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肉香扑鼻石髓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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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本来我爹不许我去的,后来他被迫离开丰和楼,我们在回杭州府的路上,身上的钱不多,这才去了几次。”李贵说着说着,黯然神伤。
老李头是被迫离开丰和楼的?听起来有故事呀?沈依依的生活暂时有了着落,就有心思打听八卦了:“李伯为什么要离开丰和楼?是遇到什么事儿了吗?”
“唉,都是‘上上签’闹的。”李贵唉声叹气,“我爹跟刘大厨争地位,拿‘上上签’打赌,结果我爹输了,只能走了。”
“‘上上签’是一道菜?”沈依依问道,“拿竹签子串了肉来煮?”
“不是。”李贵直摇头。
好嘛,现代人果然不能太自负,看,差点闹笑话。沈依依虚心求问:“‘上上签’到底是什么?”
李贵挠了挠头:“我跟你说不清楚,走,做给你看去。”
此话正中沈依依下怀,二人来到了厨房。
厨房里,炉火铁锅是现成的,李贵打了个鸡蛋,搅拌均匀倒进锅,手法娴熟地将锅一转,摊了个蛋饼。
他用蛋饼裹上些肉馅,卷成条儿,端给沈依依看:“林小姐,你瞧,这是蛋签。”
ok,蛋签,鸡蛋肉卷,沈依依点点头。
李贵又舀水和面,拿擀面杖擀成薄皮儿,裹上肉馅,卷成条儿,上锅蒸熟了。
这回沈依依没等他介绍,自己抢答了:“这是面签。”
所以,上上签是什么?
李贵把蛋签和面签摆到一起,道:“哪种签的皮儿更薄,就是上上签。”
“明白了,李伯是跟人打赌,谁做的签皮儿更薄。”沈依依恍然。
李贵大概是又想起了当时的情景,神色黯然。
沈依依好奇问道:“当时李伯做的是什么签?”
李贵道:“我爹是用米浆蒸成皮儿,做成的签。”
米浆蒸皮儿,肠粉?还不错呀。沈依依更好奇了:“赢了他的那位,做的又是什么签?”
李贵低下头,道:“刘大厨是用紫菜做的签。”
在沈依依看来,肠粉比紫菜卷的技术含量高多了,但是没办法,人家比的是厚薄度,显然老李头做的肠粉,没有人家的紫菜薄。
要是老李头会做最薄的、无可超越的皮儿就好了,那样就不会输给任何人了……沈依依想着,咬了一口蛋签,夸李贵道:“你的厨艺真不错,是李伯教的吗?”
李贵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看看日头,又升高了,该为中午做准备了,沈依依问道:“阿贵,别人家的脚店,中午和晚上都卖些什么?我只吃过路边摊上的早点,并没有去过脚店呢。”
李贵想了想,道:“脚店中午一般只卖一种饭,要么石髓饭,要么大骨饭,或者是泡饭;晚上则是卖些下酒菜。”
“就卖一种饭?”沈依依诧异极了。
李贵点点头:“中午来脚店的人,都是赶着吃饱了去继续干活儿的人,没什么讲究,越简单约好,省去点菜的麻烦。”
原来如此,那些光顾脚店的人,生活竟是如此匆忙而简陋吗?看来她对该时代底层人民的生活,还是缺乏更深入的了解,又或者,他们过的根本就不是生活,而只是活着。沈依依暗自唏嘘,接着问道:“石髓饭是什么?”
“石髓饭和大骨饭差不多,就是拿筒子骨和饭一起煮,再加一点石髓粉。”李贵一面回答,一面打量沈依依,眉清目秀,细皮嫩肉,虽然精通厨艺,手上却没有什么厚茧,身上的衣裳虽然皱巴巴的,但全是好料子。
这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呢,是因为被打劫才落得这般田地的么?李贵突然想起了他爹,虽然和沈依依的境遇不尽相同,但都是先富贵后落魄,一个明明是丰和楼的大厨,却沦落到开脚店为生,一个明明是娇滴滴的小姐,却在这里一门心思琢磨石髓饭。只是他爹的意志日渐消沉,眼前的这位,却大有愈战愈勇的架势,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李贵知道沈依依本就是白手起家,最困难的时候比现在落魄一百倍,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不过此时,他所疑惑的对象沈依依,仍在琢磨石髓饭,并再度不耻下问:“石髓,就是钟乳石吗?”
