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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重归来路(1)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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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归来路(1)
    有点想吐。
    林雨桐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样的。
    想吐, 特别的想吐。然后就真的吐了。
    这一吐, 哪里有醒不了的道理?
    就挺外面有人问呢:“小妹,觉得怎么样?”
    “嗯。”林雨桐含混的应了一声,自己给自己按住穴位, 才把这股子汹涌上来的想要呕吐的感觉给压下来。
    她勉强的睁开眼, 稍微一感受就知道, 这是在狂奔的马车上。坐榻的边上放着一个小木桶, 吐出来的物秽基本都吐到小木桶里去了。
    她伸手将马车里放着的炭盆里的炭灰用边上的小铲子铲起来, 盖在那秽物之上, 然后将小木桶的盖子给盖住。
    马车走的飞快, 路况也不好。马车瞧着并不光线,里面的内饰也都陈旧了。但是配置却不错。不是谁家的马车上都能有固定炭盆和小木桶的地方的。
    固定炭盆的地方就是炭盆的地方, 上面的支架还能固定茶壶。
    而固定小木桶的地方原来不应该放小木桶的, 那是放食盒的地方才对。
    她浑身无力的撑着身子坐起来,一起身,身后嘤咛了一声。林雨桐这才发下,马车的坐榻里里面,还睡着个姑娘。
    或者,这不叫睡,而叫晕。
    颠簸的彻底的给晕过去了一般。
    林雨桐朝榻上的人看去, 那是个年岁应该在十四五岁姑娘, 等坐起身来, 她才发现, 对方梳着妇人的发髻。
    这是个已经成亲的年轻姑娘。
    长相嘛, 鹅蛋脸,杏眼,鼻子不算高挺,嘴唇倒丰润,容色中上,观之可亲。
    她起身,一手拉着马车里的扶手,一手赶紧将头发整理了整理,抬头见林雨桐看她,就笑道:“小妹先醒了?我这一觉倒是睡的沉了。可是又想吐了?”很是懊恼的样子。
    林雨桐笑了笑,也没在意。只是从这称呼上看,心里有了几分猜测。
    之前外面有清朗的男声,叫自己为小妹。
    如今这个年岁不到的小妇人,也成叫自己小妹。
    而且看这小妇人的样子,对自己很是客气。亲近倒是微微有些不足的。
    那么,姐姐的可能性就排除了,只怕这是嫂子吧。
    她试探着叫了一声:“嫂子?”
    这女子就抬起头来,‘嗯’了一声:“可是有哪里不舒服?要不然叫你哥哥……”
    话没说完,外面的男声就传来:“小妹,稍微忍一忍。如今,时间就是命,咱们早一步得了消息,就能早一步离开。稍微耽搁上半日,我怕后面的流民就追了上来了。”
    流民?
    林雨桐应了一声:“我无碍,哥哥只管赶路便是。”
    然后男声就道:“你顾着点小妹。”
    这女子就应了一声,她起身坐到一边:“小妹躺上去歇着点去,路还长呢。要不,嘴里含上酸梅试试?”
