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九章 喝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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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丽丝本着去吃顿好的,而且还不用自己付钱的念头,掩上了门去凑一场喜事。
以夜林唠叨的话来说,帕丽丝什么都坏,差点可以说是无恶不作,就是对那些跟自己混饭吃的后辈们太好了,兜里自然存不住钱。
她是从贫民窟长大的孩子,以后可能也会一直属于贫民窟后街,无关有钱没钱,纯粹是她的责任心。
贫民窟的夜晚时分少有灯火,经常黑漆漆的一片,毕竟再怎么蚊子腿的资源,也是要花钱的。
斯卡迪女王曾提议给贫民窟安装魔法路灯,但是贝尔玛尔要处理的事太多,属于贫民窟的那一份,不小心就落在了后头。
如今夕阳西下,天空刚有黄昏的迹象,主街道就是一片灯红酒绿,光芒照耀在人脸上,绚丽的差点迷了眼睛。
仅仅不到半个小时的路途,却仿佛从地狱走到了天堂,贫民窟和市街区相差极大的处境,令人不免唏嘘。
“说起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小时候翻垃圾桶,和野狗抢食的时候,曾想着……”
由于帕丽丝现在是注视着一家装修精美的餐厅,所以欧贝斯下意识问道:“有钱了,去餐厅吃一顿?”
“不是,是想着,能翻这些大餐厅的垃圾桶就好了,应该会有很多新鲜的剩菜,还有带肉的剩菜。”
自嘲一笑,她小时候就想吃饱肚子,并为此练就了一身街霸的本领,才不懂什么远大理想,直到现在她字都认不太全。
上次写给阿斯卡的生日贺卡,可费了她好大一股劲,愁的头发差点抓掉。
“那棉花糖好白啊~”走了没几分钟,帕丽丝突然停住脚步,嘀咕一声。
他们在去往月光酒馆的路上,一道十字路口的一角,有一个卖棉花糖的小贩,竖起来洁白如雪的棉花糖,想来入口即化,一定甜滋滋的。
帕丽丝很少吃这种东西,在她看来买糖的钱,应该可以多买俩馒头。
“那棉花糖好白啊~”
音调故意婉转,强烈的暗示,帕丽丝还掏了掏紧身牛仔裤的口袋,对夜林示意自己一个子都没有,妥妥的穷光蛋。
……
像小孩子得到心爱玩具一样喜悦,帕丽丝满意的小口抿着棉花糖,欧贝斯也有一份。
“话说,最近有没有捞钱的法子,我缺钱用,有没有什么邪恶的贵族?”帕丽丝神情期待,貌似很想干一票,补贴家用。
“我就是邪恶的贵族,想要打赢我么,就来我的庄园,我的卧室……”
“滚蛋,我就知道你馋老娘身子,说正经的,我想赚点钱用,你也别随便找个理由塞给我,老娘不接受你的包养。”
帕丽丝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和不好意思,心直口快有啥说啥,让一旁心思纯洁的欧贝斯微微红脸。
“我想想,好像过两天会有一场时尚展览会,我猜那现场应该挺忙的。”
“嗯?我算是天生丽质,身材又顶,当个模特绰绰有余啊,给我找个穿貂皮的模特工作?”
“你做不了模特,可以带着你小弟去打打杂。”夜林直接摇头,表示否决。
“怎么?老娘容貌不行?我是不够大了,还是不够翘了?还是现在流行贫乏身材?”
正在吃棉花糖的欧贝斯瞬间躺枪内伤,嘴角微抽,这手里的糖,突然怎么就不甜了。
夜林的脚步也随之微微一顿,侧头看着不怎么爽的帕丽丝,目光认真似乎又饱含深情,轻轻捧住一张花容月貌的脸颊,还没有其它动作,手掌就发红肿痛。
“喏,你有毒,你穿过的衣服除了我之外,谁敢要啊。”
…………
月光酒馆
能遮挡住外来寒意的厚帘布,也把光线一起阻隔了大半,酒馆白天一般不开业或者半开业,夜晚时会亮着明灯。
老板娘和阿甘左也是老朋友了,还在十多年前,也就是阿甘左和卢克西认识没多久的时候,彼此就有交情。
酒馆的照片墙上又多了一张可以纪念的婚礼合影照片,老板娘轻抿高脚杯,宣布免费请每人一杯啤酒。
烂醉如泥的剑圣,过去的几年时间里,阿甘左频频出现在这里买醉,偶尔还会出两招和别人比试比试,倒也因此结识了一批酒友。
来祝酒的人络绎不绝,给这最后的一宴,又添了一把热烈的火,人气十足。
“夜林,谢…谢……敬你……”
一杯酒勉强才喝了半杯,阿甘左就身体一软滑到了桌子底下,满脸涨红,呓语昏睡。
微微错愕的夜林还是笑着轻轻举杯,把美酒一饮干净,心意他收到了。
“嘁,他就这?”
