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快调头!把灵药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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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立即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伤势没有再复发,等你这批灵药到手,周老的伤势就可以彻底恢复。”
“那就好。”
赵云洲听到后,心中安定下来,随即说起这次的收获,笑道,“我这次还弄到了一株三品灵药,说不定周老服下后,修为还能更进一步,有望突破到筑基境!”
“这是个好消息,只不过……”
对面的声音中,带着几分生气和担忧,“周老的孙女被劫匪抢了!”
“什么?他吗的谁这么大胆啊?居然敢抢我们周老的孙女?”
赵云洲立即坐直身子,浑身紧绷,如临大敌,语气也变得焦急和担心起来,“彭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没有收到一点消息?还有,你告诉我,那帮劫匪在哪里,我这就杀过去!他吗的!他们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是三天前的事,那帮劫匪已经被人解决掉了,现在正在监狱里。”
“那彭伯的意思是……”
“据芊芊小姐说,救下她们一整车的人,就坐在她的旁边,是一个非常帅气的少年,看起来就像初中生一样!”
对面幽幽说着,语气中透露出几分遗憾,“只可惜,芊芊小姐想要感谢他,但那个少年已经离开!所以周老的意思是,让你们都去找到那个少年!同时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请他来武馆一趟,周老要当面好好感谢他!”
赵云洲听到对面彭伯说的前半句话时,就彻底傻眼了,脑海里也不断回荡着几个字眼。
帅气的少年?
初中生一样?
他吗的!
不会这么巧吧?
“那个,彭伯,我想跟你说件事……”
赵云洲咽了咽口水,就把刚才在路上遇到的情况,都说了一遍,最后小心翼翼问道,“应该不会那么巧吧?那个家伙就是芊芊小姐想要感谢的少年?”
要是真的这么巧的话,他赵云洲今晚就去买彩票!就不信不中奖啊!
“你在的地方,是黔阳省的边陲小城百花镇附近,芊芊小姐坐的大巴,正是通往百花大峡谷去的,所以……”
对面的彭伯分析完后,就深吸口气,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我说你赵云洲是头猪吗?那个少年长得英俊帅气,而且剑术高超!就算他没有救下芊芊小姐,你就不能请他来我们武馆当教练吗?
我靠!你还他吗的愣着干什么啊?赶紧去找回那个少年啊!
我不管你付出什么代价,哪怕是把那株三品灵药送给他都没问题!
要是没有带回那个少年,你也不要回来见周老了!
对!以上这些都是周老的原话!”
然后不等赵云洲反应过来,对面‘啪’的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赵云洲握着电话,不禁苦笑一声。
这算哪门子的事,自己只是过来交易灵药而已,居然也让自己碰上这档子事?
更关键是。
那个救了芊芊小姐的少年,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离开啊!
早知道是这样,自己哪怕是抱大腿,也要求那少年别走!
接着赵云洲似想起什么事,连忙拍了拍司机的座位,大吼一声,“老黄!别向前开了!快!快调头!我们回去找到那个少年,我要把那株三品灵药,亲手送给他!!”
“什么?”
包括司机在内的三名魁梧男子听到后,全都傻眼,比刚才看到叶歌出剑的时候,还要惊骇万分!
……
对叶歌来说,没能拿到一株三品灵药,并不算什么大事,反而如过眼云烟。
况且就算刚才那位赵云洲,肯把灵药卖给叶歌,其实叶歌也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写个欠条,来日再还!
没错!
刚才的叶歌就是这么打算的!
要是此刻的赵云洲,知道叶歌是这个想法,估计会哭着求叶歌别谈钱,也别写欠条这么低俗的事情吧。
毕竟,能够救下周老的孙女,和江南第一武馆有所交集,不知道是多少武者梦寐以求的事情!
结果叶歌倒好,出手之后,潇洒离去。
现在反而要让武馆的人,找到叶歌,再哭着求叶歌收下灵药?
叶歌并不知道赵云洲已经去而复返,并开始在森林里面,寻找自己。
在穿过马路进入森林后,叶歌依然徒步行走。
不出意外的话,再向前走半个小时,就能到达那座边陲小城,也是叶歌这次出来旅游的目的地。
百花镇!
这座小镇,是黔阳省最著名的十大小镇景点之一。
每年春夏两季,百花镇上,百花齐放,姹紫千红,各类品种的鲜花争奇斗艳,美不胜收!
还有小镇里面的那条百花大峡谷,更为壮观!
峡谷两边的悬崖峭壁上,几乎都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花簇!
