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黄家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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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地主的事情在兰望出手之后自然是很轻松地就解决了。
废话,任谁被人从背后扭住按跪在地上踩住双脚再狠狠掐住脖子威胁着要要你命,都会言听计从什么都答应的!
在田姓地主找来地契按上手印签字画押之后,兰大少爷压根儿就不给他求饶的机会,直接一个手刀把他打晕过去,然后轻车熟路地把土财主五花大绑起来,堵好嘴捆在了内堡墙边的旗杆上。之后,他又如法炮制,把内堡中田家内院里战战兢兢躲藏着的几十口家眷和男女仆役全都依次揪出来捆了个结实,像串蚂蚱似的把小一百号人全都用几根硬麻绳搓成一根粗缆绳串好,再用从铁匠铺里找来的十几根大铁钉把缆绳本身死死地钉在了内院的石墙上。这还没完,为了确保这里面所有人一个都跑不出去,兰大少爷还在“穿蚂蚱”时在人与人之间留下了足够大的距离,用破抹布堵上了每一个人的嘴,还把所有人的手指头和脚趾头全用宽布条绑成了鸡爪子!叫你们偷藏碎瓷片烂刀片想要割绳子,这回傻眼了吧?
再然后,他又跑到了外堡,把里面一百来号田家的远亲也都用类似的方法控制了起来。
在离开田家寨之前,作为最后一道保险,兰望按照记忆里的配方找来了许多草药,一股脑地扔进研钵里狠命捣碎成浆糊,再把这浆糊分散倒到分布在整个田家寨中心堡寨内外堡之间的许多正在燃烧着的火盆、火堆和灶台里面。药草在高温下氤氲出的麻醉性气体很快就把整个堡寨里面的囚徒全都放倒了,所有被绳子捆着的人都被熏的沉沉睡去。
做完了这一切,兰望终于可以开溜了。临走的时候,他还没忘记把堡寨的正门直接推倒,让整个田家寨堡垒彻底变成一个四面都是高墙的砖石结构监狱。
在走出堡寨回到贫民聚居区之后,我们的的兰大少爷被十几名原本在贫民区作威作福、此时刚刚对堡寨出事作出反应的田家家丁围住了。几名家丁的脸上满满地都是震惊和难以置信,若不是他们的头儿亲眼看到这个小子用拳头打碎了支撑堡寨正门拱顶的条石,他们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一团糟的局面全是眼前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一手造成的。
很自然地,这是几个人不过是千里送人头兰大少爷本来还打算在平民区好好转一圈、查看一下有没有漏网的田家狗腿子呢。这下子好了,没有这个必要了,人家很自觉地集合在一起主动送上门了!兰大少爷也没和他们废话,用了几秒钟时间就像打布料玩偶一样把这十几条杂鱼全都收拾了。至于其他那些一般的贫民和佃户,兰大少爷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这些精神上已经彻底麻木的人和牲口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无非只是两只脚走路和四只脚走路的不同罢了。若是没有人来唤醒他们,他们就还会继续浑浑噩噩下去。
不过开启民智的任务仍然很遥远,我们的穿越客仍然得时时刻刻立足于当下。之后拍了拍手,把原来穿在身上用作伪装的破布口袋给扔了、扁担和破筐也全丢了,轻装上阵,独自踏上了回城的路。
......
说句实在话,在出城的时候兰望纯粹就是因为懒得走路才乘坐牛车的。现在他办完了第一件事情,而天色还早,所以他就打算跑步回城,顺带锻炼一下身体。
由于武道修炼的缘故,兰大少爷匀速长跑的速度甚至超过了出城时老农驾驶的慢悠悠的牛车,这也使得他能够在午后天色尚早时就回到阳关镇城里。
按照他跟李主管和文主管的约定,兰望没有回文佳工坊、更没有回兰家大宅,而是直奔城南涣水边而去。就在兰家大少之前大杀四方的涣水边老鹳街的尽头,有一个叫做涣阳码头的渡口。渡口边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商馆,专门经营涣水和大江上的船运生意,兼营过河的摆渡船。这座商馆,就是涣左黄家的产业,一应承办航运的业务都在这座馆里洽谈。
我们的小少爷整了整衣服,昂首挺胸地迈进了商馆里。商馆的正堂显得很冷清,几乎没有什么顾客,柜台前的小伙计在打盹儿,写有“今日运价”的运费水牌也没有更新,上面显示的运费水平似乎还是十天前的。
“不对呀,按理说江龙帮被灭,黄家跑船的障碍也没了呀,怎么还是没有人上门谈生意呢?”
