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插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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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陆——东华王国——曙光森林——锦绣城——永鑫历398年8月15日——
天角夕瑞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初具成年女子的形态,除了身高与大姐夕颜差一大截,胸部仍未开始发育。事实上,夕瑞还有另一个身份:圣光女神的化身。作为太阳神与月亮女神的女儿,她才存在了八百年。就是在这八百年中,这片大陆相当一部分人都放弃了他们原本的信仰,改信了圣光女神。圣光教堂、修道院一座又一座地拔地而起;牧师、主教们数都数不清;所有的骑士在受册封前都要在圣堂守夜。但托生于凡人这十一年间,夕瑞已经和天上诸神彻底失去了联系。
既然夕瑞是圣光女神,这也就不难解释她那一头亮闪闪的金发和金色瞳孔了。为此,翔乾公爵没少怀疑妻子,但妻子毕竟是国王的妹妹,他不相信高贵的公主会干出这种事来。夕瑞的确既不像父亲,又不像母亲。
现在呢,她正和其他小姐们一起做针线,虽然心思全在自己刚学会做的酱豆腐配方上。她很不喜欢光辉庭伯爵的大女儿金田孝萱那种满不在乎的态度——那样能织好东西才怪呢。不过,这一晌下来,连夕瑞自己也有些厌倦了:好不容易这么多伙伴们聚在一起,却要干这么无聊的事。于是她放下手中织物说:“嘿,各位,来讲故事吧!”
十五岁的金田孝萱第一个凑近。“你讲吗?”
“不,任何人都可以。”夕瑞答道。
孝萱喜笑颜开,“那我先讲。”她左右看看,“听着,你们过来,都听着。”于是,除了几个年纪稍大点的女孩儿,其他人都凑了过来。孝萱开始讲道:“很久很久以前,魔法还没有消失。光辉庭出了一位英雄,人称‘光辉守卫’。听起来他像一位战士,但实际上他是一名操控光魔法的术士。他曾跟随当时的光辉庭领主外出打猎,起初打到了不少兔子、野鸡,还有两头黄鹿,一头大野猪。不料,丰富的猎获品招来了七只大红狼。若是寻常的狼,骑士们就可以轻松摆平。要命的是这些红狼的魔法利齿可以轻松咬穿钢铁。‘光辉守卫’金田达康先是扔出一个大光球,让这光球笼罩住所有红狼;然后光球开始收缩,把红狼挤到一起。待到其他人远离红狼后,‘光辉守卫’面向红狼,发出一束闪耀着七彩光芒的射线。顷刻间便杀死了七只红狼——”
孝萱突然被一个胖姑娘打断。这名一脸严肃的胖女孩是株通堡伯爵之女? 株通晓芳。她说:“你不要讲这些老掉牙的故事啦!况且你讲的又不对。”
“那你倒是讲一个喽。”夕瑞抢在孝萱表达不满之前说道,希望能为她化解尴尬。
株通晓芳挪挪她的手臂? 一副不自在的样子。“讲就讲。”她说,“你们也许不会喜欢听,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三十七年前,北方的大雪原中出了一位‘白玫瑰游侠’雪歌蓓兰,也就是现在的瑞雪城公爵雪歌新河的妹妹。那时? 她才十六岁? 却已经成了一名矫健的猎手,白妮儿是她的大白熊伙伴。有一天? 烈阳城侯爵的儿子烈阳嘉禾爵士在游历北方的过程中与蓓兰小姐相识、相知、相爱,很快净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但当时的雪歌公爵不同意,老大人想让女儿攀上一门王亲。后来,仅仅不到半年? 烈阳城侯爵在曙光森林发起了反对天角家族的叛乱。蓓兰小姐急忙带着武器和白妮儿南下? 去救自己的心上人。当她赶到烈阳城? 战斗已经进入收割阶段。天角公爵下令用投石机摧毁城墙? 于是蓓兰小姐带着她的大白熊也冲了进去。你们知道的,狡猾的烈阳城侯爵在内堡埋下了上千的火罐——”
孝萱打断她? “明明是一万!我父亲说过? 是一万罐。”
“谁要你提醒?”胖女孩怼回去? 继续讲:“凡是冲入内堡的人都葬身火海? 无一生还......”
