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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身边特别得用的,否则只要是姿色稍微出众一点的,肯定被府里的主子享用过,等玩腻了,亦或是年纪大了就会配给府里的男奴或豢养的部曲。
离王的前太子,公孙係的父亲太子华就是这么一个人,宫殿里的女子就没谁是他没碰过的,而因为贵贱不婚,他是不可能娶那些女子,也不可能给什么名分。一个两个还好,但一堆女人,他名声别要了,养起来也很费事。因此腻了后都会赠人,有一回就发生了个有意思的事,他把人赠出去后没多久,婢女怀孕了,算算时间,是他的。虽然生母卑微,但到底是太子华的孩子,因此孩子生下来后就给送到了太子华面前,然后......被太子华给丢出去了。贵贱不婚,他不可能给一个女奴名分,自然不能认那个孩子。
这事很长时间里都是稷阳茶余饭后的谈资,离王险些给气死,将女奴拉上床不算什么事,但收尾也不做干净点,一国太子竟然让女奴有了孩子。若是个有贵族血统的女奴也就罢了,贵族就算沦为奴,也比寻常女奴高贵,可以给个姬妾的名分,但那个女奴却是祖上几代都是奴隶,太荒唐了。
阿珩那时就一感觉:离王你脑子没抽着吧?有错的是你儿子,你这个时候不教好你儿子居然还怪他收尾不够干净?
直到多年以后阿珩才明白,离王脑子没毛病,有问题的是自己,自己与云洛的老娘一样都是这个贵贱等级森严的时代里的异类。
第三类是杂役奴,这种奴隶也是最便宜的,在人市上论打卖,不过阿珩不想要经过了人市的奴隶,谁不知道每一座人市背后最大的东家都是该国最有权势的王侯们,人市是列国将自己的细作安插到国内各地甚至列国的最主要途径。用云洛的话来说就是,经过了人市这道工序,买回家的奴隶就别想有几个干净的。
因为辰国的特殊情况,辰国的贵族买的奴隶都是用来做苦力的,身边服侍起居与办事的或为已经服侍了氏族几代许多代人的家仆。这样的家仆,虽然顶着个仆字,但在府里不论是贵族本身亦或是旁人都不会真用对待奴仆的态度对待他们,累世之仆,忠心是可以肯定的,又有许多功劳,地位等同于氏族的普通族人,并且可冠以主人的姓氏。甚至很多家仆本身早就去了奴仆的身份,以良家子的身份在府中继续服侍贵族,用起来怎么都比人市上买的奴隶可靠。
新氏族与新贵们喜欢与老氏族联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曾有新贵意气风发,结果府中买来的奴隶是敌国细作,给辰国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与老氏族联姻,虽然陪嫁而来的家仆未必清白,但至少不是敌国的细作,能力也过人,纵然家仆忠心的不是自己,可夫妻一体,不忠于夫主只忠于夫人及夫人所出之嗣,如此,只要下一任家主是嫡嗣,这些家仆就算如今对自己这一代家主没什么忠心感,却一定忠心下一任家主,很合算。
云洛便曾想送阿珩一些家仆,药庐里的情况,在他看来就跟筛子似的,只是因为阿珩有个爱在住的地方种植各种“奇花异草”的习惯才没真的出什么事,却也难保不会真有事。
阿珩拒绝了,辰国贵族的家仆培养起来极不易,且说是奴仆,能力也不比士人差了,给她实在是暴殄天物,至于药庐的安全问题,她相信没人有那个胆子。
最重要的还是,养不起,算赋太重。然而在辰国以外的国家却没这那变态的算赋,能蓄奴的都不会是普通人,属于特权阶级,对权贵针对性施政,内乱那是必须的。便是辰国,算赋这一项政策也是数百年前云越许奴隶以军功封爵打下了基础,提高了辰国奴隶的地位,随后百年前云翟才得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变法,否则......云翟就不是身死法存,而是人死政消。
