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4章 新婚姻法背后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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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被押回来后一直呆在秦城监狱,对此婉容很是担心:曾经的大清皇帝,如今的阶下囚、被舆论认为向日本人出卖祖宗的汉奸或满奸,生命朝不保夕。她这位皇后,该何去何从?
自从溥仪决定去大连,她就在心理上与之决裂了。在张汉卿的熏陶下,她深刻地认为:无论有什么样的政见、想法、利益,出场国家都是不齿的、不可原谅的。但是好歹是多年的名义夫妻了,她在成婚后溥仪对她的好,她一直无法忘记。
因为“复出”后收拾局面的忙乱,张汉卿一直没顾得上这事。如今政工制度已经开始实施,国会在众议院的选举也必将水波不兴,他又开始有时间了。这不,政工制度颁布的当晚,他就来到婉容的住处。
这是一个临近清华园的两层小楼,原本就是张汉卿作为人质时的小窝。在进入北京后,这里就被一直封存起来,似乎准备百年之后用作“少帅故居”向公众展览。好在张汉卿没那么奢侈,况且人还活着,搞这些东西做什么?
得知婉容有孕,他一直处在欣喜中。原来不是自己没用,而是于一凡、谷瑞玉她们碰到的时机不对。不过也要努力了,身为中|央要员,一举一动都体现着国家的意志,如今也很难太大张旗鼓地去天津找谷瑞玉、去《现代快报》找于一凡了。
至于梁青竹,他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他的痛苦。无它,《中华民国新婚姻法》颁布了。
讲起来,这部法律还是在于一凡的推动下完成的。与之前对一夫多妻制的最大不同是,它肯定了对于各类子女权利的平等。
在古代,正妻生的孩子称“嫡”,妾生的孩子称之“庶”,连妾都不算的黑户自然就是“私生子”了。尽管都是子女,在权利上可是大大有别。在财产继承权上,嫡子具有先天的优势。
男主外,女主内,家里所有的都是妻的,包括所有的孩子。无论嫡生庶生,都得管正妻叫妈,也就是所谓的“夫人”,妾生的孩子,管着自己的亲妈也只能叫“姨娘”,这在《红楼梦》里得到极大体现。
这个与现代文明不匹配的东西在五四运动后广为诟病。由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所以妾生的孩子也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新《婚姻法》比之旧法的最大不同,便在于此。
可是关于妾的身份问题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因为在这个年代,有权有势的男人娶几个小老婆已经蔚然成风。
包括张作霖在内的中|央高级干部,除非他是作风新潮的或者留过洋的,基本上都有妻妾。像张汉卿,光正式的就有一妻四妾,梁青竹不知道怎么算,还有盛爱颐、宋美龄、婉容不知道怎么算。
也不是她们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都已经成既成事实了,这个妾的身份到底怎么算?
说起来,中国古代其实也没有实行“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皇帝虽有“后宫佳丽三千人”,但是属于“正妻”的,只有一个皇后。多出来的,不叫妾,叫妃。
不管叫什么,对已存在的事物,就是法律,也讲究个“不溯及以往”,所以新法也回避了这个问题“妾之问题,毋庸规定”。
原因便是这个尴尬的解释:“妾之制度,亟应废止。虽事实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认,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单行特别法规定。”其中心思想便是默认事实、拒绝评价。
但是民政局不好操作啊!新婚人员登记倒简单,可是已经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妻妾同堂人家,这补证的事不好玩啊。不可以写妾,总不能大家都是以妻的身份和同一个“夫”结婚吧?那叫重婚!
