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二章 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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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军以骑兵长驱,击溃临陂一带的庐江贼寇时,天色已经昏暗。但这时节昼长夜短,过了好久,也不见彻底黑沉。遥望西面的云层,反而慢慢地映出一股奇怪的红色,透着一股狰狞。像是本该落下去的日头总也落不下去,反倒挣扎着要再爬上来的样子。
有经历丰富的宿将看着看着,忽然冒出一句话来:“仿佛赤壁烧船的情形。”
又有人道:此地哪来的船队,我看,像是当年乌巢烧粮。
这一类的揣测传到了骑都尉曹彰的耳朵里。他当场挥鞭狠狠打了数人,但自己却难免忧虑。过了会儿,他停下了冲锋陷阵的脚步,召集部属们说,担心西面或有什么不妥,打算立时收兵,赶回曹丞相所在的本队。
其实随同曹彰的将校们东征西讨的经历多了,都觉得只要主帅将领不变,就是天塌下来,也得先把眼前的仗打完了再说。眼前这队贼寇能够击败曹文烈,定是有些能耐的,自家一举歼灭之,也能为虎豹骑挽回些颜面不是?
何况在他们想来,曹公身边猛将精骑如云,哪会有什么不妥?
然则曹彰曹子文的身份,终究与众将校们不同。他是虎豹骑的骑都尉,但更是曹丞相的儿子,无论丞相那边有事没事,曹子文的态度不能有半点疏忽。与父亲对儿子的观感相比,区区蟊贼,算得什么?
当下几名将校继续作战的提议都遭了曹彰拒绝,骑队主力席卷而回。在将校们的反复请求下,另外留了数百骑越过战场,继续追击,以确保此战全胜。
将校们商议的这点时间里,贼寇们已经败逃出很远了。负责追击残敌的骑兵们不待曹彰率队离开,立即行动。
当他们穿越战场的时候,已经见不到敌人的踪迹。四周都是被抛弃的武器和甲杖之类,当然还有数以百千计的尸体,他们肢体苍白,而肢体下的泥土浸透了鲜血,变成了斑驳的紫色。
骑队们分散开来找了找,竟没有找到贼寇的活口。显然贼寇虽然败退,但仍然保持着最基本的秩序,至少他们还顾得上替伤员补刀。
再往东面看,那里有连绵的低洼水泽、莽林,还有几处稍微干燥的高地。高地上隐约像是风吹动了树木,又像是人影在晃动。毕竟贼寇以步卒为主,跑不了多远。这支贼军的首领,据说是庐江巨寇雷远的得力臂膀,一个姓郭,一个姓丁,在荆州刘备处得过校尉的职位。若能抓住或斩杀他们,功劳不小。
几名军候商量了下,决定分散兵力,往那片复杂地形中拉网抄截一回。
军候郜成是曹彰的亲将,昔日曹彰在丞相面前徒手压制乐浪郡进贡来的猛虎,便是郜成持长戟在一旁以备万一。适才曹彰冲阵,也是郜成随侍左右,杀伤极多。
这会儿曹彰急趋回本队去,而留郜成继续追击,明摆着是给自家亲信一个继续立功的机会。
郜成带着自家近部曲纵骑奔驰,隆隆践踏着污泥,直冲入成片的芦苇荡里。他一边走,一边四面探察,不多久就面露喜色。
没错,贼兵没有逃远,这伙人就藏在这处洼地间!
郜成在从军前,曾是个出色的猎手,他敏锐地感觉到了,有一个或者数个骑马的人,正隔着成片的芦苇杆子,与自己平行奔驰。他们必定是伏在马背上,抱着马颈行进,所以目标甚小;而己方的马蹄常带水声,几乎掩饰了他们的蹄声。
他微微冷笑,向后方的同伴作了个手势,同时抽出箭矢,提前搭在了弓弦上。
转瞬间,敌骑越来越接近。待到一处地势隆起的草滩边缘,芦苇丛忽然消逝,便见到数匹奔马近在咫尺!
