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穿越骁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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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编辑社归来的第二天,金三土终于坐不住了,骂骂咧咧的亲自出马,终于弄齐了装备,只是相较之前在面包车里看到的,好像更多了。
“大哥……你不会是买了一个军火库吧……”这是白马筱继当了整场gsg的骆驼后,第一次背这么重的背包徒步旅行。
不只是他,金三土,宁远,愣子,白鸟翎,就连临时加入的剑音,都背上了又重又大的包,不止如此,身后还跟着一头被压的快要吐血的老牛。
且不说金三土居然能在新港找来牛,但是这些装备看起来就够吓人了,至少是之前放在面包车里的三倍。
“老弟啊,这些装备都是分批次运来的,你那天在车里看到的只是最后一批而已。”金三土他们三个似是早就习惯了负重行走,此时一点都不喘——准确的说,喘的只有白马筱和那头老牛。
白鸟翎是老资格的灵者,剑音则是能跻身菲斯的后起之秀,唯独白马筱这个还不到半年的灵者,在体能上还是远远的落后了他们。
正如之前魂侣所说,在梦境的魂池里,可锻炼不了体能。虽然随着灵力的增长,他的体力好了很多,但还是比不上正经的体能训练所带来的体能增幅。
骁骑山,白马筱这个本地人从来没有来过,因为实在是没有值得来的理由,与其说是一座山,倒不如说是一片土丘森林,这山的最高处还不到两百米,还没有南京紫金山的一半,实在没有登山价值,但覆盖极广,大大的马靴躺倒在这一片郊区,若是马靴立起来,其高度能戳破大气层。
六个人一头牛,从清晨就踏入这片森林,一直走到中午,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在一片平坦点的地方生起火,架起了锅,做起午饭来。
也难怪有这么多行李,光是这些瓶瓶罐罐,就够塞下两个人的包。
“大哥,你这怎么搞得像来露营一样?我看电视上那些野外探险的人,不都是吃压缩饼干的嘛。”
金三土亲自做起了菜,一边专注的熬着汤,一边回答道:“老弟啊,人生在世,吃喝拉撒,我金三爷活着没别的要求,只有两点:吃得好,拉得好。”
还真是个吃货……这样一个盗墓贼,倒是很专注生活,而不是那些墓里的东西。
或者说,墓里的东西,只是他的高品质生活的保障。不过也对,这年头谁盗墓不是为了钱,不为钱还不如去做考古,光明正大不犯法。
“老弟你还别觉得老哥我不务‘正业’,这生个火做个饭,能费多少功夫?比起我们在这啃干粮,也就省了一个小时,我们这条路可是要走到明天呢,省这一两个小时有什么意思?”
“走到明天?!”白马筱吃了一惊,他以为这次下墓只需要一天的时间,晚上就可以到家呢,“这水泉墓不就在脚踝处吗,从‘鞋跟’走,一会儿就能到了吧?”
金三土哈哈大笑,“老弟你是没看过地图啊,这骁骑山是个大马靴没错,但却是靴筒朝着新港的。我们从新港出发,只能穿过靴筒到达脚踝。要是咱们坐个长途去广州,倒是可以从鞋跟走,但是从广州到鞋跟的那段路可要坐几天的车。”
这倒是没想到。白马筱住在新港十几年都没想过来骁骑山,自然也不会关心这山在地图上究竟是个什么模样,他原先下意识认为这个马靴是把新港踩在脚底下的,没想到是反过来。
“那我们有准备帐篷吗?老哥你的要求里有没有‘睡得好’?”
“哈哈哈,老弟这你放心,本来是没准备帐篷的,但就算我们几个大老爷们能受得了风餐露宿,也不能让这两位小女娃跟着我们受苦哇!”
