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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垫着无色被子,看起来简直无法形容为一尊细小的陶瓷,更像泡沫,触之即破。
他已经那样的虚弱,那一刻看着他,觉得他真是瘦得只剩下皮肤与骨头。
足足昏迷了一天一夜,童之明才醒过来,眼神空洞,晃神好一会儿之后才认出我和余森来。他竟然又挤出那抹一无所谓的淡淡笑容,说:“你们在啊?”
我不忍直视,别过脸去。
如我们生存在夹缝中的人,快乐得简单,毁灭得容易。我悲怆之中隐约觉得,生命那样复杂,生活那样艰难。心思淡漠如童之明,也敌不过无可自抑的感情,落此下场,也不知道他是幸或不幸。
不过,以他性子,该是无悔无怨的了。
余森回去之后,我留下来照顾童之明。童之明像是害怕自己时日无多,余森前脚刚走,就虚弱地跟我说:“安华,你一定要等甄仪回来。他是始终想着念着你的。”
人情这样可笑,我们可是算作情敌了的,他居然这样劝我,让我无地自容。我不想在这上面与他纠缠了,说多了只会坏他心情,毁他病况。我告诉他,“不如你去做手术吧,一定会成功的。”
“到时候就可以等到甄仪回来了,是吧?”他率先向我开起玩笑来。未等我回话,他又兀自喃喃自语,“我的日子不多了,说不了多少句了。没用的,安华,对我来说,任何的安慰,其实都已经是没有半点作用的了。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不可能有完美的,否则老天爷都看不惯。”
他说:“安华,甄仪爱的是你,我知道。你们不要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一动不动地等着彼此,那样永远也不会重逢。你也许不会相信,我是有多想,亲眼看到你们站在一起啊。”
“我相信的。”我说。
童之明最后说,“余叔叔是个好人,你我不要害了他。”
我明白他的意思,沉默地点头。
他又对我笑了。我握着他的手,感受到他的体温那样微弱,仿佛逐渐冷去的开水。
沸腾过,喧闹后,也终归凉寂。
童之明。童之明。
☆、act.001
1.
不久之后,童之明在医院病逝。
余森替童之明办了丧事,丧事本就伤心,在童之明身上就更加悲凉。根本没有几个人来吊唁,除了他家原来的邻居老人,就只有他的辅导员与几名班干部。我在网上发了告示,贴了童之明的照片,希望甄仪看到后可以回来一趟。
彼时我真的无其它想法,只希望能完成童之明一个夙愿。可是甄仪没有出现,我想他是没有看到这个消息罢,他不是一个无情的人,我是始终相信他的。
倒是有一大群人在网上留言,言语看起来由衷而真挚。是那些曾经与童之明约会过的男人。不知道是否是有些同病相怜兔死狐悲的意味,但毕竟是个告慰:始终有人在他死去的时候,还记得他。
不像他身边的某些人。
丧事之后的一天,余森忽然问我:“安华,你今年应该也差不多三十了吧?”
