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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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两天一夜的行军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顺利的,实际上,洪泽湖并不宽,这点距离,若是纵马奔驰,一天就能跑个对穿。
只不过这年头的战马可金贵得紧,当年北宋清明上河、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何等富庶,聚中国之财富,也就组建了万余骑兵。这种战略军器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奔驰、宝马。这次出动三百骑兵,六百匹战马,简直就是一人两辆奔驰g系列越野车。可见,李成这次是把家底子都掏出来了。
他兵少地盘小,经不住和李昱长期对峙被人家用人海战术一点一点消耗到屎干尿尽。
必须以闪电一击,使用斩首战术取下李昱脑袋。
合格的战马比人值钱多了,又携带了那么多物资,自然要顾惜马力。这一路行来,大伙都牵马步行,如此,速度自然上不去。
更兼洪泽湖的水已经干涸,散成七七八八几座小湖泊。路上有的地方干,有的地方稀,谁也不知道一脚下去,底下究竟是什么。两天下来,大伙儿身上又是灰尘又是泥点子,跟泥菩萨似的,累得不行。
老实说,王慎也是心中打鼓。毕竟古代的洪泽湖和现代社会大不一样,如果走错了路,在湖里鬼打墙乱转,又如何向李成交代。真那样,别说李成,陈兰若先就一槊刺过来了。
宋时的洪水泽湖比起现代要小上许多,真正变大是在南宋中期黄河夺淮大量黄河水汇入湖里之后。为了保险,在离开平原镇之前,王慎绞尽脑汁,把心中最深处的记忆都挖了出来,绘制出一张详尽的洪泽湖地图。
出发之后,他一边拿着地图,一边寻路。
大约也是上天眷顾,地图和真实地貌虽有不少出入,可大体上却对。
就这么,队伍磕磕碰碰地走两天一夜。
天气还阴着,越发地冷,头顶上的乌云越积越多,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一旦雨下起来,先不说大伙儿要变成鱼虾口中之食,这地一被淋烂还怎么走?
已近黄昏,到了驻营的时辰。王慎“呼”一声从马上跳下来,用脚翻在地上的泥土。
依旧眼眼都是龟裂的土地,脚一踩上去就腾起一股灰尘,他心中稍安。
喝了一口水,这才感觉身上的筋骨都酥软了。
李成军骑兵有规定,不遇到作战,不是急行军,不能骑马,还不能将铠甲兵器放在鞍上。王慎背着快五十斤的两具铠甲,又侍侯了身边两头河曲马大爷两天,精神都快垮了。
自己在现代社会没事就去野外泡着,爬雪山,过草地,在圈子里已是有名的铁人,即便如此依旧承受不住,如果换成办公室小白领穿越,只怕一天都挺不住。
他坐在地上,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突然想念起咖啡和能量棒,这个时候他需要大量的咖啡因。
这个时候,随风传来煮茶的味道,让他禁不住鼻翼耸动。
接着是陈兰若清亮的声音,她正在指挥手下扎营、埋锅造反。
探马撒出去十五里,不断有骑兵来来去去。
马蹄声声,军汉们夹着大弓,枪尖上挑着刚射杀的禽鸟,大声呼啸,撒下一路酒气。
篝火旁边,有人提着酒壶对着同伴的嘴不住灌。有两个赤着上身的胖大士卒,站在用刀子画出的大圈里相扑,旁边是大声的笑骂和下赌。
王慎心中苦笑:我已经是王铁人了,这些关中汉子简直就是钢筋铁骨,他们不知道累吗?另外……陈兰若一个腰枝纤细的女子,可力气却比男人还大,看她年纪也不过二十四五。大家都是同龄人,她的精力怎么旺盛成这样?
