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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游戏公司为每个使魔都创造了简易人格,但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斤斤计较的,我只能实话实说,“刚才我心情不好,随便输了个名字。”
“这也行?”他委屈地看着我,“主人,你该不会是个小白吧?”
“你个一爪强度的使魔好意思说别人吗!”我没好气地反驳。
他不吭气了。
我心里隐隐有点愧疚——用强度嘲讽人家,好像不太厚道。
于是我换了个温柔的口气:“你想叫什么,自己选吧?”
在这个游戏里修改昵称是要有历史关联性的,于是我顺手调出几个系统选项给他看。
地狱三头犬?
二郎神的啸天犬?
忠犬八公?
“算了还是旺财吧。”他蔫声回答。
我们并肩迈进副本,跟随人群往第一个区域——魔法森林走去,由于他的使魔等级实在太低,没有一个玩家对我表示关注。
我偷偷暼他的脸,他埋着头,眉心皱成一团,背后仿佛有一根蓬松的大尾巴耷拉下来。
他的样子令我隐隐感到不安——是不是我的话说重了,伤了他的自尊心?
虽然他只是一个游戏角色,但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我向来以公正平等作为人生信条,就算对待纸片人,也像春天一般和煦。
但是他这数值,真的没法打啊……
我开始为刚才的冲动感到后悔,迅速想到一个两全之策——我可以告诉他,我周末突然有事,单位要加班,老妈要来访,同学要结婚……总之先退出游戏。等过几天领了工资,氪上一单,抽出圣骑士再来玩,省的浪费一个大好周末。
我几乎要开口了,直到我的视线再一次触到他的眼睛。
眼睛是湛蓝色的,像宝石一般明亮,和金色的头发相得益彰,眼角微微下垂,透着几分漫不经心的痞气。
不得不承认,造型完完全全是我的菜。
所谓的卡面换强度,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短短一会儿的功夫,我们已经踏入魔法森林的战斗区域边界,周边的景致骤然一换,参天大树沙沙摇动,藏在四面八方的敌人像是饿了三天的豺狼,撒着欢向我们跑来。
“主人,迎战!”他高喝一声,抽出武器,健壮的身体像盾牌似的挡在我的面前。
4、
从近处看,他的身高可真是惊人。
他只要站着不动,就能把我完全盖进阴影里,堪称移动遮阳伞。
他摆出了战斗态势,左手长枪,右手短剑,背上的披风被脚底的风鼓起,抖出波浪,凛凛作响。
这就是全息游戏的好处了,连并肩作战都这么有临场感。
我侧过头,望着他英武的身姿,心里扑通乱跳。
莫非奇迹真的要发生了?
然而,我的错觉只持续了不到三秒,他正面接下一击,僵直地倒了下去,仰面倒在自己的披风上。
“主人,奶,奶我一口……”他奄奄一息地央求。
我瞧见他嘴边的血丝,长长地叹了口气。
——奇迹?不存在的。
他的战斗能力果然和他的等级十分相称,菜得无以复加。要知道,刚才冲向我们的家伙不过是个小怪,造型喜感,脑袋上顶了个南瓜,看起来像是会掉糖果那种,居然一口就咬掉他半管血。
我只能扔出一只血瓶,把他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根据游戏规则,主人不能直接攻击,只能使用技能和道具,指挥使魔战斗。
此情此景,我迅速想到一个策略,指挥他说:“你快躲到战场的角落里。”
“啊?”他花了几秒才理解我的意思,头摇成拨浪鼓,“不行不行,真的勇士绝不能躲避战斗。”
我白了他一眼:“那你打算认输喽。”
“那倒不是……”他撇撇嘴,乖乖听了我的话,摇着背后不存在的蓬松大尾巴,站到战场一角。
“行,就那儿吧。”我给他扔了一瓶“森林精灵的祝福”,用来增加闪避反击概率。
这可是最贵的那种道具啊——扔出去的瞬间,我感到一阵肉疼。
接下来的几个回合,南瓜怪不住地往角落里撞,然而只有一小部分攻击落在他身上,绝大多数都触发了闪避反击,他依靠最简单的突刺,慢慢墨迹,终于磨空了南瓜怪的血条。
看到几只闪着金光的南瓜掉落在面前,我忍不住擦了把汗。
不容易,总算赢了,没有暴击,没有连段,甚至连拿得出手的正面平砍都没有,想不到身为欧皇的我,竟然要用如此猥琐的方式战斗。
人生,真是处处有起落落落落……
我正唉声叹气,余光瞥见我的使魔,他正用手背抹脸,脑袋歪向一边,脚底不耐烦地戳着地面,动作活像一只大型犬。
他的脸上有几条血印,想来是方才闪避失败的几次,南瓜怪的爪子从正面挠出来的,看起来挺疼。
开玩笑,纸片人怎么会疼呢,一定是我想多了。
我把奇怪的念头逐出脑海,挪到他身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你没事吧?”