没想到他想的还挺周到,但为了她们特意准备帐篷,白马筱有些过意不去,“早知道这样的话,我们可以不带她们来,这样还能省下一番功夫,有小翎保护剑音,也是很稳妥的。”
白马筱这话一说出口,金三土,宁远,愣子三人不约而同看向白鸟翎,每个人眼中都透着不信任。白马筱也看了一眼,发现白鸟翎故意把头撇过去,用后脑勺对着剑音,剑音也是怄气般的学着她的样子,这俩人还真是不对付,让这俩人单独待在一起,估计一天能打三次,等他们从墓里出来,新港都有可能被她们拆了。
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金三土赶紧打了个圆场,“老弟,话也不能这么说,这两位和你一样都不是凡人,带着也安全些嘛。”
宁远也顺着话头说,“就是。而且不过是多带了三顶帐篷,和这些装备比起来,算不了啥,我们四个大老爷们还跟着沾光呢。筱爷你是不知道这露宿在森林里,那蛇虫鼠蚁,我的乖乖哟……”
愣子也脱口道,“是……是啊,再……再说了,那墓……墓里的东西,你……你一个人也对……对……对付不……不……”
白马筱这是第一次听愣子说话,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个结巴,怪不得不爱说话。之前那几个大战的场面,他要是敢这样说话,早就被打死了。
本来他结结巴巴的说不清什么,白马筱没往心里去,但他话说到这里,宁远立刻捂住了他的嘴,还做了个禁声的手势,这倒让他起了疑心。
这就叫欲盖弥彰。
“墓里什么东西我对付不了?大哥,这墓里有东西?”回想起之前在浮海遇到金三土的时候,他说了他们被困墓里两个月的悲惨遭遇,可从来没说过这墓里还有东西!
金三土一巴掌甩在愣子头上,另一巴掌甩给了欲盖弥彰的宁远。
白马筱看这样,心说果然有事啊!怪不得愣子不说话,原来他除了结巴,还把不住门,估计金三土想把他毒哑的心都有了。
金三土看这下瞒不住了,只好歉意的说,“老弟你别往心里去,这墓里啊……的确有些不干净的东西,但那也只是对我们这些凡人来说。老弟你是斗过大人物的,那几个小鬼哪是你的对手啊,所以老哥我一开始也没想特意跟你说,那不是瞧不起你嘛!也就这个大远和愣子,块头大,胆子小,被那几个东西吓怕了!”
他这几句话说的白马筱心里飘飘然的,心说大哥这么看得起我,我当然也不能让他觉得自己看走了眼。于是拍着胸脯道,“大哥你放心吧,老弟我虽算不上灵界数一数二的灵者,但对付区区几个小鬼还是不在话下的!还记得宵禁那一晚吗?老弟我斩的可是鬼王!”
金三土立刻露出一个惊叹的表情,拿出酒杯和几瓶啤酒就倒了一杯,“老哥我真没拜错兄弟!来,干一杯!”
白马筱没想到他居然还带了酒,此时气氛上来了,借着劲头和他对饮起来,一不小心就喝的多了些。
下午的路白马筱走的昏昏沉沉,虽然没喝到醉的程度,但走路明显开始打飘,意识也是朦朦胧胧的。就这样一直走到晚上,已是到了“脚踝”附近,他们在附近扎起了帐篷,打算今夜露宿在这里。
晚饭时,金三土又拉着白马筱喝酒,宁远和愣子也陪着喝了几瓶。看这架势,他们背的十几包行李里至少有一半是吃住类的东西,光酒就至少带了有一箱。
酒足饭饱,他们各自回帐篷睡觉。金三土只准备了三个帐篷,他们三个大男人睡一个,白马筱和白鸟翎睡一个,剑音独享一个。
本来白马筱打算和他们三个睡一起,但帐篷大小有限,只够睡三个人,金三土说他和白鸟翎是情侣,睡一个帐篷也正常吧?
白马筱心说你是不知道她有多保守。
入夜,白马筱和白鸟翎睡在一起,两人近的几乎都能听到对方的呼吸。白马筱喝多了酒,此时只觉得浑身燥热,听着白鸟翎微微的呼吸声,根本无法安心入睡。
翻来覆去一阵后,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你还没睡?”