    林雨桐摇摇头:“躺着还不如坐着舒服,嫂子只管坐着吧。我靠在这里缓缓就好。”
    这女子到底是递了一个酸梅过来:“压着些心里的恶心味儿吧。”
    林雨桐接过来含在嘴里,靠在马车上只管‘闭目养神’去了。其实,这会子脑子放空,将原主的记忆都释放进来。
    原主这小姑娘,记忆简单的很。记忆里,就是一个两进的小宅院。前院她都嫌少踏足,大多时候都是在内宅的。
    而这内宅里,除了她,还有一个照看她的老嬷嬷,和老嬷嬷的两个外孙女。别的,谁也没有。
    家里的亲人,唯一一个就是年长三岁的兄长。
    这俩孩子算是苦命人,幼年丧母。这姑娘余桐三四岁上,母亲便病死了。跟兄长余梁被父亲放在老宅寄养着。老宅就兄妹两人,带着几个下人。积年的老嬷嬷两人,剩下的人来来去去的,从小到大不知道换了几岔。
    这俩孩子的父亲,是戍边的将领,不过不是主将。参将副将的,轮换着做,也不知道如今做到什么级别了。
    那边不来信,老家这边,余梁被送回来的时候也才六七岁,哪里知道跟那边来往。这么一来一去,余桐的脑子里竟是没有跟父亲那边来往的信息。
    那边也真当就没有这兄妹俩一般,反正老家有百十亩地,养活俩孩子是足足够了的。
    不过这余梁倒也没长歪了,跟着的他的老嬷嬷据说是生母的奶嬷嬷,正正经经的为了这孩子考虑。一边帮着照管那些田地,佃出去给什么人,租子收几成,等等等等,在余梁没长成之前,一直是这嬷嬷帮衬着。省吃俭用的下来,拿家里剩下不多的银子送余梁去私塾念书,好歹认识几个字。再后来,余梁十三岁上,嬷嬷过世了。但好歹,余梁也能立住事了。家事就是余梁一手操持的。
    而余桐相比起余梁来,家里就没什么条件给太多大xiao jie的生活了。跟着嬷嬷学女红。打五岁开始穿针引线,到现在十三岁,拿了八年的针线,近两年刚开始能做点绣活往外卖了。至于读书,倒是也读了。就是启蒙的那些课本,余梁学了回来教给妹妹的,真真的不做睁眼瞎就罢了。至于字迹,只能说勉强够看。家里压根就没有多余的钱多买一份笔墨纸砚。
    记忆里,关于父亲的那边的消息,也是从嬷嬷那里偶尔得来的。林雨桐将散碎的信息拼凑起来,如果嬷嬷的话里没带偏颇的评价的话。大致就是,余鉴这个人,不是个东西。本来就不待见原配,如今原配死了刚刚好,把嫡子嫡女送回老家,这对于他的提拔是有利的。
    这一点上,林雨桐比较认同。戍边的将领,一般家人是不能跟着的。没有父母妻儿在老家,朝廷犯不上相信你。所以,没有父母,妻子又死了,把嫡子嫡女送回来,是表忠心的一个做法。至于他本人嘛,不管是再娶的续弦还是再生下的子女,礼法上,是不及嫡子嫡女尊贵的。
    嬷嬷的话大致上应该不算是错。那边也应该是另外娶妻也另有子女了。
    对这边只当是在废物利用。
    余梁十三岁开始支应门户,学肯定就上不成了。都说qiong ren的孩子早当家,这种没爹妈的孩子,自己跌跌撞撞的,也就大了。他常在外面走动,人又活泛,小小年纪,倒也把家勉强的支应起来了。
    家里除了田庄的收入,没别的。他呢,仗着年纪小,腿勤快,肯下苦功夫,开始给人家的生意牵线搭桥,做起了中人的生意,赚点润手费。
    得了银子,也不在老家添置田地铺子,反倒是拖了相熟的客商,捎带的从南边带点南货,到这边哪怕是十两银子的利润,别人瞧不上,他瞧的上。这对于兄妹二人,可不是一笔小钱了。
    可这钱不能动,余梁跟妹妹是这么说的:“……咱们在老家,这么些年了没人管。但再过两年,觉得咱们有用处了,那边是铁定要管的。所以,得早做筹谋才是。”
    怎么个筹谋,余梁也没说,余桐又是个大门都没出过的姑娘,自然是也没问。一直是哥哥说什么那便是什么。
    本来这样慢慢积攒着,再有个一两年的,许是就按余梁说的,他把退路就准备好了。
    可就是这么不巧,当地今年是大旱,田地绝收。从开年到秋收,愣是一滴雨都没落下。余梁呢,家里的粮食不少,这个时候,他只留够家里用的,就找了粮店,高价把家里的粮食卖了,却也低价把家里的田亩庄子给卖了。得了银子,回来就拾掇着,悄悄的准备走人。