夕瑞也略少听说过这个雪歌蓓兰小姐? 更对烈阳城之战感慨颇深。她父亲曾说过,许多优秀的骑士——包括夕瑞的曾祖父? 即当时指挥平叛的那位天角大人——都死在了烈阳城。如今,烈阳城只剩下断壁残垣和骨灰石渣。哦,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夕瑞现在才想起? 大家忽略了她八岁的小妹,夕瑶。夕瑶正杵在角落里手忙脚乱地摆弄针线。夕瑞离开讲故事的姑娘们? 去看夕瑶。只见她手上的织物一片乱七八糟,完全不图案。夕瑶像个做错了事的男孩一样抬起头舔着脸。
“哦,天,你把它搞砸了。”夕瑞不自觉地出声,并引来了姑娘们的注意。她们纷纷将目光投向这里,并对夕瑶的“杰作”指手画脚。夕瑶最受不了这个。“你们...你们都看到了...”她的眼泪夺眶而出,随即风也似的跑了出去,还差点绊一跤。
“回来!你给我回来!红敏修女怎么教你的?你太不像话了!”夕瑞朝早已跑远的妹妹大喊,结果自然是无济于事,于是决定把她找回来。
出了主堡,来到庭院,夕瑞就看到两个人抬着一大箱滴着水的海鲜。哦,后面有一长队抬海鲜的人呢。这一定是晴日港侯爵晴日博通送的。每年中秋节,不管他来不来锦绣城,十几箱海鲜总是少不了要送来的。一般都是磷虾、绿蛇鱼、七鳃鳗、翠绿肺鱼、红鲑鱼、青鳟鱼、黑草鱼、小黄鱼、牡蛎、蛤蜊、蚝、扇贝......晴日家族的人每餐必有鱼,他们吃得多,却都很精瘦,一如他们家族纹章上细瘦的黑草鱼。
这些抬海鲜的人经来过去,让夕瑞眼花缭乱。真是的,夕瑶一眨眼就不见了,现在要找到她可就难了!正当夕瑞不知从何下手之时,她发现了站在校场旁边的大姐夕颜,于是决定去问问她。
没想到夕颜先开口了:“夕瑞你看,鹏霖爵士打的怎么样?”
夕瑞对这个晴日鹏霖爵士可不感兴趣。“嗯,打得不错。对了,你有没有看到夕瑶跑出来?”
大姐只是笑了笑,指着藏书厅的方向,“喏,那边。”
哦,是啊。夕瑞突然开窍。每当小妹伤心难过时,她都会去找九岁的晨耀。晨耀既不像晨光,又不像晨辉,他就是他自己,一个独特的、聪明的、安静的小男孩。而晨耀在这种热闹的日子里会躲去哪儿呢?夕瑞心里有了答案。
她来到藏书厅中。果然,找到了晨耀就等于找到了夕瑶。兄妹俩正在共读一本书,读得津津有味儿。
“姐姐?”夕瑶抬头望着夕瑞,“不要带我回去...我不想和那些人待在一起。”她那红红的眼圈上仍然泛着未褪去的泪光。
夕瑞还能怎么办呢?现在看来,小妹夕瑶是和大姐夕颜一类的人,别人绝不可把她们俩当成寻常姑娘去对待。
——东华大陆——东华王国——曙光森林——锦绣城——永鑫历398年8月15日
很好,没人注意到我。夕颜心想。她悄悄地来到城堡后庭的“翡翠花园”——每个曾经信仰草木之神的贵族大家庭都会在自己的城堡里留那么几亩地作花园,一律称为“翡翠花园”。然而,这里一般都是空荡荡的,因为从几百年前起大部分人们都改信了圣光女神。
夕颜将长剑抽出皮质剑鞘,按定于右手。这是一把细长的单手剑,而非骑士们惯用的双手巨剑。对夕颜来说,这剑不轻不重,正合手。她是背着父亲请铁匠师傅金羽博岩为她量力而造,她叫它“裂骨”。
静若处子。夕颜纹丝不动,目视前方。她心想:晨光是怎样打出第一击的呢?
动如脱兔。她默念,回臂,前伸,刺击。她的假想敌是空气。
疾似奔雷。对,就该这样。她回臂,左右腿先后前踏,刺击,回臂,再刺。好极了。猛如泄洪。夕颜默念道,随即旋身侧砍。练剑的感觉何其精妙。她忘了时间。
“夕颜?”这声音细细的,轻轻的,悦耳柔和而陌生。夕颜收起剑,朝翡翠花园入口的方向望去。原来这是那个白俏城女爵,天角绯莲。但她来这里干嘛?翡翠花园平日里根本不会有人来闲逛,除了夕颜自己。“果然是你。”绯莲补充道。
“是我。”如果夕颜没有感觉错,这个绯莲女爵应该没有想象中那么讨厌。
说不出绯莲是钦佩,还是惊愕。“女孩子家怎么要使剑呢?”她边说边走近,“这剑挺锋利的,你不会伤着自己么?”
