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我是财神爷 我的黑卡都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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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摇曳,亦如奈莎的心情。玉面桃花,更增几分娇羞。原来是她想多了呀。拍拍胸脯,长舒了口气,说道:“成交。那你……是不是可以走了?”她暗搓搓指指门的方向。
“奈莎,”叶霑轻轻唤了一声,没有动作,“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对我说过的话吗?”
“那天晚上?”奈莎以手指点点额头,做回忆状,“喝断片了,不记得了。”
叶霑便拉了她的小手,“很好。我还没说哪天晚上,你自动记起来了,看来还是有印象的。你问我会不会离开,还哭得很伤心。我现在郑重的、正式的,在你清醒的时候,给你答案。我,不会。”
他起身,将她往身前一带,拘在了怀里。“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不管我们之间存在怎样的误会或分歧,我都不会。”说着,他修长有力的右手,已经穿过她的长发,托住了她的脑后,低头的位置,正对上她果冻一般娇艳欲滴的红唇。
最完美的身高差!
奈莎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全身毛孔汇聚于一点,集中爆破,让她来不及思考,忘记了呼吸,周身都是他那熟悉的海蓝况味,被温柔海洋紧紧包围。
比起那次她赌气的、恶作剧的、生涩的的初吻,这一次来的更绵长,更深沉,全身每一颗细胞都在爱中滋养、莹润,生出希望的种子来。
“奈莎,我可以吗?”许久,他的声音在耳边炸响。
奈莎恍然,发现不知何时已经躺在了床上,而他正在上面深情地凝望着她。
“叶霑,”奈莎有些慌张,有些凌乱,“太快了,我……我还没准备好。”
他在她耳边吹气,温热的气流如冬日的暖手炉,温暖她每寸神经。“那你现在就开始准备,好不好?给你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也行。”
奈莎:“……”你能先下来吗?快不能呼吸了。
叶霑眨眨眼睛,奈莎此刻才注意到,他的睫毛如此浓密,覆盖着星辰无际。
“奈莎,既然我们注定要在一起,为什么一定要拘泥于时间的长短呢?我长到二十五岁,才难得动了一次心。如果你对我没有同样的感觉,为什么酒醉之后,一直喊着我的名字?”
无论联邦还是地球,在这一方面都相当宽容。况且还是她不知不觉已情根深种的太子爷。奈莎闭上了眼睛。
叶霑嘴角一勾,他的姑娘好美,装满他的眸子灿若珠晖。
手机铃声响起。
叶霑:oh!holyshit。
奈莎:oh!谢天谢地。
叶霑:“这么晚了,可不可以不接?”
奈莎:“万一是财神爷呢?”
叶霑:“我就是财神爷。我的黑卡都给你。”
奈莎:“被你打败了。”
两个人不动,手机一直响,锲而不舍。
奈莎捅了他咯吱窝一下,用哄宝宝的语气,“就接一下,公放,绝不多聊。”
太子爷总算爬下来了。奈莎得以坐起,发现来电不是她期待的温静姝,而是邱歌。
“奈莎,说话方便吗?”
