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杀人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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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郎是在做什么?”
连云堡的高耸城墙上,高仙芝看着并没有斩杀那吐蕃将主,反倒是持刀转身,将后背露给那吐蕃将主,高仙芝原本得意的笑容消失了,其余安西军将领也是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
众人里,封常清不在,此时能猜出沈光心思的也只有裴大郎了,他看得出自家主君纵然转身,好似将后背空门大露,但是那持刀的站姿和握法,分明是随时都能回身一击。
那吐蕃将主不是自诩英雄么,自家主君这是故意要引诱其背后出手,当着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这么多的蕃国兵士百姓面前,杀人诛心,莫过于此啊!
“西门,今日这一战你定要好好写,好好写,边公在延城可等着呢!”
福卡斯身边,穿了身碎叶军戎服的鱼朝恩兴奋地喊着,他是跟随边令诚来安西监军的随从宦官,因为身体强壮而且能骑马射箭,所以被派来随军。
边令诚虽然没有跟着来监军,但还是派了鱼朝恩和龙武军的几个士兵算是代替,只不过鱼朝恩他们与其说是代为监军,倒不如说是记录安西军的战事,以便边令诚回长安城的时候面圣能够交差。
鱼朝恩对于福卡斯的日记便极为感兴趣,甚至于为了能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福卡斯的故事里,甚至不惜拿自己的安西烧春来多换取那么几笔,在他看来这位自称西门氏的异邦人记录的战事可比那些史官们有趣多了,不是干巴巴的只有那么小段文字。
“放心,我都记着呢。”
福卡斯连忙答话道,可是眼睛却眨都不眨地盯着河岸边主君的身影,他不明白主君为何不杀了那个吐蕃将主,方才主君又和他说了什么,主君那么仁慈,肯定是看在其人的勇气上,并没有打算取其性命吧!
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观战的人群里,大多数人也以为许是这位神威天将军宽宥了这个没庐琼保氏的将主,“神威天将军定是不屑杀此贼!”只有跌失伽延和没射咄倒是想到一块去了,两人都觉得那没庐琼保氏就算是吐蕃的贵种,似乎也不配死于沈光之手。
赞巴手握短刀撑地,整个人都颤抖着,因为失血而显得苍白的脸上神情扭曲而狰狞,这个时候也许引刀自刎给自己个痛快才是最好的做法,可是想到沈光说的那句话,他内心又挣扎起来。
三天时间,足以让赞巴从福卡斯和看守他的碎叶军士兵口中知道他们是怎么打输这一仗的,此时此刻沈光在他心目中比起当年的王忠嗣更加可怕,失去了小勃律,大蕃便等于被斩断了染指西域的通道,便只能在青海河西陇右和唐军血战。
不能让这个沈光活下去,否则迟早又是一个王忠嗣,必定是大蕃的心腹之患,想到这里,赞巴忽然觉得沈光那句话说得太对了,比起大蕃的安危,他个人的荣辱又算什么。
握着短刀,看着前方离自己不过五步远的身影,赞巴没有仓促行事,他让自己冷静下来,积蓄体力,他要让这位沈将军为他的自大付出代价。
这时候连云堡的城墙上,高仙芝也终究是瞧出了几分不对劲来,他刚才是关心则乱,忘了沈郎为人最是心细如发,又怎么可能如此明显地将背后破绽卖于那吐蕃将主,这分明是要阴诱他出手啊!
“沈郎这是要坏吐蕃人的名声!”
高仙芝俯瞰着连云堡下近万的蕃国兵马和百姓,还有那些狂热的首领头人,已然猜到了沈光的打算,吐蕃人虽然残暴,但其国中的贵种大底都还算是信人,那没庐琼保氏更是老牌的大氏族,今日这吐蕃将主万众瞩目之下为沈郎所败,若是还在背后下刀的话,这名声可就彻底毁了啊!
就在高仙芝思忖间,河岸边赞巴终于攒够力气,身形暴起,手持短刃朝沈光的脖颈刺去,这一幕只看得碎叶军中南霁云白孝德他们睚眦欲裂,而四周观战的各藩国国主首领勇士也都是咬牙切齿地咒骂起来。
“贼子……”
只不过他们的骂声尚未骂完整,便只见沈光赫然回身挥刀,就好似早知道这卑鄙无耻的吐蕃贼会背后偷袭一般,不但轻巧地躲开了那阴狠的刺杀,更是一刀将其枭首。
“漂亮!”
连云堡的城墙上,裴大郎第一个喝起彩来,自家主君这一刀当真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就是他自问在这等情况下也不能这般轻松写意地回身将那吐蕃将主直接枭首。
断头的尸首处,血液喷溅而出,那蓄足力气的无头尸体朝前仍旧冲出三步方自轰然倒地,这时那戴着金盔的脑袋也跌落在尘土中,脸上的表情犹自带着几分欣喜,赞巴到死也没想到,沈光这一刀快到了他根本来不及反应的地步。
“好!”“杀得好!”“吐蕃狗该死!”