得,夕颜就知道对方要问这个。夕颜心想,你管得着吗?但出口的却是:“我会用,你不用担心这个。”但她要是说出去怎么办?这剑少不了又要被没收,更少不了一顿批评。夕颜心想,若诸神真的存在,为何世上还充满着苦难与不公?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拥有刀剑和荣耀,有些人却只能忍受月经与生育的烦恼。“你现在看到我在干什么了,不要说出去。你不会说出去的,对吧,绯莲女爵?”
对方似笑非笑,“一定不说,我保证。”
“好了,现在我们说说你吧,你来这里是做什么的?”夕颜在心里把话说完:别跟我说你也是来练剑的,我一个字都不会信。
夕颜端详着不断走近的绯莲:枣红色长直发,柳叶眉,桃花眼,尖俏的下巴和小鼻子,水灵灵的蓝眼睛叫人视线对上了就不想移开。真是美人坯子一个。她的穿戴也挺规矩:一件血红色羊毛长袍,勾勒出她初显的酮体,长袍上身部分绣了金底白独角兽纹章。
“圣光照不亮我们北方灰蒙蒙的天空。”这浓浓的北方口音从绯莲女爵的嘴里出来,竟十分悦耳。“所以草木之神仍然指引着我们的心灵。”
然而在夕颜听来,这些尽是废话,什么圣光教、木神教的,乱七八糟的最讨厌了。她很清楚,自己喜欢翡翠花园仅仅是因为没人会来这里打扰他——只要来对了时间。
“在我们北方,翡翠花园绝不会如此冷清。”
我倒愿意它冷清咧!夕颜心想,怎么,感情你是个虔诚的草木祭司?“你是来向你的神灵做祷告吗?那么显然我碍事了,夫人(不论结婚与否,女性领主都会被尊称为夫人)。”
“我的神灵?木神是天下所有人的神灵。”绯莲女爵伸出右手,接住一片红叶,又放手让它随风飘去。
得,这姑娘果然很无趣。夕颜判断。“我不懂什么宗教信仰。但我有时遇到烦心事就会来这里独自待会儿。”我烦心事多着呢。夕颜在心里说完。
“木神能给所有人带来宁静,治愈心灵的创伤。”绯莲动情地说。
你就省省吧,还说你不是个祭司?夕颜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会这么说。
绯莲继续道:“木身为居,木叶为衣,木子为食。先祖以木为神,吾等后辈亦应如此。”
夕颜意识到自己必须跟对方找到共同语言。“你就没有什么感到不愉快的事吗?”
绯莲转过身来,正眼看着夕颜,那神情活像一位女牧师。“人生有乐亦有苦,纠结无用,随它去吧。这样岂不快哉?”
你还要我怎样?夕颜郁闷地想,难道就没有钥匙能开你的“锁”吗?有那么几秒钟,她真想一走了之。于是她真的走了。“绯莲夫人,告辞。”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已到傍晚。夕颜想起自己还得去换一套蠢蠢的长袍。锦绣城公爵大人绝对不乐意长女在中秋晚宴上穿得跟个男孩子似的。夕颜想起自己的国王舅舅,他从来不干涉他女儿这么做。众所周知,律舞公主和她哥哥节楠王太子不但一个长相,还是一个打扮。以至于人们开玩笑说国王不是一儿一女,而是两个儿子。话是这么说,律舞公主也还真玩起了刀剑。上次这位表妹来锦绣城做客时,还给夕颜露了两手。也就是那次王室来访,父亲给夕颜说,她得在十八周岁时嫁给节楠王子。就在那之前,晨光居然打了世籓,强行拆散他们。在她看来,这是父亲的主意,因为连老百姓都知道,天角家族的大少爷晨光,只是他父亲的执行者和影子罢了。从此,爱说爱笑的夕颜也开始时不时就闷闷不乐的。“祥谐家族(即王室)每隔四代就要与天角家族通婚两代,你母亲嫁给我是这次轮回的第一代,而你将是第二代。嫁给节楠王子,有朝一日你会做王后。”父亲老是这么说,夕颜却不这么想。王后?谁爱当谁当。夕颜当时这样想,我要真当了王后,下半辈子不得无聊死才怪。
