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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空气真好!”呼吸着山间带着果香味的清新空气,余春来简直都不想回去了。

    只有出来了才知道,大荒山的生存环境究竟是有多么的恶劣。这个时空可没有什么空气污染一说,更没有雾霾,初秋的山里,薄雾飘散,林间鸟语花香,大片大片的荆条上,尖刺正在脱落,已经有鸟雀迫不及待地停在枝条上,享受这一年一次的甜蜜盛宴了。

    或许已经通过各大门派,知道这里今后就是妖族的地盘了,今年再没有山民进山砍伐荆条,没有这点外快,山民也不会饿死,可是,万一在山里遇到妖兽,那可就死定了!

    甚至于,一些距离山脚很近的村庄,都已经集体搬走了,哪怕是最守旧的族老,也不敢再留在这里居住,生怕万一妖兽下山,把他们那把老骨头给啃了,那可就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在古代,死无全尸可是最令人恐惧的,因为没有尸体就无法下葬,没有墓地,死后连个给自己烧纸钱的都没有,想想都是生无可恋,搬家!必须立刻搬家!

    于是,迎接余春来他们的,就是一个已经被抛弃了的村庄。

    这村庄不大,从头到尾也不过二十来户人家,大概是从前就近打猎的山民吧,这编仓山虽然没有什么大的猎物,但因为有很多荆条果实,因此山鸡鸟雀什么的特别多,猎物也算丰富。

    余春来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并没有赶走这些村民,但实际上,这些村民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世代居住的地方。他不知道怎么去补偿这些村民,只能想着,万一这些村民还愿意回来打猎的话,只要能找到人,他会想办法给他们一些补偿的。

    “今晚就住在这里吧,明天上山看看。”余春来让人把路上顺手捡拾的柴禾放下来,卷起袖子开始准备做饭。

    他刚把袖子卷起来,冷不丁就发觉左肩一沉,这熟悉的重量……都不必回头,余春来就知道,他家猫祖宗跟来了。

    真是的……嘴上嫌弃人家烦,还不是屁颠屁颠的跟过来了?

    余春来强忍笑意,恭敬地将容易害羞炸毛的毛团子妖王殿下从肩膀上取下来,放在一边脱下来的外套上:“殿下你忙完就过来啦?吃饭没有?”

    当然没有!快去做饭啊蠢奴!妖王殿下怒瞪,该死的,都说了不要摸男人敏感的地方,屁股不可以,头也不可以!尾巴……当然更不可以啊啊啊!

    不顾妖王殿下的恼羞成怒,胆大包天的猫奴笑盈盈地跑去割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快速剁成肉馅,又和了一些面,做了几个肉馅饼子,薄薄的肉馅只在面饼子上摊开一层,上面刷一层他自制的甜面酱,再撒些切碎的新鲜紫苏叶,切成手指大小放在碟子上,最上面淋上一层酱汁儿,妖王殿下一口一个,终于堵住了嘴。

    第70章 种地妖4

    因为给妖王殿下开小灶耽误了时间, 其他妖的晚饭就简陋了一些,剁碎的肉馅直接摊在大饼子上, 上面再抹上一层酱汁, 做成了类似土家烧饼那样的面饼子, 每人三个,外加一大锅的炖骨头汤。

    这个时候, 余春来就开始怀念前世无处不在的豆腐摊子了,豆制品这种东西简直是拯救懒癌晚期患者的烹饪利器!不管是炖汤还是红烧, 切一块豆腐,或者泡发一些腐竹丢进去,豆制品吸收了汤汁的肥美,又带着特有的软嫩, 简直好吃到转圈!

    他发誓,等回去的时候一定顺路去采买些黄豆回去,到时候就可以在家里磨豆浆做豆腐了, 这个时空也是有石磨的,不过大多是拿来磨粮食用的。至于黄豆, 据说只有最贫寒的底层百姓才会拿来当渡灾荒的粮食吃, 一般人家都是拿来喂牲口的。

    吃完饭, 其他妖忙着去村子附近巡逻,小妖们都很自觉地开始轮流打水洗脸洗脚准备睡觉, 余春来和已经变成人形的妖王殿下坐在火堆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那边事情这么快就处理好了?”简直是废话!打架哪有什么麻烦的?输了还是赢了,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看妖王殿下这嘚瑟的样子, 不用问肯定是他赢了,输了的话,估计他也不会过来了,妖王殿下虽然还是个毛团子,但是也很爱面子的。

    “嗯,不过是几个擅闯山门的偷猎修士。”妖王殿下暗自得意,只可惜这件事情他答应了那个叶霜华不能告诉余春来,不然以他的性格,肯定早就忍不住想吹嘘一番了。

    “没打死吧?”虽然说生死不论,但余春来总觉得能不杀人还是尽量别杀人的好。

    “那我哪知道啊,打昏了丢出去的,大概没死吧。”至于会不会被野兽叼走吃掉,那他就不管了。“对了,我给你带了东西来。”

    夜湛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个很大的粗麻布袋子,满满一袋子鼓鼓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是……种子?”余春来打开袋子,从里面拿出来一个小麻布袋子,抽开系带,里面是满满的一包麻黄色的种子,看起来和油菜差不多,余春来认识这种蔬菜,是这里人们经常吃的一种叫做麦菜的蔬菜,和他们那里的油麦菜差不多,只是叶片更加的狭长而已。

    “你不是要在这里开荒种地吗?这次下山,顺便给你带的。”夜湛不好意思地扭过头,虽然觉得余春来想要种地的想法很傻,但是,这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啊,画本子里也说了,陪喜欢的人做他喜欢的事情,就一定可以娶到媳妇的!(请问你是怎么得到这个逻辑关系的?)

    “谢谢!这个礼物我很喜欢!对了,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余春来收好装种子的麻布袋子,转身从随身的麻木背包里掏出了一套护腕和护膝。

    家里有个喜欢打架的毛团子殿下,余春来心累之余,也忍不住想保护一下毛团子,毕竟,孩子都是自己的好,就算打架,也要做打赢了的那个!并且最好是揍得别人满地找牙而自己不会挂彩。

    因此,这几天赶路的时候,晚上闲来无事,余春来就裁了几块结实的兽皮,亲手做了一套护腕和护膝,剩下的料子正好还够给小白做一套护腕,不过,想到妖王殿下喜欢吃独食的性格,余春来明智地决定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并且叮嘱了小白,一定要等这位脾气差的毛团子殿下用上了护腕之后,他才能戴上用。

    不然的话……

    果然,得知只有自己才有这份礼物之后,幼稚的毛团子殿下非常高兴地立刻戴上了,试了试,不影响行动,而且确实非常有用,心里不由得美滋滋的。

    心情好了,坏脾气也收敛了许多,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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