潮水般的欢呼声夹杂着喝骂声轰然响起,而看到自家主人死于沈光刀下,五十个没庐琼保氏的士兵在看押的碎叶军守军下暴起,冲向了沈光。
“可恶的蕃贼,果然不可信。”
负责看押这些俘虏的李戍大怒起来,直接拔刀就砍翻了身边暴起的俘虏,随即朝左右士兵大喝,“杀了这些蕃贼,莫要让他们惊扰主君。”
沈光冷眼看着那些没庐琼保氏的士兵好似疯了般朝自己冲来,随即又被麾下的碎叶军士兵用刀枪斩杀殆尽,脸上没有丝毫的怜悯,当李戍砍下最后那个没庐琼保氏的士兵脑袋,他方自用刀挑起赞巴的首级,随后翻身上马,手持那犹自戴着金盔的头颅策马驰向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国主首领头人们面前。
“吐蕃人残暴不仁,言而无信,当年以暗弱示我大唐,求娶公主,我太宗天可汗大皇帝仁慈,下嫁我大唐公主于吐蕃,并赠其佛经典籍铁器工匠,却不料吐蕃人狼子野心,自以为羽翼丰满,国强兵壮,不但侵扰我大唐边境,更是搅扰得尔等藩国不宁。”
“吐蕃人皆狼也,狼性反复不可信,今日沈某本见这没庐琼保氏纵然力弱也敢挑战于我,也算是条好汉,本想饶他一命,但不想其天性如此,故斩杀这蕃贼于此,诸位当引以为戒,不可轻信吐蕃贼。”
沈光话音未落,没射咄已自越众而出,高呼道,“神威天将军所言极是,那伪王苏失利乃是吐蕃杂种,非我小勃律王族……”
听到没射咄的话,四周五识匿国、护密国还有其余赶来的小勃律部族都听得傻了眼,想不到这小勃律如今的国主竟然是吐蕃人的种。
——————————————
五识匿国的国王告诉我,他少年时曾在天竺即曾经的贵霜帝国流浪,他听说大雪山中有武艺高强的刹帝利武士出家为苦修者,周围人都说这位苦修者的刀术有雷帝因陀罗之威,于是他便爬越雪山拜师学艺,当我询问他的老师和主君的刀术谁更强时,他回答我说,“蛮夷小神,岂能与上国神威天将军相提并论。”——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逸闻篇》
连云堡的高耸城墙上,高仙芝看着并没有斩杀那吐蕃将主,反倒是持刀转身,将后背露给那吐蕃将主,高仙芝原本得意的笑容消失了,其余安西军将领也是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
众人里,封常清不在,此时能猜出沈光心思的也只有裴大郎了,他看得出自家主君纵然转身,好似将后背空门大露,但是那持刀的站姿和握法,分明是随时都能回身一击。
那吐蕃将主不是自诩英雄么,自家主君这是故意要引诱其背后出手,当着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这么多的蕃国兵士百姓面前,杀人诛心,莫过于此啊!
“西门,今日这一战你定要好好写,好好写,边公在延城可等着呢!”
福卡斯身边,穿了身碎叶军戎服的鱼朝恩兴奋地喊着,他是跟随边令诚来安西监军的随从宦官,因为身体强壮而且能骑马射箭,所以被派来随军。
边令诚虽然没有跟着来监军,但还是派了鱼朝恩和龙武军的几个士兵算是代替,只不过鱼朝恩他们与其说是代为监军,倒不如说是记录安西军的战事,以便边令诚回长安城的时候面圣能够交差。
鱼朝恩对于福卡斯的日记便极为感兴趣,甚至于为了能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福卡斯的故事里,甚至不惜拿自己的安西烧春来多换取那么几笔,在他看来这位自称西门氏的异邦人记录的战事可比那些史官们有趣多了,不是干巴巴的只有那么小段文字。
“放心,我都记着呢。”
福卡斯连忙答话道,可是眼睛却眨都不眨地盯着河岸边主君的身影,他不明白主君为何不杀了那个吐蕃将主,方才主君又和他说了什么,主君那么仁慈,肯定是看在其人的勇气上,并没有打算取其性命吧!