黑暗中他看不到白鸟翎的口型,他不知道这是白鸟翎说的,还是魂侣说的,只好采用都能回应她们的措辞,“没呢,睡不着。”
“在想什么呢?”
“没……没想什么。”
“是不是在想我?”
她的声音柔软中带着挑逗,这让白马筱这个酒后处男如何受得了。
“嗯……”
“想我……就……来吧。”
白马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简直就是人生中最诱人的召唤,光是听到这个充满暗示的话语,就足够让他热血沸腾。
他试探性的伸出手,黑暗中触碰到了她柔软纤细的腰,情不自禁的向上游走。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放慢了无数倍,他的每一次前进,就像是他人生中的一大步,最终当他触碰到那柔软的起伏时,浑身如触电一般。
那是他宅男多年一直渴望触碰的地方,仿佛一道闪电击中了他,将他劈的脑中只剩空白。
借着酒劲,他再也克制不住,一个翻身,将她压在了身下。
美好的时刻刚要开始,就瞬间结束了。
泛着红光的刀在黑暗中映照着她深邃的眼神。
又一次,刚起的一点情绪被她搅的烟消云散。
“你,做,什,么?”
一字一顿的四个字,包含了愤怒和诧异,这语气就像是一个少女在熟睡中被一个陌生人侵犯。
她的匕首冷酷无情的抵在他的脖子上,毫不留情的将他逼退,似乎只要他动作稍慢一点,她真的敢就这样刺进去。
“魂侣,耍我很好玩吗?!”
白马筱愤恨的在心里怒骂,这次是真正的愤怒,没有以往的嬉笑。
其实白马筱心里明白,他生气的不是魂侣耍他,而是在耍了他后,白鸟翎对他的反应却是如此冷漠,明明说是他的未婚妻,却对他如此抗拒,这让白马筱不由得感到一种自作多情的感觉。
“对不起啊……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做……”
魂侣的道歉,使得他更有一种被他的小翎排斥的感觉,他更加愤怒的翻身回到自己的位置,对她的威吓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更准确的说,他这是恼羞成怒。
“对不起……我只是……还不习惯这种事……”
“够了,别再耍我了。”白马筱不耐烦的在心里说着。
“这次,真不是我。”
白马筱还没反应过来,一双手从他身后抱住了他,他感觉到白鸟翎躺在他身后,身子紧紧的贴着自己,这让他意识到那句话的确不是魂侣说的。
“我只是害怕……我怕你得到我之后……就会抛弃我……所以,我才想用结婚来绑住你……”
她身体的颤抖,准确的透过他的后背,传递进他的心里。
这一刻,什么羞恼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不是排斥自己,而是一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担忧,这种担忧造就了她的强势。
而这种缺乏安全感的心理,来自于她这几十年来的独处,就像一个长年身处黑暗的人,第一次迎来光明,高兴之余,更加担心这一份光明会再度从她指尖消失。
“傻瓜,这年头,就算结婚了,想抛弃的时候也绝不会成为阻碍。”
白鸟翎愣住了,她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白马筱翻过身,面对着她,将她抱紧在怀里,“但是我对你的爱,就像我的通灵血,用之不竭,永生共存。”
在他的怀里,白鸟翎开心的笑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她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了。
