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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改酿葡萄酒了,葡萄不是粮食,拿来酿酒不犯法。
虽然葡萄不是粮食,但大部分土地都被开垦为农田,种植粮食,大量农田改种葡萄的话,朝堂也不允许,因此葡萄酒的价格也不便宜。这么一缸酒,云洛估计能养活不少酒鬼了,如今却拿来养鱼蟹......
云洛无语的将鱼捞了出来,是云鲤,鳞片红灿灿的。云鲤最是难处理,这种鱼类气力极大,一个不慎就会鱼尾抽得生疼,若是体型特别大的云鲤,一尾巴将人给抽死都不是难事。
阿珩准备的这条云鲤有两尺长,软绵绵的,一点气力都没有,也是,在酒缸里养了两日,没醉死已是不易。
云洛将云鲤剖腹去鳞,再寻了一条羊腿切块一同炖了,且加入大量的辣椒、姜,看得阿珩一愣。“你这是?”
“西域戎族的美食鱼羊一锅鲜,你在北荒没吃过?”
“我当年是被胡人掳为羊奴的,且不说奴隶能否享用美食,我记得,胡人不吃鱼。”北荒的不少部族都是不吃鱼的,阿珩当年很不幸,掳走她的那一支胡人恰好是不吃鱼的。
云洛抱以同情。“那你也是够倒霉的。”
“还好,最后还是逃回来了。”
云洛颌首,还顺手干掉了胡人的大汗。
鱼处理好了,剩下的便是文火慢慢炖,炖到入味,云洛正准备去料理烤全羊,便见阿珩递给自己一个小陶罐。云洛接过看了看,里头是半罐白色的颗粒物,想拿一点尝尝,却想起阿珩的恶劣习性,便没敢。“这是?”
“那是一种调料,可以令食物更加鲜美,没毒。”
云洛立马尝了尝,鲜,鲜得味蕾仿佛翩翩起舞。“味道好鲜,我以前怎不曾听说有这样的调料?”
“那是我师父漂泊海上时用紫菜提炼出的,不曾外传,你不知也正常。”便是她,也是翻阅苍凛的手札时才知道,这位老不死年轻时曾在无边无际的东溟大洋之上漂泊了十年。
十年里,苍凛见过体型如山的海龟,见过长达百里的大鲸,也见过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鹏鸟,也曾见过房子大小的蟹,也曾见过一座城邑那么大的鱿鱼......就是没着半根人毛。
回到陆地时,苍凛都已丧失了语言能力,花了很久才慢慢寻回语言能力。
阿珩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难怪苍凛有病,有那样的经历,且长达十年,是个人都得疯。
云洛并不知苍凛早年的遭遇,因此只是单纯的惊讶于紫菜那种与野菜差不多的吃食竟有此等用处,惋惜辰国不靠海,不然就能利用此物赚大钱了。
云洛摸索着放了一勺调料在汤里,随即做烤全羊。
羊肚已经被阿珩清理干净了,还塞了一只肥鸭与大量姜蒜等调味料在羊肚里,鸭肚里又填了新鲜的野果。
云洛问:“不刷蜂蜜?”
阿珩摇头。“不刷,三七的口味偏向牧云原,羊肉太甜了他不吃。”
这年头,能够提取甜味的东西不多,因此除了大国的王城饮食偏甜,别的地方的饮食都偏咸或偏辣,而牧云原,游牧民族聚居之地,口味更是独特,偏辣加偏咸,弄得甜腻腻的,三七保准一口都吃不下。
“你刷些孜然好了。”阿珩将孜然罐递给云洛,草原上很喜欢孜然的味道,可惜太贵,但云洛这里,根本不缺孜然,他有一间铺子就是专门卖这个的。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阿珩自然没必要节俭。
“喏。”云洛笑应了声诺接过了孜然罐,刷上调料便烤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三生有幸
大闸蟹是从云水里捕捞的,每一只的个头都赶得上婴儿的头颅了,蟹钳看着甚是可怖,被夹了的话,妥妥的鲜血直流,不过在酒缸里养了两日的大闸蟹就没什么威胁力了,完全醉晕过去了。
阿珩也没加什么东西,将大闸蟹捞出来放锅子蒸着,蒸熟就能吃了。
叫花鸡更简单,是清早年流浪时发明的吃食,几天没吃东西,逮着一只野鸡,实在懒得烤,便将整只鸡用荷叶裹上,再裹上泥,最后丢进火堆算完事。睡醒了扒拉出来一看,咦,泥球一扒开,鸡毛全掉了,露出了里头香喷喷的鸡肉。
阿珩没清那么不讲究,好歹将鸡内脏掏干净,刷上调料,再填入各色野果后才用新鲜荷叶裹着,最后裹上泥,将泥球推入灶里。
车前子、青菜与苦菜团子三样最易做,也最难做,谁都会做,但要做得美味却很难。
阿珩只是味觉有问题,手感却没问题,做为医者,手感极其重要,不然诊错了脉,判断错了病人的病情,那乐子就大了。三样素食做好后云洛怀着壮士断腕般的心情尝了尝味道,很是清淡,眼泪险些下来,神医原来也会做人能做的吃食啊?