“嗯,”我点头,预感到他会说什么,“二十八了。”我说。
“怎么不找个女朋友,结婚生个孩子呢?”余森抬头望着我。
我尽量让自己笑得不露破绽,“你以为我回来桂林是做什么?还不是忘记不了初恋嘛。”
这句话并不是欺骗。我记得童之明恳求过我的话。
余森点了点头,似乎相信了,没再追究这个话题。他逐渐开始习惯喝咖啡了,时时帮衬我的咖啡厅,但都是在晚上他打烊之后。然后找到我,和我一起喝咖啡,或者沏他带来的茶。有着知己举杯对饮的错觉,喝到凌晨街上基本无人才分别。
这样的生活,缓慢平稳,不急不迫,我乐得喜欢。
有一次喝茶时,余华然打电话给余森。
我看到余森跟他的儿子聊天时脸上情不自禁的兴奋与笑容,眼中满满都是亲生血脉父子间的关怀。那通电话的末尾,余森郑重地说:“华然,如果你哪一天受气了,不开心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一直在家的。你随时可以回来看看。千万莫要傻想。”
童之明给他的影响太深,这份影响因为余华然而使得余森心生惊惧。理所应当,纯属深厚父爱。
我隐约听到余华然在电话里笑,开心的笑。余森的手机音量开得大,坐在桌子对面的我也能听到声音。
余森忐忑着问,“华然,你什么时候回家一趟,爸爸想看看你。”
“对不起啊爸,暂时还不行。”余华然说,“我们的新公司才刚起步,有些忙,暂时还走不开。等以后业务稳定了,我们一起回去看您。”
“那好,那好。”余森面有失望,但还是如此说。
上天垂怜,余华然终得稳稳幸福,这份幸福不知几多人羡慕与追求,我也一样。而毫不例外,我能感知到这幸福,可见却遥远,不属于我。
后来挂断电话,余森叹了一口气。
我没有问他为何叹息,只是替他满上一杯茶,他一饮而尽,起身跟我道别,回家。
漆黑夜幕下的桂林街道,似有迷雾。余森的背影单薄而孤寂,他融进淡淡的路灯光晕与尽处无灯的黑暗里,隐约像是一个沧桑的老人。
这样的背影,我见得很多。
自从开了这家二十四小时的咖啡厅后,我基本都是值夜班。夜里寂静的桂林,总会有那么零星几个孤单的人,或老或少,或男或女,因为各种各样差异不一的原因,始终处于孤独。黑夜是件绝好的披风,阻断所有揣测八卦的目光与流言,让你安全,给你自由。
曾几何时,我也是这样一个人。
如今,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余森不了解童之明为何会那样放纵作践自己,他其实是始终理解不了同性情感的。他问我,“就算是我们这样的人,一男一女分手了,大不了是喝酒求醉一些时日,到后来还是会冷静放下,重新开始一段感情。之明他怎么会那样固执那样傻呢?”
我想了想,说:“或许是因为他们相爱太难吧,一旦爱上了,就永远放不下忘不掉。就好比同生共死的人,经历之后又怎么不会惺惺相惜?同性间的爱恋,大抵也是一次同生共死。”
“是这样吗?”余森有些不敢相信地望着我。
我端起咖啡,微笑着掩饰,“估计吧,猜测的原因,再接近也不会是真相。不过我想,也相差不远了。”
相差不远——我知道,那根本就是一个真相。没有差距。
他已经那样的虚弱,那一刻看着他,觉得他真是瘦得只剩下皮肤与骨头。
足足昏迷了一天一夜,童之明才醒过来,眼神空洞,晃神好一会儿之后才认出我和余森来。他竟然又挤出那抹一无所谓的淡淡笑容,说:“你们在啊?”
我不忍直视,别过脸去。
如我们生存在夹缝中的人,快乐得简单,毁灭得容易。我悲怆之中隐约觉得,生命那样复杂,生活那样艰难。心思淡漠如童之明,也敌不过无可自抑的感情,落此下场,也不知道他是幸或不幸。
不过,以他性子,该是无悔无怨的了。
余森回去之后,我留下来照顾童之明。童之明像是害怕自己时日无多,余森前脚刚走,就虚弱地跟我说:“安华,你一定要等甄仪回来。他是始终想着念着你的。”
人情这样可笑,我们可是算作情敌了的,他居然这样劝我,让我无地自容。我不想在这上面与他纠缠了,说多了只会坏他心情,毁他病况。我告诉他,“不如你去做手术吧,一定会成功的。”
“到时候就可以等到甄仪回来了,是吧?”他率先向我开起玩笑来。未等我回话,他又兀自喃喃自语,“我的日子不多了,说不了多少句了。没用的,安华,对我来说,任何的安慰,其实都已经是没有半点作用的了。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不可能有完美的,否则老天爷都看不惯。”
他说:“安华,甄仪爱的是你,我知道。你们不要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一动不动地等着彼此,那样永远也不会重逢。你也许不会相信,我是有多想,亲眼看到你们站在一起啊。”
“我相信的。”我说。
童之明最后说,“余叔叔是个好人,你我不要害了他。”
我明白他的意思,沉默地点头。
他又对我笑了。我握着他的手,感受到他的体温那样微弱,仿佛逐渐冷去的开水。
沸腾过,喧闹后,也终归凉寂。
童之明。童之明。
☆、act.001
1.