李贵点点头:“外面有现成的石髓卖,都是研磨好了的,买回来直接用就行。”
原来书上说,古人以钟乳石入食,是真的……沈依依想了想,还是有点困惑:“筒子骨埋在饭里,食用时方便吗?”一手扒饭,一手抓着大骨啃?那画面想想就很美……
“饭煮好后,筒子骨是要取出来的。”李贵倒是没笑话她孤陋寡闻,耐心解答,“有些无良店家,甚至会拿一根筒子骨反复使用,饭煮到最后,根本就没骨头味儿了。”
原来如此……她怎么会想到一手扒饭,一手啃大骨的画面的,真是……沈依依让自己逗笑起来。
李贵见她问得这样仔细,猜测道:“林小姐,你是打算做石髓饭了?”
透过现象看本质,石髓饭就是穷苦大众吃不起肉,只好拿大骨煮饭,沾点肉腥味儿呗。既然如此,和别人一样卖石髓饭就没必要了,让她来改良一下吧。
沈依依想着,对李贵道:“去按着石髓饭买食材吧,买筒子骨的时候,记得挑肉多点的。还有,另外买些便宜的米回来,如果用你爹的那些米,估计咱们得亏本。”
她虽然不认得当代米的品种,但老李头米缸里的米,颗粒细长,隐有暗香,煮成饭后,更是莹白无暇,香气清雅,肯定不便宜。
“好咧。”李贵很累,但当他把那四百九十五文锁进抽屉里时,疲惫便一扫而空,精神百倍地出门买菜去了。
做石髓饭,不过石髓、筒子骨和米而已,李贵很快就把东西买了回来,一样一样地给沈依依看。
“林小姐,石髓粉我买的是没有杂质的,比较贵一点,十文一两;筒子骨是你交代了,要买肉多一点的,也比较贵一点,二十文一斤;一般脚店煮石髓饭,用的都是糙米,但我犹豫半天,还是买了比较贵一点的粳米,那糙米皮儿都没去,如何入口……”
李贵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看沈依依,生怕因为多花了钱,受到她的责骂——明明他才是老板,但沈依依一口气赚了几百文钱,他下意识地就以她为主导了。
沈依依看着李贵,眼神里却是充满了赞赏,这孩子能屈能伸,不固执,却又有自己的那一份坚持,有前途。
“你就告诉我,一共花了多少钱吧。”沈依依拍了拍李贵的肩膀,问道。
李贵头一次被大姑娘拍肩膀,惊悚地看着沈依依。
沈依依这才反应过来行为不当,忙道:“看我,竟把你当成小花椒了,罪过,罪过。”
他和小花椒长得很像?李贵想着,不知该喜该忧,神游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我买的这些食材,一共一千二百八十五文,大概可以做三十份石髓饭。”
他记得早上进店用餐的是三十人,因此他就按三十人的量买了。
这孩子真机灵,知道她要计算成本,所以连份数一起报了。沈依依越看李贵越喜欢,又问道:“别人家的石髓饭,卖多少钱一份?”
李贵道:“最便宜的五十文,一般是八十文,最贵的不超过一百文。”
她待会儿做出来的石髓饭,绝对是物超所值的!沈依依几乎要将一百文脱口而出,但突然想到那些穷人买一碗石髓饭,只是为了沾沾肉味,心里就酸酸的,改口道:“那我们也卖八十文吧。”
李贵虽然跟着老李头打理脚店,但从来没管过定价的事儿,因此沈依依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他立马便同意了。
此时离中午尚早,但沈依依转身就进了厨房,做准备工作去了。李贵跟着进去,打算给她打下手,他自小跟着老李头学厨,虽然尚未出师,但比一般厨师都强些。
沈依依见他进来,却很诧异:“我就熬点高汤,没什么需要你帮忙的。”
熬高汤?不是煮石髓饭吗,为什么要熬高汤?李贵惊讶着,看着她当真把筒子骨丢进滚水里,熬炖了起来。
说是熬高汤,沈依依却并没有熬上几个时辰,而是等汤汁渐浓,就熄火取出筒子骨,装进了干净的簸箕里。
这是要做什么?李贵好歹也学了几年厨,却完全看不懂。
老李头是被迫离开丰和楼的?听起来有故事呀?沈依依的生活暂时有了着落,就有心思打听八卦了:“李伯为什么要离开丰和楼?是遇到什么事儿了吗?”
