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大幕开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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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寨主竹楼前的空地上,被制住了的阿乌玛努力想要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女儿去安慰她,却又被一个麓川兵按住了头。
那个老麓川兵则是轻轻摸着刀身走到阿乌玛身边:“阿乌玛,你帮莽老寨主杀我儿子的时候,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吗?再也没有人能救你了,你为南桑寨出了那么多力,到底是为了什么?”
“老寨主是个好人,养大了我,我自然为他卖命,你们麓川军肆意扩张势力,侵占各处寨子充实自己,搞得孟养麓川千百大山无一处安生,所有寨子就该联手一起对抗你们。”阿乌玛喘着粗气说。
“不愧是你,死到临头还不服软。”老麓川兵把喜儿身上的绳子解开,一伸手把她推到地上,“小娃娃,睁大眼睛看看你阿爹是怎么死的。”
“布鹿,还是把他带回去吧。”有其他的士兵劝阻老麓川兵道:“南桑寨出了分发武器的事情,这是别的寨子没有发现的,我们还是给多思头儿说一声吧。”
“不要,我要在这里,当个这个南桑寨的面宰了阿乌玛,”布鹿眼睛里泛起血丝:“这家伙做了任何事也不会告诉我们的,别白费力气了。”
“多思头儿那里?”其他的士兵都有些担忧。
“如果不是多行头人去打莽古山的明军死在了那里,哪有他弟弟多思做头人的份?还没有我跟着思家的头人打仗的时间久。”布鹿怒道:“你们害怕多思,我可不害怕。”
说着,布鹿举起刀就朝阿乌玛的脖颈砍去,另几个麓川兵见到这人已经听不进去话了,举刀想拦住却为时已晚。
喜儿声嘶力竭地大喊:“别杀我阿爹!”。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来就要冲上去,这一刻,她再也不怕那一群麓川兵了。
而就在这时,一声突兀的轰鸣响起,一群色彩鲜艳的鸟儿从林中受惊飞出,与枝叶摩擦,产生潄漱响声,留下来了一地落叶的同时,布鹿的动作也在这一刻停滞下来,手中的刀因为拿不稳而摔落在地,和地上露出来的石头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布鹿惊诧地瞪大了眼睛,在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没有明白归过来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他也再也不需要明白了,因为鸟铳的弹头已经击穿了他的前额。
在场所有人都陷入布鹿突然死亡的震惊中,一时间寨主楼前陷入了出奇的寂静,仿佛呼吸都变得会让自己吸引到注意力而令人不安。
几个麓川兵立刻趴到布鹿身边查看他的伤口,“是明军的火铳。”一人笃定道。
“明军?有明军来了!”其他士兵有些慌张地挥舞着刀四下打量,想从围观的南桑寨村民里找出明军。但就算他在装束一致的村民里看花了眼,也找不到明军士兵的踪迹。
“是谁?是谁打死了布鹿!”一个麓川兵大吼道:“现在立刻站出来,要不然你们都别想跑!”
听到这麓川士兵的威胁,人群立刻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同样是因为死亡的威胁陷入了慌乱。
几百号人被十几个人威胁,真有你们的。姜榆罔无奈地摇摇头,身形灵活地几步跳下竹楼,这是他这两个月在无所事事的时候练出来的功夫。他以前就有跑酷的底子,练这个并不难。
最后,他大踏一步,来到了寨主楼前空地的中心,提着刀看着几个麓川兵:“是我宰了布鹿,我不但宰了布鹿,你们一个也跑不掉。”
“你是谁?”麓川兵看到身形高大的姜榆罔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还口出狂言,有些震惊地问。
“你问我?”姜榆罔一笑:“我是大明莽古山百户,你姜榆罔爷爷!”