虽然味道很清淡,跟没味道似的,但口感却很是清爽,保留了野菜的优点。
不过云洛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味道,以前吃阿珩做的食物,味道之诡异......想想都觉得可怕,他就不明白这世上怎有人能做出酸甜苦辣咸皆有,且每一种都到了极致的食物来?
清淡得没味道总比味道惊悚诡异要好。
在三七等得饥肠辘辘时,大餐终于做好,阿珩令人搬了一张大案摆在院子里三四百年的大枣树下,三个人同案而食。
贵族用餐讲究分餐制,一人一案,每张案上都摆着各种山珍海味,每一种的分量虽不多,加起来却刚好够一个人吃饱,但阿珩素来不喜这个,嫌麻烦。平日里与三七用餐都是同案而食,如今添了个云洛,也没打算改变,仍旧一张大案。
若是旁的贵族见了阿珩的用餐,定然斥责无礼,云洛却不然,军营里也不讲究这个,且这些日子他也习惯了阿珩与三七同案而食的习惯,便跟着跪坐在一张大案前。
云洛搂着胖儿子问:“三七要先吃哪一样?”
胖儿子毫不犹豫的指向烤全羊。“羊肉。”
云洛看了看胖儿子指着的地方,七成是肥肉,顿时深呼吸,看在儿子这些日子在军营里过得也不容易份上,想吃肥肉补回点肥肉就吃吧,回头将训练时间延长个几日就行了。
云洛将烤全羊身上最肥的一块肉用割肉刀割了下来放在了三七的碗里。
三七正要吃,一大筷子青菜出现在了碗里,不由抬头望着阿珩。
阿珩笑容浅浅的道:“吃羊肉时记得将青菜一起吃了,剩下一点便同我吃三个月的素。”
三七的脸色立时就绿了。
阿珩心情不错的夹了一块鱼肉配着苦菜团子吃着。
三七认命的啃青菜,啃完青菜再吃羊肉,先苦后甜。
云洛:“......”
啃完青菜时,三七都有了一种解脱之感,可算吃完了,可以吃别的了。
云洛着实佩服阿
虽然葡萄不是粮食,但大部分土地都被开垦为农田,种植粮食,大量农田改种葡萄的话,朝堂也不允许,因此葡萄酒的价格也不便宜。这么一缸酒,云洛估计能养活不少酒鬼了,如今却拿来养鱼蟹......
云洛无语的将鱼捞了出来,是云鲤,鳞片红灿灿的。云鲤最是难处理,这种鱼类气力极大,一个不慎就会鱼尾抽得生疼,若是体型特别大的云鲤,一尾巴将人给抽死都不是难事。
阿珩准备的这条云鲤有两尺长,软绵绵的,一点气力都没有,也是,在酒缸里养了两日,没醉死已是不易。
云洛将云鲤剖腹去鳞,再寻了一条羊腿切块一同炖了,且加入大量的辣椒、姜,看得阿珩一愣。“你这是?”
“西域戎族的美食鱼羊一锅鲜,你在北荒没吃过?”
“我当年是被胡人掳为羊奴的,且不说奴隶能否享用美食,我记得,胡人不吃鱼。”北荒的不少部族都是不吃鱼的,阿珩当年很不幸,掳走她的那一支胡人恰好是不吃鱼的。
云洛抱以同情。“那你也是够倒霉的。”
“还好,最后还是逃回来了。”
云洛颌首,还顺手干掉了胡人的大汗。
鱼处理好了,剩下的便是文火慢慢炖,炖到入味,云洛正准备去料理烤全羊,便见阿珩递给自己一个小陶罐。云洛接过看了看,里头是半罐白色的颗粒物,想拿一点尝尝,却想起阿珩的恶劣习性,便没敢。“这是?”
“那是一种调料,可以令食物更加鲜美,没毒。”
云洛立马尝了尝,鲜,鲜得味蕾仿佛翩翩起舞。“味道好鲜,我以前怎不曾听说有这样的调料?”
