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1章:此间兰香正亲人、欲打秋风、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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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燕姑娘羞得满脸通红,也只好谢过了李域先生……这一下她的身份也瞬间转变成了博览城里一家店铺的东家,和二十间店铺的大掌柜。
沈渊在旁边看得心里直乐,他当然一瞬间就知道了李域的心思。
不过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来回馈赠这也很正常,李域这一招锦上添花之举,也确实是巧妙无比。
沈渊笑着向李域点了点头,谢过了他。
……此时的龙小羽,却从大铁门外边发现了一个罐子……那是风倾野在双手拧铁链的时候,顺便放在地上的。
等到龙小羽打开罐子,才发现里面装的是韭菜花,一股强烈的味道飘散出来,顿时弄得小羽哥把头向后一仰。
而这时吴六狗大哥则是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两步……他现在是面临左右夹攻,左边是韭菜花的味道,右边则是南宫燕姑娘身上的兰花香气。
说实话在别人闻起来,这股味道自然是清雅悠远,沁人心脾,但是对于鼻子对花粉敏感的吴六狗来说,却堪称是一种折磨……更何况这兰香还和韭菜花勾兑成了新的混合香型……此时的庞宝强,正照着沈渊的命令走到那位被大铁门扇晕的“吕爷”面前,观察着他的样子。
此人的脸被铁门的栅栏拍了个正着,一条的鲜红的印记从额头一直延伸到鼻梁,就跟二郎神的眼睛似的。
好家伙,这铁门拍得可真不轻!要是风大哥再稍微使点劲儿,估计这哥们的鼻梁骨肯定是稀碎了!“京师里的混混,有这一号吗?”
沈渊见到庞宝强站在那里发瓷,向他问道。
“见是没见过,”庞宝强连忙说道:“京师这么大,属下也不可能所有的地头蛇都认识。”
“所以他现在要是能站起来报个号,基本上我就能知道他是不是在地面上混的……”正当庞宝强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发觉大家的队形飞快地调整了一下……庞宝强一抬头才发现,秦玉虎和风倾野都站到了前面。
原来这时正有一大票人,气势汹汹地从远处走过来!庞宝强也回到了自己人的阵型里,这时沈渊向前看去,只见那伙儿人大概有二十来个,依旧是破衣烂衫。
里走出来了一个……沈渊一看到他的样子就想笑。
只见此人的头发肮脏蓬乱,乱糟糟地在头上系了几个疙瘩,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全都是洞。
他脚底下踩着的那双鞋是麻绳编制的鞋底,用破布条子做成的鞋带儿系在脚腕子上。
此人大概四十多岁,脸上也脏,手上也脏。
圆眼睛圆脸儿,还带着笑嘻嘻的表情。
这人简直就跟吴孟达当了山贼,是一模一样的!……只见这个人走上前来,笑嘻嘻的向着沈渊他们行礼,看样子居然不是来打架的。
“在下福达……这些兄弟都叫我达叔。”
沈渊听见的第一句话,随即一股笑意又涌上心头。
眼看着这个福达一脸谄媚谦卑的笑容,一边说话一边弯着腰还在那直搓手,看起来倒像是打零工的见了东家。
就见他的目光在面前一片穿着光鲜的年轻人中间扫视了一下,然后陪着笑问道:“谁是这万国博览会的东家啊?
嘿嘿小人眼拙,看着都像贵人呢!”
“是我,你有什么事说吧。”
这时沈渊并没开口,而旁边的朱常浩一听说这个人来找博览会的管理者,就开口问了他一句。
“小的们是来帮忙的!”
就见这位达叔笑呵呵地说道:“您这博览会挣钱像流水一样,像这样的败类……”说着他用手一指躺在地上的那位吕爷。
“想要过来占便宜的,那可真是不少!小人没别的意思。
嘿嘿嘿!”
只见达叔搓着手笑嘻嘻地说道:“这样的烂人就像是耗子,您打死一波准保还会再来一波,招您心烦不说,也还永远没个头儿!”
