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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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素一把掀开枕头,掏出她藏在底下的梳妆镜,举高,对镜梳花黄起来。
这又是这家疯人院的规定,病房里不能有镜子。先前就有病人摔破镜子,用镜子碎片割腕自杀的先例,所以镜子就被杜绝出现在病人的视线里。
黎素这个小姑娘很爱美,这面小镜子是她趁小护士不备偷出来,藏于枕头底下的。
当然,作为报答,黎素把她戴在手腕的粉水晶凯蒂猫银链,藏在了小护士的斜挎包里。
“我的脸怎么那么脏。我的头发怎么这么乱……我的衣服怎么全都沾满了泥?”黎素一脸懵逼地摘掉沾在头发上的杂草和碎屑,内心穿梭着一千只草泥马。
肯定是爬墙的时候就搞成这副狼狈的样子了!
她竟然顶着这副模样厚颜无耻地说自己像小龙女?
见鬼……
她就说沈星南当时的脸色怎么想吃了狗屎一样……
黎素愤懑不已,太丢人了,她竟然顶着这么一张黑乎乎的脸跟他撒娇,还让他背她!完蛋,她一定已经被沈星南拉入黑名单了。
“算了。”黎素很会开解自己,反正以后和沈星南接触也不会很多,让他嘲笑嘲笑又没什么关系。
读中学时,黎素性格大大咧咧,像个假小子,上课嘛又经常单方面和同桌学习委员聊天,班主任很讨厌她,基本不用正眼瞧她。黎素一度伤心难过、心情憋屈,高三阶段甚至想转学,直到黎希安慰她:“别人是别人,你是你。你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呢?素素,不要受他人影响而感到不快乐,不值得。”
**
病房里标配了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盥洗室,不仅提供如厕场所和洗手台,还自带淋浴设备。
黎素脱掉衣服,启动热水开关,“腾地”花洒里的水柱直直地坠落在她的脸上,热气升腾,弥漫于整个狭窄的盥洗室里。
她的发梢天生泛黄,两年前梨花头盛行,黎素也追赶过潮流,烫过卷发。现在头发又枯又黄,不堪入目。
黎素把洗头发的香波挤到手心几滴,薰衣草香味的,很好闻,搓揉出泡沫后,涂满头发。她闭着眼按摩头皮,心想,等到她出去后,把正事办完了,第二件事就是找家熟悉的理发店,好好护理她这头稻草。
半刻钟后,黎素沐浴完成。她裹着浴巾,走到装着防盗窗的窗户边,把昨天晚上晒着的睡衣收进来,拉上窗帘,换上那套明黄色的睡衣睡裤。一气呵成。
接着黎素坐在床边擦头发,她想起今天沈星南问她关于房间装潢色的问题。
她的确喜欢亮眼的颜色。特别是明黄色。有种一看到就朝气蓬勃的阳光味道。初中那年,黎家搬入新家,黎素想把她的公主房漆成明黄色,然后在墙壁上手绘大朵大朵的向日葵。可是黎希不让。
黎希极其认真地盯着她的眼睛:“素素,黄色是全世界最丑的颜色。”
想起这些往事,黎素忍不住嗤笑当时无知又可笑的自己。她把某些人当神,当崇拜的对象,可某些人,却把她当垫脚石。
女护士没敲门,直接推门而入,右手提着药箱,左手拎着她上午丢在后院的绣花鞋。
“04号?”
“在。”黎素从回忆中缓过神来,抬眼看着正往她这里走来的女护士。这位女护士正是之前和沈星南聊天的那位,姓江,名字很好听,叫江心离。
江心离把绣花鞋放到黎素的脚边,身体自然蹲下,打开放置在身边的药箱,头也不抬地解释道:“这绣花鞋是柳院长让我交给你的,他说你掉在后院了。”
“谢谢啦。我差点把它忘了。”黎素把脚丫子翘起来方便女护士擦药。
“我总觉得这鞋子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哪里见过。”棉签沾着红药水,一下一下地往红肿的脚踝擦去。
黎素喜欢吓女孩子:“一双绣花鞋的电视剧你总看过吧?这是它的淘宝爆款啊。”
下一秒黎素就哭不出来了。对方的确被她吓了一跳,于是下手也没轻没重的,原本肿成小馒头样的脚踝,顿时长成了大馒头。
“……轻点。”黎素巴着她那张清秀的脸蛋。
江心离眯着眼说:“叫你吓唬我。要是你再敢吓唬我,我就拿针戳你!”说罢,还真往药箱里拿出针管唬人。
“别啊!我又不是紫薇,你也不是容嬷嬷,我们万事好商量。”黎素喊道。
江心离被黎素逗到后,也不开玩笑了,仔仔细细地用药水敷完黎素的脚踝,提着药箱出去时还嘱咐了几句,告诉她许多该注意的事项。
“江护士,你对我真好。”自从进了疯人院以来,黎素哪受过这种关怀,一脸感天动地、几欲落泪的表情。
正打算转身就走的江心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可不愿这么不明不白被黎素感恩戴德了。
她提着药箱,站在病房门口,语气认真,态度严肃:“04号,你这是谢错人了。我来帮你敷药,是沈医生拜托我这么做的。至于刚才那几句叮嘱的话,也是沈医生教我说的。你真要谢,就去谢谢他吧。”
黎素歪头:“你说的是沈星南?”