“我相信你……如果你真的要……我愿意试着……”
“别说傻话了。我答应你,在你准备好之前,我不会逼你。”白马筱绝不忍心去玷污这样一个看起来坚强,实则十分柔弱胆小的女孩,他此刻只想尊重她,珍惜她,爱护她。
“谢谢你……”
“你们干什么的?”多么浪漫美好的气氛,被忽然打进帐篷里的手电光冲击的体无完肤。
两人被这黑暗中忽然出现的光刺的睁不开眼,适应了好一会儿,白马筱才看清帐篷外的两个人。
他们穿着黑色的长袍,肩上披着深紫色的短披肩。
他们,是菲斯的特灵。
“大哥……你不会是买了一个军火库吧……”这是白马筱继当了整场gsg的骆驼后,第一次背这么重的背包徒步旅行。
不只是他,金三土,宁远,愣子,白鸟翎,就连临时加入的剑音,都背上了又重又大的包,不止如此,身后还跟着一头被压的快要吐血的老牛。
且不说金三土居然能在新港找来牛,但是这些装备看起来就够吓人了,至少是之前放在面包车里的三倍。
“老弟啊,这些装备都是分批次运来的,你那天在车里看到的只是最后一批而已。”金三土他们三个似是早就习惯了负重行走,此时一点都不喘——准确的说,喘的只有白马筱和那头老牛。
白鸟翎是老资格的灵者,剑音则是能跻身菲斯的后起之秀,唯独白马筱这个还不到半年的灵者,在体能上还是远远的落后了他们。
正如之前魂侣所说,在梦境的魂池里,可锻炼不了体能。虽然随着灵力的增长,他的体力好了很多,但还是比不上正经的体能训练所带来的体能增幅。
骁骑山,白马筱这个本地人从来没有来过,因为实在是没有值得来的理由,与其说是一座山,倒不如说是一片土丘森林,这山的最高处还不到两百米,还没有南京紫金山的一半,实在没有登山价值,但覆盖极广,大大的马靴躺倒在这一片郊区,若是马靴立起来,其高度能戳破大气层。
六个人一头牛,从清晨就踏入这片森林,一直走到中午,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在一片平坦点的地方生起火,架起了锅,做起午饭来。
也难怪有这么多行李,光是这些瓶瓶罐罐,就够塞下两个人的包。
“大哥,你这怎么搞得像来露营一样?我看电视上那些野外探险的人,不都是吃压缩饼干的嘛。”
金三土亲自做起了菜,一边专注的熬着汤,一边回答道:“老弟啊,人生在世,吃喝拉撒,我金三爷活着没别的要求,只有两点:吃得好,拉得好。”
还真是个吃货……这样一个盗墓贼,倒是很专注生活,而不是那些墓里的东西。
或者说,墓里的东西,只是他的高品质生活的保障。不过也对,这年头谁盗墓不是为了钱,不为钱还不如去做考古,光明正大不犯法。
“老弟你还别觉得老哥我不务‘正业’,这生个火做个饭,能费多少功夫?比起我们在这啃干粮,也就省了一个小时,我们这条路可是要走到明天呢,省这一两个小时有什么意思?”
“走到明天?!”白马筱吃了一惊,他以为这次下墓只需要一天的时间,晚上就可以到家呢,“这水泉墓不就在脚踝处吗,从‘鞋跟’走,一会儿就能到了吧?”
金三土哈哈大笑,“老弟你是没看过地图啊,这骁骑山是个大马靴没错,但却是靴筒朝着新港的。我们从新港出发,只能穿过靴筒到达脚踝。要是咱们坐个长途去广州,倒是可以从鞋跟走,但是从广州到鞋跟的那段路可要坐几天的车。”
这倒是没想到。白马筱住在新港十几年都没想过来骁骑山,自然也不会关心这山在地图上究竟是个什么模样,他原先下意识认为这个马靴是把新港踩在脚底下的,没想到是反过来。
“那我们有准备帐篷吗?老哥你的要求里有没有‘睡得好’?”
“哈哈哈,老弟这你放心,本来是没准备帐篷的,但就算我们几个大老爷们能受得了风餐露宿,也不能让这两位小女娃跟着我们受苦哇!”