既然出了辰国,阿珩琢磨着,正好多圈几块山头,多买些奴隶好好培养,然后种植药材。山南郡提供的药材很可观,但都是寻常草药,那些名贵的草药,没有极高的专业造诣,种不活。
这是阿珩第一次在人市以外的地方买奴隶,以前是为苍凛买药人,花的也是苍凛的钱,自然怎么方便怎么来。此次是为自己买,阿珩颇为尽心,挑商於之地的国家的乡野买奴隶便是因为这些国家在打仗,打仗是烧钱,必然会增加税赋,否则后勤跟不少,仗也不用打了。若商等国家与辰国差不多,这场仗打完便开始琢磨下一场打哪个方向,然后花数年去准备数月的战争所需,税赋便有所增加,幅度也不大,对庶人黔首生活的影响在承受范围之内,不至于过不下去需要卖儿卖女。然而商於众国却不是,先是突然打了尧阳之战,然后又突然伐睢,都很突然,准备不足,税赋增加的幅度不是一般大,便是小康的庶人都吃不消,何况承担了最主要压力的普通人家。
乡野间就没几个孩子的头上是没插着草标的,价格低廉,最多一斛粟米,或等同价值的粗粮。
公子芾与玺王姬看得目不忍睹,人市里的奴隶都是打理过的,不然卖相不佳,卖不了好价钱。然而乡野间的这些还不是奴隶的孩子却不是,瘦得皮包骨头,衣衫褴褛,有的干脆连衣服都没有,不论老幼,皆是一脸的麻木,千复脸孔,一张表情。加之每个人的头上都插着一根草标,放眼望去,蔚为壮观,也愈发触目惊心。
三七窝在牛车里不再下车,公子芾也抱着妹妹不再下车,心中后悔带着妹妹出来,碰上了阿珩这么神经病。
阿珩是唯一不受影响的人,一脸认真的挑选合适的货,看手看眼神看根骨。种植草药不是容易的事,娇生惯养的就算了;眼神太过麻木跟死人似的也算了,不会用心照顾草药,而且阿珩对死人也没兴趣,死亡很美,但医者碰上个死人绝对是衰神临门;看根骨则是,药王谷里有金玉矿藏,苍凛闲着也闲着,让他训练一些护卫好了。
“贵女,买奴吧,奴会干很多活。”
被幼小的孩子注视阿珩一点都不受影响走过,这个孩子身体太差,不适合。
一路挑挑拣拣,走到商国的时候阿珩拢共才买了十一个奴隶,耗费加起来都没超过一枚银毫。
三七忍不住问阿珩:“他们为何要卖儿卖女?”
阿珩闻言回道:“不卖的话,一定会死,卖了儿女,儿女虽为奴,却可能活下去,而他们少了累赘,也能活下去。”
三七继续问:“那又是什么让他们活不下去?”
此言一出,车里的公子芾与玺王姬都不由看向阿珩,想知道阿珩会如何回答。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人心。”
公子芾忍不住道:“世道如此,怎会是因为人心?”
阿珩挑眉反问:“乱世造就无穷无尽的生离死别,那么又是什么造就乱世的?”
离王的前太子,公孙係的父亲太子华就是这么一个人,宫殿里的女子就没谁是他没碰过的,而因为贵贱不婚,他是不可能娶那些女子,也不可能给什么名分。一个两个还好,但一堆女人,他名声别要了,养起来也很费事。因此腻了后都会赠人,有一回就发生了个有意思的事,他把人赠出去后没多久,婢女怀孕了,算算时间,是他的。虽然生母卑微,但到底是太子华的孩子,因此孩子生下来后就给送到了太子华面前,然后......被太子华给丢出去了。贵贱不婚,他不可能给一个女奴名分,自然不能认那个孩子。
这事很长时间里都是稷阳茶余饭后的谈资,离王险些给气死,将女奴拉上床不算什么事,但收尾也不做干净点,一国太子竟然让女奴有了孩子。若是个有贵族血统的女奴也就罢了,贵族就算沦为奴,也比寻常女奴高贵,可以给个姬妾的名分,但那个女奴却是祖上几代都是奴隶,太荒唐了。
阿珩那时就一感觉:离王你脑子没抽着吧?有错的是你儿子,你这个时候不教好你儿子居然还怪他收尾不够干净?