话音未落,他就欺身一刀,直接当胸重重砍了眼前的麓川兵一刀。姜榆罔的刀法和阿乌玛的不同,阿乌玛这种古代村寨的民兵虽然也使刀,但多是两群民兵间的混战,比的是声势,而非格斗技巧。
姜榆罔自幼学武,后来在外闯荡时也有不少要动武的时候,这时考验的确是实实在在的个人能力,一招不甚,就是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他的刀法也是招招致命。
见到自己的同伴只一合就被姜榆罔斩杀,麓川兵终于陷入了恐惧。他们不怕南桑寨,但是无论个人武艺还是军队组织都远胜于他们的明军还是让他们害怕的。
尤其是这些莽古山一带的麓川兵,明军莽古山守军的凶悍之名早就在他们之间响彻。麓川军前前后后派出了五百多士兵,却攻不下一个只有几十人守卫的营寨。
因为前去进攻莽古山的士兵几乎无人生还,这里的十几个麓川兵没人认得姜榆罔是谁,但听到他自称是明军莽古山百户。威名之下,虽然不能确定真实身份,但还是大惊失色。
十几个人都朝后退了几步,他们不知道姜榆罔是否还有埋伏,趁这个空隙,阿乌玛抱住了朝他冲过去的喜儿,接着快步朝姜榆罔身后跑去。他受的伤不轻,村民里有人拉了他一把,把他拉到人群里。
阿乌玛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姜榆罔,径直抱着喜儿穿过人群忍着伤痛,脚步蹒跚地离开。作为寨主亲卫,他是见过世面的人,听到姜榆罔的话,一下就明白了姜榆罔一行人的身份。
没想到明军战事不顺,居然寄希望于我们这些山寨的力量上面,阿乌玛心中一笑。
也许把村子里这一切交给明军,就是解决困难最好的办法,他这样想着,慢慢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阿爹,我们就这么回家吗?”喜儿趴在阿乌玛的肩头问:“那些麓川兵不会来找我们麻烦吗?”
“我相信姜榆罔。”阿乌玛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了姜榆罔的脸,在他被热病折磨的只剩一口气的时候,是这个家伙出现在自己床前,带着手下的神医把自己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今天他为了救女儿命悬一线的时候,又是这个家伙跳出来救了自己一命。
“他来到这里,就是要战胜麓川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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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老麓川兵则是轻轻摸着刀身走到阿乌玛身边:“阿乌玛,你帮莽老寨主杀我儿子的时候,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吗?再也没有人能救你了,你为南桑寨出了那么多力,到底是为了什么?”
“老寨主是个好人,养大了我,我自然为他卖命,你们麓川军肆意扩张势力,侵占各处寨子充实自己,搞得孟养麓川千百大山无一处安生,所有寨子就该联手一起对抗你们。”阿乌玛喘着粗气说。
“不愧是你,死到临头还不服软。”老麓川兵把喜儿身上的绳子解开,一伸手把她推到地上,“小娃娃,睁大眼睛看看你阿爹是怎么死的。”
“布鹿,还是把他带回去吧。”有其他的士兵劝阻老麓川兵道:“南桑寨出了分发武器的事情,这是别的寨子没有发现的,我们还是给多思头儿说一声吧。”
“不要,我要在这里,当个这个南桑寨的面宰了阿乌玛,”布鹿眼睛里泛起血丝:“这家伙做了任何事也不会告诉我们的,别白费力气了。”
“多思头儿那里?”其他的士兵都有些担忧。
“如果不是多行头人去打莽古山的明军死在了那里,哪有他弟弟多思做头人的份?还没有我跟着思家的头人打仗的时间久。”布鹿怒道:“你们害怕多思,我可不害怕。”
说着,布鹿举起刀就朝阿乌玛的脖颈砍去,另几个麓川兵见到这人已经听不进去话了,举刀想拦住却为时已晚。
喜儿声嘶力竭地大喊:“别杀我阿爹!”。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来就要冲上去,这一刻,她再也不怕那一群麓川兵了。
而就在这时,一声突兀的轰鸣响起,一群色彩鲜艳的鸟儿从林中受惊飞出,与枝叶摩擦,产生潄漱响声,留下来了一地落叶的同时,布鹿的动作也在这一刻停滞下来,手中的刀因为拿不稳而摔落在地,和地上露出来的石头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布鹿惊诧地瞪大了眼睛,在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没有明白归过来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他也再也不需要明白了,因为鸟铳的弹头已经击穿了他的前额。
在场所有人都陷入布鹿突然死亡的震惊中,一时间寨主楼前陷入了出奇的寂静,仿佛呼吸都变得会让自己吸引到注意力而令人不安。
几个麓川兵立刻趴到布鹿身边查看他的伤口,“是明军的火铳。”一人笃定道。
“明军?有明军来了!”其他士兵有些慌张地挥舞着刀四下打量,想从围观的南桑寨村民里找出明军。但就算他在装束一致的村民里看花了眼,也找不到明军士兵的踪迹。
“是谁?是谁打死了布鹿!”一个麓川兵大吼道:“现在立刻站出来,要不然你们都别想跑!”