问题反应到上面,后来中|央政治局还为此开了一个会。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各抒己见,基本上没什么好见解。
俗话说“宁毁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妾作为一个身份已经存在许多年了,想一下子解决它,难啊!何况在坐的很多就是有许多妾的人,像张作霖就笑骂张汉卿:“闲得蛋疼,来讲这个事。”
就是在民间,也是一个很热闹的话题,在报纸上也进行了全国大讨论,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学者认为:废除妾,此举旨在保护一夫一妻制;有学者认为:这给妻妾争利埋下伏笔,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号;有学者认为:这是女性觉醒的标志,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象征…
这是于一凡给张汉卿的一个难题。
开始事实婚姻两年多了,自己还不如黄婉清、谷瑞玉两位姐姐。黄婉清的妾的身份是得到张家认可的,她也搬到大帅府、现在的中南海堂而皇之地与少帅生活在一起了;谷瑞玉在天津与张汉卿正式结了婚,虽然在时人心中她仍是妾的身份,但是好歹被承认。
倒是自己有点尴尬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张汉卿的妾,可是张汉卿因为种种顾虑,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布,只是以事实婚姻来向外界告诉她的地位。这类似于婚外同居,前卫是前卫了,于一凡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没有名分倒在其次,没有孩子便是问题了。无论是母以子贵或是子以母贵,前提是都要有个娃。这小妮子,要不是昨晚和他绵缠,自己还不知道,她原来是为了腹中的孩子预埋伏笔呢。
在经历三年的无孕期,张汉卿似乎又开始高产了。知道婉容怀孕不到一个月后,于一凡也有了。只是她这一番努力只是为了她腹中还未谋面的孩子,这母爱来得有点太超前了吧?就是没有这个法,哥还能亏了自己的孩子不成?他可没有嫡庶之念,只要是自己的,绝对一视同仁。
对于一凡非要把法案变成文字,他只能苦笑。
体谅于一凡的一片心,他采取了暗中推动的办法,所以这个不伤及任何人、但比之前有所进步的婚姻法很快出台了。对于妾的存在,它只是提到一句“毋庸置疑”外,还作了一个尴尬的保证:“迨至今日,不溯及以前,只承认一夫一妻制为合法。”
那就是从此以后,想纳妾的男同胞注意啦,法律已经不认可了。
这样的话,张汉卿还有几个身边人需要考虑下。
对盛、宋两位上海滩的名媛的安排并没有影响,以她们的家庭地位,无论如何是不能公开地做他的妾的,所以这种名分要不要都无所谓。只是如何安排她们成为问题。
而对梁青竹,他就有些头痛了。之前因为地位的显赫,他一直不敢明目张胆地把她收于房中,现在这个法律朝野都在谈,他就更不敢提这茬事了,但是朝野都知道!早知道在于一凡之后就把这事给办了,之前在北方打打擦边球还是勉强能行的,况且梁家老头也同意的。
知道张汉卿痛苦的梁青竹反来安慰他:“就这样也挺好的,我不要什么名分,我愿意永远成为在你背后的女人。”
从那时起,她就没有再提起举办仪式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委身于张汉卿之后屡被她幸福地谈及。
女人的宽容让张汉卿反觉内疚,所以他在婚姻法中极力要求妾生子与非婚生子应该享有与嫡生子一样的地位和权力,这是为梁青竹她们铺一条路。
没有名分,孩子将是她们未来唯一的慰藉。以他的地位,除非他同意,在中国没有人有胆量娶她们;而以她们的家庭背景条件,她们也不会离开他另组家庭。
这个法律,对妾生子是一个极大的利好。虽然老妈地位待定,但是自子女起,地位与嫡生相同。而且它一个很大的进步就是提倡男女平等,其体现就是子女对遗产权的继承具有相同平等性。
张汉卿对于儿女权利一事还是很开明的,三妻四妾已属不该,妾的地位本来就差,再把她们的孩子分等分级,那真的是回到旧社会了,这不公平。
之所以对取消妾的身份的处理略有微辞,纯粹是因为没有妥善安排身边人的缘故。但他不能否决只要他愿意,还是可以轻易做到的。
但他知道,这是于一凡利用其“中华妇女同盟会”会长的身份对自己与皇后的恋情不满呢。整个新法的推动,都看得出她在背后摇旗呐喊,据说于凤至等人都是全力支持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进入立法程序。
他的态度,自然被攻击他的人拿来大做文章,说他已拥有一妻三妾犹不满足,还要在为继续风流打伏笔,未免对妻子不忠。有人更历数他的情史,抨击他不尊重女性…
倒是曾经对张汉卿不满的辜鸿铭跳出来为他说了话,赞他:“又要忠,又要孝,又要风流,乃为真豪杰;不爱财,不爱酒,不爱夫人,是个新头陀。”
这个人反对西学,也曾反对张汉卿,但在张勋复辟后被张汉卿力保。这件事也曾传为美谈,被认为张汉卿有容人之量。不过,他在这件事情上拱卫张汉卿,未尝没有为他纳下几房小妾的事解脱的意思呢…?