奈莎看着叶霑,太特么尴尬了。但已经答应了公放,只好硬着头皮,“你说。”
“天籁之音的擂台赛,我需要一个搭档,共同完成一首歌。你知道的,我的海豚音唱法很难找搭档,认识的人中只有你最合适了,而且那天我们合唱的完成度特别高。我想再和你合唱一次《红唇依旧》。”
能容忍他说了这么久,已经是太子爷仁慈了,更何况还要合唱这么劲爆的歌。奈莎看着太子爷,暴风雨要来的前奏,果断答复:“抱歉邱歌,我已经离开乐队了,哪会唱什么歌啊。我要睡了,拜拜。”
保命要紧,赶紧挂断。
只见太子爷慢悠悠地打开手机,摁了几下,随之邱歌的海豚音穿透夜的宁静,抵达她的耳膜。
亲吻吧,趁她红唇依旧。
当他还在静默痴等。
浪漫无邪,情窦初开。
握住那未染世俗的手,
坠入你的眼眸,
无视世间烦忧。
一曲唱完。
“奈莎,我还在静默痴等。”太子爷傲娇的小表情,看的奈莎心头就软了。
她偏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叶霑,我认识邱歌的时候,才十三四岁。那时候我每天白天和洪老学武,半夜去和萧老练琴。老师和师娘恩爱,经常一个弹琴,一个唱歌。师娘唱的是仙音美声。我呢,就耳濡目染,也会唱几句。邱歌那时候十七八岁,抱着个破木吉他,一心梦想有一天,为音乐走天涯。”
“有一次,有个渔夫家的孩子,要欺负我。其实我是隐藏身手,打算扮猪吃虎的,但邱歌不知道,还仗义出手。我呢,感念他人好,就和她一起玩了。那时他待我,就像哥哥待妹妹一样。老师教我的音乐知识,各种技巧,我再倾囊相授教邱歌。有时候有了灵感,写两首词拿去给老师作曲,和邱歌练习。邱歌找到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了躁痒乐队。乐队名字还是我取得呢,音乐应该有让人躁动的力量,很酷吧。他们呢,把我奉为主唱。就这样一直到了十六岁。”
“邱歌说,每个音乐人心中都有一个缪斯,是创作的灵感。而我,就是她的缪斯。反正是假想的,精神的,我也就任由他创作发挥了。后来我回了晶城,邱歌联系我,我再没回过。所以,不要再吃醋了。”
“为什么不回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大概和我丢失的记忆有关。我可是行走在黑夜与刀尖上的人。”
叶霑只是抱紧了她,下巴刚好抵在她头上,“奈莎,我不是吃醋,我只是很遗憾。我也曾在琴岛学习古武,却和你没有交集,也没有参与你的生命。我是羡慕他们,也感谢他们。在我没出现的时候,替我照顾你。”
奈莎怔怔看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叮”,一条信息进来。
叶霑苦笑,“我的奈莎好忙啊,大半夜的总是被人找。”
奈莎一笑,“应该是温静姝,估计想通了。其实对于旗袍复兴这件事,我还蛮有兴趣的。”
“旗袍从未有过,何谈复兴?”
说漏嘴了。对于来自地球的奈莎来说,旗袍自然是复兴了,而对于联邦奈莎,则是开创。奈莎点开了屏幕,却是乔煜辉的语音。
这回奈莎长了心眼,自己放耳朵边听的。
慧眼识珠的乔乔大大:莎姐,白月楼大大最近有联系你吗?他断更好几日了,读者催更都惊动了上层了。我们打电话也没人接。
说起来,奈莎上一次见白月楼,还是去思南路、寻访旧址的时候,途中遇到叶云霏雇来的杀手。后来她很忙,就没顾得上联系他,莫非他出了什么事情?
叶霑天生耳聪,能听到常人不能听到的事物,奈莎电话里的声音自然也听到了。看着她眉头微皱,不由很忧桑啊,桃花这么多,怎么破?
“回吧,我也回房去了,早点休息。”叶霑从床上站了起来,接连被打扰,他早就兴致缺缺。骤然离开那个温暖的怀抱,奈莎只觉得空荡荡的。
超可奈的小仙女:我好久没联系他了,明天打个电话问问吧。
正当奈莎躺在床上准备休息时,第三个电话来敲门。她喜出望外,踩上拖鞋,一口气冲到走廊里,“叶霑,温静姝来电了!我们的旗袍有戏了!”