    结果这还没走了,一家只听过却从来没见过的老亲找来了。
    是余家祖父的一个表妹,一个老太太带着一个孙女来了,也是糟了灾了,找过来就是为了找个活路的。说是早些年,跟余家的老太太说好的,两家做亲。
    等真的拿出当年的书信和信物,这小孙女邵华,就成了余梁的妻子,余桐的嫂嫂。
    而那老太太,在把孙女安顿好以后,一口气倒腾不上来,去了。
    把老太太匆匆安葬了,三口人就搬家了。余梁常在外面跑,消息就比别人灵通。因着旱灾,饥荒,到处都是卖儿卖女的。如今尚且能熬一熬,可入了冬,就不好熬了。之前,市面上出现了大批的陈粮,好些还掺杂着一些杂草碎石。这种东西,别人不认识,余梁认识啊!之前也见过那种赈灾粮,就是这样的。
    这样的粮食如今卖的是高价,没有钱,拿家里的地,拿老婆孩子换粮食,都行。
    这可就不正常了。
    余梁回来给余桐说这些,这姑娘囫囵个的听着,她并不是很明白这其中有什么关窍。但林雨桐却明白这意思。赈灾粮被人倒卖出来了,那拿什么赈灾。最开始许是大家还反应不过来,但随后,逼的人没办法的时候,那就肯定是要乱的。
    所以,余梁一点也不敢耽搁,说走就走。
    家里还有几个老仆,余梁本说要带走的。可这人家父母亲人都在这里,能去哪?
    只有一个伺候林雨桐的老嬷嬷,人家也走不了了。她闺女家就在左近,横不能骨肉分离。
    家里还剩下一些陈粮,留下老嬷嬷看宅子的话,那粮食是够她吃一年的。后院还有一亩的菜地,半亩的池塘,往年那里面的出产也得有十多两银子。她只要照看好了,那些东西比养活她是足够的。
    这出门,只有一个十六岁的男丁,带着一个十五岁的小媳妇,一个十三岁的妹妹,一架据说是母亲的陪嫁的旧马车。三个人身上都缝着一百两的银票,散碎银子几辆,马车上有些干粮,能撑一段时间。
    没有护卫,三个人要是碰上流民,那才真是要了命了。所以,这个时候,赶的确实就是时间。
    心里大致有谱了,她就睁开眼睛,见邵华一脸忧色的看着马车外面,也跟着看过去。这个时候,外面的景物已经有些不清楚了。天晚了,却没有地方投宿。
    荒郊野外的,又是大冷的天,怎么办呢?
    外面是一声声的扬鞭声,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不用问林雨桐也知道,坐在外面的余梁这会子有多累。
    可这马只有一匹,这么走下去估计也是撑不到天亮的。
    她就试着问:“哥哥打算去哪里?”
    余梁好像有些惊讶妹妹会主动说话,“去哪里?去京城!天子脚下,总有一碗饭吃。”
    可如今走到哪了?
    林雨桐将身上的披风紧了紧,“如今离京城还有多远?”
    “离京城,且远着呢。”余梁的声音听上去不如之前清越,带着几分干涩,林雨桐甚至听见了他艰难的咽唾沫的声音:“咱们马上就出了辽阳,三县受灾,只候城、高县、辽阳三县最为严重,前面就是三县交界的地方,过了这个地方,前面就是沈州了,只要到了州府,情况就会好转。这马估计也该跑废了。到了州府,那里有镖局,咱们找镖局,跟着镖局进京。只要到了京城,咱们再想办法。”
    倒是有成算。
    林雨桐也不知道这什么县什么州的是哪里,不过听着还算是靠谱。
    只是,这前面三个受灾县的交界处,有那么好过吗?
    她这么问,外面余梁就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所以,才说赶的是时间啊!就怕这边也反应过来,咱们一头扎进这里的流民堆了,可就说不好了……”
    果不其然,马车又行了大概一个时辰之后,林雨桐就听到‘吁’的一声,马车的速度一下子就慢了下来。
    林雨桐抓住扶手,那边邵华赶紧挑起帘子往出看:“怎么了?”