不久之后,童之明在医院病逝。
余森替童之明办了丧事,丧事本就伤心,在童之明身上就更加悲凉。根本没有几个人来吊唁,除了他家原来的邻居老人,就只有他的辅导员与几名班干部。我在网上发了告示,贴了童之明的照片,希望甄仪看到后可以回来一趟。
彼时我真的无其它想法,只希望能完成童之明一个夙愿。可是甄仪没有出现,我想他是没有看到这个消息罢,他不是一个无情的人,我是始终相信他的。
倒是有一大群人在网上留言,言语看起来由衷而真挚。是那些曾经与童之明约会过的男人。不知道是否是有些同病相怜兔死狐悲的意味,但毕竟是个告慰:始终有人在他死去的时候,还记得他。
不像他身边的某些人。
丧事之后的一天,余森忽然问我:“安华,你今年应该也差不多三十了吧?”
“嗯,”我点头,预感到他会说什么,“二十八了。”我说。
“怎么不找个女朋友,结婚生个孩子呢?”余森抬头望着我。
我尽量让自己笑得不露破绽,“你以为我回来桂林是做什么?还不是忘记不了初恋嘛。”
这句话并不是欺骗。我记得童之明恳求过我的话。
余森点了点头,似乎相信了,没再追究这个话题。他逐渐开始习惯喝咖啡了,时时帮衬我的咖啡厅,但都是在晚上他打烊之后。然后找到我,和我一起喝咖啡,或者沏他带来的茶。有着知己举杯对饮的错觉,喝到凌晨街上基本无人才分别。
这样的生活,缓慢平稳,不急不迫,我乐得喜欢。
有一次喝茶时,余华然打电话给余森。
我看到余森跟他的儿子聊天时脸上情不自禁的兴奋与笑容,眼中满满都是亲生血脉父子间的关怀。那通电话的末尾,余森郑重地说:“华然,如果你哪一天受气了,不开心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一直在家的。你随时可以回来看看。千万莫要傻想。”
童之明给他的影响太深,这份影响因为余华然而使得余森心生惊惧。理所应当,纯属深厚父爱。
我隐约听到余华然在电话里笑,开心的笑。余森的手机音量开得大,坐在桌子对面的我也能听到声音。
余森忐忑着问,“华然,你什么时候回家一趟,爸爸想看看你。”
“对不起啊爸,暂时还不行。”余华然说,“我们的新公司才刚起步,有些忙,暂时还走不开。等以后业务稳定了,我们一起回去看您。”
“那好,那好。”余森面有失望,但还是如此说。
上天垂怜,余华然终得稳稳幸福,这份幸福不知几多人羡慕与追求,我也一样。而毫不例外,我能感知到这幸福,可见却遥远,不属于我。
后来挂断电话,余森叹了一口气。
我没有问他为何叹息,只是替他满上一杯茶,他一饮而尽,起身跟我道别,回家。
漆黑夜幕下的桂林街道,似有迷雾。余森的背影单薄而孤寂,他融进淡淡的路灯光晕与尽处无灯的黑暗里,隐约像是一个沧桑的老人。
这样的背影,我见得很多。
自从开了这家二十四小时的咖啡厅后,我基本都是值夜班。夜里寂静的桂林,总会有那么零星几个孤单的人,或老或少,或男或女,因为各种各样差异不一的原因,始终处于孤独。黑夜是件绝好的披风,阻断所有揣测八卦的目光与流言,让你安全,给你自由。
曾几何时,我也是这样一个人。
如今,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余森不了解童之明为何会那样放纵作践自己,他其实是始终理解不了同性情感的。他问我,“就算是我们这样的人,一男一女分手了,大不了是喝酒求醉一些时日,到后来还是会冷静放下,重新开始一段感情。之明他怎么会那样固执那样傻呢?”
我想了想,说:“或许是因为他们相爱太难吧,一旦爱上了,就永远放不下忘不掉。就好比同生共死的人,经历之后又怎么不会惺惺相惜?同性间的爱恋,大抵也是一次同生共死。”
“是这样吗?”余森有些不敢相信地望着我。
我端起咖啡,微笑着掩饰,“估计吧,猜测的原因,再接近也不会是真相。不过我想,也相差不远了。”
相差不远——我知道,那根本就是一个真相。没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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