别的士卒在行军的时候,她同样在行军。别的士卒扎营休息了,她还在忙,前出侦察,确定方位,警戒巡逻,安排食宿。
一刻不停地在队伍前面后面晃。
看得出来这个女将军行军打仗,统御兵马的经验异常丰富,是个打老了仗的人。
李成的骑兵部队出自西军,西军一向狂傲,骑兵更是不可一世,看谁都像是看垃圾,惟独对陈兰若极为敬服。
女将军在军中的威望也是极高。
不过,这人的脾气就是太坏了些,好象对他王慎有一种隐约的仇视。
在这两天里,尤其是看到王慎在前面拿着地图四下查看,犹豫不决之时,陈兰若就一声怒喝骂将过去,若不是看到他不是自己手下的份上,只怕早已经一鞭子抽了过去。
王慎本就人情练达,在察觉到对方的敌意之后,自然只能隐忍。这种女人能不惹就不惹,有多远躲多远。就算要照面,也是公事公办,敷衍过去就是。
好男不和女斗,况且自己未必斗得过人家。
当初一刀斩下陈兰若马头,王慎心中未必没有轻视之意,觉得女子受身体条件限制,力气、反应、武艺总比男子要差上一些。直到他看到在一次比试中,陈兰若以一根木棍放翻四个士卒后,才暗叫一声侥幸:还好我没有和她发生冲突,否则早就被人打得满地找牙了,陈兰若能震慑三百骑兵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是属于这个时代的,属于战争的。
实在经受不住茶水的诱惑,王慎勉力站起来,走到陈兰若身边,问士卒要了一碗茶,细细地品尝起来。茶一入口,只感觉爽到天上去。
禁不住赞了一声:“老郭,看不出你煮得一手好茶汤,爽利!”
确实如此,这茶饼熬出的茶汁比起后世那些说不出来路的普耳却不知道要香醇到哪里去了,王慎来了兴致,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一口不锈钢杯子,舀了一勺茶水进去,又放进去一些白砂糖和奶精,用勺子小心地搅拌起来。偷得浮生半日闲,且来吃盏下午茶。
听到王慎的夸奖,老郭大为高兴,道:“衙内真是个讲究人,喝点茶水也这么多路数。”名义上王慎乃是张浚门人,张相现在开牙建府,王慎自然而然被大家称之为衙内。
老郭这人出身环庆军,一家老小在历次战争中死了个精光。他是个妙人,喜欢养动物,将马匹拾擢的利索。从开封到淮北之后还在背篓里养了一只母鸡,用来下蛋补养身体。不过,这只母鸡前几天害瘟死了。
他虽然年纪大,体力已衰,武艺也已经不成,可看到他一手养马绝活,依旧留在待遇极好的骑兵营里。
加上又爱说话,这几天王慎和他聊得倒是热络。
正在这个时候,陈兰若却一把从王慎手头将杯子夺过去,劈手扔在地上。冷冷道:“衙内倒是受用,还吞得下这茶水?这都走了两天一夜,眼见着这天又要黑下去,我且问你,什么时候才能找着李昱?吃吃吃,吃个鬼的鸡零狗碎,别告诉我你也不知道……嘿嘿……”
这……真是太无礼了,这他妈都快要当众打我的脸了。王慎在现代社会在员工面前颐指气使惯了,哪里忍得住,竖起眉毛看过去:“估摸着应该会穿越整个湖面,抵达战场了。明日一大早应该就可以看到李昱的老营,我既然已经在天王面前保证找到李昱,女公子又何必担心?”
“你倒记得,两日之内找着李昱,现在已经两天过去,你又怎么说?”陈兰若也将眼睛横过来:“你这厮没一句真话,偏生父亲却信你。别以为这两日我是瞎的,你一边走一边看图,怕是自己也不确定吧?嘿嘿,今天咱们就被你带着走了不少弯路,视我等如三岁小儿吗?”
