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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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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健康快乐,笑口常开,老荀!”

    我看着短信,心里有波澜,不肯平复。

    开年,大三的上学期忙忙碌碌,好多课,我积极的去重修,坚持自学电脑编程。这学期老荀没课,老谢也一直不在这边,我大把的时间,都用来写歌,练吉他了。

    时光不动声色,青春挣扎在沉沦,颓废,积极和抗争的狭缝当中,这青春,与大多数人无异。

    这学期,我见过一次老荀,是在刚开学没几天的时候。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我一人,沿着电子楼慢慢走着。我是去重修电子课的,还好,这门课并不难。那天的雪很大,我没有打伞。我有一个坏习惯,那就是我这辈子几乎没有打过伞,不管雨多大,雪多大。一个人在雨里奔跑,我一直都觉得那是很惬意的事。

    也许是因为我喜欢网上那句话,我记得,那句话是这样说的。

    找不到我喜欢的伞,我情愿淋雨。

    经过校内的工商银行的时候,我已经全身被雪覆盖了。再冷的天,我都不喜欢添衣服,所以那会,我站在雪地里,一条秋裤,一条破洞的牛仔裤,站在雪中瑟瑟发抖。

    隔着厚厚的玻璃窗,我看到自动取款机里面有一个人在取钱,我停住了脚,走不动了。

    因为那个人的背影,很像是老荀。

    那个人取了一会钱,便转过身来,推门而出了。

    是老荀。

    远远的,我就那样看着老荀。许久没见,老荀有些显老了。他还是穿着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上身红色的羽绒服,戴着金丝边眼镜,手里拿着一把伞。

    老荀关山门,撑开了伞,然后他就看到了我。

    “尘儿!”老荀远远的看到了我,喊着我的名字。

    我们就那样站在雪地里,互相张望着。这个情景是多么的熟悉,我记得那次我从老荀家里负气出走,老荀一直跟在我后面,然后我跟他,在熙来攘往的街上,站立了那么几分钟。

    我记得我曾经说过,我说:老荀,如果,我和你的距离是一百步,那么,只要你踏出第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就让我来走好了,好不好?老荀,好不好?老荀!

    雪地里面,老荀的伞上慢慢有了一层积雪。老荀慢慢的走了过来。

    “尘儿!”老荀呢喃般喊着我的名字。

    “你怎么不打伞呢?看你身上,都是雪花,你看你,这么冷的天,还穿着破洞的牛仔裤,你就不怕得关节炎啊。”老荀低着头,看了看我瑟瑟发抖的脚,然后又慢慢打量了一下我的全身。

    老荀的胡子还是剃得很干净,脸色白皙,眉毛浅浅的,他的眼睛里,流动着深不见底的柔情。

    “我不喜欢打伞!”我很倔强。

    老荀摇了摇头。“有风湿还不喜欢打伞,就没见过你怎么不听话的孩子。”

    老荀走到我身边,帮我撑着伞,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手抚摸了一下我的脸,他的手好温暖。

    我知道老荀的想法,他的想法很简单。他只是想要抱抱我,其实我也一样。

    老荀把伞移到我这边。“以后要是下雨了,记得给我打电话,我给你送伞。你不喜欢撑伞的话,我帮你撑!”

    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但是你又不要我。你到底在怕什么,老荀?

    “你的牛仔裤怎么破成这样了,是你自己用剪刀剪的吧。”老荀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老荀,你冷不冷?”

    “有点冷,你呢,冻坏了吧?”老荀焦急的看着我。

    “我好暖。”我说完这句,定定的看着他。

    ☆、第三十七章

    那天的相遇之后,一直都没能再碰到老荀。老谢一直不联系我,老荀也消失不见,倒是硬币,上网的时候能经常碰到。硬币还是一如既往的找我聊天,也不视频,他很关心我。他在网上的话很多,我不知道他私下的时候是怎样的。

    其实南方很少下雪,也不太冷,只是在那几天,我还是收到了硬币的东西。

    是一个大大的包裹,我拆开一看,是一件羽绒服,还有一条棉裤。

    “硬币,你老是给我寄东西可不好,我都不知道怎么寄东西给你。”我找他聊天。

    “我也不差这点钱,你没发现我给你寄的东西都是便宜货吗?哈哈。”硬币很喜欢开玩笑。

    “我可不喜欢瞎收别人的东西,我可以自己买的。”

    “没事,我闲在家里没事,怕你冻着。”

    “我哪里会冻着哦,我年轻,火气大。”

    “年轻人总是爱好看,冷的颤,你又一向是个叛逆的孩子,不懂得照顾自己。”

    我稍稍的有些感动,我这人,最受不了别人对我好。别人一旦对我好点,我就恨不得把自己的全部都给他。

    “硬币,你没有找到朋友吗?”

    硬币沉默了一会,打字过来了。

    “很早以前,有一个。”

    “有多早?”

    “五年以前。”

    “哦,硬币,后来你和他怎样了?”

    “分了。”

    “为什么分了啊?”我心里有些吃惊,想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他坐牢了!”

    硬币的话让我很是疑惑,他果然是个有故事的人。我不想深问他为什么坐牢了,我怕这是硬币的痛处。

    “他叫什么名字啊?”

    “老五!”

    我感觉这个名字有些奇怪。

    “你们认识多久了啊?硬币。”

    “五年了吧!”

    五年的感情,五年的变化,我想起了自己。

    五年是一个很长的时间,长到可以足够彻底改变一个人。

    五年之前,我还不懂恋老是何物,每天背着一个绿色的双肩包,在闹钟的震动声中,起床,做早操,背课文。那时候的我,喜欢举手回答化学老师的问题,他也挺中意我,上课的时候总是看着我。那时候的我,以为人生需要积极,以为我一勒马,一跺脚,就能够惊天动地,引起所有人注意。

    五年之后,我徘徊在诺大的校园,每天晚上在操场上吹着夜风,要不然在宿舍楼顶弹着吉他。我在网上查到,我是恋老的那一类人。虽然我惊慌失措诚惶诚恐的不想承认,但还是没有办法战胜人性本能的力量。

    五年之前,奶奶还牵着我的手,说她想回故乡走一走,但是年纪大了,不能坐飞机。奶奶还说,我是世界上最俊最好的小孩。

    五年之后,如果我敢于说出心底真实的想法,那么,所有人都会骂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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