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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有时候电话一直响个不停,特别是安瑾元又得了什么奖的时候,弄得孙嘉都想要扔手机了。
“这么多选择?真麻烦,还不如不跳槽。”跳槽或是自己开工作室,安瑾元真心没有这个想法。现在拍着自己喜欢的剧本,日子不急不躁地前进着,除开有些太平缓了,一切都是蛮好的。
“瑾元哥,孙哥,我要走了。有人约了我去打篮球。”周武萧从沙发上起身,整整衣服。
“喝了点酒,你开车的时候注意点,我不想接到警察的电话。”
“注意安全。”
听到关门的声音,孙嘉才说道:“我也在想会不会刺激过了。”
“反悔还有用?”安瑾元一脸的意料之中。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些嘲讽的气味。
拿起后面的抱枕就往安瑾元砸过去,孙嘉顿时有种舒畅感。“少说风凉话,爷忍你很久了。”
“就你还爷。”安瑾元右手拿起一个暗红花边的抱枕就甩到孙嘉脸上。
“尊老爱幼,安瑾元你这个混蛋,爷毁容了怎么办。”骂骂咧咧地脱掉拖鞋,孙嘉一脚踹到安瑾元小腿上。
“你小子欠揍。”
安瑾元从沙发上起身,一个跨步走到孙嘉跟前,三下五除二就把孙嘉制服了。
“停停停,我投降。”那抱枕挡住安瑾元的拳头,蜷缩在角落里的孙嘉摇了摇小白旗。
“早说嘛。”安瑾元不忘再赏赐孙嘉一拳。
“滚犊子。”孙嘉的嚣张气焰又有了上扬的势头,安瑾元拳头一握紧,孙嘉缩了缩脖子,往后退却。把不知道什么时候蹭到了肩膀上的衣领弄好,孙嘉又拉起桌上的红酒一饮而尽,而后为自己和安瑾元把红酒填满。
“我还以为你忘记怎么挥拳头了。”
“那是因为你太欠了。”安瑾元继续毒舌本色。被孙嘉这么一闹,安瑾元觉得这个人都鲜活了不少,和兄弟打打闹闹才应该符合他这个年纪,他真的还年轻。
人在车上,周武萧的心却都飞到了安瑾元的新房子里。孙嘉的意思他看出来了,只不过他心里的接受能力,似乎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好。体育馆离得不远,周武萧还没有把这件事情完全消化了,榕泉体院馆这五个大字就出现在了眼前。
着着急急地换好球服,周武萧小跑着到了约好的五号篮球场。看来他是最后一个到场的,先来的几个人已经在场上开打了。都是之前一起玩过的球友,只不过一个穿着9号球衣的人看着不怎么眼熟,等那人转过身来,周武萧吓了一跳,居然是程瑜安。
“怎么这么晚才来?”
周武萧接过砸过来的篮球,讪讪地笑了两声:“公司给安排了新地方,跟孙哥和元哥一起去看了心房子。”
“元哥,安瑾元?岂不是乐死你小子了。”
“对啊。”
“新房怎样?”
“挺好的。”周武萧回到,然后连他也觉得莫名其妙的接了一句:“元哥那房子超酷。”
“恐怕就你觉得,你的审美观跟元哥有得比吗?”
“元哥也很喜欢好吗,你懂个p,少在这里拆我台,你小子欠打。”周武萧搞不懂这家伙今天怎么这么多问题,火气一上来,就把拍得好好的篮球砸了过去。
“我先走了,还有通告,你们慢慢玩。”在一旁一直沉默寡言的程瑜安,忽然开口了。既然是工作上的事情,其他人也不挽留了,目送着程瑜安的背影消失在了篮球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生物钟响起,靠墙的床上传来窸窸窣窣的起床声,拖鞋的轮廓隐隐呼呼的,卧室里灰灰沉沉的,只有一点光从细缝中钻进来。一边穿拖鞋,安瑾元一边伸了个惬意的懒腰。安瑾元不认床,即使是第一天在这张陌生的床上入睡,安瑾元也睡得质量奇高。被褥间有着薰衣草的气息,房间里也有薰衣草味的香薰,安瑾元在这样的无形安抚下很快入眠。
拉开浅灰色的窗帘,安瑾元这才发现窗帘不单单是特意绣上了一圈流苏。窗帘上面还有着手绣银色的密密麻麻的细线,那是八号针才能穿过的细度。线脚的处理也极其得当,直叫人分不出正反。银线构造出了一个个极为复杂的图案,像是什么图腾,又仿若一些字符的拼合。
安瑾元觉得自己曾经在哪里看过这个样式,许是对美的邂逅都是久别重逢。
泡了一杯30克的速溶型即食麦片,再简单地烤了一片全麦面包,最后配上一杯脱脂牛奶。安瑾元在报纸的墨香里完成了早餐。在亚马逊阅读器刚刚上市的时候,安瑾元就买了,粉丝的礼物中也出现过,不过安瑾元还是想听听翻报纸的窸窣声。