自从溥仪决定去大连,她就在心理上与之决裂了。在张汉卿的熏陶下,她深刻地认为:无论有什么样的政见、想法、利益,出场国家都是不齿的、不可原谅的。但是好歹是多年的名义夫妻了,她在成婚后溥仪对她的好,她一直无法忘记。
因为“复出”后收拾局面的忙乱,张汉卿一直没顾得上这事。如今政工制度已经开始实施,国会在众议院的选举也必将水波不兴,他又开始有时间了。这不,政工制度颁布的当晚,他就来到婉容的住处。
这是一个临近清华园的两层小楼,原本就是张汉卿作为人质时的小窝。在进入北京后,这里就被一直封存起来,似乎准备百年之后用作“少帅故居”向公众展览。好在张汉卿没那么奢侈,况且人还活着,搞这些东西做什么?
得知婉容有孕,他一直处在欣喜中。原来不是自己没用,而是于一凡、谷瑞玉她们碰到的时机不对。不过也要努力了,身为中|央要员,一举一动都体现着国家的意志,如今也很难太大张旗鼓地去天津找谷瑞玉、去《现代快报》找于一凡了。
至于梁青竹,他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他的痛苦。无它,《中华民国新婚姻法》颁布了。
讲起来,这部法律还是在于一凡的推动下完成的。与之前对一夫多妻制的最大不同是,它肯定了对于各类子女权利的平等。
在古代,正妻生的孩子称“嫡”,妾生的孩子称之“庶”,连妾都不算的黑户自然就是“私生子”了。尽管都是子女,在权利上可是大大有别。在财产继承权上,嫡子具有先天的优势。
男主外,女主内,家里所有的都是妻的,包括所有的孩子。无论嫡生庶生,都得管正妻叫妈,也就是所谓的“夫人”,妾生的孩子,管着自己的亲妈也只能叫“姨娘”,这在《红楼梦》里得到极大体现。
这个与现代文明不匹配的东西在五四运动后广为诟病。由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所以妾生的孩子也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新《婚姻法》比之旧法的最大不同,便在于此。
可是关于妾的身份问题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因为在这个年代,有权有势的男人娶几个小老婆已经蔚然成风。
包括张作霖在内的中|央高级干部,除非他是作风新潮的或者留过洋的,基本上都有妻妾。像张汉卿,光正式的就有一妻四妾,梁青竹不知道怎么算,还有盛爱颐、宋美龄、婉容不知道怎么算。
也不是她们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都已经成既成事实了,这个妾的身份到底怎么算?
说起来,中国古代其实也没有实行“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皇帝虽有“后宫佳丽三千人”,但是属于“正妻”的,只有一个皇后。多出来的,不叫妾,叫妃。
不管叫什么,对已存在的事物,就是法律,也讲究个“不溯及以往”,所以新法也回避了这个问题“妾之问题,毋庸规定”。
原因便是这个尴尬的解释:“妾之制度,亟应废止。虽事实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认,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单行特别法规定。”其中心思想便是默认事实、拒绝评价。
但是民政局不好操作啊!新婚人员登记倒简单,可是已经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妻妾同堂人家,这补证的事不好玩啊。不可以写妾,总不能大家都是以妻的身份和同一个“夫”结婚吧?那叫重婚!