兰大少爷一边暗自纳罕,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四下张望观察,确认商馆内外没有任何异常之后才往柜台前走去。
柜台前值班的伙计睡觉睡的也很轻,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走近,便从桌面上爬起身来,使劲地揉着眼睛,一脸的疲倦,看也不看就直接开口送客了:“这位客官,商馆今日歇业,您还是去别处雇船吧!”
兰大少爷眉头一皱:“我是文佳工坊的,受工坊文掌柜的指示来这里洽谈货运合作事宜,这是好久以前就约好了的,怎么今天又闭门谢客了?“
这时候这个柜台伙计才看清楚:进入店门的是一个顶多十一二岁的小孩儿!在起床气的作用下,他一股无名火起:
“哪里来的毛头小子,还要谈生意?!文掌柜派来的?你咋不说你是皇上派来的?!去去去,一边去!从哪里来的给我回哪儿去!”
伙计从柜台后面翻过来,挥着手就要赶人。
兰望叹了口气。“唉,这不识好歹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怎么就这么多呢?!看来我的凶名还远远没有到声震阳关、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地步啊!我到底该什么时候宣布自己对老鹳街的大屠杀事件负责呢?我要怎么给自己打广告,阳关镇的人才会信呢?”
就在小伙计走的离兰大少爷足够近的时候,兰大少爷动了。他闪电般地伸出右手,一下子揪住了伙计正在挥舞的左手小拇指,运力反向一掰,一声尖利的惨叫立马就响了起来。
在钻心的剧痛中,这个商馆伙计只是模糊感觉到面前的这个小孩力气大的不可思议。他在揪住自己的小拇指之后不仅反向扳折,还顺势把他的整条左臂也给扣住了,一股巨大的力拉着他的左手,传导着令人难以忍受的痛感,逼迫着他不得不向左偏斜着俯下身子,尽可能离这个身高比他矮了两个头的小孩子更近些。
“小爷饶命啊!痛痛痛痛痛!轻点!轻点!!”伙计再也没有了刚才的硬气,嚎叫着求饶。
我们的兰大少爷则是气定神闲,一边继续狠命地掰着伙计的小手指头,一面把小嘴凑到伙计的耳边,声音婉转吹气若兰地说:“好赖话听不懂是不是?实话告诉你,前几天老鹳街江龙帮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是小爷杀的!你们商馆过去十几天都没有生意,先是因为江龙帮使绊子使的更厉害了,后是因为老鹳街血案太晦气、顾客不愿意来,是不是?我把话儿给你撂在这儿:江龙帮能让你这商馆一连几十天开不了张,小爷我能让你们商馆从今往后都开不了张!“
”识相的,就赶紧找你们管事的来,管事的要是不在就给我找随便一个能拿主意的人来!小爷我时间紧得很,一盏茶的功夫我要是看不到你们掌柜的,信不信我拆了你这铺子?!我说到做到!“
说着,兰大少爷也是毫不含糊,直接侧身飞起一脚,商馆正门的一块门板应声化作几十块碎片,木屑横飞,碎裂的窗纸像是雪片似的,撒的商馆门前到处都是。
也就是在此时,兰望感受到了一股气息。
一股强悍的、充满了威势的气息。
兰大少爷很清楚,这是只有习武之人才会有的气息。
“呵呵,不这么来一下,正主恐怕还不会现身呢......“
兰望冷笑着。
只听见商馆二楼的楼梯上传来一阵稳健而有节奏的脚步声。这脚步声有些沉重,听上去似乎是一个老年人,不过同时这脚步声又犹如沉重的战鼓鼓点,给人一种直达灵魂深处的震撼。
“这位小哥看着很面生啊!前台伙计不懂规矩,冲撞了如此贵客,小哥别和他一般见识!老朽在此给客人赔罪了,一会儿我一定好好教训一下这不懂规矩的小子!“
一个长相颇为富态的中年人从楼梯口现了身,满脸堆笑着招呼着兰望。他脸上那弥勒佛似的微笑像极了文王爷的那种,只是少了一份寓公的豁达、多了几分商人的精明和狡黠。他身上穿着深棕色的、闪烁着光泽的缎子长褂,头发打理的油光锃亮,右手腕戴着一串似是蜜蜡制成的念珠,左手食指套着一个金色的扳指,整个人一看就贵气逼人,但是同时又巧妙地避开了暴发户式的豪阔庸俗。
虽然仍不能确定,但兰大少爷知道:面前的这位,大概率就是涣水财神、江流船王,涣左黄家家主黄世信了。
废话,任谁被人从背后扭住按跪在地上踩住双脚再狠狠掐住脖子威胁着要要你命,都会言听计从什么都答应的!