每次安瑾元拆开一本新书,首先就是闻闻书页和铅字的味道。
已经换上了浅灰色的短衣长裤,用缝纫机织上去的豹子只是加了几格的灰度。戴上深灰色的耳机,安瑾元开始了一日之计在于晨的晨跑。轻车熟路,秋水的格局没有什么大变化,只不过两边的花草更有生机了,出来遛狗、晨跑、晨练的人也更多了。
这个地方鲜活了不少。安瑾元在心里说到。
婴儿的哭啼和鸟儿的婉转相互交错,高高低低。然而更清楚的声音来自耳机,是安瑾元不用看曲谱就能弹奏出的《斗牛曲》。
“瑾元哥。”圆润低滑的男声。
程瑜安棱角分明的五官毫无保留地展现在眼前,没有刮干净的细小胡渣,眼睛下那两弯的淡淡黑色,程瑜安的脸还带着刚刚睡醒后的微微浮肿。
程瑜安是出来遛狗的,安瑾元也是这才知道他养狗,而且养的种类还很杂。有小型的迷你贵宾,稍大的金毛、哈士奇,更大的还有德国牧羊犬。
呼吸一直处于一个平衡状态,却被程瑜安的意外出现搅乱了。把耳机挂在脖子上,安瑾元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细汗。然后,他问了一个只想反悔的问题:“你也住这?”
穿着一件11号足球球衣的金毛一直显得很不安分,程瑜安不得不紧了紧绳子,随着金毛,程瑜安的步子往前又进了一小步。程瑜安的嘴角一直是恰到好处的弧度,一种温文尔雅的君子温度。“一直住这。”
“看来他比较喜欢我。”把脸遮住,安瑾元弯腰摸了摸一直在自己小腿上蹭来蹭去的金毛,手感不错,安瑾元又帮着金毛顺了几下脑袋上的毛发,金毛舒服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安瑾元的手心。通人性的家伙,安瑾元蹲下身子和金毛平视,用双手抚摸着它的脸。
“送给你怎么样?”
“嗯?”安瑾元抬起头看向程瑜安,对于程瑜安说要给自己送东西,安瑾元下意识的感□□彩是拒绝。
“我都养了这么多只了,它跟你会幸福
“这么多选择?真麻烦,还不如不跳槽。”跳槽或是自己开工作室,安瑾元真心没有这个想法。现在拍着自己喜欢的剧本,日子不急不躁地前进着,除开有些太平缓了,一切都是蛮好的。
“瑾元哥,孙哥,我要走了。有人约了我去打篮球。”周武萧从沙发上起身,整整衣服。
“喝了点酒,你开车的时候注意点,我不想接到警察的电话。”
“注意安全。”
听到关门的声音,孙嘉才说道:“我也在想会不会刺激过了。”
“反悔还有用?”安瑾元一脸的意料之中。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些嘲讽的气味。
拿起后面的抱枕就往安瑾元砸过去,孙嘉顿时有种舒畅感。“少说风凉话,爷忍你很久了。”
“就你还爷。”安瑾元右手拿起一个暗红花边的抱枕就甩到孙嘉脸上。
“尊老爱幼,安瑾元你这个混蛋,爷毁容了怎么办。”骂骂咧咧地脱掉拖鞋,孙嘉一脚踹到安瑾元小腿上。
“你小子欠揍。”
安瑾元从沙发上起身,一个跨步走到孙嘉跟前,三下五除二就把孙嘉制服了。
“停停停,我投降。”那抱枕挡住安瑾元的拳头,蜷缩在角落里的孙嘉摇了摇小白旗。
“早说嘛。”安瑾元不忘再赏赐孙嘉一拳。
“滚犊子。”孙嘉的嚣张气焰又有了上扬的势头,安瑾元拳头一握紧,孙嘉缩了缩脖子,往后退却。把不知道什么时候蹭到了肩膀上的衣领弄好,孙嘉又拉起桌上的红酒一饮而尽,而后为自己和安瑾元把红酒填满。
“我还以为你忘记怎么挥拳头了。”
“那是因为你太欠了。”安瑾元继续毒舌本色。被孙嘉这么一闹,安瑾元觉得这个人都鲜活了不少,和兄弟打打闹闹才应该符合他这个年纪,他真的还年轻。
人在车上,周武萧的心却都飞到了安瑾元的新房子里。孙嘉的意思他看出来了,只不过他心里的接受能力,似乎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好。体育馆离得不远,周武萧还没有把这件事情完全消化了,榕泉体院馆这五个大字就出现在了眼前。
着着急急地换好球服,周武萧小跑着到了约好的五号篮球场。看来他是最后一个到场的,先来的几个人已经在场上开打了。都是之前一起玩过的球友,只不过一个穿着9号球衣的人看着不怎么眼熟,等那人转过身来,周武萧吓了一跳,居然是程瑜安。
“怎么这么晚才来?”