“一般,醉鬼了好几年,还也就这回事,没长进。”
西岚与布万加互相碰碗,对躺在地下的人不屑一笑,大口畅饮。
他们一个是嗜酒如命,想尽一切法子去瞒着徒弟诺羽偷酒喝,一个是班图族的特殊寒冷气候,每一个班图族的男人,都是海量!
不管四剑圣之间实力如何,单单论酒量来说,他俩才是顶尖的。
“他这水平,在我们班图族是垫底的,我随便拉个小伙子,都能把他喝翻到桌子底下去。”
当~
又是一次碰碗,西岚点头赞同,往嘴里丢了两颗盐花生米,懒散的有一种不想回虚祖的念头,这里随意喝酒,诺羽也唠叨不着。
要不,跟着布万加去斯顿雪域做客?
也不太行,马奶酒的味道他接受不了。
“早就听说月光酒馆的美酒,乃是赫顿玛尔一绝,果真名不虚传。”布万加其实也醉醺了三分,胡乱打主意,回去的时候,要不拉几车回去。
全然不顾老板娘的酒窖还有多少库存。
“说起美酒,我想起来羽儿还有一坛极品女儿红,也不知道藏哪去了,我把道场周围的树都给挖遍了也没找到。”
苦寻不得,西岚有点抓耳挠腮,他对于“生命之水”美酒的幻想破灭后,现在最馋的,就是诺羽那仅剩一坛的女儿红。
徒弟虽然有了心上人,但是那一坛美酒,还是没有拿出来的迹象,一直吊着他的胃口。
…………
老板娘给自己调制了一杯适合口味的酒,优雅的轻轻摇动,抿嘴一笑:
“上一次见他烂醉如泥不省人事,还是拿着一个名字哭的时候,如今一转眼,再次昏醉,却是喜酒。”
卢克西已经在谷雨的帮忙下搀扶着醉鬼,一脸无奈的拖去客房,依照这种醉意程度来看,明天是别想驱车赶往素喃。
但也就这么一回,随他吧。
下一次再有这种热闹的场景,估计就得考虑,什么时候要个孩子。
颇为享受气氛的索西雅,把话题突然一转,“我听说,你被人暗算诅咒了?要紧么?”
“没关系,有老板娘一句关心,我这诅咒就消的差不多了。”
眉眼流转光彩,白了他一眼也没继续问详细过程,既然他还有心情跑过来吃吃喝喝,赛丽亚她们也神色轻松不见担忧,那应该就没什么大碍。
她刚刚随意调制的新酒,味道意外的还不错,喝了一半后推给他,语气略有责怪:“以后啊,多长个心眼。”
……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逐渐入了夜,寒风开始在街道间肆虐呼啸,极为热闹的婚宴也终于慢慢画上了句点。
虽然冬天喝了酒身体会暖和,但酒鬼们也有自知之明,这种鬼天气,要是喝醉了出门,往哪个地方一躺,就真的是躺一辈子了。
冬天不比夏天,夏天喝醉了躺一夜,第二天也就一身蚊子叮咬的疙瘩,体质弱的才会发生点什么感冒发烧。
原本大声嘲讽阿甘左是废柴的两位剑圣,西岚已经翻到了桌子下面,抱着桌腿死活不撒手,嚷嚷这是自己的宝剑。
虎背熊腰的布万加,被两个班图族的战士架起来,腿肚子抖着,晃悠悠的拖到客房,几十米的距离累出一身热汗。
除了赛丽亚她们的包间还干净一些,其它基本上都是杯盘狼藉,让收拾后续的长三郎嘴角直抽,想不干了。
以夜林唠叨的话来说,帕丽丝什么都坏,差点可以说是无恶不作,就是对那些跟自己混饭吃的后辈们太好了,兜里自然存不住钱。
她是从贫民窟长大的孩子,以后可能也会一直属于贫民窟后街,无关有钱没钱,纯粹是她的责任心。
贫民窟的夜晚时分少有灯火,经常黑漆漆的一片,毕竟再怎么蚊子腿的资源,也是要花钱的。
斯卡迪女王曾提议给贫民窟安装魔法路灯,但是贝尔玛尔要处理的事太多,属于贫民窟的那一份,不小心就落在了后头。
如今夕阳西下,天空刚有黄昏的迹象,主街道就是一片灯红酒绿,光芒照耀在人脸上,绚丽的差点迷了眼睛。
仅仅不到半个小时的路途,却仿佛从地狱走到了天堂,贫民窟和市街区相差极大的处境,令人不免唏嘘。
“说起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小时候翻垃圾桶,和野狗抢食的时候,曾想着……”
由于帕丽丝现在是注视着一家装修精美的餐厅,所以欧贝斯下意识问道:“有钱了,去餐厅吃一顿?”
