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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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木是不会掉的。”
唐王一想也是,但还是那句话,不知道甘木在哪。
☆、第九章公孙景
虽然没有就长生药的事达成共识,但为了活着离开唐宫,阿珩还是给唐王开了药。药是在太子申的眼皮底下煎的,煎好后阿珩准备倒一小杯自己试药,多疑怕死是人的天性,除了辰国那些一半是因为粗神经另一半是怕云洛的王侯,每个被她诊治的王侯都有让医者试食的毛病。
尽管,阿珩也没觉得他们冤枉了自己,自打研制出某种只需补上最后的药引就可以瞬间制造出一场超级天灾的东西后,她便没给谁送过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药了。除非那个人已经被下了药,不需要多此一举再下,否则她给出的每一份药,就算能救命也有别的后遗症,只欠一份药引就可以爆发的后遗症。
太子申制止了阿珩,阿珩挑眉:“不用试食了?”
太子申没回答,而是让一个宫人将药给喝了,让阿珩试食,根本试不出结果来,这女人拿毒.药当饭吃都死不了。离王当年是怎么个被两个混蛋医者给折腾得身中几十种剧毒,以至于日日夜夜徘徊生死线上二十年,太子申还是略有所知的。
阿珩发出了一声鄙夷的嗤声,拿起药囊准备走人。“天色不早了,再见。”
太子申问:“父王多久能好?”
阿珩无语道:“你搞清楚你老子多大年纪好不好?他这年纪,就算治好也活不了几年了。”
“多久能治好?”
“何必.......”
“九陵原。”
“按着我的方子吃药,再辅以药膳,少则两年,多则三五年。别这么看我,我已经尽力了,你考虑考虑他的年纪好不好,老人的排毒能力与年轻人完全不能比,药下得太重,他的身体可吃不消,倒是人死了你要是不怪我,我立刻就修改方子。”
“现在这样挺好的。”太子申斩钉截铁的回答,让阿珩用猛药?那不叫治病救人,那叫做实验,唐王就跟药庐里养的那些白兔没什么区别了。
确定没毒后,太子申去伺候他老子服药,阿珩则由太子申的身边的寺人带着出宫。
阿珩走得很快,想早点离开,不想跟这个寺人相处太久。
倒不是她歧视寺人少了二两肉是畸余之人,事实上她自己都谈不上健全人,而是寺人因为少了与屙尿有关的那二两肉,裤裆是干了湿,湿了干,而寺人又不可能每日都换衣服,会每日换衣服的那是贵族。
虽然寺人也勤洗衣物,一般人闻着也没什么味道,就算闻到了,那些王族子弟也因为自小就习惯而没什么感觉。可阿珩不习惯,且她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别人闻不到,她闻得到,这就有点折磨人了。
寺人身上的味道,也不是完全不能忍,给女儿把屎把尿时的味道更折磨鼻子,只是......阿珩还闻得到王宫的砖缝里透出的血腥味。
没有一座王宫是没死过人的,越是悠久的王宫,死的人就越多,宫变的时候王宫会血流成河,君王死的时候,宫女妃嫔要殉葬,同样是血流成河。虽然每次杀完后都会有人用水冲洗地面,再将每一块金砖给擦得干干净净的,但......血液仍旧在,只是换了个地方。从地面没入了泥土里,只要鼻子够变.态是闻得出来的。
很不幸,阿珩闻得到。
血腥味她也不陌生,可经年的,浸染了浓浓怨气的血腥味与她平日里切的尸体与病人身上的血的味道可不同,那是一种透着阴冷的气味。
两种折磨鼻子的味道凑在一起,阿珩表示真心吃不消,早点走人早点解脱。
阿珩想早点闪人,奈何别人不配合,快到宫门口时被人给“偶遇”了。
既然来了唐国,阿珩自然做了一番功课,瞅了瞅偶遇自己的少年,十四五岁的模样。
唐王八个庶子里还活着的三个里,一个只有十四岁,唐王连杀四子后没多久便“意外”坠马,摔断了一条腿,绝了与王位的缘分。另外两个,一个十二岁,还有一个十五岁,是罪妃之子,虽然是唐王的亲生儿子,但据说在宫里的地位连奴隶都不如。直到十二岁时依着祖制搬出宫开府,日子才渐渐好过起来。
眼前这位锦衣华服,端的是一枚翩翩少年郎,气度不凡,显然不可能是那位罪妃之子,虽然腿看上去也挺正常的。“可是公子通?”