郜成毫不迟疑,抬手一箭飞出。身后十余名部下随他一同放箭。
这些箭全都落空了。
马匹上居然没有人。
曹军骑士们俱都一愣。而在另一侧的草滩上,已有数人跃身而出,张弓乱射。
郜成还来不及回身张弓,敌人的箭矢已经射进了他的背心。连带着靠近他的几名骑兵俱都中箭,纷纷落马。更后方骑兵看见前面的人忽然仆倒,知道必定是遇到了敌人伏击。
他们大声怒骂着转向冲杀,瞬间上百铁蹄踏入水洼,引得水花四溅,乱泥翻飞,却找不到敌人了。
一时间,周边影影绰绰的林木和芦苇都像是敌人,风声中似乎也带着敌人的低声话语。偶尔有几声尖利的口哨声刺破天际,那一定是贼寇们传递消息所用,可那哨声太短促了,又没办法据此判断敌人的方向和距离。
曹军骑兵们既惊慌又恼怒。他们漫无目的地拨马兜转了几回,终于抽出号角吹响,打算和附近的另一拨骑士聚集。
但当他们回到适才遇袭之处,打算带上自家军候的尸体时,却已经找不到了,刚才那几匹无主的战马也没了踪迹。
“怎么回事?”几名军官愤怒地骂着,勒马在原地连连打转,最终决定先退一步再做打算。
曹军骑士们离开不久,茂盛的芦苇一阵晃动,丁奉从里头出来。
他一手挥动,驱赶着追逐血腥气味的蚊蝇,一手拖着郜成的尸体。拖了十几步来到高处,他盘膝坐下,从腰间抽了把短刀出来,慢慢地割这个曹军军官的头。
这把短刀不是他惯用的那柄利刃,只是寻常货色。刀锋有些钝了,切入脖颈的时候,要反复地戳刺,才能捅破皮肉。丁奉耐心地慢慢切割,待到切到颈骨,皮肉俱断的时候,脚下整片水塘都被染得红了。
丁奉继续割,先切断了颈骨,再慢慢地剐去脸面和头部的皮肉,最后留下一个带血的骷髅。他提在手里抛了抛,感觉份量合适,于是满意地将之挂在高地中央的一株老树上,退回几步,扭头看看。
“你们觉得,我手艺如何呀?”他问。
黑沉沉的天,白森森的颅骨,横生的枝桠……这情形太吓人了。
几名部下身上带着轻重不一的伤,彼此扶持着从芦苇丛里出来。他们互相打着眼色,觉得自家主将可能是因为部属折损太大的关系,恼怒得生了疯病。
“承渊,咱们还是别再纠缠,尽快走吧。马上天就黑了,正好往临陂深处去。眼下当务之急,是甩开曹军追击,带着剩下的将士们脱身!”一名中年部属劝道。
“走什么走?”丁奉冷笑,眼睛里透着血红:“这一仗下来,还剩下几个将士?几百条人命尽丧。就算回到荆州,我怎么去面对那将士的家眷?我不走!我今天就要在这里和他们斗个你死我活!”
这年轻人在树下暴躁地来回迈步,待要再说几句狠话,抬眼却见远处火光照耀,旗帜随风挥动,上百骑曹军汇集在旗帜下,向这处高地冲了过来!
“狗日的,来得这么快!”他跳了起来,大声道:“大家往深处去!跟着我,赶紧走!”
有经历丰富的宿将看着看着,忽然冒出一句话来:“仿佛赤壁烧船的情形。”
又有人道:此地哪来的船队,我看,像是当年乌巢烧粮。
这一类的揣测传到了骑都尉曹彰的耳朵里。他当场挥鞭狠狠打了数人,但自己却难免忧虑。过了会儿,他停下了冲锋陷阵的脚步,召集部属们说,担心西面或有什么不妥,打算立时收兵,赶回曹丞相所在的本队。
其实随同曹彰的将校们东征西讨的经历多了,都觉得只要主帅将领不变,就是天塌下来,也得先把眼前的仗打完了再说。眼前这队贼寇能够击败曹文烈,定是有些能耐的,自家一举歼灭之,也能为虎豹骑挽回些颜面不是?
何况在他们想来,曹公身边猛将精骑如云,哪会有什么不妥?
然则曹彰曹子文的身份,终究与众将校们不同。他是虎豹骑的骑都尉,但更是曹丞相的儿子,无论丞相那边有事没事,曹子文的态度不能有半点疏忽。与父亲对儿子的观感相比,区区蟊贼,算得什么?
当下几名将校继续作战的提议都遭了曹彰拒绝,骑队主力席卷而回。在将校们的反复请求下,另外留了数百骑越过战场,继续追击,以确保此战全胜。
将校们商议的这点时间里,贼寇们已经败逃出很远了。负责追击残敌的骑兵们不待曹彰率队离开,立即行动。
当他们穿越战场的时候,已经见不到敌人的踪迹。四周都是被抛弃的武器和甲杖之类,当然还有数以百千计的尸体,他们肢体苍白,而肢体下的泥土浸透了鲜血,变成了斑驳的紫色。
骑队们分散开来找了找,竟没有找到贼寇的活口。显然贼寇虽然败退,但仍然保持着最基本的秩序,至少他们还顾得上替伤员补刀。
再往东面看,那里有连绵的低洼水泽、莽林,还有几处稍微干燥的高地。高地上隐约像是风吹动了树木,又像是人影在晃动。毕竟贼寇以步卒为主,跑不了多远。这支贼军的首领,据说是庐江巨寇雷远的得力臂膀,一个姓郭,一个姓丁,在荆州刘备处得过校尉的职位。若能抓住或斩杀他们,功劳不小。
几名军候商量了下,决定分散兵力,往那片复杂地形中拉网抄截一回。
军候郜成是曹彰的亲将,昔日曹彰在丞相面前徒手压制乐浪郡进贡来的猛虎,便是郜成持长戟在一旁以备万一。适才曹彰冲阵,也是郜成随侍左右,杀伤极多。
这会儿曹彰急趋回本队去,而留郜成继续追击,明摆着是给自家亲信一个继续立功的机会。
郜成带着自家近部曲纵骑奔驰,隆隆践踏着污泥,直冲入成片的芦苇荡里。他一边走,一边四面探察,不多久就面露喜色。
没错,贼兵没有逃远,这伙人就藏在这处洼地间!