    远远的,像是星光点点。
    其实不是,那是点起来的火堆。不用问,那里肯定聚集了不少人。
    这官道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夜里守在那里。肯定那就是流民了。
    邵华就低声道:“要不然,马车不要了,咱们都换成男装,混到流民群里去。”
    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林雨桐倒是对邵华有些刮目相看。
    余梁咬牙:“混进去容易,可这只怕过了今儿晚上,沈洲的城门都不好进了。”
    那这怎么办?
    林雨桐看看距离,就问余梁:“哥哥不是会骑马?”
    余梁看看马,要是自己一个人,早逃了。可这不是带着两个女眷吗?
    林雨桐就说:“哥哥清瘦,我跟嫂子又都长的轻巧,三个人顶不住一个大汉,咱们三个一匹马,冲过去便是了。车上所有的干粮,都带上,到了人多的地方就撒出去……”
    余梁眼睛一亮,扭脸看林雨桐,来不及多想,就应了一声好。把帘子放下,叫姑嫂二人换衣服。
    早有准备的,因此,余梁以前的旧衣服就都带着呢。如今赶紧换上,脸上手上脖子上,用炭灰涂抹了个乱七八糟,头发捣鼓的跟鸟窝似的,谁也看不清楚脸了。姑嫂俩菜从里面走了出来。
    余梁将马车从马身上解下来,然后扶着林雨桐上马。她身量最小,坐在最前面。余梁坐在中间,上去之后才伸手拉了邵华上来。余梁又用绳子把三个人kun bang在一起,他艰难的控着马。
    林雨桐细看了马,就不由的皱眉,这马的体力还是跟不上。三个人不足两百斤,可这马看起来非常吃力。她就问余梁:“哥哥带着bi shou?”
    余梁的靴筒里当然放着bi shou,他马上明白林雨桐的意思,虽然可惜屁股下的马儿,但到底是知道取舍。先是骑着马慢悠悠的朝前,等到了跟前了,二话不说,一刀子扎在马身上,马儿吃疼,嘶鸣一声,前蹄扬了起来,整个儿立住了。余梁拉着缰绳,可哪里拉的住?三个人一根绳子绑着,可不能掉下去。林雨桐死命的拉着缰绳,感觉捎话已经半个身子从绳子里溜出去掉在外面,林雨桐喊着余梁放开缰绳,余梁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拉着妻子。
    林雨桐也不再劝了,她自己抖着缰绳,身子几乎趴在马上,只要自己不掉下去,那两口子就掉不下去。她拍了马脖子,放开了夹着马的腿,‘架’了一声,马儿嘶鸣一声,狂奔而去。
    她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把挂在马身上的干粮往后扔。干粮扔完了,后面也暂时不见人了。
    邵华就那么吊着,腿勾起来不敢叫拉到地上。余梁两只手都得拉住邵华,才能保证不出万一。这受伤的马跑开了,不到筋疲力尽且停不下来呢,林雨桐只要控着缰绳,别叫跑到荒地里去就行了。
    足足一个半小时,这马是越走越满越走越满。
    林雨桐勒住缰绳,马儿慢慢的停下来,还不等三人从马上滚下来停住,这马就轰然倒下,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余梁利索的将捆着三人的绳子割开,挣扎着站起来,一手拉妻子,一手拉妹妹。
    “还都行不行?”余梁左右看看:“这里不能久呆,知道咱们有一匹马,还受伤了,后面的人很快就追上来了。”
    林雨桐就看邵华:“我没事,不知道嫂子刚才有没有受伤?”