“不是,是想着,能翻这些大餐厅的垃圾桶就好了,应该会有很多新鲜的剩菜,还有带肉的剩菜。”
自嘲一笑,她小时候就想吃饱肚子,并为此练就了一身街霸的本领,才不懂什么远大理想,直到现在她字都认不太全。
上次写给阿斯卡的生日贺卡,可费了她好大一股劲,愁的头发差点抓掉。
“那棉花糖好白啊~”走了没几分钟,帕丽丝突然停住脚步,嘀咕一声。
他们在去往月光酒馆的路上,一道十字路口的一角,有一个卖棉花糖的小贩,竖起来洁白如雪的棉花糖,想来入口即化,一定甜滋滋的。
帕丽丝很少吃这种东西,在她看来买糖的钱,应该可以多买俩馒头。
“那棉花糖好白啊~”
音调故意婉转,强烈的暗示,帕丽丝还掏了掏紧身牛仔裤的口袋,对夜林示意自己一个子都没有,妥妥的穷光蛋。
……
像小孩子得到心爱玩具一样喜悦,帕丽丝满意的小口抿着棉花糖,欧贝斯也有一份。
“话说,最近有没有捞钱的法子,我缺钱用,有没有什么邪恶的贵族?”帕丽丝神情期待,貌似很想干一票,补贴家用。
“我就是邪恶的贵族,想要打赢我么,就来我的庄园,我的卧室……”
“滚蛋,我就知道你馋老娘身子,说正经的,我想赚点钱用,你也别随便找个理由塞给我,老娘不接受你的包养。”
帕丽丝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和不好意思,心直口快有啥说啥,让一旁心思纯洁的欧贝斯微微红脸。
“我想想,好像过两天会有一场时尚展览会,我猜那现场应该挺忙的。”
“嗯?我算是天生丽质,身材又顶,当个模特绰绰有余啊,给我找个穿貂皮的模特工作?”
“你做不了模特,可以带着你小弟去打打杂。”夜林直接摇头,表示否决。
“怎么?老娘容貌不行?我是不够大了,还是不够翘了?还是现在流行贫乏身材?”
正在吃棉花糖的欧贝斯瞬间躺枪内伤,嘴角微抽,这手里的糖,突然怎么就不甜了。
夜林的脚步也随之微微一顿,侧头看着不怎么爽的帕丽丝,目光认真似乎又饱含深情,轻轻捧住一张花容月貌的脸颊,还没有其它动作,手掌就发红肿痛。
“喏,你有毒,你穿过的衣服除了我之外,谁敢要啊。”
…………
月光酒馆
能遮挡住外来寒意的厚帘布,也把光线一起阻隔了大半,酒馆白天一般不开业或者半开业,夜晚时会亮着明灯。
老板娘和阿甘左也是老朋友了,还在十多年前,也就是阿甘左和卢克西认识没多久的时候,彼此就有交情。
酒馆的照片墙上又多了一张可以纪念的婚礼合影照片,老板娘轻抿高脚杯,宣布免费请每人一杯啤酒。
烂醉如泥的剑圣,过去的几年时间里,阿甘左频频出现在这里买醉,偶尔还会出两招和别人比试比试,倒也因此结识了一批酒友。
来祝酒的人络绎不绝,给这最后的一宴,又添了一把热烈的火,人气十足。
“夜林,谢…谢……敬你……”
一杯酒勉强才喝了半杯,阿甘左就身体一软滑到了桌子底下,满脸涨红,呓语昏睡。
微微错愕的夜林还是笑着轻轻举杯,把美酒一饮干净,心意他收到了。
“嘁,他就这?”
