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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件衬衫,声音透过水流传到我耳朵里:“你还好意思说?昨天不知道是谁大半夜的又哭又嚎把电话打到我们家来,你忘了?”
我笑了:“吓着你和嫂子了吧。”
他也笑:“可不吓着了么,你没看我都连夜赶过来了——其实我也是刚知道你失恋这事儿,前段时间不是去戛纳了么——好好的怎么就分了呢?”
好好的怎么就分了?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在他面前没法伪装,没法像对其他人那样,笑着说不合适,就分了呗。我只是觉得委屈,我和刘晓庆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别的不说,就说她离婚这事儿,多难啊。我知道现在向我表示安慰的人里,就有当初批评我俩的人,我也知道他们在安慰过我之后,一转身一定会鄙薄着笑着,说看,怎么样,还是不长久。所以我得笑着,为了不给自己丢人,也为了不给刘晓庆丢人,我们已经分开了,就没必要再使自己的惨淡变成众人口中津津有味的谈资。可是在葛优面前我很放松,我就是可以相信他不会嘲笑我,我可以不用顾忌的完全相信他。他把衬衫拧好用衣架撑起来,斟酌着词句慢慢的劝解我:“其实吧......姜文,我也觉得你这么做不大好,可既然都在一起了,那就理应好好走下去的,这是缘分。走不下去......那也就算是缘分没到那地步呢,你也就别......”
我苦笑:“哥哥,这道理我都懂,可你说,这真想熬过去怎么就这么难呢——你懂么?这种感觉?”
清晨的太阳照在他的衬衫上,再透过来,朦朦胧胧的照在我的脸上,带来皂角的清香。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手里捧着的粥,对我说:“我吧,还真不懂。我这性格,谈不成你们这种轰轰烈烈的恋爱,我当时就是想着要是什么时候我喝醉了,能有个像我这样能给我煮一碗粥的人就好了,于是我就结婚了,也挺好,也挺踏实。过日子么,用不了那么要死要活的,那都是演给别人看的,自己生活,不能这样。”
我看着他,那时候他还很年轻,比现在还瘦,修长修长的背对着清晨那么好的阳光,让我突然也觉得,要是有这么个人,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走一辈子,也不错。
——后来我想过,我是怎么喜欢上葛优的,理由挺多的,可以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给我留下来极深的印象,因此一见钟情;也可以是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比什么陈道明冯小刚王朔胡军认识的都早,所以日久生情;可当小刚真问到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一天,他从家里赶过来,恰巧在我感情最空虚的时候拥抱了我,给了我一个很简单,可谁也没想过要给我的温暖。这种感觉像是那句很俗的,“我爱上你的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我很喜欢的白衬衣”,那么那个女孩是喜欢这个人还是这件白衬衣?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问自己,你最开始的时候,到底是喜欢这个人,还是喜欢他那一刻给你带来的慰藉?我甚至想过,如果那天来的不是他,而是英达,小刚,再不可能点儿或者是陈道明,那我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他?一定,还是不一定?可这些都是假设了,那天来敲响我的门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他,就像他对我说的,缘分,缘分如此,以后的路走成什么样,那都怨不得别人。
可这些我都不能和他说,一点儿都不能。那段时间他怕我想不开,一直没事儿的时候就过来看看我,帮我收拾收拾东西。我曾经开玩笑的问过他:“这么贤惠,嫁我吧?”
他愣了愣,回答的完全不在重点上:“我比你大啊,大6岁呢。”
我说:“那刘晓庆还比我大8岁呢。”
他又说:“我是男的啊。”
我说:“那你要是女的呢?嫁不嫁我?”
他说:“这个,主要是我也不是女的啊——再说我都结婚了。”
我来了兴趣,越发的不依不饶起来:“那你的意思是——你比我小是个女的还没结婚,是不是就肯嫁我了?”
