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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马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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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地上被爆头的白人尸体,马哨一屁股坐了下来——主要是因为开枪的后坐力。
    他前世是一个中学老师,最血腥残暴的经历也就是小时候在农村杀过鸡,开枪杀人自然是没有经验的,而且这副身体年幼,一枪下来颇有些身心俱疲的感觉。
    看来小孩还是不要打枪比较好。
    他深呼吸了几口气,平复心绪,一边摸了摸头顶。
    头顶的伤口在匕首拔出的瞬间就已愈合,不过那股治愈他的能量似乎也消散了。
    即使没有实验,他也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现在没有免伤buff了。
    这让他有点遗憾,心想或许刚才应该趁着无敌buff冲回营地,把那帮白人全给鲨了?
    现在的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印第安小孩而已。
    等等,印第安小孩?!
    马哨一怔,旋即腾地站起来,左右看了看这副瘦小年幼的身体,这才恍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同时一些零散琐碎的记忆在脑海中不断泛起。
    重生?
    对于这种离奇的遭遇,在他的认知范围里,似乎只有这一个合理的解释。
    马哨尽可能地梳理往世与今世的记忆,总算是搞清楚了状况。
    他确实已经病逝了,但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可能是偶发的自然现象,也可能是某个超然存在的干预,他重生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成为了一名阿帕奇族印第安人,现在的生理年龄是九岁。
    重生之后,他的名字某种程度上还是“马哨”,准确地说是阿帕奇语言中的“唤马的口哨”,翻译成马哨也算合适。
    马哨这个名字,在中文名里略显另类,但在印第安人的文化里却是一个可以世代相传的好名字。
    事实上,这就是传下来的。
    这副身体的父亲便叫马哨,是一位勇猛的阿帕奇战士,后来在与阿拉帕霍人的冲突中战死了,名字就传给他了。
    对于这番重生遭遇,马哨并没有感到任何抵触,而是喜悦。
    毕竟他前世二十多岁就病死了,现在突然重获新生,而且才九岁,活蹦乱跳的年纪,岂有不开心的道理?
    如果是个教徒,必然要感谢一番上帝什么的。不过他不信神佛,他是个信仰唯物主义的不可知论者。
    当然,不好的地方也是有的。
    比如在十九世纪的美国,身为一个印第安人,处境绝对算不上好,生产力落后不说,动辄还有性命之忧。
    刚刚他的氏族就遭遇了一场屠杀——白人趁族中战士外出狩猎,将留守在氏族营地的妇孺屠戮大半,只有少数逃走,这也正是这副身体死亡的原因。
    还有就是,对于前世的种种,马哨也不可避免地有所怀念。
    他怀念互联网,怀念火锅,怀念手机,更怀念他的女朋友。
    只能祝冰冰幸福了,唉……
    马哨没有时间怀念了。
    隔着身旁土坡的遮挡,他听见几百米外的营地传来一阵动静,也不知是族人回来了,还是白人正在做什么。
    营地方向的人暂时看不到他,保险起见,他必须找个更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当然,在此之前,他需要带上他的战利品——眼前这个白人的东西。
    马哨简单搜刮了一下,得到了如下比较有价值的物品:
    一些钱币,包括美元纸钞、美元金币、西班牙银元,总的来说还挺多,但他一时半会肯定也花不出去;
    一个有点简陋的怀表;
    一把沾着血液和脑浆的匕首;
    一件皮外套。
    当然,还有最具实用价值的东西,那把前膛枪,准确地说是前装线膛燧发枪。
    马哨前世的主业虽然只是一个中学物理老师,但网络兼职却非常丰富,比如键盘军事家、键盘经济学家、键盘政治家、键盘物理……嗯,物理可能不算键盘,至少中学物理肯定不算。
    凭借自己的知识,他大概辨认了一下,认出了这把枪的型号——1837年产自密苏里州的肯塔基长步枪。
    其实是枪身上写的,他主要用到的是英语知识。
    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生产的肯塔基步枪有所不同,但共同特点是枪管长,比如这把枪的全长就比马哨现在的身高还要高不少,目测一米五以上,拿起来颇有些不便。
    好在肯塔基步枪比较纤细,重量倒是不太沉。
    肯塔基步枪名声很大,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这把枪就曾大出风头。
    在著名的萨拉托加战役,美国的狙击手莫西·墨菲就是用这种枪射杀了英国的弗雷泽将军,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独立战争的形势。
    通过枪身上的文字,马哨还获得了一些其它信息。
    这把枪产自1837年,那么自然,按照白人的纪年,现在的时间应该在1837年之后,同时结合身体里的记忆,1846年的美墨战争似乎也还没打。
    综合来看,现在多半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
    更精确的公元日期,马哨还需要找人打听打听才能知道。氏族的老酋长或者萨满对外界的事了解较多,他们应该知道。
    除了这几样东西之外,其实还有一样很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白人的头皮。
    正所谓礼尚往来,白人悬赏印第安人的头皮,印第安人自然也会把白人的头皮视为重要的战利品,至少可以带来荣誉。
    但马哨下不去手,这玩意太阴间了。
    而且他也没这手艺,折腾十分钟糊一身血都不一定能剥下来,万一被那边的白人发现就完蛋了。
    还是赶紧跑路吧。
    马哨带上这些战利品,穿上对他来说如同大衣的皮外套,匆匆离开此地。
    他也不敢跑太远,他只是要躲避附近的一伙白人,等到族里的战士回来就安全了。
    与后世相比,此时的美国颇为蛮荒,远方的世界对一个九岁的阿帕奇孩子来说同样很危险,不仅有白人,还有野兽,当然还有敌对部落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远远不是铁板一块,眼下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小氏族。
    马哨找了个洞穴,在里面窝了几个小时,待到天色渐暗,他才小心翼翼地出去,往营地附近摸去。
    走了没多远,斜前方突然传来马嘶和一声断喝:“去死吧,白人!眠熊氏族要你们血债血偿!”
    马哨连忙脱下身上的皮外套,用阿帕奇语喊到:“是我!”
    伴随着一声马嘶,一个头戴两根羽毛的阿帕奇青年勒马停在近处,他的眼眶泛红,显然刚刚哭过,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小哨子……你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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