“在下公子尘。”少年略尴尬的说。
阿珩默了下,认错人了。“哦,公子尘啊,有事?”
公子尘谦卑的回道:“我听说父王近来身子不好,可父王一直不愿见我们,便只得来向神医打听一二。”
“唐王啊,本神医出马,死不了,再活三五个月不是难事。”阿珩爽朗的笑答。
公子尘愣了一下,很是痛心疾首:“怎会?”
阿珩唇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演技真不错?“年纪大了,总有那么一天。”
与公子尘告别,阿珩回了自己住的客栈,本来打算在曲阳散散心,舒缓舒缓因为明年的决斗而有些紧张的心情的,但唐王没几日便将她招进了御医司。
唐国毗邻浮络山,又紧挨着云梦泽,御医司的药库药材之丰富远胜过药庐,看得阿珩眼珠子都有点发红。
“三千年的何首乌......”一整个抽屉都是。
“千年肉芝。”这倒没有一整个抽屉,但也有两只,药庐里连一只都没有。
“千年乌莲。”
“千年血灵芝。”
.......
每看到一味珍贵的药材,阿珩想要洗劫唐王宫的冲动便愈发冲动,妈哒,这么多药材,唐王就是拿着当饭吃也吃不完,然而她的药庐,关键时刻需要却怎么都弄不到。
好想兼职一把强盗。
“嗯,这个是?”阿珩瞅着一个抽屉里的果子,每个果子都有拳头大小,表皮上有着非常艳丽的金色斑点。
阿珩看了下记载,写的是无名果实,小国进贡的,有毒,但对某些毒物有克制作用。
阿珩取了一个果子剥开厚厚的皮,取出了里头只有小小一团的白色果肉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真心不错。
公孙景寻来时看到的便是阿珩在吃那种有毒的无名果实,顿时无语。“你都多大了,就不能别仗着体质能解毒就胡乱吃有毒的东西?”
“金斑菌果的果肉没毒。”
“吃的人都死了。”公孙景提醒道。
阿珩不以为然:“你吞一根千年人参下去看你死不死。”
“你认识这东西?”
“金斑菌果。”
“我是问它是做什么的。”
“长生方的一味药,不过单独吃也可以延年益寿,活个两三百岁,不过对我没用,我的正常寿命本来就超过两三百岁。”
延年益
唐王一想也是,但还是那句话,不知道甘木在哪。
☆、第九章公孙景
虽然没有就长生药的事达成共识,但为了活着离开唐宫,阿珩还是给唐王开了药。药是在太子申的眼皮底下煎的,煎好后阿珩准备倒一小杯自己试药,多疑怕死是人的天性,除了辰国那些一半是因为粗神经另一半是怕云洛的王侯,每个被她诊治的王侯都有让医者试食的毛病。
尽管,阿珩也没觉得他们冤枉了自己,自打研制出某种只需补上最后的药引就可以瞬间制造出一场超级天灾的东西后,她便没给谁送过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药了。除非那个人已经被下了药,不需要多此一举再下,否则她给出的每一份药,就算能救命也有别的后遗症,只欠一份药引就可以爆发的后遗症。
太子申制止了阿珩,阿珩挑眉:“不用试食了?”
太子申没回答,而是让一个宫人将药给喝了,让阿珩试食,根本试不出结果来,这女人拿毒.药当饭吃都死不了。离王当年是怎么个被两个混蛋医者给折腾得身中几十种剧毒,以至于日日夜夜徘徊生死线上二十年,太子申还是略有所知的。
阿珩发出了一声鄙夷的嗤声,拿起药囊准备走人。“天色不早了,再见。”
太子申问:“父王多久能好?”
阿珩无语道:“你搞清楚你老子多大年纪好不好?他这年纪,就算治好也活不了几年了。”
“多久能治好?”
“何必.......”