说罢,就将手放在刀柄上。
老郭见势不妙,这个姑奶奶的性子他是知道的,最是倔强,一旦发起怒来,就敢同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也因为如此,才将这三百锐士震住。
他忙站起来,拦在二人中间,不终住拱手:“大小姐,陈将军,各人少说几句,各人少说几句。依属下看来,衙内不像是在骗咱们,他确实是在用心找路。”
陈兰若抬手就一巴掌抽过去,啪一声打到老郭的手臂上。她麻衫袖口扬起,纹在手臂上红红绿绿的刺青耀眼欲花:“滚开,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你这个老货没脑子吗,姓王的就是个说客,只哄得了义父和你们。谁知道他是什么来历,带着咱们在这湖上乱转,一旦落雨,我等都要被他害死了。你们这些夯货,成天只知道招安招安,咱们先前自自在在何等快活,招个甚安?”
她身份骑兵军的军主,古代军队等级森严,士卒和军官又是人身依附关系。责打手下,同外人也没有什么关系。
可她分明是看老郭和王慎关系密切,迁怒到这老军卒身上。
当众打人脸,还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的脸,这臭娘们真他妈不是人。
王慎一把拉开老郭:“老郭,这是我和女公子之间的事,你不要管。”手将放在横刀上,铿锵一声抽出半截:“非是我要来做这个说客,可知道受召安一事乃是李天王的意愿,若非他派张琮去陛下行在,我好好地呆在建康不好,偏生要跑到这兵荒马乱的淮西?陈将军你有什么事冲我来,和他人不相干。欺负一个老人,算什么好汉?”
陈兰若冷笑:“也对,能动手就不废话。我是秦人,你是河北汉子,咱们北地好汉做人做事就该这么爽快。今日你我之间得有一个人躺下,拔刀!”
目光锐利地刺来,王慎脖子后面有一丛寒毛竖起,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一头母花豹锁定了,变成了她的猎物。
这女子武艺太强,我却不是她的对手。想来,小娘们虽然不会杀老子,但肯定会让我在床上躺上十天半月。遇到这样的河东狮,真是晦气。
不过,打不过也得打。既然到了古代,就得按照古人的游戏规则来办。古人注重名声,军中最鄙视胆小鬼,如果缩卵,以后还怎么抬头挺胸做人,估摸着应该会穿越整个湖面,抵达战场了。
明日一大早应该就可以看到李昱的老营。
还怎么带兵?
见二人就要动手,其他士卒都走拢过来,兴致勃勃围观。李成军中多是血气刚烈的军汉,营中又不禁私斗。经常会有两士卒一言不合就打得头破血流,然后又勾肩搭背互相灌酒的事情发生。
陈兰若一介女流却能打得一军皆服,王慎朝廷大使,以区区两百弩手硬扛李昱一万前军,也叫大家心中敬服。却不知道这二人打起来,谁更强。
立即就有两个骑兵各自提了一具铁铠扔过来,示意二人穿上。有铁甲护体,争斗的二人倒不至于有生命之忧,当然受伤却是免不了的。战场厮杀好汉,身上带伤,缝了上点药就是了。
接过铠甲,正要往身上套,老郭突然拉住他的手。
王慎眉毛一扬:“老郭,你也不要劝,今日之事多说无益,只能手头见真章。”
老郭摆手,突然道:“衙内,你就算要和大小姐较量武艺,只怕也得等等,等过了今天再说。”
王慎一奇:“怎么说?”