他摇摇头,和我较真:“话不是这么说的啊,这说到底不都是个假设么。我要是比你小,是个女的,还没结婚,那我怎么想的,说实话我自己都不知道——说不定那样的话咱俩都见不到面儿;可我现在不就是个男的,比你大,还结婚了,所以才在这里和你讨论这个问题。你这个假设根本就成立不了啊。”
我哈哈一乐,心里全都是凄凉,这种凄凉在我以后见到他几乎快抛弃了所有也要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便是加倍的凄凉。可我那时候只是想,算了,不逼他了。逼他有什么用呢?别的不说,他有自己的家庭,而已经有一个女人因为我而去面对了世俗伦理的非议,我难道还要让另外一个人再去为我经历一次这种事吗?我不能,所以我只是想,这样就很好,过不了几年吧,我也会把这份埋在心底的感情慢慢忘去,然后再去找一个女人,喜欢,恋爱,娶妻生子,然后在我的婚礼上得到他最诚挚的祝福的时候和他开玩笑,你要是肯嫁我,这新娘的位置怎么也轮不到别人啊,再和他一起哈哈一乐,对我而言就已经很好了,其他的,不必,也不能再做多想。
我是这样想的,心里也挺满足于这种关系的。可谁知道呢,这世界上偏偏还有一种生物叫陈道明。我在失恋的阴影里过了差不多俩月,英达才想起来看看我死没死,叫我出来打桌球,经常去的一家。我熟门熟路的找到他报的桌号,一单间,开门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我用的力度太大了,导致桌上的吊灯晃了晃,让我差点就没看清我对面的人是谁。
我问他:“你也来玩儿啊?”
葛优点点头,我再看下去:“小刚也在啊......还有......”我轻轻的笑了,“师哥,好久不见。”
又是陈道明,听英达的意思,是他来的时候恰巧碰到这仨人也出来玩儿,就上一个桌了。英达是个聪明人,人精,也是我发小,这么做当然不可能憋着劲儿找我不痛快,我也就只好认为这真的是一场巧遇,然后他想借这个机会窜撮着我和我这师哥尽释前嫌——没谱的事儿,两个人都看不对眼儿这么长时间了,从不对付一步迈到对付哪能那么容易呢。更何况,我俩的矛盾也不光是角色上的事儿,性格上都不顺眼,他觉得我得瑟,我觉得他装,今日之较劲,非一日之寒也。可英达的面子我不能不给,打了个招呼,客客气气的说两句话,然后就随便找个地方坐了——我承认我台球打的不如陈道明好,所以干脆就不伸手了,免得到时候徒长他人志气。沙发很软,我靠在上面放松自己的脊椎,陈道明打的确实好,小刚和英达不是他的对手,可我没想到,能和他一较长短的竟然是葛优。英达向
我笑了:“吓着你和嫂子了吧。”
他也笑:“可不吓着了么,你没看我都连夜赶过来了——其实我也是刚知道你失恋这事儿,前段时间不是去戛纳了么——好好的怎么就分了呢?”
好好的怎么就分了?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在他面前没法伪装,没法像对其他人那样,笑着说不合适,就分了呗。我只是觉得委屈,我和刘晓庆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别的不说,就说她离婚这事儿,多难啊。我知道现在向我表示安慰的人里,就有当初批评我俩的人,我也知道他们在安慰过我之后,一转身一定会鄙薄着笑着,说看,怎么样,还是不长久。所以我得笑着,为了不给自己丢人,也为了不给刘晓庆丢人,我们已经分开了,就没必要再使自己的惨淡变成众人口中津津有味的谈资。可是在葛优面前我很放松,我就是可以相信他不会嘲笑我,我可以不用顾忌的完全相信他。他把衬衫拧好用衣架撑起来,斟酌着词句慢慢的劝解我:“其实吧......姜文,我也觉得你这么做不大好,可既然都在一起了,那就理应好好走下去的,这是缘分。走不下去......那也就算是缘分没到那地步呢,你也就别......”
我苦笑:“哥哥,这道理我都懂,可你说,这真想熬过去怎么就这么难呢——你懂么?这种感觉?”