在田姓地主找来地契按上手印签字画押之后,兰大少爷压根儿就不给他求饶的机会,直接一个手刀把他打晕过去,然后轻车熟路地把土财主五花大绑起来,堵好嘴捆在了内堡墙边的旗杆上。之后,他又如法炮制,把内堡中田家内院里战战兢兢躲藏着的几十口家眷和男女仆役全都依次揪出来捆了个结实,像串蚂蚱似的把小一百号人全都用几根硬麻绳搓成一根粗缆绳串好,再用从铁匠铺里找来的十几根大铁钉把缆绳本身死死地钉在了内院的石墙上。这还没完,为了确保这里面所有人一个都跑不出去,兰大少爷还在“穿蚂蚱”时在人与人之间留下了足够大的距离,用破抹布堵上了每一个人的嘴,还把所有人的手指头和脚趾头全用宽布条绑成了鸡爪子!叫你们偷藏碎瓷片烂刀片想要割绳子,这回傻眼了吧?
再然后,他又跑到了外堡,把里面一百来号田家的远亲也都用类似的方法控制了起来。
在离开田家寨之前,作为最后一道保险,兰望按照记忆里的配方找来了许多草药,一股脑地扔进研钵里狠命捣碎成浆糊,再把这浆糊分散倒到分布在整个田家寨中心堡寨内外堡之间的许多正在燃烧着的火盆、火堆和灶台里面。药草在高温下氤氲出的麻醉性气体很快就把整个堡寨里面的囚徒全都放倒了,所有被绳子捆着的人都被熏的沉沉睡去。
做完了这一切,兰望终于可以开溜了。临走的时候,他还没忘记把堡寨的正门直接推倒,让整个田家寨堡垒彻底变成一个四面都是高墙的砖石结构监狱。
在走出堡寨回到贫民聚居区之后,我们的的兰大少爷被十几名原本在贫民区作威作福、此时刚刚对堡寨出事作出反应的田家家丁围住了。几名家丁的脸上满满地都是震惊和难以置信,若不是他们的头儿亲眼看到这个小子用拳头打碎了支撑堡寨正门拱顶的条石,他们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一团糟的局面全是眼前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一手造成的。
很自然地,这是几个人不过是千里送人头兰大少爷本来还打算在平民区好好转一圈、查看一下有没有漏网的田家狗腿子呢。这下子好了,没有这个必要了,人家很自觉地集合在一起主动送上门了!兰大少爷也没和他们废话,用了几秒钟时间就像打布料玩偶一样把这十几条杂鱼全都收拾了。至于其他那些一般的贫民和佃户,兰大少爷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这些精神上已经彻底麻木的人和牲口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无非只是两只脚走路和四只脚走路的不同罢了。若是没有人来唤醒他们,他们就还会继续浑浑噩噩下去。
不过开启民智的任务仍然很遥远,我们的穿越客仍然得时时刻刻立足于当下。之后拍了拍手,把原来穿在身上用作伪装的破布口袋给扔了、扁担和破筐也全丢了,轻装上阵,独自踏上了回城的路。
......
说句实在话,在出城的时候兰望纯粹就是因为懒得走路才乘坐牛车的。现在他办完了第一件事情,而天色还早,所以他就打算跑步回城,顺带锻炼一下身体。
由于武道修炼的缘故,兰大少爷匀速长跑的速度甚至超过了出城时老农驾驶的慢悠悠的牛车,这也使得他能够在午后天色尚早时就回到阳关镇城里。
按照他跟李主管和文主管的约定,兰望没有回文佳工坊、更没有回兰家大宅,而是直奔城南涣水边而去。就在兰家大少之前大杀四方的涣水边老鹳街的尽头,有一个叫做涣阳码头的渡口。渡口边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商馆,专门经营涣水和大江上的船运生意,兼营过河的摆渡船。这座商馆,就是涣左黄家的产业,一应承办航运的业务都在这座馆里洽谈。
我们的小少爷整了整衣服,昂首挺胸地迈进了商馆里。商馆的正堂显得很冷清,几乎没有什么顾客,柜台前的小伙计在打盹儿,写有“今日运价”的运费水牌也没有更新,上面显示的运费水平似乎还是十天前的。
“不对呀,按理说江龙帮被灭,黄家跑船的障碍也没了呀,怎么还是没有人上门谈生意呢?”
