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下辈子,早点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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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
“噢小哥哥都三点了,赶紧去睡觉吧。”
阿晴和白景轩一连打了十来局,一看时间才知道这么晚了,赶紧说道。
“噢没事,我也是夜猫子。”
开玩笑,睡觉?
睡觉是什么,白哥是不知道的。
“那好吧我要去睡觉了,那就晚安吧。”
“好的老板,下次再来。”
既然老板都这么说了,白景轩肯定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害,一想到系统结算任务要给小钱钱,白景轩就忍不住兴奋地搓了搓小手。
另一头。
“哇!真的要这样吗?!”
阿晴一脸可怜巴巴地说道。
“大半夜地让我这个女孩子做这种事情,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女人少废话】
【你自己答应的玩恐怖游戏,逃生2走起】
【你可以开灯玩】
“哇的一声哭出来。”
早知道就不口嗨了啊。
“第三单任务完成,微信账户已打入十万元整,吃鸡枪械熟练度加三星,触发随机任务,与落魄大叔谈人生。”
白景轩:……
!??
和落魄大叔谈人生,这是什么鬼任务,令人迷惑。
然而没过一会,一个弹窗在屏幕右下角升起:客户飞龙在天已点单,请及时联系宿主进入语音频道。
“喂?喂,那个老板你好。”
白景轩试了试麦问道。
那头显的有些嘈杂,还有啤酒瓶落桌的哐当声,半天才传来一个醉醺醺的声音:
“嗯,听到了。”
果然是,很纯正的大叔音啊。
“老板你看能不能稍等一下,我现在要去买点东西吃,咱待会再开始算钱你看行不?”
“你带上手机,我们聊聊天就行,不打游戏也没问题。”
大叔的回答出乎了白景轩的意料,这架势……
看起来大叔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行没问题,ojbk。”
大叔的故事娓娓道来。
“我跟她是高中认识的,那会我还是个野小子,每天都逃课去打球还有打电玩……”
“哎我打的是什么玩意来着,雷霆战机我一颗币就能打通关,拳皇你大叔我可是打遍一条街无敌手。”
“咳……那大叔你有点强。”
白景轩心说这他喵是不是有点跑题,但还是任由大叔继续说下去。
“我见到她那天,还是在球场,她穿着一条白色的棉布裙裙,就坐在树底下看书,当时我就看呆了,然后被一个传球砸中了头。”
大叔的声音有些沙哑,时不时还往嘴里灌口酒才继续往下说。
不过听大叔说的听缅怀的样子,白景轩也大概能想象出当时的场景。
坐在长椅上的女孩被树叶筛过的阳光落在她的书本和肌肤上,可能她还有一头乌黑笔直的长发,眉梢间带的都是宁静,有风微微拂过她的裙角,像是平静的池塘掀起的一小片涟漪。
“我敢说,没有一个男人在那一刻不会爱上她。”
大叔唏嘘地说道。
“她是文学社的,哦对,她看那本书……那本书叫什么来着,我也忘了。”
后面的话含含糊糊地说了大半个小时。
大概的内容白景轩都知道了。
他一直以为流氓小混混爱上学霸美少女这种情节只会出现在小说里,没想到在这个大叔身上也是。
大叔当年是装酷耍帅留着长发的小混混,那个女孩是文字爱书的学霸,但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相爱了。
“我那会认识她,是因为傍晚回去的时候正巧撞上她被一群小混混堵在巷子里,我冲上去就给了那个为首的光头佬一拳。”
大叔骂骂咧咧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光头佬也是她的忠实追求者,搁巷口那给她送花呢。”
大叔想到这又笑了。
后面的故事断断续续的,有些冗长,大叔辍学后来去外面打拼,供着家庭环境不好的女孩读完了大学,然后又跟着他出了社会。
最终还是输给了残酷的社会。
“我跟她住在大城市里的一个10平米的小屋里,雨天会漏水,没有阳台就只能等衣服自然干,每天都要睡都中午,因为我们只吃的起两顿。”
大叔笑着笑着就哽咽了。
大叔白天在电器城里卖些电脑零件,晚上在酒吧里兼职卖唱,但也能勉强维持生计而已。
“那天晚上我回去,她穿着那件干练的白衬衫,因为洗多了也不会掉色,她两只手都是通红的,她眼睛里还是那么澄净透亮,她跟以前一模一样,一点都没变。”
“她那双纤长玉白的手本就应该是那来捧书的,而不是用来帮别人没日没夜地搓衣服。”
“她本来就不应该和我在一起,她应该被某个男人捧在心尖上,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大叔落寞地说道。
“别这样,大叔,如果喜欢一个人,跟他待在一起不应该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吗?”