------题外话------
我今天真的要哭死了。
本来想着在长假期间发个大订阅包的,每包10币,发3000个,结果点错了,点成了收藏包。我好心疼啊,300大洋呢,让我去撞豆腐吧。
然后,依然在青岛驻场出差。一直追的朋友大概发现了,书中琴岛的原型就是青岛,书中的栈桥就是青岛的网红打卡地。我现在对青岛的美好都没了,只剩下加班工作的阴影了,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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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莎,”叶霑轻轻唤了一声,没有动作,“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对我说过的话吗?”
“那天晚上?”奈莎以手指点点额头,做回忆状,“喝断片了,不记得了。”
叶霑便拉了她的小手,“很好。我还没说哪天晚上,你自动记起来了,看来还是有印象的。你问我会不会离开,还哭得很伤心。我现在郑重的、正式的,在你清醒的时候,给你答案。我,不会。”
他起身,将她往身前一带,拘在了怀里。“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不管我们之间存在怎样的误会或分歧,我都不会。”说着,他修长有力的右手,已经穿过她的长发,托住了她的脑后,低头的位置,正对上她果冻一般娇艳欲滴的红唇。
最完美的身高差!
奈莎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全身毛孔汇聚于一点,集中爆破,让她来不及思考,忘记了呼吸,周身都是他那熟悉的海蓝况味,被温柔海洋紧紧包围。
比起那次她赌气的、恶作剧的、生涩的的初吻,这一次来的更绵长,更深沉,全身每一颗细胞都在爱中滋养、莹润,生出希望的种子来。
“奈莎,我可以吗?”许久,他的声音在耳边炸响。
奈莎恍然,发现不知何时已经躺在了床上,而他正在上面深情地凝望着她。
“叶霑,”奈莎有些慌张,有些凌乱,“太快了,我……我还没准备好。”
他在她耳边吹气,温热的气流如冬日的暖手炉,温暖她每寸神经。“那你现在就开始准备,好不好?给你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也行。”
奈莎:“……”你能先下来吗?快不能呼吸了。
叶霑眨眨眼睛,奈莎此刻才注意到,他的睫毛如此浓密,覆盖着星辰无际。
“奈莎,既然我们注定要在一起,为什么一定要拘泥于时间的长短呢?我长到二十五岁,才难得动了一次心。如果你对我没有同样的感觉,为什么酒醉之后,一直喊着我的名字?”
无论联邦还是地球,在这一方面都相当宽容。况且还是她不知不觉已情根深种的太子爷。奈莎闭上了眼睛。
叶霑嘴角一勾,他的姑娘好美,装满他的眸子灿若珠晖。
手机铃声响起。
叶霑:oh!holyshit。
奈莎:oh!谢天谢地。
叶霑:“这么晚了,可不可以不接?”
奈莎:“万一是财神爷呢?”
叶霑:“我就是财神爷。我的黑卡都给你。”
奈莎:“被你打败了。”
两个人不动,手机一直响,锲而不舍。
奈莎捅了他咯吱窝一下,用哄宝宝的语气,“就接一下,公放,绝不多聊。”
太子爷总算爬下来了。奈莎得以坐起,发现来电不是她期待的温静姝,而是邱歌。
“奈莎,说话方便吗?”