老郭:“衙内,马上轮着我出去巡逻了,方才你不是说这里距离安河李昱老巢不远了吗,还得你来带路,咱们朝西北方面行上十几里看看情形。衙内你一身重铠,路这么长,马儿可经受不住。”
原来,按照军中的规矩,一旦部队驻营之后,骑兵们要分成几个方向派出斥候巡逻警戒,一个时辰换一组。不但李成军如此,别的军队也是这样。否则,大军前行,岂不成了聋子瞎子?在这个时代,所有的军队都有探马。西夏有铁鹞子,契丹有远拦子,宋军有踏白,方才老郭见势不妙,立即跑到都头那里请了命令。
说到这里,老郭又转身对陈兰若连连拱手:“大小姐,军机大事可耽误不得呀!属下方才已经同我都的沈都头请了令,他也答应让王衙内一道去。你若伤了衙内,谁来给小老儿带路。”
“沈都头不也得听我的?也罢,姓王的,今日且饶了你。过得今日,往后你可没这么好的运气。”陈兰若重重地将手中铠甲扔在地上,讽刺地看了王慎一眼,转身大步离去。
只不过这年头的战马可金贵得紧,当年北宋清明上河、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何等富庶,聚中国之财富,也就组建了万余骑兵。这种战略军器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奔驰、宝马。这次出动三百骑兵,六百匹战马,简直就是一人两辆奔驰g系列越野车。可见,李成这次是把家底子都掏出来了。
他兵少地盘小,经不住和李昱长期对峙被人家用人海战术一点一点消耗到屎干尿尽。
必须以闪电一击,使用斩首战术取下李昱脑袋。
合格的战马比人值钱多了,又携带了那么多物资,自然要顾惜马力。这一路行来,大伙都牵马步行,如此,速度自然上不去。
更兼洪泽湖的水已经干涸,散成七七八八几座小湖泊。路上有的地方干,有的地方稀,谁也不知道一脚下去,底下究竟是什么。两天下来,大伙儿身上又是灰尘又是泥点子,跟泥菩萨似的,累得不行。
老实说,王慎也是心中打鼓。毕竟古代的洪泽湖和现代社会大不一样,如果走错了路,在湖里鬼打墙乱转,又如何向李成交代。真那样,别说李成,陈兰若先就一槊刺过来了。
宋时的洪水泽湖比起现代要小上许多,真正变大是在南宋中期黄河夺淮大量黄河水汇入湖里之后。为了保险,在离开平原镇之前,王慎绞尽脑汁,把心中最深处的记忆都挖了出来,绘制出一张详尽的洪泽湖地图。
出发之后,他一边拿着地图,一边寻路。
大约也是上天眷顾,地图和真实地貌虽有不少出入,可大体上却对。
就这么,队伍磕磕碰碰地走两天一夜。
天气还阴着,越发地冷,头顶上的乌云越积越多,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一旦雨下起来,先不说大伙儿要变成鱼虾口中之食,这地一被淋烂还怎么走?
已近黄昏,到了驻营的时辰。王慎“呼”一声从马上跳下来,用脚翻在地上的泥土。
依旧眼眼都是龟裂的土地,脚一踩上去就腾起一股灰尘,他心中稍安。
喝了一口水,这才感觉身上的筋骨都酥软了。
李成军骑兵有规定,不遇到作战,不是急行军,不能骑马,还不能将铠甲兵器放在鞍上。王慎背着快五十斤的两具铠甲,又侍侯了身边两头河曲马大爷两天,精神都快垮了。
自己在现代社会没事就去野外泡着,爬雪山,过草地,在圈子里已是有名的铁人,即便如此依旧承受不住,如果换成办公室小白领穿越,只怕一天都挺不住。
他坐在地上,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突然想念起咖啡和能量棒,这个时候他需要大量的咖啡因。
这个时候,随风传来煮茶的味道,让他禁不住鼻翼耸动。
接着是陈兰若清亮的声音,她正在指挥手下扎营、埋锅造反。
探马撒出去十五里,不断有骑兵来来去去。
马蹄声声,军汉们夹着大弓,枪尖上挑着刚射杀的禽鸟,大声呼啸,撒下一路酒气。
篝火旁边,有人提着酒壶对着同伴的嘴不住灌。有两个赤着上身的胖大士卒,站在用刀子画出的大圈里相扑,旁边是大声的笑骂和下赌。
王慎心中苦笑:我已经是王铁人了,这些关中汉子简直就是钢筋铁骨,他们不知道累吗?另外……陈兰若一个腰枝纤细的女子,可力气却比男人还大,看她年纪也不过二十四五。大家都是同龄人,她的精力怎么旺盛成这样?