周武萧接过砸过来的篮球,讪讪地笑了两声:“公司给安排了新地方,跟孙哥和元哥一起去看了心房子。”
“元哥,安瑾元?岂不是乐死你小子了。”
“对啊。”
“新房怎样?”
“挺好的。”周武萧回到,然后连他也觉得莫名其妙的接了一句:“元哥那房子超酷。”
“恐怕就你觉得,你的审美观跟元哥有得比吗?”
“元哥也很喜欢好吗,你懂个p,少在这里拆我台,你小子欠打。”周武萧搞不懂这家伙今天怎么这么多问题,火气一上来,就把拍得好好的篮球砸了过去。
“我先走了,还有通告,你们慢慢玩。”在一旁一直沉默寡言的程瑜安,忽然开口了。既然是工作上的事情,其他人也不挽留了,目送着程瑜安的背影消失在了篮球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生物钟响起,靠墙的床上传来窸窸窣窣的起床声,拖鞋的轮廓隐隐呼呼的,卧室里灰灰沉沉的,只有一点光从细缝中钻进来。一边穿拖鞋,安瑾元一边伸了个惬意的懒腰。安瑾元不认床,即使是第一天在这张陌生的床上入睡,安瑾元也睡得质量奇高。被褥间有着薰衣草的气息,房间里也有薰衣草味的香薰,安瑾元在这样的无形安抚下很快入眠。
拉开浅灰色的窗帘,安瑾元这才发现窗帘不单单是特意绣上了一圈流苏。窗帘上面还有着手绣银色的密密麻麻的细线,那是八号针才能穿过的细度。线脚的处理也极其得当,直叫人分不出正反。银线构造出了一个个极为复杂的图案,像是什么图腾,又仿若一些字符的拼合。
安瑾元觉得自己曾经在哪里看过这个样式,许是对美的邂逅都是久别重逢。
泡了一杯30克的速溶型即食麦片,再简单地烤了一片全麦面包,最后配上一杯脱脂牛奶。安瑾元在报纸的墨香里完成了早餐。在亚马逊阅读器刚刚上市的时候,安瑾元就买了,粉丝的礼物中也出现过,不过安瑾元还是想听听翻报纸的窸窣声。
每次安瑾元拆开一本新书,首先就是闻闻书页和铅字的味道。
已经换上了浅灰色的短衣长裤,用缝纫机织上去的豹子只是加了几格的灰度。戴上深灰色的耳机,安瑾元开始了一日之计在于晨的晨跑。轻车熟路,秋水的格局没有什么大变化,只不过两边的花草更有生机了,出来遛狗、晨跑、晨练的人也更多了。
这个地方鲜活了不少。安瑾元在心里说到。
婴儿的哭啼和鸟儿的婉转相互交错,高高低低。然而更清楚的声音来自耳机,是安瑾元不用看曲谱就能弹奏出的《斗牛曲》。
“瑾元哥。”圆润低滑的男声。
程瑜安棱角分明的五官毫无保留地展现在眼前,没有刮干净的细小胡渣,眼睛下那两弯的淡淡黑色,程瑜安的脸还带着刚刚睡醒后的微微浮肿。
程瑜安是出来遛狗的,安瑾元也是这才知道他养狗,而且养的种类还很杂。有小型的迷你贵宾,稍大的金毛、哈士奇,更大的还有德国牧羊犬。
呼吸一直处于一个平衡状态,却被程瑜安的意外出现搅乱了。把耳机挂在脖子上,安瑾元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细汗。然后,他问了一个只想反悔的问题:“你也住这?”
穿着一件11号足球球衣的金毛一直显得很不安分,程瑜安不得不紧了紧绳子,随着金毛,程瑜安的步子往前又进了一小步。程瑜安的嘴角一直是恰到好处的弧度,一种温文尔雅的君子温度。“一直住这。”
“看来他比较喜欢我。”把脸遮住,安瑾元弯腰摸了摸一直在自己小腿上蹭来蹭去的金毛,手感不错,安瑾元又帮着金毛顺了几下脑袋上的毛发,金毛舒服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安瑾元的手心。通人性的家伙,安瑾元蹲下身子和金毛平视,用双手抚摸着它的脸。
“送给你怎么样?”
“嗯?”安瑾元抬起头看向程瑜安,对于程瑜安说要给自己送东西,安瑾元下意识的感□□彩是拒绝。
“我都养了这么多只了,它跟你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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