“唉,都是‘上上签’闹的。”李贵唉声叹气,“我爹跟刘大厨争地位,拿‘上上签’打赌,结果我爹输了,只能走了。”
“‘上上签’是一道菜?”沈依依问道,“拿竹签子串了肉来煮?”
“不是。”李贵直摇头。
好嘛,现代人果然不能太自负,看,差点闹笑话。沈依依虚心求问:“‘上上签’到底是什么?”
李贵挠了挠头:“我跟你说不清楚,走,做给你看去。”
此话正中沈依依下怀,二人来到了厨房。
厨房里,炉火铁锅是现成的,李贵打了个鸡蛋,搅拌均匀倒进锅,手法娴熟地将锅一转,摊了个蛋饼。
他用蛋饼裹上些肉馅,卷成条儿,端给沈依依看:“林小姐,你瞧,这是蛋签。”
ok,蛋签,鸡蛋肉卷,沈依依点点头。
李贵又舀水和面,拿擀面杖擀成薄皮儿,裹上肉馅,卷成条儿,上锅蒸熟了。
这回沈依依没等他介绍,自己抢答了:“这是面签。”
所以,上上签是什么?
李贵把蛋签和面签摆到一起,道:“哪种签的皮儿更薄,就是上上签。”
“明白了,李伯是跟人打赌,谁做的签皮儿更薄。”沈依依恍然。
李贵大概是又想起了当时的情景,神色黯然。
沈依依好奇问道:“当时李伯做的是什么签?”
李贵道:“我爹是用米浆蒸成皮儿,做成的签。”
米浆蒸皮儿,肠粉?还不错呀。沈依依更好奇了:“赢了他的那位,做的又是什么签?”
李贵低下头,道:“刘大厨是用紫菜做的签。”
在沈依依看来,肠粉比紫菜卷的技术含量高多了,但是没办法,人家比的是厚薄度,显然老李头做的肠粉,没有人家的紫菜薄。
要是老李头会做最薄的、无可超越的皮儿就好了,那样就不会输给任何人了……沈依依想着,咬了一口蛋签,夸李贵道:“你的厨艺真不错,是李伯教的吗?”
李贵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看看日头,又升高了,该为中午做准备了,沈依依问道:“阿贵,别人家的脚店,中午和晚上都卖些什么?我只吃过路边摊上的早点,并没有去过脚店呢。”
李贵想了想,道:“脚店中午一般只卖一种饭,要么石髓饭,要么大骨饭,或者是泡饭;晚上则是卖些下酒菜。”
“就卖一种饭?”沈依依诧异极了。
李贵点点头:“中午来脚店的人,都是赶着吃饱了去继续干活儿的人,没什么讲究,越简单约好,省去点菜的麻烦。”
原来如此,那些光顾脚店的人,生活竟是如此匆忙而简陋吗?看来她对该时代底层人民的生活,还是缺乏更深入的了解,又或者,他们过的根本就不是生活,而只是活着。沈依依暗自唏嘘,接着问道:“石髓饭是什么?”
“石髓饭和大骨饭差不多,就是拿筒子骨和饭一起煮,再加一点石髓粉。”李贵一面回答,一面打量沈依依,眉清目秀,细皮嫩肉,虽然精通厨艺,手上却没有什么厚茧,身上的衣裳虽然皱巴巴的,但全是好料子。
这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呢,是因为被打劫才落得这般田地的么?李贵突然想起了他爹,虽然和沈依依的境遇不尽相同,但都是先富贵后落魄,一个明明是丰和楼的大厨,却沦落到开脚店为生,一个明明是娇滴滴的小姐,却在这里一门心思琢磨石髓饭。只是他爹的意志日渐消沉,眼前的这位,却大有愈战愈勇的架势,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李贵知道沈依依本就是白手起家,最困难的时候比现在落魄一百倍,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不过此时,他所疑惑的对象沈依依,仍在琢磨石髓饭,并再度不耻下问:“石髓,就是钟乳石吗?”