直到多年以后阿珩才明白,离王脑子没毛病,有问题的是自己,自己与云洛的老娘一样都是这个贵贱等级森严的时代里的异类。
第三类是杂役奴,这种奴隶也是最便宜的,在人市上论打卖,不过阿珩不想要经过了人市的奴隶,谁不知道每一座人市背后最大的东家都是该国最有权势的王侯们,人市是列国将自己的细作安插到国内各地甚至列国的最主要途径。用云洛的话来说就是,经过了人市这道工序,买回家的奴隶就别想有几个干净的。
因为辰国的特殊情况,辰国的贵族买的奴隶都是用来做苦力的,身边服侍起居与办事的或为已经服侍了氏族几代许多代人的家仆。这样的家仆,虽然顶着个仆字,但在府里不论是贵族本身亦或是旁人都不会真用对待奴仆的态度对待他们,累世之仆,忠心是可以肯定的,又有许多功劳,地位等同于氏族的普通族人,并且可冠以主人的姓氏。甚至很多家仆本身早就去了奴仆的身份,以良家子的身份在府中继续服侍贵族,用起来怎么都比人市上买的奴隶可靠。
新氏族与新贵们喜欢与老氏族联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曾有新贵意气风发,结果府中买来的奴隶是敌国细作,给辰国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与老氏族联姻,虽然陪嫁而来的家仆未必清白,但至少不是敌国的细作,能力也过人,纵然家仆忠心的不是自己,可夫妻一体,不忠于夫主只忠于夫人及夫人所出之嗣,如此,只要下一任家主是嫡嗣,这些家仆就算如今对自己这一代家主没什么忠心感,却一定忠心下一任家主,很合算。
云洛便曾想送阿珩一些家仆,药庐里的情况,在他看来就跟筛子似的,只是因为阿珩有个爱在住的地方种植各种“奇花异草”的习惯才没真的出什么事,却也难保不会真有事。
阿珩拒绝了,辰国贵族的家仆培养起来极不易,且说是奴仆,能力也不比士人差了,给她实在是暴殄天物,至于药庐的安全问题,她相信没人有那个胆子。
最重要的还是,养不起,算赋太重。然而在辰国以外的国家却没这那变态的算赋,能蓄奴的都不会是普通人,属于特权阶级,对权贵针对性施政,内乱那是必须的。便是辰国,算赋这一项政策也是数百年前云越许奴隶以军功封爵打下了基础,提高了辰国奴隶的地位,随后百年前云翟才得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变法,否则......云翟就不是身死法存,而是人死政消。
既然出了辰国,阿珩琢磨着,正好多圈几块山头,多买些奴隶好好培养,然后种植药材。山南郡提供的药材很可观,但都是寻常草药,那些名贵的草药,没有极高的专业造诣,种不活。
这是阿珩第一次在人市以外的地方买奴隶,以前是为苍凛买药人,花的也是苍凛的钱,自然怎么方便怎么来。此次是为自己买,阿珩颇为尽心,挑商於之地的国家的乡野买奴隶便是因为这些国家在打仗,打仗是烧钱,必然会增加税赋,否则后勤跟不少,仗也不用打了。若商等国家与辰国差不多,这场仗打完便开始琢磨下一场打哪个方向,然后花数年去准备数月的战争所需,税赋便有所增加,幅度也不大,对庶人黔首生活的影响在承受范围之内,不至于过不下去需要卖儿卖女。然而商於众国却不是,先是突然打了尧阳之战,然后又突然伐睢,都很突然,准备不足,税赋增加的幅度不是一般大,便是小康的庶人都吃不消,何况承担了最主要压力的普通人家。
乡野间就没几个孩子的头上是没插着草标的,价格低廉,最多一斛粟米,或等同价值的粗粮。
公子芾与玺王姬看得目不忍睹,人市里的奴隶都是打理过的,不然卖相不佳,卖不了好价钱。然而乡野间的这些还不是奴隶的孩子却不是,瘦得皮包骨头,衣衫褴褛,有的干脆连衣服都没有,不论老幼,皆是一脸的麻木,千复脸孔,一张表情。加之每个人的头上都插着一根草标,放眼望去,蔚为壮观,也愈发触目惊心。
三七窝在牛车里不再下车,公子芾也抱着妹妹不再下车,心中后悔带着妹妹出来,碰上了阿珩这么神经病。
阿珩是唯一不受影响的人,一脸认真的挑选合适的货,看手看眼神看根骨。种植草药不是容易的事,娇生惯养的就算了;眼神太过麻木跟死人似的也算了,不会用心照顾草药,而且阿珩对死人也没兴趣,死亡很美,但医者碰上个死人绝对是衰神临门;看根骨则是,药王谷里有金玉矿藏,苍凛闲着也闲着,让他训练一些护卫好了。
“贵女,买奴吧,奴会干很多活。”
被幼小的孩子注视阿珩一点都不受影响走过,这个孩子身体太差,不适合。
一路挑挑拣拣,走到商国的时候阿珩拢共才买了十一个奴隶,耗费加起来都没超过一枚银毫。
三七忍不住问阿珩:“他们为何要卖儿卖女?”
阿珩闻言回道:“不卖的话,一定会死,卖了儿女,儿女虽为奴,却可能活下去,而他们少了累赘,也能活下去。”
三七继续问:“那又是什么让他们活不下去?”
此言一出,车里的公子芾与玺王姬都不由看向阿珩,想知道阿珩会如何回答。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人心。”
公子芾忍不住道:“世道如此,怎会是因为人心?”
阿珩挑眉反问:“乱世造就无穷无尽的生离死别,那么又是什么造就乱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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