可是别人送给我的哦!”
贾凤道:“送?谁会送你这么贵重的簪子!”她从进店开始就只注意到李思雨,忽略了他身边的方宇。此时才猛然发现方宇在这里。
她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这簪子定是方宇送给她的。她心中很是嫉妒。为什么总有人送她东西?先是太子,现在又是方宇。
她只是一个出生卑微的平民,凭什么有这么多人对她好?
太子送李思雨金钗之事本就让她对李思雨怀恨在心,如今李思雨又抢了她的玛瑙簪子,她对她的恨意就更浓烈了。
是的,那是她的玛瑙簪子。是她一早就看上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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