听到这麓川士兵的威胁,人群立刻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同样是因为死亡的威胁陷入了慌乱。
几百号人被十几个人威胁,真有你们的。姜榆罔无奈地摇摇头,身形灵活地几步跳下竹楼,这是他这两个月在无所事事的时候练出来的功夫。他以前就有跑酷的底子,练这个并不难。
最后,他大踏一步,来到了寨主楼前空地的中心,提着刀看着几个麓川兵:“是我宰了布鹿,我不但宰了布鹿,你们一个也跑不掉。”
“你是谁?”麓川兵看到身形高大的姜榆罔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还口出狂言,有些震惊地问。
“你问我?”姜榆罔一笑:“我是大明莽古山百户,你姜榆罔爷爷!”
话音未落,他就欺身一刀,直接当胸重重砍了眼前的麓川兵一刀。姜榆罔的刀法和阿乌玛的不同,阿乌玛这种古代村寨的民兵虽然也使刀,但多是两群民兵间的混战,比的是声势,而非格斗技巧。
姜榆罔自幼学武,后来在外闯荡时也有不少要动武的时候,这时考验的确是实实在在的个人能力,一招不甚,就是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他的刀法也是招招致命。
见到自己的同伴只一合就被姜榆罔斩杀,麓川兵终于陷入了恐惧。他们不怕南桑寨,但是无论个人武艺还是军队组织都远胜于他们的明军还是让他们害怕的。
尤其是这些莽古山一带的麓川兵,明军莽古山守军的凶悍之名早就在他们之间响彻。麓川军前前后后派出了五百多士兵,却攻不下一个只有几十人守卫的营寨。
因为前去进攻莽古山的士兵几乎无人生还,这里的十几个麓川兵没人认得姜榆罔是谁,但听到他自称是明军莽古山百户。威名之下,虽然不能确定真实身份,但还是大惊失色。
十几个人都朝后退了几步,他们不知道姜榆罔是否还有埋伏,趁这个空隙,阿乌玛抱住了朝他冲过去的喜儿,接着快步朝姜榆罔身后跑去。他受的伤不轻,村民里有人拉了他一把,把他拉到人群里。
阿乌玛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姜榆罔,径直抱着喜儿穿过人群忍着伤痛,脚步蹒跚地离开。作为寨主亲卫,他是见过世面的人,听到姜榆罔的话,一下就明白了姜榆罔一行人的身份。
没想到明军战事不顺,居然寄希望于我们这些山寨的力量上面,阿乌玛心中一笑。
也许把村子里这一切交给明军,就是解决困难最好的办法,他这样想着,慢慢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阿爹,我们就这么回家吗?”喜儿趴在阿乌玛的肩头问:“那些麓川兵不会来找我们麻烦吗?”
“我相信姜榆罔。”阿乌玛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了姜榆罔的脸,在他被热病折磨的只剩一口气的时候,是这个家伙出现在自己床前,带着手下的神医把自己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今天他为了救女儿命悬一线的时候,又是这个家伙跳出来救了自己一命。
“他来到这里,就是要战胜麓川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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