“这样的人,要是您亲自出手对付,让咱们这些保安大哥驱赶他们,那真是脏了咱们这些贵人的手。”
“小人的意思就是这个,您就花个三瓜俩枣的,就每个月拿出一点点钱!”
说着那个达叔笑嘻嘻地举起了大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很小很小的手势笑道:“对您来说就跟打扫尘土一样,我们几个兄弟也顺便买两个馒头,吃饱了肚子就成!”
“然后像这样的败类流氓,”说着那位达叔伸腿踢了地上躺着的吕爷一脚,陪着笑脸说道:“以后就由我们来对付,您说要死的就要死的,您说打成什么样,我们就打成什么样!”
“就你一句话的事儿,以后你就再也不用不着为这些耗子费心思了,您看怎么样?”
“哦!”
等他说到这里。
朱常浩总算是明白了!……傻子才看不出来呢,地上躺的那位吕爷爷跟这位达叔肯定是一伙的。
刚才他们也不是想把女掌柜南宫燕怎么样,而是故意先派出一伙人来,弄出一场异常危险的局面。
然后达叔才带人出来,说是可以帮助收拾之前的那帮流氓,这原本是一场双簧来着。
可是没想到半途杀出一个风倾野,不但把前边那帮人弄得毫无办法,而且还当场打晕了一个。
所以想必这位达叔出来谈判的时候,心里也窝着火呢!“看来真是活得岁数大了,啥事都能赶上!就这帮地痞流氓,他们还想在万国博览会开一份钱粮?”
沈渊听到这里的时候,心里一个劲儿的直想乐。
“原来是收份子钱来了……”这时,朱常浩小声嘀咕了一句。
当然大明朝这时候没有“保护费”这个称呼。
所以流氓在买卖商铺里“吃一份儿”,也叫收“份子钱”。
……“那也好,”这时就见沈渊笑着说道:“带着刀没有?”
“啊?
有啊!”
达叔听见沈渊忽然找他问刀的事儿,他莫名其妙地伸手到怀里,掏出一把脏了吧唧的“攮子”。
所谓的“攮子”,其实就是一种匕首,一般来说锋刃长度不会超过四寸。
双面开刃,异常尖锐,因为轻巧又便于携带,所以是地痞流氓的标配。
沈渊在旁边看得心里直乐,他当然一瞬间就知道了李域的心思。
不过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来回馈赠这也很正常,李域这一招锦上添花之举,也确实是巧妙无比。
沈渊笑着向李域点了点头,谢过了他。
……此时的龙小羽,却从大铁门外边发现了一个罐子……那是风倾野在双手拧铁链的时候,顺便放在地上的。
等到龙小羽打开罐子,才发现里面装的是韭菜花,一股强烈的味道飘散出来,顿时弄得小羽哥把头向后一仰。
而这时吴六狗大哥则是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两步……他现在是面临左右夹攻,左边是韭菜花的味道,右边则是南宫燕姑娘身上的兰花香气。
说实话在别人闻起来,这股味道自然是清雅悠远,沁人心脾,但是对于鼻子对花粉敏感的吴六狗来说,却堪称是一种折磨……更何况这兰香还和韭菜花勾兑成了新的混合香型……此时的庞宝强,正照着沈渊的命令走到那位被大铁门扇晕的“吕爷”面前,观察着他的样子。
此人的脸被铁门的栅栏拍了个正着,一条的鲜红的印记从额头一直延伸到鼻梁,就跟二郎神的眼睛似的。
好家伙,这铁门拍得可真不轻!要是风大哥再稍微使点劲儿,估计这哥们的鼻梁骨肯定是稀碎了!“京师里的混混,有这一号吗?”