“那是我师父漂泊海上时用紫菜提炼出的,不曾外传,你不知也正常。”便是她,也是翻阅苍凛的手札时才知道,这位老不死年轻时曾在无边无际的东溟大洋之上漂泊了十年。
十年里,苍凛见过体型如山的海龟,见过长达百里的大鲸,也见过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鹏鸟,也曾见过房子大小的蟹,也曾见过一座城邑那么大的鱿鱼......就是没着半根人毛。
回到陆地时,苍凛都已丧失了语言能力,花了很久才慢慢寻回语言能力。
阿珩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难怪苍凛有病,有那样的经历,且长达十年,是个人都得疯。
云洛并不知苍凛早年的遭遇,因此只是单纯的惊讶于紫菜那种与野菜差不多的吃食竟有此等用处,惋惜辰国不靠海,不然就能利用此物赚大钱了。
云洛摸索着放了一勺调料在汤里,随即做烤全羊。
羊肚已经被阿珩清理干净了,还塞了一只肥鸭与大量姜蒜等调味料在羊肚里,鸭肚里又填了新鲜的野果。
云洛问:“不刷蜂蜜?”
阿珩摇头。“不刷,三七的口味偏向牧云原,羊肉太甜了他不吃。”
这年头,能够提取甜味的东西不多,因此除了大国的王城饮食偏甜,别的地方的饮食都偏咸或偏辣,而牧云原,游牧民族聚居之地,口味更是独特,偏辣加偏咸,弄得甜腻腻的,三七保准一口都吃不下。
“你刷些孜然好了。”阿珩将孜然罐递给云洛,草原上很喜欢孜然的味道,可惜太贵,但云洛这里,根本不缺孜然,他有一间铺子就是专门卖这个的。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阿珩自然没必要节俭。
“喏。”云洛笑应了声诺接过了孜然罐,刷上调料便烤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三生有幸
大闸蟹是从云水里捕捞的,每一只的个头都赶得上婴儿的头颅了,蟹钳看着甚是可怖,被夹了的话,妥妥的鲜血直流,不过在酒缸里养了两日的大闸蟹就没什么威胁力了,完全醉晕过去了。
阿珩也没加什么东西,将大闸蟹捞出来放锅子蒸着,蒸熟就能吃了。
叫花鸡更简单,是清早年流浪时发明的吃食,几天没吃东西,逮着一只野鸡,实在懒得烤,便将整只鸡用荷叶裹上,再裹上泥,最后丢进火堆算完事。睡醒了扒拉出来一看,咦,泥球一扒开,鸡毛全掉了,露出了里头香喷喷的鸡肉。
阿珩没清那么不讲究,好歹将鸡内脏掏干净,刷上调料,再填入各色野果后才用新鲜荷叶裹着,最后裹上泥,将泥球推入灶里。
车前子、青菜与苦菜团子三样最易做,也最难做,谁都会做,但要做得美味却很难。
阿珩只是味觉有问题,手感却没问题,做为医者,手感极其重要,不然诊错了脉,判断错了病人的病情,那乐子就大了。三样素食做好后云洛怀着壮士断腕般的心情尝了尝味道,很是清淡,眼泪险些下来,神医原来也会做人能做的吃食啊?
虽然味道很清淡,跟没味道似的,但口感却很是清爽,保留了野菜的优点。
不过云洛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味道,以前吃阿珩做的食物,味道之诡异......想想都觉得可怕,他就不明白这世上怎有人能做出酸甜苦辣咸皆有,且每一种都到了极致的食物来?
清淡得没味道总比味道惊悚诡异要好。
在三七等得饥肠辘辘时,大餐终于做好,阿珩令人搬了一张大案摆在院子里三四百年的大枣树下,三个人同案而食。
贵族用餐讲究分餐制,一人一案,每张案上都摆着各种山珍海味,每一种的分量虽不多,加起来却刚好够一个人吃饱,但阿珩素来不喜这个,嫌麻烦。平日里与三七用餐都是同案而食,如今添了个云洛,也没打算改变,仍旧一张大案。
若是旁的贵族见了阿珩的用餐,定然斥责无礼,云洛却不然,军营里也不讲究这个,且这些日子他也习惯了阿珩与三七同案而食的习惯,便跟着跪坐在一张大案前。
云洛搂着胖儿子问:“三七要先吃哪一样?”
胖儿子毫不犹豫的指向烤全羊。“羊肉。”
云洛看了看胖儿子指着的地方,七成是肥肉,顿时深呼吸,看在儿子这些日子在军营里过得也不容易份上,想吃肥肉补回点肥肉就吃吧,回头将训练时间延长个几日就行了。
云洛将烤全羊身上最肥的一块肉用割肉刀割了下来放在了三七的碗里。
三七正要吃,一大筷子青菜出现在了碗里,不由抬头望着阿珩。
阿珩笑容浅浅的道:“吃羊肉时记得将青菜一起吃了,剩下一点便同我吃三个月的素。”
三七的脸色立时就绿了。
阿珩心情不错的夹了一块鱼肉配着苦菜团子吃着。
三七认命的啃青菜,啃完青菜再吃羊肉,先苦后甜。
云洛:“......”
啃完青菜时,三七都有了一种解脱之感,可算吃完了,可以吃别的了。
云洛着实佩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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