兰大少爷一边暗自纳罕,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四下张望观察,确认商馆内外没有任何异常之后才往柜台前走去。
柜台前值班的伙计睡觉睡的也很轻,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走近,便从桌面上爬起身来,使劲地揉着眼睛,一脸的疲倦,看也不看就直接开口送客了:“这位客官,商馆今日歇业,您还是去别处雇船吧!”
兰大少爷眉头一皱:“我是文佳工坊的,受工坊文掌柜的指示来这里洽谈货运合作事宜,这是好久以前就约好了的,怎么今天又闭门谢客了?“
这时候这个柜台伙计才看清楚:进入店门的是一个顶多十一二岁的小孩儿!在起床气的作用下,他一股无名火起:
“哪里来的毛头小子,还要谈生意?!文掌柜派来的?你咋不说你是皇上派来的?!去去去,一边去!从哪里来的给我回哪儿去!”
伙计从柜台后面翻过来,挥着手就要赶人。
兰望叹了口气。“唉,这不识好歹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怎么就这么多呢?!看来我的凶名还远远没有到声震阳关、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地步啊!我到底该什么时候宣布自己对老鹳街的大屠杀事件负责呢?我要怎么给自己打广告,阳关镇的人才会信呢?”
就在小伙计走的离兰大少爷足够近的时候,兰大少爷动了。他闪电般地伸出右手,一下子揪住了伙计正在挥舞的左手小拇指,运力反向一掰,一声尖利的惨叫立马就响了起来。
在钻心的剧痛中,这个商馆伙计只是模糊感觉到面前的这个小孩力气大的不可思议。他在揪住自己的小拇指之后不仅反向扳折,还顺势把他的整条左臂也给扣住了,一股巨大的力拉着他的左手,传导着令人难以忍受的痛感,逼迫着他不得不向左偏斜着俯下身子,尽可能离这个身高比他矮了两个头的小孩子更近些。
“小爷饶命啊!痛痛痛痛痛!轻点!轻点!!”伙计再也没有了刚才的硬气,嚎叫着求饶。
我们的兰大少爷则是气定神闲,一边继续狠命地掰着伙计的小手指头,一面把小嘴凑到伙计的耳边,声音婉转吹气若兰地说:“好赖话听不懂是不是?实话告诉你,前几天老鹳街江龙帮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是小爷杀的!你们商馆过去十几天都没有生意,先是因为江龙帮使绊子使的更厉害了,后是因为老鹳街血案太晦气、顾客不愿意来,是不是?我把话儿给你撂在这儿:江龙帮能让你这商馆一连几十天开不了张,小爷我能让你们商馆从今往后都开不了张!“
”识相的,就赶紧找你们管事的来,管事的要是不在就给我找随便一个能拿主意的人来!小爷我时间紧得很,一盏茶的功夫我要是看不到你们掌柜的,信不信我拆了你这铺子?!我说到做到!“
说着,兰大少爷也是毫不含糊,直接侧身飞起一脚,商馆正门的一块门板应声化作几十块碎片,木屑横飞,碎裂的窗纸像是雪片似的,撒的商馆门前到处都是。
也就是在此时,兰望感受到了一股气息。
一股强悍的、充满了威势的气息。
兰大少爷很清楚,这是只有习武之人才会有的气息。
“呵呵,不这么来一下,正主恐怕还不会现身呢......“
兰望冷笑着。
只听见商馆二楼的楼梯上传来一阵稳健而有节奏的脚步声。这脚步声有些沉重,听上去似乎是一个老年人,不过同时这脚步声又犹如沉重的战鼓鼓点,给人一种直达灵魂深处的震撼。
“这位小哥看着很面生啊!前台伙计不懂规矩,冲撞了如此贵客,小哥别和他一般见识!老朽在此给客人赔罪了,一会儿我一定好好教训一下这不懂规矩的小子!“
一个长相颇为富态的中年人从楼梯口现了身,满脸堆笑着招呼着兰望。他脸上那弥勒佛似的微笑像极了文王爷的那种,只是少了一份寓公的豁达、多了几分商人的精明和狡黠。他身上穿着深棕色的、闪烁着光泽的缎子长褂,头发打理的油光锃亮,右手腕戴着一串似是蜜蜡制成的念珠,左手食指套着一个金色的扳指,整个人一看就贵气逼人,但是同时又巧妙地避开了暴发户式的豪阔庸俗。
虽然仍不能确定,但兰大少爷知道:面前的这位,大概率就是涣水财神、江流船王,涣左黄家家主黄世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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