清晨的太阳照在他的衬衫上,再透过来,朦朦胧胧的照在我的脸上,带来皂角的清香。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手里捧着的粥,对我说:“我吧,还真不懂。我这性格,谈不成你们这种轰轰烈烈的恋爱,我当时就是想着要是什么时候我喝醉了,能有个像我这样能给我煮一碗粥的人就好了,于是我就结婚了,也挺好,也挺踏实。过日子么,用不了那么要死要活的,那都是演给别人看的,自己生活,不能这样。”
我看着他,那时候他还很年轻,比现在还瘦,修长修长的背对着清晨那么好的阳光,让我突然也觉得,要是有这么个人,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走一辈子,也不错。
——后来我想过,我是怎么喜欢上葛优的,理由挺多的,可以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给我留下来极深的印象,因此一见钟情;也可以是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比什么陈道明冯小刚王朔胡军认识的都早,所以日久生情;可当小刚真问到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一天,他从家里赶过来,恰巧在我感情最空虚的时候拥抱了我,给了我一个很简单,可谁也没想过要给我的温暖。这种感觉像是那句很俗的,“我爱上你的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我很喜欢的白衬衣”,那么那个女孩是喜欢这个人还是这件白衬衣?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问自己,你最开始的时候,到底是喜欢这个人,还是喜欢他那一刻给你带来的慰藉?我甚至想过,如果那天来的不是他,而是英达,小刚,再不可能点儿或者是陈道明,那我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他?一定,还是不一定?可这些都是假设了,那天来敲响我的门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他,就像他对我说的,缘分,缘分如此,以后的路走成什么样,那都怨不得别人。
可这些我都不能和他说,一点儿都不能。那段时间他怕我想不开,一直没事儿的时候就过来看看我,帮我收拾收拾东西。我曾经开玩笑的问过他:“这么贤惠,嫁我吧?”
他愣了愣,回答的完全不在重点上:“我比你大啊,大6岁呢。”
我说:“那刘晓庆还比我大8岁呢。”
他又说:“我是男的啊。”
我说:“那你要是女的呢?嫁不嫁我?”
他说:“这个,主要是我也不是女的啊——再说我都结婚了。”
我来了兴趣,越发的不依不饶起来:“那你的意思是——你比我小是个女的还没结婚,是不是就肯嫁我了?”
他摇摇头,和我较真:“话不是这么说的啊,这说到底不都是个假设么。我要是比你小,是个女的,还没结婚,那我怎么想的,说实话我自己都不知道——说不定那样的话咱俩都见不到面儿;可我现在不就是个男的,比你大,还结婚了,所以才在这里和你讨论这个问题。你这个假设根本就成立不了啊。”
我哈哈一乐,心里全都是凄凉,这种凄凉在我以后见到他几乎快抛弃了所有也要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便是加倍的凄凉。可我那时候只是想,算了,不逼他了。逼他有什么用呢?别的不说,他有自己的家庭,而已经有一个女人因为我而去面对了世俗伦理的非议,我难道还要让另外一个人再去为我经历一次这种事吗?我不能,所以我只是想,这样就很好,过不了几年吧,我也会把这份埋在心底的感情慢慢忘去,然后再去找一个女人,喜欢,恋爱,娶妻生子,然后在我的婚礼上得到他最诚挚的祝福的时候和他开玩笑,你要是肯嫁我,这新娘的位置怎么也轮不到别人啊,再和他一起哈哈一乐,对我而言就已经很好了,其他的,不必,也不能再做多想。
我是这样想的,心里也挺满足于这种关系的。可谁知道呢,这世界上偏偏还有一种生物叫陈道明。我在失恋的阴影里过了差不多俩月,英达才想起来看看我死没死,叫我出来打桌球,经常去的一家。我熟门熟路的找到他报的桌号,一单间,开门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我用的力度太大了,导致桌上的吊灯晃了晃,让我差点就没看清我对面的人是谁。
我问他:“你也来玩儿啊?”
葛优点点头,我再看下去:“小刚也在啊......还有......”我轻轻的笑了,“师哥,好久不见。”
又是陈道明,听英达的意思,是他来的时候恰巧碰到这仨人也出来玩儿,就上一个桌了。英达是个聪明人,人精,也是我发小,这么做当然不可能憋着劲儿找我不痛快,我也就只好认为这真的是一场巧遇,然后他想借这个机会窜撮着我和我这师哥尽释前嫌——没谱的事儿,两个人都看不对眼儿这么长时间了,从不对付一步迈到对付哪能那么容易呢。更何况,我俩的矛盾也不光是角色上的事儿,性格上都不顺眼,他觉得我得瑟,我觉得他装,今日之较劲,非一日之寒也。可英达的面子我不能不给,打了个招呼,客客气气的说两句话,然后就随便找个地方坐了——我承认我台球打的不如陈道明好,所以干脆就不伸手了,免得到时候徒长他人志气。沙发很软,我靠在上面放松自己的脊椎,陈道明打的确实好,小刚和英达不是他的对手,可我没想到,能和他一较长短的竟然是葛优。英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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