郜成在从军前,曾是个出色的猎手,他敏锐地感觉到了,有一个或者数个骑马的人,正隔着成片的芦苇杆子,与自己平行奔驰。他们必定是伏在马背上,抱着马颈行进,所以目标甚小;而己方的马蹄常带水声,几乎掩饰了他们的蹄声。
他微微冷笑,向后方的同伴作了个手势,同时抽出箭矢,提前搭在了弓弦上。
转瞬间,敌骑越来越接近。待到一处地势隆起的草滩边缘,芦苇丛忽然消逝,便见到数匹奔马近在咫尺!
郜成毫不迟疑,抬手一箭飞出。身后十余名部下随他一同放箭。
这些箭全都落空了。
马匹上居然没有人。
曹军骑士们俱都一愣。而在另一侧的草滩上,已有数人跃身而出,张弓乱射。
郜成还来不及回身张弓,敌人的箭矢已经射进了他的背心。连带着靠近他的几名骑兵俱都中箭,纷纷落马。更后方骑兵看见前面的人忽然仆倒,知道必定是遇到了敌人伏击。
他们大声怒骂着转向冲杀,瞬间上百铁蹄踏入水洼,引得水花四溅,乱泥翻飞,却找不到敌人了。
一时间,周边影影绰绰的林木和芦苇都像是敌人,风声中似乎也带着敌人的低声话语。偶尔有几声尖利的口哨声刺破天际,那一定是贼寇们传递消息所用,可那哨声太短促了,又没办法据此判断敌人的方向和距离。
曹军骑兵们既惊慌又恼怒。他们漫无目的地拨马兜转了几回,终于抽出号角吹响,打算和附近的另一拨骑士聚集。
但当他们回到适才遇袭之处,打算带上自家军候的尸体时,却已经找不到了,刚才那几匹无主的战马也没了踪迹。
“怎么回事?”几名军官愤怒地骂着,勒马在原地连连打转,最终决定先退一步再做打算。
曹军骑士们离开不久,茂盛的芦苇一阵晃动,丁奉从里头出来。
他一手挥动,驱赶着追逐血腥气味的蚊蝇,一手拖着郜成的尸体。拖了十几步来到高处,他盘膝坐下,从腰间抽了把短刀出来,慢慢地割这个曹军军官的头。
这把短刀不是他惯用的那柄利刃,只是寻常货色。刀锋有些钝了,切入脖颈的时候,要反复地戳刺,才能捅破皮肉。丁奉耐心地慢慢切割,待到切到颈骨,皮肉俱断的时候,脚下整片水塘都被染得红了。
丁奉继续割,先切断了颈骨,再慢慢地剐去脸面和头部的皮肉,最后留下一个带血的骷髅。他提在手里抛了抛,感觉份量合适,于是满意地将之挂在高地中央的一株老树上,退回几步,扭头看看。
“你们觉得,我手艺如何呀?”他问。
黑沉沉的天,白森森的颅骨,横生的枝桠……这情形太吓人了。
几名部下身上带着轻重不一的伤,彼此扶持着从芦苇丛里出来。他们互相打着眼色,觉得自家主将可能是因为部属折损太大的关系,恼怒得生了疯病。
“承渊,咱们还是别再纠缠,尽快走吧。马上天就黑了,正好往临陂深处去。眼下当务之急,是甩开曹军追击,带着剩下的将士们脱身!”一名中年部属劝道。
“走什么走?”丁奉冷笑,眼睛里透着血红:“这一仗下来,还剩下几个将士?几百条人命尽丧。就算回到荆州,我怎么去面对那将士的家眷?我不走!我今天就要在这里和他们斗个你死我活!”
这年轻人在树下暴躁地来回迈步,待要再说几句狠话,抬眼却见远处火光照耀,旗帜随风挥动,上百骑曹军汇集在旗帜下,向这处高地冲了过来!
“狗日的,来得这么快!”他跳了起来,大声道:“大家往深处去!跟着我,赶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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