白景轩安慰道。
“那天晚上很热,但我们为了省电费,夏天的电扇都是上半夜开,下半夜她经常都热醒,她问我什么时候我们能买一台空调,我看着她愣了神……”
“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们日夜打拼,但也只是匍匐于那座城市里万千人流中的尘埃,人间的烟火气息压的他们喘不过气。
她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一如既往,她知道她心疼钱不会浪费,外边吃剩的半碗粥也要带回去。
衣服有几件白色衬衫就够了,因为经常轮流换洗也不会掉色。
“她应该过最好的生活,吃过最好的穿最好的,而不是跟我染尽人间的烟火气。”
大叔说着说着有了些许痛哭声。
作为一个男人,最痛苦的就是没能给爱的人过上好日子,忙忙碌碌没有头绪,前面的路希望的路都看不到,让她留在自己身边何尝不是一种痛苦。
后来的故事大叔没有再说下去,只是轻声说了句:
“今天下午是她的婚礼,我去了,拖尾的婚纱穿在她身上真的美呆了,你知道吗小屁孩。”
这个称呼白景轩虽然不是很满意,但看在大叔这么伤心的份上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吧……
虽然说这么叫的确没什么问题。
“我现在也能买得起婚纱了,比她身上那件贵的多的多的多,但不可能穿的在她身上了。”
大叔后来编程设计了一个小游戏,被人看中高价买走了版权,成立了自己的游戏公司,赚到的钱能将婚纱堆满他的十几间房,但这都是后话了……
“我跟他的新郎喝了酒,挺帅一小伙,我也很满意,他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吧。”
大叔呼出一口烟,唏嘘道。
“她的眼睛还是这么澄澈,一如既往,从未改变。”
“她跟我说……”
“下辈子,早点娶我。”
“噢小哥哥都三点了,赶紧去睡觉吧。”
阿晴和白景轩一连打了十来局,一看时间才知道这么晚了,赶紧说道。
“噢没事,我也是夜猫子。”
开玩笑,睡觉?
睡觉是什么,白哥是不知道的。
“那好吧我要去睡觉了,那就晚安吧。”
“好的老板,下次再来。”
既然老板都这么说了,白景轩肯定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害,一想到系统结算任务要给小钱钱,白景轩就忍不住兴奋地搓了搓小手。
另一头。
“哇!真的要这样吗?!”
阿晴一脸可怜巴巴地说道。
“大半夜地让我这个女孩子做这种事情,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女人少废话】
【你自己答应的玩恐怖游戏,逃生2走起】
【你可以开灯玩】
“哇的一声哭出来。”
早知道就不口嗨了啊。
“第三单任务完成,微信账户已打入十万元整,吃鸡枪械熟练度加三星,触发随机任务,与落魄大叔谈人生。”
白景轩:……
!??
和落魄大叔谈人生,这是什么鬼任务,令人迷惑。
然而没过一会,一个弹窗在屏幕右下角升起:客户飞龙在天已点单,请及时联系宿主进入语音频道。
“喂?喂,那个老板你好。”
白景轩试了试麦问道。
那头显的有些嘈杂,还有啤酒瓶落桌的哐当声,半天才传来一个醉醺醺的声音:
“嗯,听到了。”
果然是,很纯正的大叔音啊。
“老板你看能不能稍等一下,我现在要去买点东西吃,咱待会再开始算钱你看行不?”