问题反应到上面,后来中|央政治局还为此开了一个会。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各抒己见,基本上没什么好见解。
俗话说“宁毁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妾作为一个身份已经存在许多年了,想一下子解决它,难啊!何况在坐的很多就是有许多妾的人,像张作霖就笑骂张汉卿:“闲得蛋疼,来讲这个事。”
就是在民间,也是一个很热闹的话题,在报纸上也进行了全国大讨论,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学者认为:废除妾,此举旨在保护一夫一妻制;有学者认为:这给妻妾争利埋下伏笔,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号;有学者认为:这是女性觉醒的标志,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象征…
这是于一凡给张汉卿的一个难题。
开始事实婚姻两年多了,自己还不如黄婉清、谷瑞玉两位姐姐。黄婉清的妾的身份是得到张家认可的,她也搬到大帅府、现在的中南海堂而皇之地与少帅生活在一起了;谷瑞玉在天津与张汉卿正式结了婚,虽然在时人心中她仍是妾的身份,但是好歹被承认。
倒是自己有点尴尬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张汉卿的妾,可是张汉卿因为种种顾虑,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布,只是以事实婚姻来向外界告诉她的地位。这类似于婚外同居,前卫是前卫了,于一凡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没有名分倒在其次,没有孩子便是问题了。无论是母以子贵或是子以母贵,前提是都要有个娃。这小妮子,要不是昨晚和他绵缠,自己还不知道,她原来是为了腹中的孩子预埋伏笔呢。
在经历三年的无孕期,张汉卿似乎又开始高产了。知道婉容怀孕不到一个月后,于一凡也有了。只是她这一番努力只是为了她腹中还未谋面的孩子,这母爱来得有点太超前了吧?就是没有这个法,哥还能亏了自己的孩子不成?他可没有嫡庶之念,只要是自己的,绝对一视同仁。
对于一凡非要把法案变成文字,他只能苦笑。
体谅于一凡的一片心,他采取了暗中推动的办法,所以这个不伤及任何人、但比之前有所进步的婚姻法很快出台了。对于妾的存在,它只是提到一句“毋庸置疑”外,还作了一个尴尬的保证:“迨至今日,不溯及以前,只承认一夫一妻制为合法。”
那就是从此以后,想纳妾的男同胞注意啦,法律已经不认可了。
这样的话,张汉卿还有几个身边人需要考虑下。
对盛、宋两位上海滩的名媛的安排并没有影响,以她们的家庭地位,无论如何是不能公开地做他的妾的,所以这种名分要不要都无所谓。只是如何安排她们成为问题。
而对梁青竹,他就有些头痛了。之前因为地位的显赫,他一直不敢明目张胆地把她收于房中,现在这个法律朝野都在谈,他就更不敢提这茬事了,但是朝野都知道!早知道在于一凡之后就把这事给办了,之前在北方打打擦边球还是勉强能行的,况且梁家老头也同意的。
知道张汉卿痛苦的梁青竹反来安慰他:“就这样也挺好的,我不要什么名分,我愿意永远成为在你背后的女人。”
从那时起,她就没有再提起举办仪式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委身于张汉卿之后屡被她幸福地谈及。
女人的宽容让张汉卿反觉内疚,所以他在婚姻法中极力要求妾生子与非婚生子应该享有与嫡生子一样的地位和权力,这是为梁青竹她们铺一条路。
没有名分,孩子将是她们未来唯一的慰藉。以他的地位,除非他同意,在中国没有人有胆量娶她们;而以她们的家庭背景条件,她们也不会离开他另组家庭。
这个法律,对妾生子是一个极大的利好。虽然老妈地位待定,但是自子女起,地位与嫡生相同。而且它一个很大的进步就是提倡男女平等,其体现就是子女对遗产权的继承具有相同平等性。
张汉卿对于儿女权利一事还是很开明的,三妻四妾已属不该,妾的地位本来就差,再把她们的孩子分等分级,那真的是回到旧社会了,这不公平。
之所以对取消妾的身份的处理略有微辞,纯粹是因为没有妥善安排身边人的缘故。但他不能否决只要他愿意,还是可以轻易做到的。
但他知道,这是于一凡利用其“中华妇女同盟会”会长的身份对自己与皇后的恋情不满呢。整个新法的推动,都看得出她在背后摇旗呐喊,据说于凤至等人都是全力支持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进入立法程序。
他的态度,自然被攻击他的人拿来大做文章,说他已拥有一妻三妾犹不满足,还要在为继续风流打伏笔,未免对妻子不忠。有人更历数他的情史,抨击他不尊重女性…
倒是曾经对张汉卿不满的辜鸿铭跳出来为他说了话,赞他:“又要忠,又要孝,又要风流,乃为真豪杰;不爱财,不爱酒,不爱夫人,是个新头陀。”
这个人反对西学,也曾反对张汉卿,但在张勋复辟后被张汉卿力保。这件事也曾传为美谈,被认为张汉卿有容人之量。不过,他在这件事情上拱卫张汉卿,未尝没有为他纳下几房小妾的事解脱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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