奈莎看着叶霑,太特么尴尬了。但已经答应了公放,只好硬着头皮,“你说。”
“天籁之音的擂台赛,我需要一个搭档,共同完成一首歌。你知道的,我的海豚音唱法很难找搭档,认识的人中只有你最合适了,而且那天我们合唱的完成度特别高。我想再和你合唱一次《红唇依旧》。”
能容忍他说了这么久,已经是太子爷仁慈了,更何况还要合唱这么劲爆的歌。奈莎看着太子爷,暴风雨要来的前奏,果断答复:“抱歉邱歌,我已经离开乐队了,哪会唱什么歌啊。我要睡了,拜拜。”
保命要紧,赶紧挂断。
只见太子爷慢悠悠地打开手机,摁了几下,随之邱歌的海豚音穿透夜的宁静,抵达她的耳膜。
亲吻吧,趁她红唇依旧。
当他还在静默痴等。
浪漫无邪,情窦初开。
握住那未染世俗的手,
坠入你的眼眸,
无视世间烦忧。
一曲唱完。
“奈莎,我还在静默痴等。”太子爷傲娇的小表情,看的奈莎心头就软了。
她偏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叶霑,我认识邱歌的时候,才十三四岁。那时候我每天白天和洪老学武,半夜去和萧老练琴。老师和师娘恩爱,经常一个弹琴,一个唱歌。师娘唱的是仙音美声。我呢,就耳濡目染,也会唱几句。邱歌那时候十七八岁,抱着个破木吉他,一心梦想有一天,为音乐走天涯。”
“有一次,有个渔夫家的孩子,要欺负我。其实我是隐藏身手,打算扮猪吃虎的,但邱歌不知道,还仗义出手。我呢,感念他人好,就和她一起玩了。那时他待我,就像哥哥待妹妹一样。老师教我的音乐知识,各种技巧,我再倾囊相授教邱歌。有时候有了灵感,写两首词拿去给老师作曲,和邱歌练习。邱歌找到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了躁痒乐队。乐队名字还是我取得呢,音乐应该有让人躁动的力量,很酷吧。他们呢,把我奉为主唱。就这样一直到了十六岁。”
“邱歌说,每个音乐人心中都有一个缪斯,是创作的灵感。而我,就是她的缪斯。反正是假想的,精神的,我也就任由他创作发挥了。后来我回了晶城,邱歌联系我,我再没回过。所以,不要再吃醋了。”
“为什么不回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大概和我丢失的记忆有关。我可是行走在黑夜与刀尖上的人。”
叶霑只是抱紧了她,下巴刚好抵在她头上,“奈莎,我不是吃醋,我只是很遗憾。我也曾在琴岛学习古武,却和你没有交集,也没有参与你的生命。我是羡慕他们,也感谢他们。在我没出现的时候,替我照顾你。”
奈莎怔怔看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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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霑苦笑,“我的奈莎好忙啊,大半夜的总是被人找。”
奈莎一笑,“应该是温静姝,估计想通了。其实对于旗袍复兴这件事,我还蛮有兴趣的。”
“旗袍从未有过,何谈复兴?”
说漏嘴了。对于来自地球的奈莎来说,旗袍自然是复兴了,而对于联邦奈莎,则是开创。奈莎点开了屏幕,却是乔煜辉的语音。
这回奈莎长了心眼,自己放耳朵边听的。
慧眼识珠的乔乔大大:莎姐,白月楼大大最近有联系你吗?他断更好几日了,读者催更都惊动了上层了。我们打电话也没人接。
说起来,奈莎上一次见白月楼,还是去思南路、寻访旧址的时候,途中遇到叶云霏雇来的杀手。后来她很忙,就没顾得上联系他,莫非他出了什么事情?
叶霑天生耳聪,能听到常人不能听到的事物,奈莎电话里的声音自然也听到了。看着她眉头微皱,不由很忧桑啊,桃花这么多,怎么破?
“回吧,我也回房去了,早点休息。”叶霑从床上站了起来,接连被打扰,他早就兴致缺缺。骤然离开那个温暖的怀抱,奈莎只觉得空荡荡的。
超可奈的小仙女:我好久没联系他了,明天打个电话问问吧。
正当奈莎躺在床上准备休息时,第三个电话来敲门。她喜出望外,踩上拖鞋,一口气冲到走廊里,“叶霑,温静姝来电了!我们的旗袍有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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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着在长假期间发个大订阅包的,每包10币,发3000个,结果点错了,点成了收藏包。我好心疼啊,300大洋呢,让我去撞豆腐吧。
然后,依然在青岛驻场出差。一直追的朋友大概发现了,书中琴岛的原型就是青岛,书中的栈桥就是青岛的网红打卡地。我现在对青岛的美好都没了,只剩下加班工作的阴影了,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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