李贵点点头:“外面有现成的石髓卖,都是研磨好了的,买回来直接用就行。”
原来书上说,古人以钟乳石入食,是真的……沈依依想了想,还是有点困惑:“筒子骨埋在饭里,食用时方便吗?”一手扒饭,一手抓着大骨啃?那画面想想就很美……
“饭煮好后,筒子骨是要取出来的。”李贵倒是没笑话她孤陋寡闻,耐心解答,“有些无良店家,甚至会拿一根筒子骨反复使用,饭煮到最后,根本就没骨头味儿了。”
原来如此……她怎么会想到一手扒饭,一手啃大骨的画面的,真是……沈依依让自己逗笑起来。
李贵见她问得这样仔细,猜测道:“林小姐,你是打算做石髓饭了?”
透过现象看本质,石髓饭就是穷苦大众吃不起肉,只好拿大骨煮饭,沾点肉腥味儿呗。既然如此,和别人一样卖石髓饭就没必要了,让她来改良一下吧。
沈依依想着,对李贵道:“去按着石髓饭买食材吧,买筒子骨的时候,记得挑肉多点的。还有,另外买些便宜的米回来,如果用你爹的那些米,估计咱们得亏本。”
她虽然不认得当代米的品种,但老李头米缸里的米,颗粒细长,隐有暗香,煮成饭后,更是莹白无暇,香气清雅,肯定不便宜。
“好咧。”李贵很累,但当他把那四百九十五文锁进抽屉里时,疲惫便一扫而空,精神百倍地出门买菜去了。
做石髓饭,不过石髓、筒子骨和米而已,李贵很快就把东西买了回来,一样一样地给沈依依看。
“林小姐,石髓粉我买的是没有杂质的,比较贵一点,十文一两;筒子骨是你交代了,要买肉多一点的,也比较贵一点,二十文一斤;一般脚店煮石髓饭,用的都是糙米,但我犹豫半天,还是买了比较贵一点的粳米,那糙米皮儿都没去,如何入口……”
李贵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看沈依依,生怕因为多花了钱,受到她的责骂——明明他才是老板,但沈依依一口气赚了几百文钱,他下意识地就以她为主导了。
沈依依看着李贵,眼神里却是充满了赞赏,这孩子能屈能伸,不固执,却又有自己的那一份坚持,有前途。
“你就告诉我,一共花了多少钱吧。”沈依依拍了拍李贵的肩膀,问道。
李贵头一次被大姑娘拍肩膀,惊悚地看着沈依依。
沈依依这才反应过来行为不当,忙道:“看我,竟把你当成小花椒了,罪过,罪过。”
他和小花椒长得很像?李贵想着,不知该喜该忧,神游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我买的这些食材,一共一千二百八十五文,大概可以做三十份石髓饭。”
他记得早上进店用餐的是三十人,因此他就按三十人的量买了。
这孩子真机灵,知道她要计算成本,所以连份数一起报了。沈依依越看李贵越喜欢,又问道:“别人家的石髓饭,卖多少钱一份?”
李贵道:“最便宜的五十文,一般是八十文,最贵的不超过一百文。”
她待会儿做出来的石髓饭,绝对是物超所值的!沈依依几乎要将一百文脱口而出,但突然想到那些穷人买一碗石髓饭,只是为了沾沾肉味,心里就酸酸的,改口道:“那我们也卖八十文吧。”
李贵虽然跟着老李头打理脚店,但从来没管过定价的事儿,因此沈依依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他立马便同意了。
此时离中午尚早,但沈依依转身就进了厨房,做准备工作去了。李贵跟着进去,打算给她打下手,他自小跟着老李头学厨,虽然尚未出师,但比一般厨师都强些。
沈依依见他进来,却很诧异:“我就熬点高汤,没什么需要你帮忙的。”
熬高汤?不是煮石髓饭吗,为什么要熬高汤?李贵惊讶着,看着她当真把筒子骨丢进滚水里,熬炖了起来。
说是熬高汤,沈依依却并没有熬上几个时辰,而是等汤汁渐浓,就熄火取出筒子骨,装进了干净的簸箕里。
这是要做什么?李贵好歹也学了几年厨,却完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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