    “没事!”肯定受了点伤,哪哪都疼。但如今不是疼的时候。
    这姑娘有一股子韧劲:“我能行,咱这就走吧。”
    星夜赶路,又累又渴又饿,冷这会子已经觉不出来了,彼此搀扶着,往前走吧。
    余梁一路上都说:“快了快了,马上就到了。再有二里路就到了。”
    可直到地十个二里路,才算是远远能看见城池的轮廓了。
    一看见地方,再累也不累了。可这看见可走到,相差可真远,足足是小跑了两个时辰,才真的到了城门外了。
    别说邵华了,就是林雨桐此刻也觉得,这个小身板,真的到了极限了。
    城门上灯火通明,上面拿着灯往下照呢:“你们这进城,可是够早的。这才半夜,城门还有两个时辰才开呢,等着吧。”
    余梁赶紧道:“官爷,通融通融,小的们是运恒商号的伙计,从高显那边回来,真有万分紧急的事情要禀报东家……小的身上有令牌……”
    林雨桐不知道这运恒商号是个什么名号,但既然这个时候报上来,肯定是顶一些用的。
    果然,余梁这话说完,上面就放下一根绳索来。
    余梁扶着林雨桐:“记住,上去不要多说话,乖乖的等着。抓紧了,闭上眼睛不要害怕,马上就上去了。”
    先叫林雨桐上去。
    也好!
    林雨桐抓住绳子,上面连拉带拽的,到了上面,林雨桐也不要人扶,利索的就跳到了城墙上。然后人家那些巡城的就直接撒手了,你们自己拉吧。
    林雨桐把身上的散碎银子都递过去,人家才笑道:“小兄弟倒是懂些规矩。”
    这才又把邵华给拉上来了。
    林雨桐示意邵华拿银子,邵华利索的就拿了,全塞过去,如此,才把余梁也拉上来。
    一上了城墙,三个人才松了一口气。
    余梁又把身上的银子都掏出来给了,人家才肯送他们下去。
    下了城墙,余梁就喊林雨桐和邵华,恶声恶气的:“你俩倒是快点,掌柜的还等着回话呢。”
    林雨桐和邵华也不吭声,只跟着邵华就跑。这些人也没怀疑,看着三人跑了就算拉倒了。
    见没人跟着,余梁才松了一口气。带着两人在小巷子里窜来窜去,最后停在一处不怎么打眼的铺子门前。然后自己拿了钥匙开门,叫两人跟进去。
    等把门关上了,屋里的灯点起来了,才觉得算是活过来了。
    余梁没歇着,去后面井里打了水上来,直接提到前面,拿着水瓢,一人灌下去两瓢水,才觉得好点。
    “这是哪?”邵华有些不安,到了陌生的地方,没有危险了,才觉得害怕了。
    “这是一个朋友的地方,他去南边了,一两年都不回来。这地方的钥匙给了我一把,叫我来沈洲办事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他躺在炕上直喘气,“在这里修整也行,可我怕,咱们现在不找镖局,过两天找镖局的人多了,咱们身上的这点银子,还不够着一趟的开销的。”
    所以,还是早走比晚走好。
    再说,那么多的流民涌过来,这沈洲到底能平安几天,可真不好说。
    那就走,明儿找镖局。
    林雨桐心道:估计之前进城的时候,他是假冒了人家的名义了。真要是追查起来,都是事。还不如尽早的脱身呢。
    三个人在陌生的地方也没办法歇着,天蒙蒙亮,三个人把脸洗了,收拾齐整。
    然后直奔镖局。
    而此时,镖局门口已经排起了队。走货的商队,要跟这么多人。人家就说了:“带不上,照看不过来。”
    照看不过来也得跟啊,要不然路上有个万一,连个搭把手的人都没有。
    林雨桐注意到了,果然,沈洲的城门今早就没有打开,说是城外,陆陆续续的来了不少流民。
    镖局门口几乎是被围住了,人家说了,带人也行。一个人一百两银子。先付一半,半路上再付剩下的一半,到了京城跟前的登州,再把尾款付完。
    可价钱一出,八成的人都走了。付不起这份钱啊。
    这些人嚷着,这涨价涨了十倍。
    余梁也半天下不了决心,因为三个人身上,就真一人一百两。散碎银子又都给了守城的了。
    怎么办?