“一般,醉鬼了好几年,还也就这回事,没长进。”
西岚与布万加互相碰碗,对躺在地下的人不屑一笑,大口畅饮。
他们一个是嗜酒如命,想尽一切法子去瞒着徒弟诺羽偷酒喝,一个是班图族的特殊寒冷气候,每一个班图族的男人,都是海量!
不管四剑圣之间实力如何,单单论酒量来说,他俩才是顶尖的。
“他这水平,在我们班图族是垫底的,我随便拉个小伙子,都能把他喝翻到桌子底下去。”
当~
又是一次碰碗,西岚点头赞同,往嘴里丢了两颗盐花生米,懒散的有一种不想回虚祖的念头,这里随意喝酒,诺羽也唠叨不着。
要不,跟着布万加去斯顿雪域做客?
也不太行,马奶酒的味道他接受不了。
“早就听说月光酒馆的美酒,乃是赫顿玛尔一绝,果真名不虚传。”布万加其实也醉醺了三分,胡乱打主意,回去的时候,要不拉几车回去。
全然不顾老板娘的酒窖还有多少库存。
“说起美酒,我想起来羽儿还有一坛极品女儿红,也不知道藏哪去了,我把道场周围的树都给挖遍了也没找到。”
苦寻不得,西岚有点抓耳挠腮,他对于“生命之水”美酒的幻想破灭后,现在最馋的,就是诺羽那仅剩一坛的女儿红。
徒弟虽然有了心上人,但是那一坛美酒,还是没有拿出来的迹象,一直吊着他的胃口。
…………
老板娘给自己调制了一杯适合口味的酒,优雅的轻轻摇动,抿嘴一笑:
“上一次见他烂醉如泥不省人事,还是拿着一个名字哭的时候,如今一转眼,再次昏醉,却是喜酒。”
卢克西已经在谷雨的帮忙下搀扶着醉鬼,一脸无奈的拖去客房,依照这种醉意程度来看,明天是别想驱车赶往素喃。
但也就这么一回,随他吧。
下一次再有这种热闹的场景,估计就得考虑,什么时候要个孩子。
颇为享受气氛的索西雅,把话题突然一转,“我听说,你被人暗算诅咒了?要紧么?”
“没关系,有老板娘一句关心,我这诅咒就消的差不多了。”
眉眼流转光彩,白了他一眼也没继续问详细过程,既然他还有心情跑过来吃吃喝喝,赛丽亚她们也神色轻松不见担忧,那应该就没什么大碍。
她刚刚随意调制的新酒,味道意外的还不错,喝了一半后推给他,语气略有责怪:“以后啊,多长个心眼。”
……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逐渐入了夜,寒风开始在街道间肆虐呼啸,极为热闹的婚宴也终于慢慢画上了句点。
虽然冬天喝了酒身体会暖和,但酒鬼们也有自知之明,这种鬼天气,要是喝醉了出门,往哪个地方一躺,就真的是躺一辈子了。
冬天不比夏天,夏天喝醉了躺一夜,第二天也就一身蚊子叮咬的疙瘩,体质弱的才会发生点什么感冒发烧。
原本大声嘲讽阿甘左是废柴的两位剑圣,西岚已经翻到了桌子下面,抱着桌腿死活不撒手,嚷嚷这是自己的宝剑。
虎背熊腰的布万加,被两个班图族的战士架起来,腿肚子抖着,晃悠悠的拖到客房,几十米的距离累出一身热汗。
除了赛丽亚她们的包间还干净一些,其它基本上都是杯盘狼藉,让收拾后续的长三郎嘴角直抽,想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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