天角夕瑞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初具成年女子的形态,除了身高与大姐夕颜差一大截,胸部仍未开始发育。事实上,夕瑞还有另一个身份:圣光女神的化身。作为太阳神与月亮女神的女儿,她才存在了八百年。就是在这八百年中,这片大陆相当一部分人都放弃了他们原本的信仰,改信了圣光女神。圣光教堂、修道院一座又一座地拔地而起;牧师、主教们数都数不清;所有的骑士在受册封前都要在圣堂守夜。但托生于凡人这十一年间,夕瑞已经和天上诸神彻底失去了联系。
既然夕瑞是圣光女神,这也就不难解释她那一头亮闪闪的金发和金色瞳孔了。为此,翔乾公爵没少怀疑妻子,但妻子毕竟是国王的妹妹,他不相信高贵的公主会干出这种事来。夕瑞的确既不像父亲,又不像母亲。
现在呢,她正和其他小姐们一起做针线,虽然心思全在自己刚学会做的酱豆腐配方上。她很不喜欢光辉庭伯爵的大女儿金田孝萱那种满不在乎的态度——那样能织好东西才怪呢。不过,这一晌下来,连夕瑞自己也有些厌倦了:好不容易这么多伙伴们聚在一起,却要干这么无聊的事。于是她放下手中织物说:“嘿,各位,来讲故事吧!”
十五岁的金田孝萱第一个凑近。“你讲吗?”
“不,任何人都可以。”夕瑞答道。
孝萱喜笑颜开,“那我先讲。”她左右看看,“听着,你们过来,都听着。”于是,除了几个年纪稍大点的女孩儿,其他人都凑了过来。孝萱开始讲道:“很久很久以前,魔法还没有消失。光辉庭出了一位英雄,人称‘光辉守卫’。听起来他像一位战士,但实际上他是一名操控光魔法的术士。他曾跟随当时的光辉庭领主外出打猎,起初打到了不少兔子、野鸡,还有两头黄鹿,一头大野猪。不料,丰富的猎获品招来了七只大红狼。若是寻常的狼,骑士们就可以轻松摆平。要命的是这些红狼的魔法利齿可以轻松咬穿钢铁。‘光辉守卫’金田达康先是扔出一个大光球,让这光球笼罩住所有红狼;然后光球开始收缩,把红狼挤到一起。待到其他人远离红狼后,‘光辉守卫’面向红狼,发出一束闪耀着七彩光芒的射线。顷刻间便杀死了七只红狼——”
孝萱突然被一个胖姑娘打断。这名一脸严肃的胖女孩是株通堡伯爵之女? 株通晓芳。她说:“你不要讲这些老掉牙的故事啦!况且你讲的又不对。”
“那你倒是讲一个喽。”夕瑞抢在孝萱表达不满之前说道,希望能为她化解尴尬。
株通晓芳挪挪她的手臂? 一副不自在的样子。“讲就讲。”她说,“你们也许不会喜欢听,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三十七年前,北方的大雪原中出了一位‘白玫瑰游侠’雪歌蓓兰,也就是现在的瑞雪城公爵雪歌新河的妹妹。那时? 她才十六岁? 却已经成了一名矫健的猎手,白妮儿是她的大白熊伙伴。有一天? 烈阳城侯爵的儿子烈阳嘉禾爵士在游历北方的过程中与蓓兰小姐相识、相知、相爱,很快净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但当时的雪歌公爵不同意,老大人想让女儿攀上一门王亲。后来,仅仅不到半年? 烈阳城侯爵在曙光森林发起了反对天角家族的叛乱。蓓兰小姐急忙带着武器和白妮儿南下? 去救自己的心上人。当她赶到烈阳城? 战斗已经进入收割阶段。天角公爵下令用投石机摧毁城墙? 于是蓓兰小姐带着她的大白熊也冲了进去。你们知道的,狡猾的烈阳城侯爵在内堡埋下了上千的火罐——”
孝萱打断她? “明明是一万!我父亲说过? 是一万罐。”
“谁要你提醒?”胖女孩怼回去? 继续讲:“凡是冲入内堡的人都葬身火海? 无一生还......”