    “走!”林雨桐就道:“我还藏了五两银子没全拿出来,另外还有两件首饰,是娘留下来的遗物,我贴身放着,有这东西,到了地方就暂时不怕饿死。”
    邵华也从衣角摸出一个大约有两钱重的小金块,得有二两银子。另外她的手上,还有一对银镯子,“活命要紧。”
    余梁咬牙:“那就走。”
    利索的给钱的,然后进镖局,一切听人家安排。常在外面走动的,自然能看出来三人中两人是女子,人家给安排车马的时候,就没混着安排,还是他们一家人一个马车,给配了一个马夫,一个镖师,跟着车队,当天正午,吉时刚到,这就出发了。
    浩浩汤汤的,几十两马车,百十多镖师,这就出发了。
    上了路了,才发现,人家只管押镖,却不管你们食宿。
    到了点了,得自己想办法。
    可这半点准备都没有,怎么办?
    其他人有想从镖行手里买点干粮的,结果一个馒头开价就一百文,照这么下去,谁能扛得住?
    这是不把大家给榨干,不算完。
    中间这一顿不吃可以,可以晚上住客栈,却真成了难题。要么,就在客栈的大厅里随便对付,要么就在外面停着的马车上。或者是自己掏钱,住客栈也行。
    这种客栈,常做镖局的生意。两方彼此一交换眼神,就啥都明白了。
    因此,想要一个通铺的铺位,也得一两银子。想要一间客房,哪怕是腾出来的柴房,人家开价十两。
    自家三个人身上,拢共也没十两。
    可这屋漏偏缝连阴雨,这一路赶路也没注意,邵华身上带了点伤,竟是夜里发起了热。
    林雨桐倒是能给用药,但这不得有个明目吗?好歹请个大夫来,林雨桐给把药偷着换了也行啊。这总凭空不能变出药来吧。
    怎么办?
    当初只付了一半的银子,另一半还在身上呢。只要银子在身上,怎么花随自家。先顾着眼前,至于以后如何,以后再说。
    林雨桐低声跟余梁这么说,这如今只能先这么办了,救人要紧。
    镖行就带着大夫,看诊加药费,张口就要二十两。
    行!咬牙认了。
    药刚熬好,还没给邵华喝呢,天还不大亮,又催着上马车赶路。
    带着药上了马车,这边余梁躺下去到晌午都没醒来。这边刚退了热,那边余梁的病又来势汹汹。
    林雨桐心说,要不是自己来了,这三口子就得这么折在半路上。赶上这乱时候,有时候这真得看运道。
    偷摸着给余梁喂了药,两个时辰之后,赶在天黑之前,两人的烧就都退了。
    这一路再不敢不吃不喝不好好睡的硬扛了。
    吃的粗糙,住的也简陋,但好歹的正常了。
    可身上的银子一天一天的倒是少了。
    走了五天,路程走了眼看就一半了,按照之前的规定,得交剩下的一半七十五两了。
    可三人就剩下五十八两银子了。
    怎么办?
    半路上下来?
    余梁轻轻摇头,低声道:“这一带多山,山匪横行……”
    又知道带了两个妙龄女子,这要是敢离开,下场难料。
    邵华将银子手镯都摘下来,林雨桐也只能把身上的金银包括怀里的首饰都拿出来。
    加上那两支遗物金钗,倒是够了。
    可余梁却将金钗拿起来,转着金钗看,然后眼里就有了泪意,良久之后才道:“银子都收起来。”他只把金钗拿着,包起来放进怀里。
    林雨桐也没细细的打量那金钗,不过想来,这金钗怕有些来历。
    果然,余梁打起精神,跟驾车的马夫和镖师套起话来。
    “两位也都是走南闯北的人,京城在下是没有踏足过,不过二位想来是极熟悉的,小子想跟两位打听点事。”他这么问着,就摸出两钱银子来,直接塞了过去。
    马夫朝后看了一眼:“京城里的事?那得看你打听谁了?”