别的士卒在行军的时候,她同样在行军。别的士卒扎营休息了,她还在忙,前出侦察,确定方位,警戒巡逻,安排食宿。
一刻不停地在队伍前面后面晃。
看得出来这个女将军行军打仗,统御兵马的经验异常丰富,是个打老了仗的人。
李成的骑兵部队出自西军,西军一向狂傲,骑兵更是不可一世,看谁都像是看垃圾,惟独对陈兰若极为敬服。
女将军在军中的威望也是极高。
不过,这人的脾气就是太坏了些,好象对他王慎有一种隐约的仇视。
在这两天里,尤其是看到王慎在前面拿着地图四下查看,犹豫不决之时,陈兰若就一声怒喝骂将过去,若不是看到他不是自己手下的份上,只怕早已经一鞭子抽了过去。
王慎本就人情练达,在察觉到对方的敌意之后,自然只能隐忍。这种女人能不惹就不惹,有多远躲多远。就算要照面,也是公事公办,敷衍过去就是。
好男不和女斗,况且自己未必斗得过人家。
当初一刀斩下陈兰若马头,王慎心中未必没有轻视之意,觉得女子受身体条件限制,力气、反应、武艺总比男子要差上一些。直到他看到在一次比试中,陈兰若以一根木棍放翻四个士卒后,才暗叫一声侥幸:还好我没有和她发生冲突,否则早就被人打得满地找牙了,陈兰若能震慑三百骑兵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是属于这个时代的,属于战争的。
实在经受不住茶水的诱惑,王慎勉力站起来,走到陈兰若身边,问士卒要了一碗茶,细细地品尝起来。茶一入口,只感觉爽到天上去。
禁不住赞了一声:“老郭,看不出你煮得一手好茶汤,爽利!”
确实如此,这茶饼熬出的茶汁比起后世那些说不出来路的普耳却不知道要香醇到哪里去了,王慎来了兴致,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一口不锈钢杯子,舀了一勺茶水进去,又放进去一些白砂糖和奶精,用勺子小心地搅拌起来。偷得浮生半日闲,且来吃盏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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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郭这人出身环庆军,一家老小在历次战争中死了个精光。他是个妙人,喜欢养动物,将马匹拾擢的利索。从开封到淮北之后还在背篓里养了一只母鸡,用来下蛋补养身体。不过,这只母鸡前几天害瘟死了。
他虽然年纪大,体力已衰,武艺也已经不成,可看到他一手养马绝活,依旧留在待遇极好的骑兵营里。
加上又爱说话,这几天王慎和他聊得倒是热络。
正在这个时候,陈兰若却一把从王慎手头将杯子夺过去,劈手扔在地上。冷冷道:“衙内倒是受用,还吞得下这茶水?这都走了两天一夜,眼见着这天又要黑下去,我且问你,什么时候才能找着李昱?吃吃吃,吃个鬼的鸡零狗碎,别告诉我你也不知道……嘿嘿……”
这……真是太无礼了,这他妈都快要当众打我的脸了。王慎在现代社会在员工面前颐指气使惯了,哪里忍得住,竖起眉毛看过去:“估摸着应该会穿越整个湖面,抵达战场了。明日一大早应该就可以看到李昱的老营,我既然已经在天王面前保证找到李昱,女公子又何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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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就将手放在刀柄上。
老郭见势不妙,这个姑奶奶的性子他是知道的,最是倔强,一旦发起怒来,就敢同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也因为如此,才将这三百锐士震住。
他忙站起来,拦在二人中间,不终住拱手:“大小姐,陈将军,各人少说几句,各人少说几句。依属下看来,衙内不像是在骗咱们,他确实是在用心找路。”
陈兰若抬手就一巴掌抽过去,啪一声打到老郭的手臂上。她麻衫袖口扬起,纹在手臂上红红绿绿的刺青耀眼欲花:“滚开,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你这个老货没脑子吗,姓王的就是个说客,只哄得了义父和你们。谁知道他是什么来历,带着咱们在这湖上乱转,一旦落雨,我等都要被他害死了。你们这些夯货,成天只知道招安招安,咱们先前自自在在何等快活,招个甚安?”
