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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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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要听爸爸妈妈的话,也要听哥哥的话。我一直很敬畏哥哥,不敢造次,孩童时期的撒娇特权也不敢对着哥哥使用。哥哥不接近我,我也不主动靠近他,所以我们一直相安无事,是住在同一栋房子里的陌生人。

    哥哥初中时期就住校了,后来考进了警校,学校是封闭的军事化管理,出入家中的次数也日益减少,我们时常几个月见不到一次面。我怀疑他是故意不回来的。学校离家不远,走读很方便,根本不需要住校。但我换了个角度,站在哥哥的立场上考虑,得出的结论竟是和哥哥的选择一致。如果我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位置,我一定会远远逃开。

    我被爸爸捧入云端,又被他亲手推入地狱。怪只怪我不该接受爸爸那样深厚的宠爱。他付出过的东西,现在他要我拿命来还。

    妈妈走之前,说过一番奇怪的话。她说她和爸爸约好了,她会主动离开,而爸爸答应了她,会好好的照顾我。当时我没有太在意。我以为爸爸和妈妈吵架了,要闹分手,这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们本来就没有登记结婚,分手之类的事情经常挂在嘴边,大部分是情绪激动时不经过大脑的狠话。

    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对情侣的恋情总有一段或长或短的蜜里调油的时期。我想爸爸和妈妈也不例外。否则爸爸不会把妈妈接回家,让她登堂入室。可惜爸爸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陪她。妈妈一开始还经常对着我抱怨,她以为我听不懂;或者听懂了,因为年纪小,所以记不住。实际上我是有些印象的。她后来就不抱怨了,她也学着爸爸的样子,在外边闲逛,把我锁在家里。

    妈妈的小腹有一块一指长的疤痕,是生我时留下的。她不能忍受自己的身体有这样明显的瑕疵,所以到处搜寻祛疤的体霜,但效果甚微。妈妈有很多漂亮的比基尼,遇到合眼的就一定会收入衣橱,但她只买不穿,因为她不愿意把疤痕暴露在外。她最爱听别人恭维她姣好的身材和细嫩的皮肤,说她根本不像生过孩子,而那条疤痕是她唯一的破绽。她乐此不疲地聆听别人客套的恭维和廉价的殷勤,然后再把我拎出来,告诉他们,她已经有个这么大的儿子了。这时初次见面的客人就会露出惊讶的神情,不是初次听到的客人也跟着露出虚假和浮于表面的赞叹。我低着头,不知如何是好,被一群叔叔阿姨围着捏脸,捏得我口水都流出了一点点。有时候哥哥见到了这样的场面,会替我解围,拉我到无人的地方,然后学着大人的样子亲自捏一捏,再拍一拍他捏红的地方。我站直了身子,平视他的衣扣,头后仰着被他捏。等他捏够了,我就会一溜烟儿地跑掉,回到房间锁上门,让苗苗亲亲我的脸,给我呼呼。

    妈妈的尸体被人从游泳池里捞出来的时候,四肢已经僵硬得像一块泡发的浮木。她的皮肤白中泛青,失去了红润和光泽,头发像一团杂乱无章的水草,纠结在一起。她穿着一套华丽的比基尼,上面缀满了亮片和碎钻。活着的时候,她穿着这套衣服,在镜子前撩头发,问我好不好看。我呆呆地点头,觉得妈妈真的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这套比基尼,勾勒出她美妙的身段,如果在泳池周围出现,一定会成为全场的焦点。她照够了镜子就换了下来,颇为可惜地幽叹一声,拍拍肚皮,再轻轻地点着我的鼻尖说:“都是你这个小baby,从这里跑了出来,害妈妈不能在人前穿它。”

    现在好了,我要回去了,最好能够回到妈妈的肚子里,重获新生。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隔着模糊的热浪和滚烫的玻璃门,望了一眼爸爸所在的方向。他不见了,可他的手杖还牢牢地别在门上。

    大黑的叫声越来越凄惨,像是一只被捕兽夹穿透皮肉的孤狼,绝望地呜呜长啸。它的头一次次地撞向门把手,爸爸的手杖竟然被它撞得移动了几寸。可它的脑袋就算皮毛再多,也毕竟是肉做的。爸爸的手杖尖端锋利无比,浓稠的鲜血从大黑油亮的皮毛中渗了出来。此时轰隆隆一串开炮似的巨响,天空中的红云不知何时散去了,乌云黑压压地笼罩大地。云层越积越厚,像是不堪重负似的漏出了密集的水流,噼里啪啦地击打着花房的穹顶。

    一道闪电划破天幕,飞散的魂魄重新注入我的身体。滚滚的黑烟好不容易从花房顶的通风口七扭八歪地挣扎出去,就立刻被湍急的水流砸散了。大黑这只功勋卓越的退役警犬,像是通了灵性,手杖在它的锲而不舍的扑撞下咣当落地。雨水冲刷掉它额角的鲜血,松软的土壤被染成了粉色。

    门锁突然咔哒一声开了,苗苗闯了进来,抱着我的腰,不由分说地拖着我往外走。

    瓢泼大雨兜头浇下来,把苗苗长而稀疏的睫毛冲成了几小撮,水龙头似的哗哗淌水。他哭没哭我不知道,我只看到他的眼睛红得像小兔子,樱色的唇紧紧地抿着,鼻尖也红红的。

    大黑拖着长长的狗链,一瘸一拐地护送着我们。我们直接从离花房最近的后门离开了,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拦。

    大雨让天地混沌不堪,所有沿途的景物都晕成了灰色。雨水像高压水枪似的洗刷着地面,落到地上又溅起三尺高。苗苗背着我,稳稳当当地走着,小手托着我的屁股,时不时颠两下,让我牢牢地趴在他的背上。

    被火燎伤的皮肤和蜷曲的汗毛得到了清凉的慰藉,我像是猛然惊醒了似的哇哇大哭,滂沱的雨水掩盖了我的脆弱,稀释了我的泪水。

    我们身无分文,二人一狗在雨中彳亍。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久,我只觉得浑身都被雨砸得麻酥酥的,感官迟钝了许多,空无一人的熟悉街道也渐渐扭曲晃动,变得亦真亦幻起来。

    我适应了苗苗走路的节奏,闭着眼睛搂着他的脖子,感觉像是坐上了古代的轿子,又像是乘坐小船,晕晕乎乎的。许是苗苗找到了遮风挡雨的地方,他蹲了下来,放下我,我的屁股轻飘飘地落了地。他转过身,吻住了我冰冷的唇,我尝到了雨水的土腥味和灰尘的味道。

    “鼓鼓,没事了。”

    我睁开眼睛,眼前一片迷茫,一时无法适应走廊的光线。我像个瞎子似的,搂着我唯一的拐棍——苗苗,坚决不撒手。我在他的脸上胡乱吻着,终于再一次找到了他的唇,静静地贴了一会儿。

    苗苗解开我的上衣纽扣,帮我脱下了吸饱水的衬衫。大黑蹲坐着舔我,似乎是想用温热的舌头维持我的体温。

    衬衫被烟熏得灰蓬蓬的,破抹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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