夕瑞也略少听说过这个雪歌蓓兰小姐? 更对烈阳城之战感慨颇深。她父亲曾说过,许多优秀的骑士——包括夕瑞的曾祖父? 即当时指挥平叛的那位天角大人——都死在了烈阳城。如今,烈阳城只剩下断壁残垣和骨灰石渣。哦,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夕瑞现在才想起? 大家忽略了她八岁的小妹,夕瑶。夕瑶正杵在角落里手忙脚乱地摆弄针线。夕瑞离开讲故事的姑娘们? 去看夕瑶。只见她手上的织物一片乱七八糟,完全不图案。夕瑶像个做错了事的男孩一样抬起头舔着脸。
“哦,天,你把它搞砸了。”夕瑞不自觉地出声,并引来了姑娘们的注意。她们纷纷将目光投向这里,并对夕瑶的“杰作”指手画脚。夕瑶最受不了这个。“你们...你们都看到了...”她的眼泪夺眶而出,随即风也似的跑了出去,还差点绊一跤。
“回来!你给我回来!红敏修女怎么教你的?你太不像话了!”夕瑞朝早已跑远的妹妹大喊,结果自然是无济于事,于是决定把她找回来。
出了主堡,来到庭院,夕瑞就看到两个人抬着一大箱滴着水的海鲜。哦,后面有一长队抬海鲜的人呢。这一定是晴日港侯爵晴日博通送的。每年中秋节,不管他来不来锦绣城,十几箱海鲜总是少不了要送来的。一般都是磷虾、绿蛇鱼、七鳃鳗、翠绿肺鱼、红鲑鱼、青鳟鱼、黑草鱼、小黄鱼、牡蛎、蛤蜊、蚝、扇贝......晴日家族的人每餐必有鱼,他们吃得多,却都很精瘦,一如他们家族纹章上细瘦的黑草鱼。
这些抬海鲜的人经来过去,让夕瑞眼花缭乱。真是的,夕瑶一眨眼就不见了,现在要找到她可就难了!正当夕瑞不知从何下手之时,她发现了站在校场旁边的大姐夕颜,于是决定去问问她。
没想到夕颜先开口了:“夕瑞你看,鹏霖爵士打的怎么样?”
夕瑞对这个晴日鹏霖爵士可不感兴趣。“嗯,打得不错。对了,你有没有看到夕瑶跑出来?”
大姐只是笑了笑,指着藏书厅的方向,“喏,那边。”
哦,是啊。夕瑞突然开窍。每当小妹伤心难过时,她都会去找九岁的晨耀。晨耀既不像晨光,又不像晨辉,他就是他自己,一个独特的、聪明的、安静的小男孩。而晨耀在这种热闹的日子里会躲去哪儿呢?夕瑞心里有了答案。
她来到藏书厅中。果然,找到了晨耀就等于找到了夕瑶。兄妹俩正在共读一本书,读得津津有味儿。
“姐姐?”夕瑶抬头望着夕瑞,“不要带我回去...我不想和那些人待在一起。”她那红红的眼圈上仍然泛着未褪去的泪光。
夕瑞还能怎么办呢?现在看来,小妹夕瑶是和大姐夕颜一类的人,别人绝不可把她们俩当成寻常姑娘去对待。
——东华大陆——东华王国——曙光森林——锦绣城——永鑫历398年8月15日
很好,没人注意到我。夕颜心想。她悄悄地来到城堡后庭的“翡翠花园”——每个曾经信仰草木之神的贵族大家庭都会在自己的城堡里留那么几亩地作花园,一律称为“翡翠花园”。然而,这里一般都是空荡荡的,因为从几百年前起大部分人们都改信了圣光女神。
夕颜将长剑抽出皮质剑鞘,按定于右手。这是一把细长的单手剑,而非骑士们惯用的双手巨剑。对夕颜来说,这剑不轻不重,正合手。她是背着父亲请铁匠师傅金羽博岩为她量力而造,她叫它“裂骨”。
静若处子。夕颜纹丝不动,目视前方。她心想:晨光是怎样打出第一击的呢?
动如脱兔。她默念,回臂,前伸,刺击。她的假想敌是空气。
疾似奔雷。对,就该这样。她回臂,左右腿先后前踏,刺击,回臂,再刺。好极了。猛如泄洪。夕颜默念道,随即旋身侧砍。练剑的感觉何其精妙。她忘了时间。
“夕颜?”这声音细细的,轻轻的,悦耳柔和而陌生。夕颜收起剑,朝翡翠花园入口的方向望去。原来这是那个白俏城女爵,天角绯莲。但她来这里干嘛?翡翠花园平日里根本不会有人来闲逛,除了夕颜自己。“果然是你。”绯莲补充道。
“是我。”如果夕颜没有感觉错,这个绯莲女爵应该没有想象中那么讨厌。
说不出绯莲是钦佩,还是惊愕。“女孩子家怎么要使剑呢?”她边说边走近,“这剑挺锋利的,你不会伤着自己么?”