她身份骑兵军的军主,古代军队等级森严,士卒和军官又是人身依附关系。责打手下,同外人也没有什么关系。
可她分明是看老郭和王慎关系密切,迁怒到这老军卒身上。
当众打人脸,还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的脸,这臭娘们真他妈不是人。
王慎一把拉开老郭:“老郭,这是我和女公子之间的事,你不要管。”手将放在横刀上,铿锵一声抽出半截:“非是我要来做这个说客,可知道受召安一事乃是李天王的意愿,若非他派张琮去陛下行在,我好好地呆在建康不好,偏生要跑到这兵荒马乱的淮西?陈将军你有什么事冲我来,和他人不相干。欺负一个老人,算什么好汉?”
陈兰若冷笑:“也对,能动手就不废话。我是秦人,你是河北汉子,咱们北地好汉做人做事就该这么爽快。今日你我之间得有一个人躺下,拔刀!”
目光锐利地刺来,王慎脖子后面有一丛寒毛竖起,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一头母花豹锁定了,变成了她的猎物。
这女子武艺太强,我却不是她的对手。想来,小娘们虽然不会杀老子,但肯定会让我在床上躺上十天半月。遇到这样的河东狮,真是晦气。
不过,打不过也得打。既然到了古代,就得按照古人的游戏规则来办。古人注重名声,军中最鄙视胆小鬼,如果缩卵,以后还怎么抬头挺胸做人,估摸着应该会穿越整个湖面,抵达战场了。
明日一大早应该就可以看到李昱的老营。
还怎么带兵?
见二人就要动手,其他士卒都走拢过来,兴致勃勃围观。李成军中多是血气刚烈的军汉,营中又不禁私斗。经常会有两士卒一言不合就打得头破血流,然后又勾肩搭背互相灌酒的事情发生。
陈兰若一介女流却能打得一军皆服,王慎朝廷大使,以区区两百弩手硬扛李昱一万前军,也叫大家心中敬服。却不知道这二人打起来,谁更强。
立即就有两个骑兵各自提了一具铁铠扔过来,示意二人穿上。有铁甲护体,争斗的二人倒不至于有生命之忧,当然受伤却是免不了的。战场厮杀好汉,身上带伤,缝了上点药就是了。
接过铠甲,正要往身上套,老郭突然拉住他的手。
王慎眉毛一扬:“老郭,你也不要劝,今日之事多说无益,只能手头见真章。”
老郭摆手,突然道:“衙内,你就算要和大小姐较量武艺,只怕也得等等,等过了今天再说。”
王慎一奇:“怎么说?”
老郭:“衙内,马上轮着我出去巡逻了,方才你不是说这里距离安河李昱老巢不远了吗,还得你来带路,咱们朝西北方面行上十几里看看情形。衙内你一身重铠,路这么长,马儿可经受不住。”
原来,按照军中的规矩,一旦部队驻营之后,骑兵们要分成几个方向派出斥候巡逻警戒,一个时辰换一组。不但李成军如此,别的军队也是这样。否则,大军前行,岂不成了聋子瞎子?在这个时代,所有的军队都有探马。西夏有铁鹞子,契丹有远拦子,宋军有踏白,方才老郭见势不妙,立即跑到都头那里请了命令。
说到这里,老郭又转身对陈兰若连连拱手:“大小姐,军机大事可耽误不得呀!属下方才已经同我都的沈都头请了令,他也答应让王衙内一道去。你若伤了衙内,谁来给小老儿带路。”
“沈都头不也得听我的?也罢,姓王的,今日且饶了你。过得今日,往后你可没这么好的运气。”陈兰若重重地将手中铠甲扔在地上,讽刺地看了王慎一眼,转身大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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