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观战的人群里,大多数人也以为许是这位神威天将军宽宥了这个没庐琼保氏的将主,“神威天将军定是不屑杀此贼!”只有跌失伽延和没射咄倒是想到一块去了,两人都觉得那没庐琼保氏就算是吐蕃的贵种,似乎也不配死于沈光之手。
赞巴手握短刀撑地,整个人都颤抖着,因为失血而显得苍白的脸上神情扭曲而狰狞,这个时候也许引刀自刎给自己个痛快才是最好的做法,可是想到沈光说的那句话,他内心又挣扎起来。
三天时间,足以让赞巴从福卡斯和看守他的碎叶军士兵口中知道他们是怎么打输这一仗的,此时此刻沈光在他心目中比起当年的王忠嗣更加可怕,失去了小勃律,大蕃便等于被斩断了染指西域的通道,便只能在青海河西陇右和唐军血战。
不能让这个沈光活下去,否则迟早又是一个王忠嗣,必定是大蕃的心腹之患,想到这里,赞巴忽然觉得沈光那句话说得太对了,比起大蕃的安危,他个人的荣辱又算什么。
握着短刀,看着前方离自己不过五步远的身影,赞巴没有仓促行事,他让自己冷静下来,积蓄体力,他要让这位沈将军为他的自大付出代价。
这时候连云堡的城墙上,高仙芝也终究是瞧出了几分不对劲来,他刚才是关心则乱,忘了沈郎为人最是心细如发,又怎么可能如此明显地将背后破绽卖于那吐蕃将主,这分明是要阴诱他出手啊!
“沈郎这是要坏吐蕃人的名声!”
高仙芝俯瞰着连云堡下近万的蕃国兵马和百姓,还有那些狂热的首领头人,已然猜到了沈光的打算,吐蕃人虽然残暴,但其国中的贵种大底都还算是信人,那没庐琼保氏更是老牌的大氏族,今日这吐蕃将主万众瞩目之下为沈郎所败,若是还在背后下刀的话,这名声可就彻底毁了啊!
就在高仙芝思忖间,河岸边赞巴终于攒够力气,身形暴起,手持短刃朝沈光的脖颈刺去,这一幕只看得碎叶军中南霁云白孝德他们睚眦欲裂,而四周观战的各藩国国主首领勇士也都是咬牙切齿地咒骂起来。
“贼子……”
只不过他们的骂声尚未骂完整,便只见沈光赫然回身挥刀,就好似早知道这卑鄙无耻的吐蕃贼会背后偷袭一般,不但轻巧地躲开了那阴狠的刺杀,更是一刀将其枭首。
“漂亮!”
连云堡的城墙上,裴大郎第一个喝起彩来,自家主君这一刀当真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就是他自问在这等情况下也不能这般轻松写意地回身将那吐蕃将主直接枭首。
断头的尸首处,血液喷溅而出,那蓄足力气的无头尸体朝前仍旧冲出三步方自轰然倒地,这时那戴着金盔的脑袋也跌落在尘土中,脸上的表情犹自带着几分欣喜,赞巴到死也没想到,沈光这一刀快到了他根本来不及反应的地步。
“好!”“杀得好!”“吐蕃狗该死!”
潮水般的欢呼声夹杂着喝骂声轰然响起,而看到自家主人死于沈光刀下,五十个没庐琼保氏的士兵在看押的碎叶军守军下暴起,冲向了沈光。
“可恶的蕃贼,果然不可信。”
负责看押这些俘虏的李戍大怒起来,直接拔刀就砍翻了身边暴起的俘虏,随即朝左右士兵大喝,“杀了这些蕃贼,莫要让他们惊扰主君。”
沈光冷眼看着那些没庐琼保氏的士兵好似疯了般朝自己冲来,随即又被麾下的碎叶军士兵用刀枪斩杀殆尽,脸上没有丝毫的怜悯,当李戍砍下最后那个没庐琼保氏的士兵脑袋,他方自用刀挑起赞巴的首级,随后翻身上马,手持那犹自戴着金盔的头颅策马驰向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国主首领头人们面前。
“吐蕃人残暴不仁,言而无信,当年以暗弱示我大唐,求娶公主,我太宗天可汗大皇帝仁慈,下嫁我大唐公主于吐蕃,并赠其佛经典籍铁器工匠,却不料吐蕃人狼子野心,自以为羽翼丰满,国强兵壮,不但侵扰我大唐边境,更是搅扰得尔等藩国不宁。”
“吐蕃人皆狼也,狼性反复不可信,今日沈某本见这没庐琼保氏纵然力弱也敢挑战于我,也算是条好汉,本想饶他一命,但不想其天性如此,故斩杀这蕃贼于此,诸位当引以为戒,不可轻信吐蕃贼。”
沈光话音未落,没射咄已自越众而出,高呼道,“神威天将军所言极是,那伪王苏失利乃是吐蕃杂种,非我小勃律王族……”
听到没射咄的话,四周五识匿国、护密国还有其余赶来的小勃律部族都听得傻了眼,想不到这小勃律如今的国主竟然是吐蕃人的种。
——————————————
五识匿国的国王告诉我,他少年时曾在天竺即曾经的贵霜帝国流浪,他听说大雪山中有武艺高强的刹帝利武士出家为苦修者,周围人都说这位苦修者的刀术有雷帝因陀罗之威,于是他便爬越雪山拜师学艺,当我询问他的老师和主君的刀术谁更强时,他回答我说,“蛮夷小神,岂能与上国神威天将军相提并论。”——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逸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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