江心离点点头,走出病房,留下坐在单人床上独自沉思的黎素一人。
黎素一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她更不愿意欠着别人的。她拿了别人的小镜子,也不管别人愿不愿意,就把水晶手链送给对方。今天沈星南既背她回房间,又嘱咐护士为她敷药。真算是一个挺大的人情了。
可她现在一穷二白,该还什么呢?
黎素想起上学时期她偷瞒着黎父和黎希看的台湾言情小说。那里的小说女主受恩后,都是怎么做的呢?
……貌似是以身相许。
“哈哈哈哈哈。”黎素被她脑补来的答案笑死,控制不住地仰倒在洁白的床铺上。
就算她有意以身相许,人家沈星南也不会要她好不好。沈星南什么长相,什么条件。她黎素只不过是人人都嫌恶的疯婆子而已。
虽然她知道她不是。她是被陷害的而已。
可除了她自己,还有谁信呢?
——没有人了。
黎素的视线不断放空,逐渐聚焦在躺倒在地面的那双绣花鞋上。她立刻弯起腰,把绣花鞋捧在手心里:“差点忘了,得把这双鞋还给阿飘。”
阿飘是住在她隔壁病房的05号女病人,和黎素差不多时间入住,一起相伴着度过那段最艰苦的岁月,她们俩拥有珍贵的革命友谊。
阿飘和黎素十分投机,除了在睡眠方面的习惯完全不同。
阿飘很爱睡,二十四小时里有二十个小时都在睡觉,黎素去找她时,经常敲不开她的房门。
黎素呢,属于活泼好动的,与其把她闷在房间里,倒不如让她去爬三百座蔓延着爬山虎的土墙。
天地良心,黎素今天真没有企图想从土墙爬到外面去。扪心自问,有谁打扮成小龙女逃跑的?这目标也太大了,还没开始逃,就已经被抓住了。她只是被闷在房间里太久了,趁着午休时间,到处爬爬走走而已。
“咚咚咚。”
“咚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
门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阿飘肯定又睡着了。黎素把绣花鞋稳稳当当地托在手掌心里,看来这双借她的绣花鞋今天是不能还了。
“你在做什么?”
耳膜里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低低的,舒缓的。
林深处第一滴露水坠落叶瓣,古井底荡漾着悠远,雨水挂在屋檐头悬而不落。
黎素也不知这种被抓包的心情从何而来,她把脸和身体都朝向沈星南,客气地称呼了一声:“沈医生。”
“嗯。”沈星南默然道,“我就想知道去哪里就餐。我好像迷路了。”
黎素张了张嘴巴,噗嗤笑出声来:“我不嘲笑你,这家疯人院是挺大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说不嘲笑,嘴巴咧得比谁都厉害。
被羞辱的沈星南深深吸了一口气,几欲离开,却被黎素一把拉住:“我们病人晚上六点都有人送餐。你这职位太特殊,我不太清楚。但老顽童和那些护士平常都会去大堂餐厅用餐,我可以带你去那里。”
沈星南不作答,低头看了一眼黎素握着她的手腕。
黎素见状立刻把手抽回:“不好意思啊。”
沈星南自觉地走在她右手边,还有心思调侃:“没事。背都背过了,摸也摸过了,抓抓手腕有什么关系。”
“……”黎素的眼皮子欢快地跳跃起来。
她带着沈星南穿过重重走廊,一边走一边教他路线,防止他下次再找不到地方:“其实你只要跟柳院长说一声以后让人送饭过去就行了。平日里送饭就是件大工程,也不缺你一个。”
走过一遍的路,沈星南怎么可能还会忘记。
他跟在黎素身边,淡淡道:“不用,我还不至于那么不中用。”
“这不是不中用。我喜欢乱跑,所以把这里的地形记熟了。”黎素积极地解释说,“一般病人压根不知道路线,护士和保安也是走了好几遍才记住的。真的!”
她在摸清路线时,曾怀疑过,建筑师为什么要把它的路线设计得这么凌乱和坎坷。左拐右拐,一般人基本没头绪。
现在她算是想明白了。这么设计,可以防止他们这群人逃跑。就像在窗台设置防盗窗,不是为了防小偷一样。
沈星南看了黎素一眼,嘴角弯起一个很小很小的幅度:“是乱跑还是逃跑?”