沈渊见到庞宝强站在那里发瓷,向他问道。
“见是没见过,”庞宝强连忙说道:“京师这么大,属下也不可能所有的地头蛇都认识。”
“所以他现在要是能站起来报个号,基本上我就能知道他是不是在地面上混的……”正当庞宝强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发觉大家的队形飞快地调整了一下……庞宝强一抬头才发现,秦玉虎和风倾野都站到了前面。
原来这时正有一大票人,气势汹汹地从远处走过来!庞宝强也回到了自己人的阵型里,这时沈渊向前看去,只见那伙儿人大概有二十来个,依旧是破衣烂衫。
里走出来了一个……沈渊一看到他的样子就想笑。
只见此人的头发肮脏蓬乱,乱糟糟地在头上系了几个疙瘩,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全都是洞。
他脚底下踩着的那双鞋是麻绳编制的鞋底,用破布条子做成的鞋带儿系在脚腕子上。
此人大概四十多岁,脸上也脏,手上也脏。
圆眼睛圆脸儿,还带着笑嘻嘻的表情。
这人简直就跟吴孟达当了山贼,是一模一样的!……只见这个人走上前来,笑嘻嘻的向着沈渊他们行礼,看样子居然不是来打架的。
“在下福达……这些兄弟都叫我达叔。”
沈渊听见的第一句话,随即一股笑意又涌上心头。
眼看着这个福达一脸谄媚谦卑的笑容,一边说话一边弯着腰还在那直搓手,看起来倒像是打零工的见了东家。
就见他的目光在面前一片穿着光鲜的年轻人中间扫视了一下,然后陪着笑问道:“谁是这万国博览会的东家啊?
嘿嘿小人眼拙,看着都像贵人呢!”
“是我,你有什么事说吧。”
这时沈渊并没开口,而旁边的朱常浩一听说这个人来找博览会的管理者,就开口问了他一句。
“小的们是来帮忙的!”
就见这位达叔笑呵呵地说道:“您这博览会挣钱像流水一样,像这样的败类……”说着他用手一指躺在地上的那位吕爷。
“想要过来占便宜的,那可真是不少!小人没别的意思。
嘿嘿嘿!”
只见达叔搓着手笑嘻嘻地说道:“这样的烂人就像是耗子,您打死一波准保还会再来一波,招您心烦不说,也还永远没个头儿!”
“这样的人,要是您亲自出手对付,让咱们这些保安大哥驱赶他们,那真是脏了咱们这些贵人的手。”
“小人的意思就是这个,您就花个三瓜俩枣的,就每个月拿出一点点钱!”
说着那个达叔笑嘻嘻地举起了大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很小很小的手势笑道:“对您来说就跟打扫尘土一样,我们几个兄弟也顺便买两个馒头,吃饱了肚子就成!”
“然后像这样的败类流氓,”说着那位达叔伸腿踢了地上躺着的吕爷一脚,陪着笑脸说道:“以后就由我们来对付,您说要死的就要死的,您说打成什么样,我们就打成什么样!”
“就你一句话的事儿,以后你就再也不用不着为这些耗子费心思了,您看怎么样?”
“哦!”
等他说到这里。
朱常浩总算是明白了!……傻子才看不出来呢,地上躺的那位吕爷爷跟这位达叔肯定是一伙的。
刚才他们也不是想把女掌柜南宫燕怎么样,而是故意先派出一伙人来,弄出一场异常危险的局面。
然后达叔才带人出来,说是可以帮助收拾之前的那帮流氓,这原本是一场双簧来着。
可是没想到半途杀出一个风倾野,不但把前边那帮人弄得毫无办法,而且还当场打晕了一个。
所以想必这位达叔出来谈判的时候,心里也窝着火呢!“看来真是活得岁数大了,啥事都能赶上!就这帮地痞流氓,他们还想在万国博览会开一份钱粮?”
沈渊听到这里的时候,心里一个劲儿的直想乐。
“原来是收份子钱来了……”这时,朱常浩小声嘀咕了一句。
当然大明朝这时候没有“保护费”这个称呼。
所以流氓在买卖商铺里“吃一份儿”,也叫收“份子钱”。
……“那也好,”这时就见沈渊笑着说道:“带着刀没有?”
“啊?
有啊!”
达叔听见沈渊忽然找他问刀的事儿,他莫名其妙地伸手到怀里,掏出一把脏了吧唧的“攮子”。
所谓的“攮子”,其实就是一种匕首,一般来说锋刃长度不会超过四寸。
双面开刃,异常尖锐,因为轻巧又便于携带,所以是地痞流氓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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