“九陵原。”
“按着我的方子吃药,再辅以药膳,少则两年,多则三五年。别这么看我,我已经尽力了,你考虑考虑他的年纪好不好,老人的排毒能力与年轻人完全不能比,药下得太重,他的身体可吃不消,倒是人死了你要是不怪我,我立刻就修改方子。”
“现在这样挺好的。”太子申斩钉截铁的回答,让阿珩用猛药?那不叫治病救人,那叫做实验,唐王就跟药庐里养的那些白兔没什么区别了。
确定没毒后,太子申去伺候他老子服药,阿珩则由太子申的身边的寺人带着出宫。
阿珩走得很快,想早点离开,不想跟这个寺人相处太久。
倒不是她歧视寺人少了二两肉是畸余之人,事实上她自己都谈不上健全人,而是寺人因为少了与屙尿有关的那二两肉,裤裆是干了湿,湿了干,而寺人又不可能每日都换衣服,会每日换衣服的那是贵族。
虽然寺人也勤洗衣物,一般人闻着也没什么味道,就算闻到了,那些王族子弟也因为自小就习惯而没什么感觉。可阿珩不习惯,且她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别人闻不到,她闻得到,这就有点折磨人了。
寺人身上的味道,也不是完全不能忍,给女儿把屎把尿时的味道更折磨鼻子,只是......阿珩还闻得到王宫的砖缝里透出的血腥味。
没有一座王宫是没死过人的,越是悠久的王宫,死的人就越多,宫变的时候王宫会血流成河,君王死的时候,宫女妃嫔要殉葬,同样是血流成河。虽然每次杀完后都会有人用水冲洗地面,再将每一块金砖给擦得干干净净的,但......血液仍旧在,只是换了个地方。从地面没入了泥土里,只要鼻子够变.态是闻得出来的。
很不幸,阿珩闻得到。
血腥味她也不陌生,可经年的,浸染了浓浓怨气的血腥味与她平日里切的尸体与病人身上的血的味道可不同,那是一种透着阴冷的气味。
两种折磨鼻子的味道凑在一起,阿珩表示真心吃不消,早点走人早点解脱。
阿珩想早点闪人,奈何别人不配合,快到宫门口时被人给“偶遇”了。
既然来了唐国,阿珩自然做了一番功课,瞅了瞅偶遇自己的少年,十四五岁的模样。
唐王八个庶子里还活着的三个里,一个只有十四岁,唐王连杀四子后没多久便“意外”坠马,摔断了一条腿,绝了与王位的缘分。另外两个,一个十二岁,还有一个十五岁,是罪妃之子,虽然是唐王的亲生儿子,但据说在宫里的地位连奴隶都不如。直到十二岁时依着祖制搬出宫开府,日子才渐渐好过起来。
眼前这位锦衣华服,端的是一枚翩翩少年郎,气度不凡,显然不可能是那位罪妃之子,虽然腿看上去也挺正常的。“可是公子通?”
“在下公子尘。”少年略尴尬的说。
阿珩默了下,认错人了。“哦,公子尘啊,有事?”
公子尘谦卑的回道:“我听说父王近来身子不好,可父王一直不愿见我们,便只得来向神医打听一二。”
“唐王啊,本神医出马,死不了,再活三五个月不是难事。”阿珩爽朗的笑答。
公子尘愣了一下,很是痛心疾首:“怎会?”
阿珩唇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演技真不错?“年纪大了,总有那么一天。”
与公子尘告别,阿珩回了自己住的客栈,本来打算在曲阳散散心,舒缓舒缓因为明年的决斗而有些紧张的心情的,但唐王没几日便将她招进了御医司。
唐国毗邻浮络山,又紧挨着云梦泽,御医司的药库药材之丰富远胜过药庐,看得阿珩眼珠子都有点发红。
“三千年的何首乌......”一整个抽屉都是。
“千年肉芝。”这倒没有一整个抽屉,但也有两只,药庐里连一只都没有。
“千年乌莲。”
“千年血灵芝。”
.......
每看到一味珍贵的药材,阿珩想要洗劫唐王宫的冲动便愈发冲动,妈哒,这么多药材,唐王就是拿着当饭吃也吃不完,然而她的药庐,关键时刻需要却怎么都弄不到。
好想兼职一把强盗。
“嗯,这个是?”阿珩瞅着一个抽屉里的果子,每个果子都有拳头大小,表皮上有着非常艳丽的金色斑点。
阿珩看了下记载,写的是无名果实,小国进贡的,有毒,但对某些毒物有克制作用。
阿珩取了一个果子剥开厚厚的皮,取出了里头只有小小一团的白色果肉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真心不错。
公孙景寻来时看到的便是阿珩在吃那种有毒的无名果实,顿时无语。“你都多大了,就不能别仗着体质能解毒就胡乱吃有毒的东西?”
“金斑菌果的果肉没毒。”
“吃的人都死了。”公孙景提醒道。
阿珩不以为然:“你吞一根千年人参下去看你死不死。”
“你认识这东西?”
“金斑菌果。”
“我是问它是做什么的。”
“长生方的一味药,不过单独吃也可以延年益寿,活个两三百岁,不过对我没用,我的正常寿命本来就超过两三百岁。”
延年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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