“你带上手机,我们聊聊天就行,不打游戏也没问题。”
大叔的回答出乎了白景轩的意料,这架势……
看起来大叔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行没问题,ojbk。”
大叔的故事娓娓道来。
“我跟她是高中认识的,那会我还是个野小子,每天都逃课去打球还有打电玩……”
“哎我打的是什么玩意来着,雷霆战机我一颗币就能打通关,拳皇你大叔我可是打遍一条街无敌手。”
“咳……那大叔你有点强。”
白景轩心说这他喵是不是有点跑题,但还是任由大叔继续说下去。
“我见到她那天,还是在球场,她穿着一条白色的棉布裙裙,就坐在树底下看书,当时我就看呆了,然后被一个传球砸中了头。”
大叔的声音有些沙哑,时不时还往嘴里灌口酒才继续往下说。
不过听大叔说的听缅怀的样子,白景轩也大概能想象出当时的场景。
坐在长椅上的女孩被树叶筛过的阳光落在她的书本和肌肤上,可能她还有一头乌黑笔直的长发,眉梢间带的都是宁静,有风微微拂过她的裙角,像是平静的池塘掀起的一小片涟漪。
“我敢说,没有一个男人在那一刻不会爱上她。”
大叔唏嘘地说道。
“她是文学社的,哦对,她看那本书……那本书叫什么来着,我也忘了。”
后面的话含含糊糊地说了大半个小时。
大概的内容白景轩都知道了。
他一直以为流氓小混混爱上学霸美少女这种情节只会出现在小说里,没想到在这个大叔身上也是。
大叔当年是装酷耍帅留着长发的小混混,那个女孩是文字爱书的学霸,但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相爱了。
“我那会认识她,是因为傍晚回去的时候正巧撞上她被一群小混混堵在巷子里,我冲上去就给了那个为首的光头佬一拳。”
大叔骂骂咧咧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光头佬也是她的忠实追求者,搁巷口那给她送花呢。”
大叔想到这又笑了。
后面的故事断断续续的,有些冗长,大叔辍学后来去外面打拼,供着家庭环境不好的女孩读完了大学,然后又跟着他出了社会。
最终还是输给了残酷的社会。
“我跟她住在大城市里的一个10平米的小屋里,雨天会漏水,没有阳台就只能等衣服自然干,每天都要睡都中午,因为我们只吃的起两顿。”
大叔笑着笑着就哽咽了。
大叔白天在电器城里卖些电脑零件,晚上在酒吧里兼职卖唱,但也能勉强维持生计而已。
“那天晚上我回去,她穿着那件干练的白衬衫,因为洗多了也不会掉色,她两只手都是通红的,她眼睛里还是那么澄净透亮,她跟以前一模一样,一点都没变。”
“她那双纤长玉白的手本就应该是那来捧书的,而不是用来帮别人没日没夜地搓衣服。”
“她本来就不应该和我在一起,她应该被某个男人捧在心尖上,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大叔落寞地说道。
“别这样,大叔,如果喜欢一个人,跟他待在一起不应该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吗?”
白景轩安慰道。
“那天晚上很热,但我们为了省电费,夏天的电扇都是上半夜开,下半夜她经常都热醒,她问我什么时候我们能买一台空调,我看着她愣了神……”
“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们日夜打拼,但也只是匍匐于那座城市里万千人流中的尘埃,人间的烟火气息压的他们喘不过气。
她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一如既往,她知道她心疼钱不会浪费,外边吃剩的半碗粥也要带回去。
衣服有几件白色衬衫就够了,因为经常轮流换洗也不会掉色。
“她应该过最好的生活,吃过最好的穿最好的,而不是跟我染尽人间的烟火气。”
大叔说着说着有了些许痛哭声。
作为一个男人,最痛苦的就是没能给爱的人过上好日子,忙忙碌碌没有头绪,前面的路希望的路都看不到,让她留在自己身边何尝不是一种痛苦。
后来的故事大叔没有再说下去,只是轻声说了句:
“今天下午是她的婚礼,我去了,拖尾的婚纱穿在她身上真的美呆了,你知道吗小屁孩。”
这个称呼白景轩虽然不是很满意,但看在大叔这么伤心的份上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吧……
虽然说这么叫的确没什么问题。
“我现在也能买得起婚纱了,比她身上那件贵的多的多的多,但不可能穿的在她身上了。”
大叔后来编程设计了一个小游戏,被人看中高价买走了版权,成立了自己的游戏公司,赚到的钱能将婚纱堆满他的十几间房,但这都是后话了……
“我跟他的新郎喝了酒,挺帅一小伙,我也很满意,他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吧。”
大叔呼出一口烟,唏嘘道。
“她的眼睛还是这么澄澈,一如既往,从未改变。”
“她跟我说……”
“下辈子,早点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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