没想到他想的还挺周到,但为了她们特意准备帐篷,白马筱有些过意不去,“早知道这样的话,我们可以不带她们来,这样还能省下一番功夫,有小翎保护剑音,也是很稳妥的。”
白马筱这话一说出口,金三土,宁远,愣子三人不约而同看向白鸟翎,每个人眼中都透着不信任。白马筱也看了一眼,发现白鸟翎故意把头撇过去,用后脑勺对着剑音,剑音也是怄气般的学着她的样子,这俩人还真是不对付,让这俩人单独待在一起,估计一天能打三次,等他们从墓里出来,新港都有可能被她们拆了。
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金三土赶紧打了个圆场,“老弟,话也不能这么说,这两位和你一样都不是凡人,带着也安全些嘛。”
宁远也顺着话头说,“就是。而且不过是多带了三顶帐篷,和这些装备比起来,算不了啥,我们四个大老爷们还跟着沾光呢。筱爷你是不知道这露宿在森林里,那蛇虫鼠蚁,我的乖乖哟……”
愣子也脱口道,“是……是啊,再……再说了,那墓……墓里的东西,你……你一个人也对……对……对付不……不……”
白马筱这是第一次听愣子说话,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个结巴,怪不得不爱说话。之前那几个大战的场面,他要是敢这样说话,早就被打死了。
本来他结结巴巴的说不清什么,白马筱没往心里去,但他话说到这里,宁远立刻捂住了他的嘴,还做了个禁声的手势,这倒让他起了疑心。
这就叫欲盖弥彰。
“墓里什么东西我对付不了?大哥,这墓里有东西?”回想起之前在浮海遇到金三土的时候,他说了他们被困墓里两个月的悲惨遭遇,可从来没说过这墓里还有东西!
金三土一巴掌甩在愣子头上,另一巴掌甩给了欲盖弥彰的宁远。
白马筱看这样,心说果然有事啊!怪不得愣子不说话,原来他除了结巴,还把不住门,估计金三土想把他毒哑的心都有了。
金三土看这下瞒不住了,只好歉意的说,“老弟你别往心里去,这墓里啊……的确有些不干净的东西,但那也只是对我们这些凡人来说。老弟你是斗过大人物的,那几个小鬼哪是你的对手啊,所以老哥我一开始也没想特意跟你说,那不是瞧不起你嘛!也就这个大远和愣子,块头大,胆子小,被那几个东西吓怕了!”
他这几句话说的白马筱心里飘飘然的,心说大哥这么看得起我,我当然也不能让他觉得自己看走了眼。于是拍着胸脯道,“大哥你放心吧,老弟我虽算不上灵界数一数二的灵者,但对付区区几个小鬼还是不在话下的!还记得宵禁那一晚吗?老弟我斩的可是鬼王!”
金三土立刻露出一个惊叹的表情,拿出酒杯和几瓶啤酒就倒了一杯,“老哥我真没拜错兄弟!来,干一杯!”
白马筱没想到他居然还带了酒,此时气氛上来了,借着劲头和他对饮起来,一不小心就喝的多了些。
下午的路白马筱走的昏昏沉沉,虽然没喝到醉的程度,但走路明显开始打飘,意识也是朦朦胧胧的。就这样一直走到晚上,已是到了“脚踝”附近,他们在附近扎起了帐篷,打算今夜露宿在这里。
晚饭时,金三土又拉着白马筱喝酒,宁远和愣子也陪着喝了几瓶。看这架势,他们背的十几包行李里至少有一半是吃住类的东西,光酒就至少带了有一箱。
酒足饭饱,他们各自回帐篷睡觉。金三土只准备了三个帐篷,他们三个大男人睡一个,白马筱和白鸟翎睡一个,剑音独享一个。
本来白马筱打算和他们三个睡一起,但帐篷大小有限,只够睡三个人,金三土说他和白鸟翎是情侣,睡一个帐篷也正常吧?
白马筱心说你是不知道她有多保守。
入夜,白马筱和白鸟翎睡在一起,两人近的几乎都能听到对方的呼吸。白马筱喝多了酒,此时只觉得浑身燥热,听着白鸟翎微微的呼吸声,根本无法安心入睡。
翻来覆去一阵后,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你还没睡?”