他微微一怔,迅速勾住了我的脖子,把脸贴向我的面颊,笑嘻嘻地说:“是我们赢了,来,好搭档,击个掌。”
“啊?”
“那个什么,双人胜利pose嘛。”
“你傻啊!”我埋怨了一句,瞧见他脸上的红痕,心又软下来。他灼热的呼吸洒在我的脖子上,我不由得推搡他,“搭哪门子档,你是哥的使魔,哥是你的主人好不好。”
他挑起眉毛:“搭档不是显得更亲近嘛。还是说你有那方面的爱好?”
“哪方面?”
话音未落,他忽然单膝跪在我的面前,拿起我的手,弓下腰,把嘴唇贴在手背上,结结实实地亲了一口。
“我高贵而圣洁的主人,请允许我为你献上这份忠诚。”
我居高临下地看见他闪动的睫毛,脸不争气地红了。
“看吧,你果然喜欢这口。”
“滚犊子。”我立刻抽出手,别开视线。
“不要傲娇嘛。”他开心地站起来,再次揽过我的肩膀,用一米九的影子给我当凉棚。
好吧,看来这家伙是个百分百的犬系。
我不怎么擅长应付这类,非要说的话,我算是个猫系。
我冷着脸,偷偷偏过头看他。
战斗中留下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只剩下一些浅色的疤痕,斜斜地跨过鼻梁,将他棱角分明的脸颊衬得显得更加性感。
好吧,区区几个稀有道具,似乎也没那么令人肉疼了。
5、
穿过魔法森林,接下来的区域是金色平原。
这游戏的地图设计实在老套,命名也毫无新意,好在场景渲染得足够精细,细节足够丰富,自由度也高,凭借这些优势才将玩家留住。
“这也行?”他委屈地看着我,“主人,你该不会是个小白吧?”
“你个一爪强度的使魔好意思说别人吗!”我没好气地反驳。
他不吭气了。
我心里隐隐有点愧疚——用强度嘲讽人家,好像不太厚道。
于是我换了个温柔的口气:“你想叫什么,自己选吧?”
在这个游戏里修改昵称是要有历史关联性的,于是我顺手调出几个系统选项给他看。
地狱三头犬?
二郎神的啸天犬?
忠犬八公?
“算了还是旺财吧。”他蔫声回答。
我们并肩迈进副本,跟随人群往第一个区域——魔法森林走去,由于他的使魔等级实在太低,没有一个玩家对我表示关注。
我偷偷暼他的脸,他埋着头,眉心皱成一团,背后仿佛有一根蓬松的大尾巴耷拉下来。
他的样子令我隐隐感到不安——是不是我的话说重了,伤了他的自尊心?
虽然他只是一个游戏角色,但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我向来以公正平等作为人生信条,就算对待纸片人,也像春天一般和煦。
但是他这数值,真的没法打啊……
我开始为刚才的冲动感到后悔,迅速想到一个两全之策——我可以告诉他,我周末突然有事,单位要加班,老妈要来访,同学要结婚……总之先退出游戏。等过几天领了工资,氪上一单,抽出圣骑士再来玩,省的浪费一个大好周末。
我几乎要开口了,直到我的视线再一次触到他的眼睛。
眼睛是湛蓝色的,像宝石一般明亮,和金色的头发相得益彰,眼角微微下垂,透着几分漫不经心的痞气。
不得不承认,造型完完全全是我的菜。
所谓的卡面换强度,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短短一会儿的功夫,我们已经踏入魔法森林的战斗区域边界,周边的景致骤然一换,参天大树沙沙摇动,藏在四面八方的敌人像是饿了三天的豺狼,撒着欢向我们跑来。
“主人,迎战!”他高喝一声,抽出武器,健壮的身体像盾牌似的挡在我的面前。
4、
从近处看,他的身高可真是惊人。
他只要站着不动,就能把我完全盖进阴影里,堪称移动遮阳伞。
他摆出了战斗态势,左手长枪,右手短剑,背上的披风被脚底的风鼓起,抖出波浪,凛凛作响。
这就是全息游戏的好处了,连并肩作战都这么有临场感。
我侧过头,望着他英武的身姿,心里扑通乱跳。
莫非奇迹真的要发生了?