于是黎素又尴尬了。
这又是这家疯人院的规定,病房里不能有镜子。先前就有病人摔破镜子,用镜子碎片割腕自杀的先例,所以镜子就被杜绝出现在病人的视线里。
黎素这个小姑娘很爱美,这面小镜子是她趁小护士不备偷出来,藏于枕头底下的。
当然,作为报答,黎素把她戴在手腕的粉水晶凯蒂猫银链,藏在了小护士的斜挎包里。
“我的脸怎么那么脏。我的头发怎么这么乱……我的衣服怎么全都沾满了泥?”黎素一脸懵逼地摘掉沾在头发上的杂草和碎屑,内心穿梭着一千只草泥马。
肯定是爬墙的时候就搞成这副狼狈的样子了!
她竟然顶着这副模样厚颜无耻地说自己像小龙女?
见鬼……
她就说沈星南当时的脸色怎么想吃了狗屎一样……
黎素愤懑不已,太丢人了,她竟然顶着这么一张黑乎乎的脸跟他撒娇,还让他背她!完蛋,她一定已经被沈星南拉入黑名单了。
“算了。”黎素很会开解自己,反正以后和沈星南接触也不会很多,让他嘲笑嘲笑又没什么关系。
读中学时,黎素性格大大咧咧,像个假小子,上课嘛又经常单方面和同桌学习委员聊天,班主任很讨厌她,基本不用正眼瞧她。黎素一度伤心难过、心情憋屈,高三阶段甚至想转学,直到黎希安慰她:“别人是别人,你是你。你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呢?素素,不要受他人影响而感到不快乐,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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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标配了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盥洗室,不仅提供如厕场所和洗手台,还自带淋浴设备。
黎素脱掉衣服,启动热水开关,“腾地”花洒里的水柱直直地坠落在她的脸上,热气升腾,弥漫于整个狭窄的盥洗室里。
她的发梢天生泛黄,两年前梨花头盛行,黎素也追赶过潮流,烫过卷发。现在头发又枯又黄,不堪入目。
黎素把洗头发的香波挤到手心几滴,薰衣草香味的,很好闻,搓揉出泡沫后,涂满头发。她闭着眼按摩头皮,心想,等到她出去后,把正事办完了,第二件事就是找家熟悉的理发店,好好护理她这头稻草。
半刻钟后,黎素沐浴完成。她裹着浴巾,走到装着防盗窗的窗户边,把昨天晚上晒着的睡衣收进来,拉上窗帘,换上那套明黄色的睡衣睡裤。一气呵成。
接着黎素坐在床边擦头发,她想起今天沈星南问她关于房间装潢色的问题。
她的确喜欢亮眼的颜色。特别是明黄色。有种一看到就朝气蓬勃的阳光味道。初中那年,黎家搬入新家,黎素想把她的公主房漆成明黄色,然后在墙壁上手绘大朵大朵的向日葵。可是黎希不让。
黎希极其认真地盯着她的眼睛:“素素,黄色是全世界最丑的颜色。”
想起这些往事,黎素忍不住嗤笑当时无知又可笑的自己。她把某些人当神,当崇拜的对象,可某些人,却把她当垫脚石。
女护士没敲门,直接推门而入,右手提着药箱,左手拎着她上午丢在后院的绣花鞋。
“04号?”
“在。”黎素从回忆中缓过神来,抬眼看着正往她这里走来的女护士。这位女护士正是之前和沈星南聊天的那位,姓江,名字很好听,叫江心离。
江心离把绣花鞋放到黎素的脚边,身体自然蹲下,打开放置在身边的药箱,头也不抬地解释道:“这绣花鞋是柳院长让我交给你的,他说你掉在后院了。”
“谢谢啦。我差点把它忘了。”黎素把脚丫子翘起来方便女护士擦药。
“我总觉得这鞋子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哪里见过。”棉签沾着红药水,一下一下地往红肿的脚踝擦去。
黎素喜欢吓女孩子:“一双绣花鞋的电视剧你总看过吧?这是它的淘宝爆款啊。”
下一秒黎素就哭不出来了。对方的确被她吓了一跳,于是下手也没轻没重的,原本肿成小馒头样的脚踝,顿时长成了大馒头。
“……轻点。”黎素巴着她那张清秀的脸蛋。
江心离眯着眼说:“叫你吓唬我。要是你再敢吓唬我,我就拿针戳你!”说罢,还真往药箱里拿出针管唬人。
“别啊!我又不是紫薇,你也不是容嬷嬷,我们万事好商量。”黎素喊道。
江心离被黎素逗到后,也不开玩笑了,仔仔细细地用药水敷完黎素的脚踝,提着药箱出去时还嘱咐了几句,告诉她许多该注意的事项。
“江护士,你对我真好。”自从进了疯人院以来,黎素哪受过这种关怀,一脸感天动地、几欲落泪的表情。
正打算转身就走的江心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可不愿这么不明不白被黎素感恩戴德了。
她提着药箱,站在病房门口,语气认真,态度严肃:“04号,你这是谢错人了。我来帮你敷药,是沈医生拜托我这么做的。至于刚才那几句叮嘱的话,也是沈医生教我说的。你真要谢,就去谢谢他吧。”
黎素歪头:“你说的是沈星南?”