走在峡谷中间,就仿佛置身在一片花海里面。
入眼所见,全都是盛开的一朵朵花儿。
更令人称赞的是,从百花镇上,到百花大峡谷,有一条笔直的天梯通道,直垂下来,可以将整个大峡谷的风景,尽收眼底。
这条笔直通道,其实就是一部观光电梯。
叶歌来此景点,就是想看看百花大峡谷中的花儿,听说各个季节的花种都有,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哇!这花好漂亮啊,亲爱的,快来帮我拍张照。”
“爸爸,我想摘下这朵花。”
“欣儿,别走那么快,来看看这朵花,好像猫脸呢。”
随着叶歌一路走过,周围的人都发出阵阵惊叹声,同时在各种各样的花儿面前停留、摆pose、拍照、发朋友圈。
叶歌一笑置之。
这是很多人旅游的常态,往往不是为了看景点享受旅游,而是为了拍几张照就回去。
再看到那些成双入对的情侣,叶歌眸光微亮。
他在高中的时候,也有一个互相喜欢的马尾女生。
只不过彼此为了学业,都没有往这方面发展。
甚至在‘前世’叶歌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还接到她的电话,在问自己考入哪家大学。
凑巧的是,叶歌和她事先都不知道对方报考的大学,最后一通电话才知道,两人报考的居然是同一家大学!
只可惜。
叶歌还没来得及去大学报到,就被仙人带离地球,从此长达三千年的流浪闯荡!
在那三千年时光中,叶歌惦记得最多的,除了家人,就是那位扎着马尾辫,笑起来有两个浅浅梨涡的姑娘。
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可好?
叶歌双手插进口袋,仰头望天,仿佛天上飘着的白云,都是她笑起来的可爱模样。
只是面容已经模糊,叶歌也有些记不太清。
随后叶歌摇了摇头,继续朝着小镇的深处走去。
与此同时。
属于百花镇的管理中心,地下室一层。
这里有一个宽敞巨大的工作研究室,专门用来研究各种各样的鲜花品种,同时人工制造出一个个新品种。
一个个忙碌的大白褂身影,穿插其中,各自做着手上的事情。
突然间。
有个控制室的工作人员,踉踉跄跄地跑进来,朝一个戴着口罩的中年男子,急声汇报道,“张主管!出、出大事了!峡谷内的鲜花,正、正在大面积地凋零枯萎!估计不用十分钟,所有的鲜花都会被毁去……”
“那就好。”
赵云洲听到后,心中安定下来,随即说起这次的收获,笑道,“我这次还弄到了一株三品灵药,说不定周老服下后,修为还能更进一步,有望突破到筑基境!”
“这是个好消息,只不过……”
对面的声音中,带着几分生气和担忧,“周老的孙女被劫匪抢了!”
“什么?他吗的谁这么大胆啊?居然敢抢我们周老的孙女?”
赵云洲立即坐直身子,浑身紧绷,如临大敌,语气也变得焦急和担心起来,“彭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没有收到一点消息?还有,你告诉我,那帮劫匪在哪里,我这就杀过去!他吗的!他们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是三天前的事,那帮劫匪已经被人解决掉了,现在正在监狱里。”
“那彭伯的意思是……”
“据芊芊小姐说,救下她们一整车的人,就坐在她的旁边,是一个非常帅气的少年,看起来就像初中生一样!”
对面幽幽说着,语气中透露出几分遗憾,“只可惜,芊芊小姐想要感谢他,但那个少年已经离开!所以周老的意思是,让你们都去找到那个少年!同时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请他来武馆一趟,周老要当面好好感谢他!”
赵云洲听到对面彭伯说的前半句话时,就彻底傻眼了,脑海里也不断回荡着几个字眼。
帅气的少年?
初中生一样?
他吗的!
不会这么巧吧?
“那个,彭伯,我想跟你说件事……”
赵云洲咽了咽口水,就把刚才在路上遇到的情况,都说了一遍,最后小心翼翼问道,“应该不会那么巧吧?那个家伙就是芊芊小姐想要感谢的少年?”
要是真的这么巧的话,他赵云洲今晚就去买彩票!就不信不中奖啊!
“你在的地方,是黔阳省的边陲小城百花镇附近,芊芊小姐坐的大巴,正是通往百花大峡谷去的,所以……”
对面的彭伯分析完后,就深吸口气,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我说你赵云洲是头猪吗?那个少年长得英俊帅气,而且剑术高超!就算他没有救下芊芊小姐,你就不能请他来我们武馆当教练吗?
我靠!你还他吗的愣着干什么啊?赶紧去找回那个少年啊!
我不管你付出什么代价,哪怕是把那株三品灵药送给他都没问题!