黑暗中他看不到白鸟翎的口型,他不知道这是白鸟翎说的,还是魂侣说的,只好采用都能回应她们的措辞,“没呢,睡不着。”
“在想什么呢?”
“没……没想什么。”
“是不是在想我?”
她的声音柔软中带着挑逗,这让白马筱这个酒后处男如何受得了。
“嗯……”
“想我……就……来吧。”
白马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简直就是人生中最诱人的召唤,光是听到这个充满暗示的话语,就足够让他热血沸腾。
他试探性的伸出手,黑暗中触碰到了她柔软纤细的腰,情不自禁的向上游走。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放慢了无数倍,他的每一次前进,就像是他人生中的一大步,最终当他触碰到那柔软的起伏时,浑身如触电一般。
那是他宅男多年一直渴望触碰的地方,仿佛一道闪电击中了他,将他劈的脑中只剩空白。
借着酒劲,他再也克制不住,一个翻身,将她压在了身下。
美好的时刻刚要开始,就瞬间结束了。
泛着红光的刀在黑暗中映照着她深邃的眼神。
又一次,刚起的一点情绪被她搅的烟消云散。
“你,做,什,么?”
一字一顿的四个字,包含了愤怒和诧异,这语气就像是一个少女在熟睡中被一个陌生人侵犯。
她的匕首冷酷无情的抵在他的脖子上,毫不留情的将他逼退,似乎只要他动作稍慢一点,她真的敢就这样刺进去。
“魂侣,耍我很好玩吗?!”
白马筱愤恨的在心里怒骂,这次是真正的愤怒,没有以往的嬉笑。
其实白马筱心里明白,他生气的不是魂侣耍他,而是在耍了他后,白鸟翎对他的反应却是如此冷漠,明明说是他的未婚妻,却对他如此抗拒,这让白马筱不由得感到一种自作多情的感觉。
“对不起啊……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做……”
魂侣的道歉,使得他更有一种被他的小翎排斥的感觉,他更加愤怒的翻身回到自己的位置,对她的威吓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更准确的说,他这是恼羞成怒。
“对不起……我只是……还不习惯这种事……”
“够了,别再耍我了。”白马筱不耐烦的在心里说着。
“这次,真不是我。”
白马筱还没反应过来,一双手从他身后抱住了他,他感觉到白鸟翎躺在他身后,身子紧紧的贴着自己,这让他意识到那句话的确不是魂侣说的。
“我只是害怕……我怕你得到我之后……就会抛弃我……所以,我才想用结婚来绑住你……”
她身体的颤抖,准确的透过他的后背,传递进他的心里。
这一刻,什么羞恼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不是排斥自己,而是一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担忧,这种担忧造就了她的强势。
而这种缺乏安全感的心理,来自于她这几十年来的独处,就像一个长年身处黑暗的人,第一次迎来光明,高兴之余,更加担心这一份光明会再度从她指尖消失。
“傻瓜,这年头,就算结婚了,想抛弃的时候也绝不会成为阻碍。”
白鸟翎愣住了,她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白马筱翻过身,面对着她,将她抱紧在怀里,“但是我对你的爱,就像我的通灵血,用之不竭,永生共存。”
在他的怀里,白鸟翎开心的笑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她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了。
“我相信你……如果你真的要……我愿意试着……”
“别说傻话了。我答应你,在你准备好之前,我不会逼你。”白马筱绝不忍心去玷污这样一个看起来坚强,实则十分柔弱胆小的女孩,他此刻只想尊重她,珍惜她,爱护她。
“谢谢你……”
“你们干什么的?”多么浪漫美好的气氛,被忽然打进帐篷里的手电光冲击的体无完肤。
两人被这黑暗中忽然出现的光刺的睁不开眼,适应了好一会儿,白马筱才看清帐篷外的两个人。
他们穿着黑色的长袍,肩上披着深紫色的短披肩。
他们,是菲斯的特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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