然而,我的错觉只持续了不到三秒,他正面接下一击,僵直地倒了下去,仰面倒在自己的披风上。
“主人,奶,奶我一口……”他奄奄一息地央求。
我瞧见他嘴边的血丝,长长地叹了口气。
——奇迹?不存在的。
他的战斗能力果然和他的等级十分相称,菜得无以复加。要知道,刚才冲向我们的家伙不过是个小怪,造型喜感,脑袋上顶了个南瓜,看起来像是会掉糖果那种,居然一口就咬掉他半管血。
我只能扔出一只血瓶,把他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根据游戏规则,主人不能直接攻击,只能使用技能和道具,指挥使魔战斗。
此情此景,我迅速想到一个策略,指挥他说:“你快躲到战场的角落里。”
“啊?”他花了几秒才理解我的意思,头摇成拨浪鼓,“不行不行,真的勇士绝不能躲避战斗。”
我白了他一眼:“那你打算认输喽。”
“那倒不是……”他撇撇嘴,乖乖听了我的话,摇着背后不存在的蓬松大尾巴,站到战场一角。
“行,就那儿吧。”我给他扔了一瓶“森林精灵的祝福”,用来增加闪避反击概率。
这可是最贵的那种道具啊——扔出去的瞬间,我感到一阵肉疼。
接下来的几个回合,南瓜怪不住地往角落里撞,然而只有一小部分攻击落在他身上,绝大多数都触发了闪避反击,他依靠最简单的突刺,慢慢墨迹,终于磨空了南瓜怪的血条。
看到几只闪着金光的南瓜掉落在面前,我忍不住擦了把汗。
不容易,总算赢了,没有暴击,没有连段,甚至连拿得出手的正面平砍都没有,想不到身为欧皇的我,竟然要用如此猥琐的方式战斗。
人生,真是处处有起落落落落……
我正唉声叹气,余光瞥见我的使魔,他正用手背抹脸,脑袋歪向一边,脚底不耐烦地戳着地面,动作活像一只大型犬。
他的脸上有几条血印,想来是方才闪避失败的几次,南瓜怪的爪子从正面挠出来的,看起来挺疼。
开玩笑,纸片人怎么会疼呢,一定是我想多了。
我把奇怪的念头逐出脑海,挪到他身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你没事吧?”
他微微一怔,迅速勾住了我的脖子,把脸贴向我的面颊,笑嘻嘻地说:“是我们赢了,来,好搭档,击个掌。”
“啊?”
“那个什么,双人胜利pose嘛。”
“你傻啊!”我埋怨了一句,瞧见他脸上的红痕,心又软下来。他灼热的呼吸洒在我的脖子上,我不由得推搡他,“搭哪门子档,你是哥的使魔,哥是你的主人好不好。”
他挑起眉毛:“搭档不是显得更亲近嘛。还是说你有那方面的爱好?”
“哪方面?”
话音未落,他忽然单膝跪在我的面前,拿起我的手,弓下腰,把嘴唇贴在手背上,结结实实地亲了一口。
“我高贵而圣洁的主人,请允许我为你献上这份忠诚。”
我居高临下地看见他闪动的睫毛,脸不争气地红了。
“看吧,你果然喜欢这口。”
“滚犊子。”我立刻抽出手,别开视线。
“不要傲娇嘛。”他开心地站起来,再次揽过我的肩膀,用一米九的影子给我当凉棚。
好吧,看来这家伙是个百分百的犬系。
我不怎么擅长应付这类,非要说的话,我算是个猫系。
我冷着脸,偷偷偏过头看他。
战斗中留下的“伤口”已经开始愈合,只剩下一些浅色的疤痕,斜斜地跨过鼻梁,将他棱角分明的脸颊衬得显得更加性感。
好吧,区区几个稀有道具,似乎也没那么令人肉疼了。
5、
穿过魔法森林,接下来的区域是金色平原。
这游戏的地图设计实在老套,命名也毫无新意,好在场景渲染得足够精细,细节足够丰富,自由度也高,凭借这些优势才将玩家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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