要是没有带回那个少年,你也不要回来见周老了!
对!以上这些都是周老的原话!”
然后不等赵云洲反应过来,对面‘啪’的一声,就挂断了电话!
赵云洲握着电话,不禁苦笑一声。
这算哪门子的事,自己只是过来交易灵药而已,居然也让自己碰上这档子事?
更关键是。
那个救了芊芊小姐的少年,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离开啊!
早知道是这样,自己哪怕是抱大腿,也要求那少年别走!
接着赵云洲似想起什么事,连忙拍了拍司机的座位,大吼一声,“老黄!别向前开了!快!快调头!我们回去找到那个少年,我要把那株三品灵药,亲手送给他!!”
“什么?”
包括司机在内的三名魁梧男子听到后,全都傻眼,比刚才看到叶歌出剑的时候,还要惊骇万分!
……
对叶歌来说,没能拿到一株三品灵药,并不算什么大事,反而如过眼云烟。
况且就算刚才那位赵云洲,肯把灵药卖给叶歌,其实叶歌也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写个欠条,来日再还!
没错!
刚才的叶歌就是这么打算的!
要是此刻的赵云洲,知道叶歌是这个想法,估计会哭着求叶歌别谈钱,也别写欠条这么低俗的事情吧。
毕竟,能够救下周老的孙女,和江南第一武馆有所交集,不知道是多少武者梦寐以求的事情!
结果叶歌倒好,出手之后,潇洒离去。
现在反而要让武馆的人,找到叶歌,再哭着求叶歌收下灵药?
叶歌并不知道赵云洲已经去而复返,并开始在森林里面,寻找自己。
在穿过马路进入森林后,叶歌依然徒步行走。
不出意外的话,再向前走半个小时,就能到达那座边陲小城,也是叶歌这次出来旅游的目的地。
百花镇!
这座小镇,是黔阳省最著名的十大小镇景点之一。
每年春夏两季,百花镇上,百花齐放,姹紫千红,各类品种的鲜花争奇斗艳,美不胜收!
还有小镇里面的那条百花大峡谷,更为壮观!
峡谷两边的悬崖峭壁上,几乎都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花簇!
走在峡谷中间,就仿佛置身在一片花海里面。
入眼所见,全都是盛开的一朵朵花儿。
更令人称赞的是,从百花镇上,到百花大峡谷,有一条笔直的天梯通道,直垂下来,可以将整个大峡谷的风景,尽收眼底。
这条笔直通道,其实就是一部观光电梯。
叶歌来此景点,就是想看看百花大峡谷中的花儿,听说各个季节的花种都有,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哇!这花好漂亮啊,亲爱的,快来帮我拍张照。”
“爸爸,我想摘下这朵花。”
“欣儿,别走那么快,来看看这朵花,好像猫脸呢。”
随着叶歌一路走过,周围的人都发出阵阵惊叹声,同时在各种各样的花儿面前停留、摆pose、拍照、发朋友圈。
叶歌一笑置之。
这是很多人旅游的常态,往往不是为了看景点享受旅游,而是为了拍几张照就回去。
再看到那些成双入对的情侣,叶歌眸光微亮。
他在高中的时候,也有一个互相喜欢的马尾女生。
只不过彼此为了学业,都没有往这方面发展。
甚至在‘前世’叶歌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还接到她的电话,在问自己考入哪家大学。
凑巧的是,叶歌和她事先都不知道对方报考的大学,最后一通电话才知道,两人报考的居然是同一家大学!
只可惜。
叶歌还没来得及去大学报到,就被仙人带离地球,从此长达三千年的流浪闯荡!
在那三千年时光中,叶歌惦记得最多的,除了家人,就是那位扎着马尾辫,笑起来有两个浅浅梨涡的姑娘。
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可好?
叶歌双手插进口袋,仰头望天,仿佛天上飘着的白云,都是她笑起来的可爱模样。
只是面容已经模糊,叶歌也有些记不太清。
随后叶歌摇了摇头,继续朝着小镇的深处走去。
与此同时。
属于百花镇的管理中心,地下室一层。
这里有一个宽敞巨大的工作研究室,专门用来研究各种各样的鲜花品种,同时人工制造出一个个新品种。
一个个忙碌的大白褂身影,穿插其中,各自做着手上的事情。
突然间。
有个控制室的工作人员,踉踉跄跄地跑进来,朝一个戴着口罩的中年男子,急声汇报道,“张主管!出、出大事了!峡谷内的鲜花,正、正在大面积地凋零枯萎!估计不用十分钟,所有的鲜花都会被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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