江心离点点头,走出病房,留下坐在单人床上独自沉思的黎素一人。
黎素一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她更不愿意欠着别人的。她拿了别人的小镜子,也不管别人愿不愿意,就把水晶手链送给对方。今天沈星南既背她回房间,又嘱咐护士为她敷药。真算是一个挺大的人情了。
可她现在一穷二白,该还什么呢?
黎素想起上学时期她偷瞒着黎父和黎希看的台湾言情小说。那里的小说女主受恩后,都是怎么做的呢?
……貌似是以身相许。
“哈哈哈哈哈。”黎素被她脑补来的答案笑死,控制不住地仰倒在洁白的床铺上。
就算她有意以身相许,人家沈星南也不会要她好不好。沈星南什么长相,什么条件。她黎素只不过是人人都嫌恶的疯婆子而已。
虽然她知道她不是。她是被陷害的而已。
可除了她自己,还有谁信呢?
——没有人了。
黎素的视线不断放空,逐渐聚焦在躺倒在地面的那双绣花鞋上。她立刻弯起腰,把绣花鞋捧在手心里:“差点忘了,得把这双鞋还给阿飘。”
阿飘是住在她隔壁病房的05号女病人,和黎素差不多时间入住,一起相伴着度过那段最艰苦的岁月,她们俩拥有珍贵的革命友谊。
阿飘和黎素十分投机,除了在睡眠方面的习惯完全不同。
阿飘很爱睡,二十四小时里有二十个小时都在睡觉,黎素去找她时,经常敲不开她的房门。
黎素呢,属于活泼好动的,与其把她闷在房间里,倒不如让她去爬三百座蔓延着爬山虎的土墙。
天地良心,黎素今天真没有企图想从土墙爬到外面去。扪心自问,有谁打扮成小龙女逃跑的?这目标也太大了,还没开始逃,就已经被抓住了。她只是被闷在房间里太久了,趁着午休时间,到处爬爬走走而已。
“咚咚咚。”
“咚咚咚咚。”
“咚咚咚咚咚。”
门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阿飘肯定又睡着了。黎素把绣花鞋稳稳当当地托在手掌心里,看来这双借她的绣花鞋今天是不能还了。
“你在做什么?”
耳膜里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低低的,舒缓的。
林深处第一滴露水坠落叶瓣,古井底荡漾着悠远,雨水挂在屋檐头悬而不落。
黎素也不知这种被抓包的心情从何而来,她把脸和身体都朝向沈星南,客气地称呼了一声:“沈医生。”
“嗯。”沈星南默然道,“我就想知道去哪里就餐。我好像迷路了。”
黎素张了张嘴巴,噗嗤笑出声来:“我不嘲笑你,这家疯人院是挺大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说不嘲笑,嘴巴咧得比谁都厉害。
被羞辱的沈星南深深吸了一口气,几欲离开,却被黎素一把拉住:“我们病人晚上六点都有人送餐。你这职位太特殊,我不太清楚。但老顽童和那些护士平常都会去大堂餐厅用餐,我可以带你去那里。”
沈星南不作答,低头看了一眼黎素握着她的手腕。
黎素见状立刻把手抽回:“不好意思啊。”
沈星南自觉地走在她右手边,还有心思调侃:“没事。背都背过了,摸也摸过了,抓抓手腕有什么关系。”
“……”黎素的眼皮子欢快地跳跃起来。
她带着沈星南穿过重重走廊,一边走一边教他路线,防止他下次再找不到地方:“其实你只要跟柳院长说一声以后让人送饭过去就行了。平日里送饭就是件大工程,也不缺你一个。”
走过一遍的路,沈星南怎么可能还会忘记。
他跟在黎素身边,淡淡道:“不用,我还不至于那么不中用。”
“这不是不中用。我喜欢乱跑,所以把这里的地形记熟了。”黎素积极地解释说,“一般病人压根不知道路线,护士和保安也是走了好几遍才记住的。真的!”
她在摸清路线时,曾怀疑过,建筑师为什么要把它的路线设计得这么凌乱和坎坷。左拐右拐,一般人基本没头绪。
现在她算是想明白了。这么设计,可以防止他们这群人逃跑。就像在窗台设置防盗窗,不是为了防小偷一样。
沈星南看了黎素一眼,嘴角弯起一个很小很小的幅度:“是乱跑还是逃跑?”
于是黎素又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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