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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眠熊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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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第安人没有严格的姓名规范,起名比较随意,也很多样,有些人的名字莫名其妙甚至不忍直视,有些人一辈子有几十种甚至更多的名字。
    其他文明往往也经历过类似的阶段,成熟规范的姓名体系一般都在封建社会乃至更晚以后才出现。
    很多印第安人出生时父母会起一个乳名,长大些族人会起一个绰号,成年后会起一个正式的名字,立下战功可以起一个代表荣誉的名字,甚至做个神秘的梦也可以据此起一个有宗教寓意的名字……
    还有就是祖传的名字,父亲可以把名字传给儿子,死后遗赠可以,生时现赠也行,当然,如果父亲活着时候赠名给儿子,自己就必须要重新取一个名字了。
    “小哨子”是族人给马哨取的绰号,因为他父亲的绰号是“大哨”。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就是因为老爹大哨天生擅长吹口哨,哨声巨大,高亢嘹亮,吹一声口哨,老远就能唤来自己的战马,所以后来进化成了“马哨”。
    马哨继承了父亲的天赋,也很擅长吹口哨,自然就是小哨子了。
    族人一般都这么称呼他。
    “白人袭击的时候,我从营地逃了出来。”马哨说道。
    青年连忙问:“还有人跟你一起吗?”
    “应该……没有。”马哨回想了一下,这副身体留下的记忆他还没有消化好,“我是最后一个逃走的,有些族人也跑掉了,但没有跟我一起。”
    青年闻言一阵沉默,随即才想起什么,上下打量了一番马哨:“你这身衣服是哪来的,还有这把枪?”
    马哨早就想好了说辞,晃了晃肩上的肯塔基步枪,恰如其分地装出天真而得意的表情:“我逃跑的时候有个白人追我,我狠狠地打败了他!怎么样,厚肩,我是不是很厉害?”
    厚肩显然是不信的,便盯着他看。
    马哨就坡下驴,几秒钟之后装出一副被看穿的泄气模样:“好吧……其实是那个白人追我的时候摔倒了,然后我捡起了他的枪,对他开了一枪。”
    厚肩这回信了,点点头,一指斜后方说:“那边被扒了外套、脑袋中枪的白人就是你杀的?”
    “嗯嗯。”马哨的眼神很纯真,仿佛没有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
    厚肩笑了一下:“虽然是侥幸,但你也很勇敢,就像你父亲一样。”
    “我们先回营地吧。”说着他就伸手一拽,将马哨拽到马背上,然后调转马头,往营地去了。
    “开枪的感觉怎么样?”厚肩看着马哨手里的肯塔基步枪。
    “还行……就是开枪时顶人比较疼。”马哨没有找到适合翻译后坐力的阿帕奇语词汇,只能这样形容道。
    厚肩点了下头:“的确,但其实这并不是主要的问题。我以前也得到过一支墨西哥人的枪,可惜用过几次就坏了,它装弹太麻烦了,还是弓箭和斧头更方便。”
    马哨没有说话。
    这个时代,枪械还有很多缺点,冷热兵器混用是常态,莫说印第安人,白人在战场上也经常要拼个刺刀什么的。
    一部分印第安人已经学会使用枪械,但还没有大范围普及开来,至少他所在的这个眠熊氏族,仍然以弓箭、战斧之类的冷兵器为主要武器。
    偶尔在战斗中缴获的枪械,不是当做收藏品吃灰,就是因为使用不当而毁坏,又或者因缺少弹药和维修保养而无法长期使用。
    在马哨看来,步枪真正显现出威力,应该从普鲁士的德莱赛针发枪开始算。
    德莱赛针发枪是1841年正式推出的,他之前估计眼下的时间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普鲁士应该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开始装备了。
    当然,尽管与后世各种强大的自动步枪相比,他手里这把肯塔基步枪缺点一大堆,但他还是将其视若珍宝。
    在更远的距离上,这玩意可比飞斧、弓箭强太多了。
    不多时,马哨和厚肩骑马回到了营地。
    入眼一片狼藉,各种物件以及毁坏的痕迹散落在营地四周,几十具被割了头皮的惨烈尸体躺在地上,族人们无不悲痛万分,许多人都伏在尸体身旁哭泣着。
    这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毕竟眠熊氏族总共才一百二三十人,经此一役,族中妇孺折损大半,几乎可以形容为“准灭族”状态了。
    马哨情不自禁地握起了拳头,呼吸也有些急促。
    事实上,这副身体旧主的人格并没有消失,而是与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格融合了。
    当然,与一个来自信息爆炸时代且受过系统教育的青年相比,九岁印第安儿童的精神世界实在是太过单薄了,因此两者融合之后,旧有的人格被极大地稀释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如今的马哨对氏族没有感情。
    至少在这一刻,看着地上横陈的几十具亲友尸体,听着弥漫在空气中的痛苦声,他的情绪很受震动,悲伤和愤怒抑制不住地涌上。
    “北美奴隶主匪帮,必须被毁灭!”两重人格找到了一个契合点,马哨感觉自己的精神世界瞬间平顺了许多,仿佛某个融合过程至此终于完成。
    “你说什么?”
    “哦,没什么。”马哨反应过来,他刚刚说的是中文,还是四川话。
    厚肩不以为意,沉默片刻后说:“酋长和萨满正在商量出路。”
    “出路?”
    “我们可能会投奔其他兄弟氏族,只有这样才能繁衍下去。”厚肩叹息道,“我们几乎没有女人和孩子了。”
    如果真这样做,眠熊氏族这个名字就会消失,族人们会成为其他氏族的一部分,虽然比生物学灭亡要好一些,但无疑也是个令人悲伤的选择。
    马哨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印第安人想要崛起,自然不能拘泥于一个小小的眠熊氏族,甚至不能拘泥于阿帕奇族,肯定要进行一系列的大融合。
    只有团结美洲所有的原住民,才有可能瓦解西方殖民者的统治。
    没办法,原住民的底子太薄弱了。与印第安人相比,大清简直都称得上黄金开局了:文化高度统一的几亿人口,虽然腐败僵化但起码功能齐全的政府,几千年打下的农业基础,虽然落后但勉强还能吃到西方尾气的科学技术……
    这样的巨型古文明,只要有人能重新组织起一个强力高效的中央政府,哪怕技术再落后一代,也无须畏惧地球上的任何侵略者。
    印第安人呢,一个零零散散的石器朋克社会,生产力落后,内部矛盾还一大堆。
    哪怕能团结所有印第安人,想要成功崛起,恐怕也只有一丢丢希望。
    马哨遐想之际,一个长发披肩、身穿灰色长袍的中年人走过来,他头戴五根羽毛,威望很高。
    事实上他就是眠熊氏族的萨满,石鸦。
    “跟我去见酋长。”石鸦面无表情,对马哨招了招手,然后就转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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