    “先生可听过荣国府?”余梁这么问道。
    那位惊讶没惊讶林雨桐不知道,但此时她是真惊讶了。
    荣国府?
    巧合?
    人家马夫接下来的话,叫她知道,这绝对不是巧合:“荣国府宁国府,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啊?
    林雨桐瞬间瞪大了眼睛,将怀里的另一支金钗也拿了出来,在金钗上,赫然刻着一个‘贾’!
    这个时候,她终于把很多东西联系起来了。
    先是那俩旧的很,但是规格配置明显不是小户人家能有的马车。还有如今带在身上的牌位,上面写着余贾氏。
    很遥远很遥远的记忆随之而来,据说,贾家‘文’字辈那一代,还有三个庶女。府里人不常提,但总还有记得,这些庶女都飘落到哪里。
    她们无一例外的,远嫁了。
    北边的好似是庶长女,嫁给以为余姓的参将,然后……再没有然后了……
    过去多少年了,她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可却从来没有想过,还会再回到这里。
    从这里离开,然后辗转,再然后,她碰见了四爷。之后,她的生命力,就是四爷。她陪着四爷走过她所有的路,但她自己走过的路,好些好些,四爷都没有踏足过。
    这么些年了,自己曾经经历过什么,他从来没问过。
    她就是知识他的她而已。
    不止一次的,她想把这些过往说给他听,但每一次,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去开口。
    就跟隐瞒了婚史一样,无法启齿。
    而这曾经稚嫩的自己,走过的路,如果再叫自己重来一遍……
    她突然就笑了:那一定会不一样的。
    她有他,她得找到他。然后跟他一起,叫他看看,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这么想着,但心里还是不由的有些忐忑。
    这种忐忑,真的好些年好些年都没有过了。
    而京城,一处繁华的巷子里,最里头一家不起眼的门第里,一家子忙忙活活的,只因家里的小爷病了,连着几日都不曾退下去的烧,终于退下去了,人好似也清醒了些。只是嗓子肿着,不能说话。
    可这也阿弥陀佛了。
    屋子里是浓浓的药味,炕上的人睁开了眼睛,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盯着屋顶,然后左右的看看。以他的见识,竟然一时之间,无法确认这些东西的年代。
    然后不及多想,嘴里就喂了药,他微微皱眉,却什么也没说。
    伺候的是个四十往上的老嬷嬷,很有些粗手大脚,看的出来,这家里小有家资,但也仅仅是如此。要不然,不会要一个粗使嬷嬷伺候家里的小爷。
    这对他来说,算是一个好消息。
    药喝下去,很快,困意就涌了上来。然后脑子的画面一个接着一个闪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睁开眼睛,先是迷茫了一瞬,然后就皱起了眉。
    怎么来了这里了?
    这原身出身大家族的旁支,名为贾珩,十五岁。
    老实孩子,在族学里念了几年书,也没念出个名堂。回家来,打理家里母亲的微薄嫁妆,补贴家用。家里是少有资产,但也顶多是能吃饱,养的起两三个下人。
    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就是出身了。
    哪怕是旁支,那也是大家族啊。
    到底出自哪家呢?
    正是出自宁荣二府的贾家。
    四爷先是觉得荒诞,随后又觉得可笑。但紧跟着,又若有所思起来。
    跟桐桐生活了那么多年,多多少少都能看出一点什么的。
    桐桐从来不评价红楼梦,不管是看电影看电视剧,或者是看小说。不管别人怎么争论,她都只是含笑听着。
    哪怕是自己跟她说,她也多是含混过去。
    为什么?
    除非在她看来,所有的评价都是片面的。在她的心里,那些人都是活生生的。
    那么,她当年,又经历过什么呢?
    自己没问,她倒是想说。
    可不管经历过什么,她不都是她吗?
    她陪他走了他几乎所有走过的路,那么他是不是该回来,陪她再走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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