得,夕颜就知道对方要问这个。夕颜心想,你管得着吗?但出口的却是:“我会用,你不用担心这个。”但她要是说出去怎么办?这剑少不了又要被没收,更少不了一顿批评。夕颜心想,若诸神真的存在,为何世上还充满着苦难与不公?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拥有刀剑和荣耀,有些人却只能忍受月经与生育的烦恼。“你现在看到我在干什么了,不要说出去。你不会说出去的,对吧,绯莲女爵?”
对方似笑非笑,“一定不说,我保证。”
“好了,现在我们说说你吧,你来这里是做什么的?”夕颜在心里把话说完:别跟我说你也是来练剑的,我一个字都不会信。
夕颜端详着不断走近的绯莲:枣红色长直发,柳叶眉,桃花眼,尖俏的下巴和小鼻子,水灵灵的蓝眼睛叫人视线对上了就不想移开。真是美人坯子一个。她的穿戴也挺规矩:一件血红色羊毛长袍,勾勒出她初显的酮体,长袍上身部分绣了金底白独角兽纹章。
“圣光照不亮我们北方灰蒙蒙的天空。”这浓浓的北方口音从绯莲女爵的嘴里出来,竟十分悦耳。“所以草木之神仍然指引着我们的心灵。”
然而在夕颜听来,这些尽是废话,什么圣光教、木神教的,乱七八糟的最讨厌了。她很清楚,自己喜欢翡翠花园仅仅是因为没人会来这里打扰他——只要来对了时间。
“在我们北方,翡翠花园绝不会如此冷清。”
我倒愿意它冷清咧!夕颜心想,怎么,感情你是个虔诚的草木祭司?“你是来向你的神灵做祷告吗?那么显然我碍事了,夫人(不论结婚与否,女性领主都会被尊称为夫人)。”
“我的神灵?木神是天下所有人的神灵。”绯莲女爵伸出右手,接住一片红叶,又放手让它随风飘去。
得,这姑娘果然很无趣。夕颜判断。“我不懂什么宗教信仰。但我有时遇到烦心事就会来这里独自待会儿。”我烦心事多着呢。夕颜在心里说完。
“木神能给所有人带来宁静,治愈心灵的创伤。”绯莲动情地说。
你就省省吧,还说你不是个祭司?夕颜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会这么说。
绯莲继续道:“木身为居,木叶为衣,木子为食。先祖以木为神,吾等后辈亦应如此。”
夕颜意识到自己必须跟对方找到共同语言。“你就没有什么感到不愉快的事吗?”
绯莲转过身来,正眼看着夕颜,那神情活像一位女牧师。“人生有乐亦有苦,纠结无用,随它去吧。这样岂不快哉?”
你还要我怎样?夕颜郁闷地想,难道就没有钥匙能开你的“锁”吗?有那么几秒钟,她真想一走了之。于是她真的走了。“绯莲夫人,告辞。”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已到傍晚。夕颜想起自己还得去换一套蠢蠢的长袍。锦绣城公爵大人绝对不乐意长女在中秋晚宴上穿得跟个男孩子似的。夕颜想起自己的国王舅舅,他从来不干涉他女儿这么做。众所周知,律舞公主和她哥哥节楠王太子不但一个长相,还是一个打扮。以至于人们开玩笑说国王不是一儿一女,而是两个儿子。话是这么说,律舞公主也还真玩起了刀剑。上次这位表妹来锦绣城做客时,还给夕颜露了两手。也就是那次王室来访,父亲给夕颜说,她得在十八周岁时嫁给节楠王子。就在那之前,晨光居然打了世籓,强行拆散他们。在她看来,这是父亲的主意,因为连老百姓都知道,天角家族的大少爷晨光,只是他父亲的执行者和影子罢了。从此,爱说爱笑的夕颜也开始时不时就闷闷不乐的。“祥谐家族(即王室)每隔四代就要与天角家族通婚两代,你母亲嫁给我是这次轮回的第一代,而你将是第二代。嫁给节楠王子,有朝一日你会做王后。”父亲老是这么说,夕颜却不这么想。王后?谁爱当谁当。夕颜当时这样想,我要真当了王后,下半辈子不得无聊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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